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18 乐鑫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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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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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芯动能显示科技│ 1987.93│ ---│ 7.65│ ---│ ---│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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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 1434.23│ ---│ 4.34│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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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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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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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协议无线互联芯│ 1.68亿│ 0.00│ 1.73亿│ 102.83│ ---│ ---│
│片技术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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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5亿│ ---│ 1.05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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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6.21亿│ 7071.92万│ 6.80亿│ 109.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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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 │ 53.49万│ ---│ 53.49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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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处理芯片研发及产│ 1.58亿│ 0.00│ 1.66亿│ 105.30│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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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577.33万│ 0.00│ 9219.05万│ 107.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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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1502.10万│ ---│ ---│ ---│ ---│ ---│
│(含超募资金的利息│ │ │ │ │ │ │
│收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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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6.00亿│ 7071.92万│ 6.80亿│ 11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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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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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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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3月31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582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12200431股的0.764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3
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6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2名激励对象授予858220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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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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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彰显“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并坚守维护股东利益的承诺,乐鑫科技基于对未来
发展的坚定信心、对企业价值的深刻认识以及对社会责任的认真履行,于2024年3月23日发布
了《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于2024年7月30日发布了《乐鑫科技关于公
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以维护股价稳定性和塑造积极
的市场形象。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我们根据行动方案开展工作,取得了卓越的成绩,现将行
动方案年度执行情况评估公告如下,并基于2024年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的优化目标和提升举
措:
一、聚焦经营主业,深耕AIoT芯片设计
乐鑫科技是物联网领域的专业芯片设计企业及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处理+连接”为
方向,为用户提供AIoTSoC及其软件,现已发展成为一家物联网技术生态型公司。2024年,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200691.97万元,较2023年同比增加40.0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32
.39万元,同比增加14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824.31万元
,同比增加182.77%。
随着AI技术的推出与发展,各行各业数字化与智能化渗透率将迎来显著提升,“万物互联
”向“万物智联”升级转变,物联网市场对于设备端侧的算力要求日益增长。2024年,我们持
续以AIoT领域为核心,不断提升芯片的处理能力,深化无线通信技术储备,积极推出新品,完
善产品矩阵,以推动可持续的经营和财务表现。报告期内新发布的ESP32-C61在继承ESP32-C2
和ESP32-C3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显著优化了外设、强化了连接性能,并扩展了存储选项,为用
户设备带来更出色的物联网性能,满足更高要求的智能设备连接需求。ESP32-H系列中ESP32-H
4的发布,标志着公司在Wi-Fi和蓝牙技术领域之外又新增了对IEEE802.15.4技术的支持,进入
Thread/Zigbee市场,进一步拓展了公司的WirelessSoC的产品线和技术边界。ESP32-H4在功耗
、连接性能和内存扩展能力方面均进行了显著升级,标志着乐鑫在自研低功耗蓝牙芯片领域的
重大技术突破,升级到支持蓝牙5.4核心规范的几乎全部功能,并通过了蓝牙6.0的官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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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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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
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0402684.08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总
股本11220043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51613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10994881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969290.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596929
0.8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8774988
.9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54744279.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45.6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
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5969290.80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44%。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总股本1122
0043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51613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109948818股,本次
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6179958股。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25161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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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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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7月2
0日在公司304会议室召开了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与南京南钢鑫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
业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115100万元人民币,由全体合伙
人分期缴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9月14日,投资基金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南钢星博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
照》。
2022年11月25日,南钢星博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二、不再对南钢星博基金继续投入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对南钢星博基金的首期出资,出资额为1500万元。
公司已于2025年3月15日发布《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11220043股
(含本数)A股股票。结合公司运营资金安排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不再对该投资基金进
行后续投资,已投资金不受影响。同时,公司已出具《关于不再向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继续投入资金的承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基金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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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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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3160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46968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804
84430股的0.1826%。
(3)授予价格:6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0元的价格
购买公司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24人,为公司技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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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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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95274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8586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0789
724股的1.0628%。
(3)授予价格:5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0元的价格
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165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
3人,第二类激励对象1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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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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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08640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51130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80484430股
的0.6848%。
(3)授予价格:4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0元的价格
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53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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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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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5992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60320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80
030500股的1.3249%。
(3)授予价格:9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5元的价格
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173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7人,
第二类激励对象1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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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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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08938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38168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80
158963股的1.6694%。
(3)授予价格:12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20元的价
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212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根
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15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195人,第三类激励对象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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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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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
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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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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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
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含10%),即1122
0043股,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177787.67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
的使用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5年11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11220043股(含本数)
,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77787.67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
响。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
、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
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33988.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892.25万元(上
述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年
度的定期报告为准)。
在此基础上,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持平、增加10%和减少10%的变动幅度进行测算。(该数据仅为
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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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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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
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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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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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
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所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
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方式具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总体条件、实施频率和分配比例: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
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
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足额提取盈余公
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及以
上的事项。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其他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公司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
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当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或累计资本公积金金额达到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时
,公司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或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
状况,可以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提出并实施股
票股利分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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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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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调整的原因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为了更好地实施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1、2021年激励计划的调整
(1)2021年激励计划“特别提示”之“二”调整前后具体内容如下: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乐鑫信息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
通股。
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乐鑫信息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2021年激励计划“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来源、数量和分配”之“一、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调整前后具体内容如下: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
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1年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2、2022年激励计划的调整
(1)2022年激励计划“特别提示”之“二”调整前后具体内容如下: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乐鑫信息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
通股。
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乐鑫信息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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