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乐鑫科技(6880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688018 乐鑫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芯动能显示科技│ 1987.93│ ---│ 7.65│ ---│ ---│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 1500.00│ ---│ 4.34│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5亿│ ---│ 1.05亿│ ---│ ---│ ---│ ├─────────┼──────┼─────┼─────┼─────┼─────┼──────┤ │标准协议无线互联芯│ 1.68亿│ ---│ 1.73亿│ 102.83│ ---│ ---│ │片技术升级项目 │ │ │ │ │ │ │ ├─────────┼──────┼─────┼─────┼─────┼─────┼──────┤ │AI处理芯片研发及产│ 1.58亿│ ---│ 1.66亿│ 105.30│ ---│ ---│ │业化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支付的进项│ 53.49万│ ---│ 53.49万│ ---│ ---│ ---│ │税 │ │ │ │ │ │ │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1502.10万│ ---│ ---│ ---│ ---│ ---│ │(含超募资金的利息│ │ │ │ │ │ │ │收入)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577.33万│ 2571.38万│ 9219.05万│ 107.48│ ---│ ---│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6.21亿│ 1.91亿│ 6.09亿│ 98.11│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30│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月29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 、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 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股份106581股,并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615354股,占公司总股本80789724股的比例为0.76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 4.56元/股,最低价为72.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4400.77元(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4-008公告。截至本公告披 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 2024-03-29│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3月28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586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0789724股的1.062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 24年3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5名激励对象授予858600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3、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4、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03-23│其他事项 ──────┴────────────────────────────────── 为彰显“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并坚守维护股东利益的承诺,乐鑫科技基于对未来 发展的坚定信心、对企业价值的深刻认识以及对社会责任的认真履行,采取了以下关键措施, 以维护股价稳定性和塑造积极的市场形象:一、聚焦经营主业,深耕AIoT芯片设计 乐鑫科技是物联网领域的专业芯片设计企业及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以“连接+边缘 计算”为方向,为用户提供AIoTSoC及其软件。2023年,公司物联网芯片全球累计出货量突破 了10亿颗,意味着乐鑫以创新的前沿半导体技术和卓越的产品性能,赢得了全球市场的认可。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306.49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加12.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3620.46万元,同比增加39.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900.74万元,同比增加63.55%。 随着AI技术的推出与发展,各行各业数字化与智能化渗透率将迎来显著提升,“万物互联 ”向“万物智联”升级转变,物联网市场对于设备端侧的算力要求日益增长。乐鑫的芯片可分 为高性能和高性价比两个大类,客户可根据具体的应用场景和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类别。2023 年,这两类产品线均呈现增长趋势。2024年,我们将继续以AIoT领域为核心,不断提升芯片的 处理能力,深化无线通信技术储备,积极推出新品,完善产品矩阵,以推动可持续的经营和财 务表现。 1、对于不同的AI领域应用,公司将采用两种发展模式。 1)高端方案:公司使用自身的Wi-Fi和蓝牙功能的产品进行数据传输,搭配第三方复杂的 AI算法应用,尤其是云端的AI应用。AI技术未来的应用发展方向会是多方面的,第三方还会针 对不同的细分领域深化发展出不同的AI应用,与第三方合作,可以各取所长,共赢互利。例如 ,ESP32-S3可接入ChatGPT(OpenAI)、文心一言(百度系)、通义千问(阿里系)、智谱清言 (清华系)等云端AI应用。 2)低成本方案:将AI算法应用在自身的MCU中,研发AIMCU与无线连接功能集成的SoC。例 如,在ESP32-S3中已经集成了加速神经网络计算和信号处理等工作的向量指令(vectorinstruc tions),单颗芯片即可支持语音+连接+屏控三合一的功能;而ESP32-P4芯片支持更多的功能, 拥有更高的算力,可满足多IO、HMI和AIoT应用的高性能计算需求,去往需要结合摄像头、屏 幕及AI处理的应用场景。AI开发者们将可以使用指令优化后的软件库,实现本地的图像识别、 语音唤醒和识别等应用。目前公司已同步研发基于ESP32-S3芯片的离线语音唤醒/识别的技术 ,可实现多达200条离线命令词,可被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设备。 2、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Wi-Fi6产品在物联网领域的接受度以及应用需求的变化,并相应 进行产品线规划,目前正在研发6GHz的Wi-Fi6E协议相关产品。公司已将基于RISC-V指令集自 研的MCU架构集成到产品中,在未来会逐步降低许可证费用,并最终降低物联网终端的价格。 自2020年之后公司发布的新产品都搭载了自研的RISC-V32位处理器,2023年度发布的ESP32-P4 已实现RISC-V双核400MHz主频。公司还在进一步研发基于RISC-V指令集的更高主频产品线。 ──────┬────────────────────────────────── 2024-03-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36204637.19元,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4285752.7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 股本8078972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528483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78261241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26124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7.46% 。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07 8972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528483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78261241股,合计转 增3130449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09422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23│其他事项 ──────┴────────────────────────────────── 2024年3月22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1年3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3)。 (3)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3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3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1)。 ──────┬────────────────────────────────── 2024-03-23│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5339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价格:4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0元的价格 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人数:共计53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2024-03-13│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6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蓝宇哲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 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蓝宇哲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蓝宇哲先生,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 金融学专业。主要经历如下:2006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员;2008年10月至2018年6月历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资深顾问、经理、 高级经理;2018年7月至2021年4月任布瑞克农业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5月 至2022年8月任上海首誉企业咨询中心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 0月至今任上海碧蓝航线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上海信晨芯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对与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 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以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管理团 队、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 激励对象的条件。 ──────┬────────────────────────────────── 2024-01-31│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月30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6581股,占公司总股本 80789724股的比例为0.13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5.55元/股,最低价为82.50元/股,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64426.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 /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6581股,占公司总股本80789724股的比 例为0.13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5.55元/股,最低价为82.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8964426.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4-01-30│股权回购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 年1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关于提议乐 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TEOSWEEANN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TEOSWEEANN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月2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TEOSWEEANN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 份将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 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 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目前可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已 回购股份较充沛,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目前可用 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较充沛,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如国家对相关 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078.9724万股为基础,按 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8 3.3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0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12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41.67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 .52%。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TEOSWEEANN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TEOSWEEANN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1-30│股权回购 ──────┴────────────────────────────────── 一、前次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808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0789724股的比例为1.0621%,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100.00元/股,最低价为81.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25870.58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 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1913129股,占公司总股本80789724股的比 例为2.37%。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2024年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TEOSWEEANN先生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 三、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 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 ;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 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目前可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已回 购股份较充沛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