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20 方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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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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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达创电子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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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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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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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挠性覆铜板生产基地│ 5.52亿│ 4283.48万│ 2.92亿│ 93.88│-2301.35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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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膜生产基地建设│ 1.33亿│ 1156.24万│ 1.26亿│ 94.91│ -16.47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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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亿│ 935.44万│ 9922.76万│ 4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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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9252.05万│ ---│ 9315.09万│ 100.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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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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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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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办理为准。在上述额度和业务期限范围内,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业务
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以上授权期限为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
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
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
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好的中大型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经营层
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
3、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与合作金
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5、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
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
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
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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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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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67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642742.25元,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840535.39元,其中母
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5446468.32元。
经董事会决议,经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
为更好传递公司对后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更好回报中小投资者,在充分考虑日常经营及发展规
划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8676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80747998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总数430733股后的股本80317265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元(含税),
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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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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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大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
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指拟聘任该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该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
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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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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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
过贰千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
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目
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使用自有资
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铜材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其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大宗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
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目的
,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有色金属铜材。
2、投资金额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
过贰千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
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采购部门、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开展有色金属铜材的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
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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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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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
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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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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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等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
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使用自有资
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
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
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日元等。
2、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等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
3、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
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
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
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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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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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5.4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
为2023年7月14日-2025年7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
,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3000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85.40万股的0.35%,占当前
在职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数量73万股的0.41%。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
登记数量499998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85.40万股的58.55%。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2.35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5月2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0股。截至2025
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32500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22.35万股的14.54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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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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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核算制度,为真实反映广州方邦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本着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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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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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5.4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
为2023年7月14日-2025年7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
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38012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85.40万股的4.45%,占
当前在职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数量73万股的5.21%。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
份过户登记数量496998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85.40万股的58.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2.35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5月2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32500股,占
本期可行权额度22.35万股的14.54%,占当前在职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数量21.95万股的14.8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32500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22.35
万股的14.54%。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6月6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8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次实际向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92万份,行权价格为34元/份,期权简称为方
邦股份期权,期权代码为1000000188、1000000189。
6、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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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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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等
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
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年度预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71.63万元,预计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6115.46万元,合计计提减值准备638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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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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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讨论、表决,同意选举张美
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美娟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及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张美
娟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
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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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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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5.4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
为2023年7月14日-2025年7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
,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
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458986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53.75%。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2.35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5月2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
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
量的0%。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6月6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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