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23 安恒信息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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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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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 │ 49999.88│ ---│ ---│ 62141.1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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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七叶草创业投资│ 880.00│ ---│ ---│ ---│ 0.00│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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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 100.00│ ---│ ---│ ---│ 0.00│ 人民币│
│泓璟泰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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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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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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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全服务平台升级│ 1.54亿│ ---│ 1.76亿│ 104.59│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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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岛平台研发│ 3.83亿│ 2797.45万│ 9414.42万│ 24.61│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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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网犯罪侦查打击服│ 1.02亿│ 664.32万│ 933.92万│ 9.14│ ---│ ---│
│务平台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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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态势感知平台│ 1.13亿│ ---│ 1.07亿│ 100.00│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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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物联安全技术研│ 9652.65万│ 2590.24万│ 1.01亿│ 105.03│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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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 4.54亿│ 9589.05万│ 2.30亿│ 50.55│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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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云靶场及教│ 1.25亿│ 1819.80万│ 2239.90万│ 17.86│ ---│ ---│
│育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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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控安全及工业互联│ 3983.37万│ ---│ 3755.57万│ 100.00│ ---│ ---│
│网安全产品升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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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安全大脑及│ 1.19亿│ 2978.46万│ 1.07亿│ 89.56│ ---│ ---│
│安全运营中心升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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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智能网关产品│ 1.79亿│ 1322.48万│ 1.59亿│ 88.82│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车联网安全研发中心│ 6733.08万│ 1584.31万│ 2670.18万│ 39.66│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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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 8778.24万│ ---│ 9158.11万│ 104.33│ ---│ ---│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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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4亿│ 102.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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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 1.91亿│ 2136.44万│ 7865.50万│ 41.09│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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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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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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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聊城金恒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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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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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含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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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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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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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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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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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含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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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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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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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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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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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含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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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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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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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万达恒安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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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非独立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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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含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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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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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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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聊城金恒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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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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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含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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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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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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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省数据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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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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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含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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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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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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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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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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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含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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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16 │
├──────┼────────────────────────────────────────┤
│关联方 │上海万达恒安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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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非独立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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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含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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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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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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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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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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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含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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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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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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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聊城金恒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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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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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含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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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16 │
├──────┼────────────────────────────────────────┤
│关联方 │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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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含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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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6 │
├──────┼────────────────────────────────────────┤
│关联方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含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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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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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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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同意聘请鲍航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鲍航先生获聘时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培训证明,根据有关规定,由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小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暨变更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鲍航先生近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取
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按相关规定将鲍航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为无异议通过。鲍航先生自取得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
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小孟先生不再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
鲍航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28898076
电子邮箱:hang.bao@dbappsecurity.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证券投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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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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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
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
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三)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四)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
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
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二、授予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因合计5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者自愿放弃所授予的全部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7人调整为17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211.70万股调整为207.00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
6.8770万股调整为232.1770万股,预留数量25.1770万股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调整内容
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
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
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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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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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为
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越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
职工代表监事。
张越芳女士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越芳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2012年至今就
职于安恒信息。现任职于公司财务部。
张越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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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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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展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80.00元/股(含),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
(二)本次回购的实施进展
1、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
股份,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12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回购最高价格为166.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77.20元/股,回购均价为146.31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31024349.2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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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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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
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
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辛金国,其基本情况如下:辛金国,男,19
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专业硕
士研究生导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历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工商
管理学院副院长、财经学院副院长等职位。现任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省信息化与
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浙江省重点专业《会计学》负责人和浙江省精品课程《审计
学》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
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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