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21 奥福环保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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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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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万升DPF载体│ 2.46亿│ 430.46万│ 1.92亿│ 100.38│ 301.08万│ ---│
│山东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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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升DOC、16│ 1.85亿│ 0.00│ 1.25亿│ 96.59│ 722.10万│ ---│
│0万升TWC、200万升G│ │ │ │ │ │ │
│PF载体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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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 3007.30万│ 1160.69万│ 2278.05万│ 75.75│ ---│ ---│
│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 │ │ │ │ │ │
│动化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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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6594.65万│ 1450.38万│ 2535.17万│ 38.44│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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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4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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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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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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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运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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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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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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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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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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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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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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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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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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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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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运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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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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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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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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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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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运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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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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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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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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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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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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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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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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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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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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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安徽奥福 │ 1.54亿│人民币 │2022-02-08│2029-01-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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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重庆奥福 │ 8100.00万│人民币 │2022-06-06│2025-06-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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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重庆奥福 │ 3375.00万│人民币 │2020-07-24│2023-07-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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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江西奥福 │ 1620.00万│人民币 │2022-04-18│2025-06-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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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德州奥深 │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3-02│2023-03-0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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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德州奥深 │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3-20│2024-03-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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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德州奥深 │ 500.00万│人民币 │2022-08-15│2023-08-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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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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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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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4897股,占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的比例为0
.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0元/股,最低价为16.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3
77.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
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4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
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4897股,占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的
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0元/股,最低价为16.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242377.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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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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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年11月23日,公司董事长潘吉庆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奥福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3-030)。
(二)2023年11月30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上述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三)根据《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第
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
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
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
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
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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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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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潘吉庆先生《关于提议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潘吉庆先
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其他
合法用途。
本次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潘吉庆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潘吉庆先生
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
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其他合法用途。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其他合法用途
;
3、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4、回购价格:不
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含);
5、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
;
6、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潘吉庆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潘吉庆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后续如拟实施新的股份增减持计划,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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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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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王建忠先生持有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9234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5%。公司董事于发明
先生持有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388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15%。上
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1月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3年4月11日
至2023年9月28日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董事王建忠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3年7月31日至2
024年1月27日(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于发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建忠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29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0.17%。于发明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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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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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
财务状况,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半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107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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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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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81亿
元(壹拾壹亿捌仟壹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
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在股东大会未通过
新的议案前均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元;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00万元;
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0万元;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1000万元;
5、兴业银行济南分行15000万元;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
8、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10、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11、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12、邮政储蓄银行临邑支行3000万元;
13、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2000万元;
1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2500万元;
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400万元;
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万元;
1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
18、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申请不超过
189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9、包括但不限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另外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
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
,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
内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授信相关事宜,且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
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
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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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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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具体为:全资子公司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奥深”)、蚌
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奥美”)、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奥福”)、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和控股子公司江
西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福”)。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300万元,担保类型为
融资类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奥福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公司提供股权
比例60%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江西高环陶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比例40%的担保,
金额为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8498.27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经营需要,同意德州奥深向银
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蚌埠奥美向
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重庆奥福
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安徽
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43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
江西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按持股比例(60%)为其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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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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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2,357.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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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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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37334.02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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