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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6880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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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18 乐鑫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7-10│ 62.60│ 11.3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0-21│ 63.63│ 134.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0-21│ 63.63│ 127.2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0-21│ 64.13│ 195.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3-31│ 93.63│ 9.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3-31│ 93.63│ 376.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0-22│ 94.13│ 467.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31│ 93.63│ 64.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1│ 63.63│ 19.0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1│ 63.63│ 168.6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2│ 93.63│ 117.8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19│ 94.50│ 1979.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31│ 93.63│ 333.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31│ 63.63│ 262.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01│ 93.63│ 32.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1│ 62.03│ 108.5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1│ 62.03│ 24.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1│ 62.03│ 6.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2│ 92.03│ 21.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2│ 92.03│ 8.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2│ 92.03│ 45.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5│ 92.90│ 20.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5│ 92.90│ 6.2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5│ 92.90│ 45.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5│ 92.90│ 94.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19│ 92.90│ 1536.1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19│ 92.90│ 15.4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19│ 92.90│ 189.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31│ 92.03│ 215.0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31│ 118.40│ 405.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31│ 92.03│ 1.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31│ 118.40│ 505.7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31│ 92.03│ 12.4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1│ 43.59│ 119.6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1│ 43.59│ 31.7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2│ 65.02│ 47.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2│ 65.02│ 1.9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5│ 65.64│ 25.7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5│ 65.64│ 106.1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7│ 42.14│ 182.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7│ 42.14│ 1.81万│ ├───────────┼───────────┼───────────┼───────────┤ │增发 │ 2025-09-22│ 170.29│ 17.6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31│ 120.29│ 3359.19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芯动能显示科技│ 1987.93│ ---│ 7.65│ ---│ ---│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 1403.42│ ---│ 4.34│ ---│ 30.81│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Wi-Fi 7路由器芯片 │ ---│ 6910.06万│ 7573.33万│ 19.00│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Wi-Fi 7智能终端芯 │ ---│ 4468.91万│ 4958.72万│ 19.85│ ---│ ---│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基于RISC-V自研IP的│ ---│ 6522.21万│ 7293.47万│ 16.89│ ---│ ---│ │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 6470.48万│ 5.36亿│ 89.74│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4853.48万│ 4995.59万│ 56.8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8-04│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8月3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67437股,占公司总股本23 4384311股的比例为0.07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4.13元/股,最低价为103.15元/股,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53714.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28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8月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67437股,占公司总股本234384311股的比 例为0.07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4.13元/股,最低价为103.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7353714.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6-07-31│其他事项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7月3 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 量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 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9.47元/股调整为42.12 元/股,剩余可归属数量由30308股调整为42431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由24.57元/股调整为17.19元/股,剩余可归属数量由827289股调整为1158203 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20.29元/股调整为85.56元/ 股,剩余可归属数量由962384股调整为1347339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由110元/股调整为78.21元/股,授予/归属数量由2897061股调整为4055835股 。 ──────┬────────────────────────────────── 2026-07-31│股权回购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7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关于提议乐鑫信 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TEOSWEEANN张瑞安2、提议时间:2026年 7月2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 购的股份将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 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目前可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 励的已回购股份尚有余量,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 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28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3438.4311万股为基础,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1.28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 约为82.4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21.28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41.2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的0.18%。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 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7-31│股权回购 ──────┴────────────────────────────────── 一、前次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自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773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67143010股的比例为0.3935%,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169.30元/股,最低价为135.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295312.48元(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以上成交价为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前的价格。详细内 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171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34384311股的 比例为0.01%。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三)2026年7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TEOSWEEANN先生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7 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 三、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 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 ;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 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目前可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已回 购股份尚有余量,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6-07-17│其他事项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符运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已培养出一支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技能全面、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符运生先生负责 的工作均已完成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技术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发部数字系统开发总监符运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现已办理 离职手续并正式辞任。解除劳动合同后符运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 符运生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符运生,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天津大学通信 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 2010年5月至2018年11月历任乐鑫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研发部数字组工程师、设计 经理、总监;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任乐鑫科技监事;2018年11月至2026年7月任乐鑫科技研 发部数字系统开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符运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上海乐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60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4556股自离职之 日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符运生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目前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 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符运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发表的文章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 果,其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 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持续经营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此外,符运生先生表示,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见证了公司研 发体系不断完善及开发者生态持续壮大,对公司长期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通过股权激励等 机制与员工共享发展成果表示感谢。其已确认完成相关研发工作的交接,并认为公司已形成成 熟的研发组织和技术传承机制,相关技术能力来源于研发团队长期积累和协同创新,现有研发 团队能够持续推进现有项目及后续研发工作。同时,其感谢公司提供的发展平台以及同事长期 以来的支持与帮助。 (三)保密情况 公司与符运生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对知识产权、保密、竞业 限制、禁止招揽与禁止干扰等离职后义务进行了清晰明确的约定。符运生先生对其知悉、了解 、接触的公司(含控股公司)商业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公司战略、经营 管理、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等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符运生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 议的情形。 ──────┬────────────────────────────────── 2026-06-19│其他事项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6〕168号)《 关于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45626329)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购买房产的重大事项。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明确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用于扩充研发场地,含税转让总 价款不低于4.37亿元,相关交易达到信息披露标准。2025年3月15日,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及购置研发大楼事项,但未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一号——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公告》(上证函〔 2024〕3304号)规定的格式予以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直至2025年4月30日才按规 定格式披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取得深圳市明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栈信息”)控制权的 重大事项。2024年4月,公司与交易相关的对手方签订明栈信息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在《2 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取得明栈信息控制权事项。2024年10月,公司编制的明栈信息财务 报表显示最终确定的2023年净利润1365.95万元,相关交易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在知悉 上述情况后,未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二号——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 告》(上证函〔2024〕1475号)规定的格式予以披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 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乐鑫信息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后续公司将切实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努力做 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18│其他事项 ──────┴────────────────────────────────── 当事人: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乐鑫科技,A股证券代码:68801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168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查明 的事实,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购买房产的重大事项。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明确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用于扩充研发场地,含税转让总 价款不低于4.37亿元,相关交易达到信息披露标隹。2025年3月15日,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及购置研发大楼事项,但未按 照规定格式予以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直至2025年4月30日才按规定格式披露。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取得深圳市明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栈信息)控制权的重大 事项。2024年4月,公司与交易相关的对手方签订明栈信息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在《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取得明栈信息控制权事项。2024年10月,公司编制的明栈信息财务报表 显示最终确定的2023年净利润1365.95万元,相关交易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按照 规定格式予以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 第5.1.5条、第7.1.2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2条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乐 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董事高管)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行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 实提高公告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管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 你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管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 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2026-05-16│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40,671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14%。 (一)归属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 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9,258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9,2 5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20日。 (二)归属股份来源为回购股份 1,461,413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于2026年5月14日由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过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725,57 7股,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324,074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11,762股。 一、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年3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 2026-05-16│其他事项 ──────┴────────────────────────────────── 现金分红总额: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由83003615.50元(含税) 调整为83702553.50元(含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总额:公司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不变,转增 股本的数量由66402892股调整为66962043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4月30日之间完成股票回购342795股。员工 于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之间完成股权激励股票归属共计1740671股,其中1461413股来源于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279258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1135779股调整为17161股,公司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由166007231股调整为167405107股。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总 股本16714301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35779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16600723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003615.50元(含税)。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总股本1671 4301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35779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166007231股,本次 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33545902股。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3577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乐鑫科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2026-016)。 ──────┬────────────────────────────────── 2026-05-07│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年2月2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 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2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2 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乐鑫科技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乐鑫科技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乐鑫科技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截至2026年4 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实施情况 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074股,并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7734股,占公司总股本167143010股的比例为0.3935%,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9.30元/股,最低价为135.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295312 .48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2月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6-004)。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6-04-1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44028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44028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4号),乐鑫信息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440288股, 并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7名,对应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0440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2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4月24日起上市流通。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御北路235弄3号楼8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TEOSWEEANN张瑞 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王珏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邵静博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3-27│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26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3200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67143010股的1.388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 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26年3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1名激励对象授予2320020 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3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6-014)。 3、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7)。 4、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3月26日 2、授予数量:23200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67143010股的1.3880% 4、授予价格:11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 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 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8人,第二类激 励对象263人,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 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御北路235弄3号楼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TEOSWEEANN张瑞 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505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由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过户登记。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年3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3)。 (3)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4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4)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4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 (5)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2 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 (6)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3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2)。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为彰显“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并坚守维护股东利益的承诺,乐鑫科技基于对未来 发展的坚定信心、对企业价值的深刻认识以及对社会责任的认真履行,于2025年3月22日发布 了《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了《乐鑫科技关于公 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以维护股价稳定性和塑造积极 的市场形象。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我们根据行动方案开展工作,取得了卓越的成绩,现将行 动方案年度执行情况评估公告如下,并基于2025年的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的优化目标和提升举 措: 一、聚焦经营主业,深耕AIoT芯片设计 乐鑫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物联网领域的技术生态型企业,具备从芯片、硬件、操作系统、软 件方案到云端与AI的全栈工程能力,为全球企业与开发者提供一站式AIoT产品与服务。公司的 业务基础由几个关键部分构成:核心的连接技术与处理器芯片设计能力、强大的平台系统支持 、丰富的各类软件应用方案,以及充满活力的开发者社区。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527.54万元,较2024年同比增加27.82%;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9784.01万元,同比增加46.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45503.94万元,同比增加47.62%。 与过去由连接渗透率提升或成本下降所驱动的阶段性增长不同,物联网行业正在进入以设 备功能能力提升为核心驱动力的新一轮长期技术升级周期。这一变化标志着行业增长逻辑正由 “连接驱动”逐步向“功能驱动”演进,产业发展模式发生结构性转变。2025年,在多维算力 与应用场景布局方面,公司围绕不同性能等级、架构路线与功耗区间,构建了梯度清晰、层次 完整的产品矩阵。 在高性价比与主流连接场景,公司布局C系列产品,如ESP32-C3与ESP32-C6,采用RISC-V 架构,在优化成本结构的同时提升能效与协议整合能力; 低功耗物联网标准领域,公司推出支持IEEE802.15.4的H系列,完善Thread、Zigbee、Mat ter生态布局。 在高性能与多媒体处理方向,公司推出ESP32-S3等S系列产品,强化向量指令与AI加速能 力,满足语音识别、图像处理及边缘智能等对算力要求更高的应用需求; 公司还拓展了面向高带宽、多外设接口与复杂系统应用的P系列产品,例如ESP32-P4,在 更高主频、更丰富外设与图形处理能力方面实现突破,支持更复杂的人机交互与边缘计算场景 。 通过S、C、H、P等多系列协同布局,公司形成覆盖入门级控制、主流智能终端到高性能边 缘计算应用的多维算力版图,强化了产品平台的延展性与长期竞争优势。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3月2 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管理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不再设置副总经理职务。上 述管理架构调整事项涉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因以上变动,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王珏女士职务进行调整,其副总经理职务将由总经理TE OSWEEANN张瑞安先生代为履行。调整后,王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将继续担任公司董 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待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章程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后,公司将不再设置副 总经理职务。 ──────┬────────────────────────────────── 2026-03-2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95306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858220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12 200431股的0.7649%。 (3)授予价格:169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69元的价 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192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 6人,第二类激励对象186人。 ──────┬────────────────────────────────── 2026-03-2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5885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38168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80 158963股的1.6694%。 (3)授予价格:12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20元的价 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212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根 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15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195人,第三类激励对象2人。 ──────┬────────────────────────────────── 2026-03-2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4074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51130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80484430股 的0.6848%。 (3)授予价格:4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0元的价格 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53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2026-03-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不触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9136960.44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总 股本16714301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35779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16600723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003615.50元(含税)。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1671 4301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35779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166007231股,拟转 增66402892股,公司的总股本为233545902股。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3577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 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2026-03-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御北路235弄3号楼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乐 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 2026-02-28│其他事项 ──────┴────────────────────────────────── 1.2025年6月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的第13条规定,按照调整2 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往期每股收益,故对2024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净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的数据是基于2024年重述后数据进行计算。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为准。 ──────┬────────────────────────────────── 2026-02-12│其他事项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2月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 事会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 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 ──────┬────────────────────────────────── 2026-02-04│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2月3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074股,占公司总股本16 7,143,010股的比例为0.00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0.30元/股,最低价为160.00元/股,支 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517.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29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074股,占公司总股本167,143,010股的 比例为0.00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0.30元/股,最低价为160.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614,517.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6-02-03│股权回购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本次拟回购股 份。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目前可 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尚有余量,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如国家对 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29元/股(含);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 股东,在未来3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或部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前次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535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0789724股的比例为0.7617%,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94.56元/股,最低价为72.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4400.77元(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82234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67143010股 的比例为0.49%。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 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 ;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 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目前可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已回 购股份尚有余量,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29元/股(含)。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 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上限170.29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 以锁定。 ──────┬────────────────────────────────── 2026-02-03│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关于提议乐鑫信息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TEOSWEEANN张瑞安 2、提议时间:2026年2月2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 购的股份将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 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目前可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 励的已回购股份尚有余量,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目前可用 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尚有余量,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如国家对相 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29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6714.3010万股为基础,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29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 约为58.72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70.29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29.3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的0.18%。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8月14日,提议人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持有的公司乐鑫(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卖出公司股份18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与本次回购 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 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1-15│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22357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由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登记。 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7345股;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16566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18592股;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63545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6309股。 ──────┬────────────────────────────────── 2025-10-28│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0月27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71808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67143010股的0.043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权益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0月27日 为预留授予日,以120.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71808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8)。 3、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5-030)。 4、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7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5年7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2022 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 属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6、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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