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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68802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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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25 杰普特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0-22│ 43.86│ 9.1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28│ 29.65│ 1408.3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01│ 29.65│ 65.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0│ 29.35│ 140.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01│ 29.35│ 2038.3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01│ 29.35│ 123.2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10│ 39.77│ 665.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30│ 29.35│ 136.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01│ 29.35│ 3308.0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30│ 29.10│ 170.1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高新投杰普特│ 5100.00│ ---│ 46.36│ ---│ 0.00│ 人民币│ │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 │ │ │ │ │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珠海青稞晨曦壹号私│ 1000.00│ ---│ 4.88│ ---│ 0.00│ 人民币│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芜湖恒和一号股权投│ 1000.00│ ---│ 8.62│ ---│ 172.62│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光纤激光器扩产建设│ 1.24亿│ 0.00│ 9309.57万│ 75.25│ 4.56亿│ 2021-06-30│ │项目 │ │ │ │ │ │ │ ├─────────┼──────┼─────┼─────┼─────┼─────┼──────┤ │激光/光学智能装备 │ 1.13亿│ 0.00│ 9983.99万│ 88.54│ 1.59亿│ 2021-09-30│ │扩产建设项目 │ │ │ │ │ │ │ ├─────────┼──────┼─────┼─────┼─────┼─────┼──────┤ │半导体激光器扩产建│ 9253.00万│ 0.00│ 2892.76万│ 31.26│ 2925.79万│ 2022-06-30│ │设项目 │ │ │ │ │ │ │ ├─────────┼──────┼─────┼─────┼─────┼─────┼──────┤ │半导体激光加工及光│ 1.58亿│ 0.00│ 3594.89万│ 22.81│ 2.59亿│ 2022-06-30│ │学检测设备研发生产│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 8333.00万│ 0.00│ 2562.06万│ 30.75│ 433.39万│ 2021-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233.00万│ 210.37万│ 7258.42万│ 100.35│ ---│ 2022-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2.73亿│ 0.00│ 2.73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04 │交易金额(元)│112.00万 │ ├──────┼────────────────┼──────┼────────────────┤ │币种 │新加坡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NEOPTICS PTE. LTD.100%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JPT Opto-Electronics PTE. LTD. │ ├──────┼────────────────────────────────────────┤ │卖方 │CHENG XUEPING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JPT Opto-Electro│ │ │nics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杰普特”)以自有资金112万新加坡元收购司董事、总 │ │ │经理CHENG XUEPING(成学平)先生直接持有的NEOPTICS PTE. LT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 │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 │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04 │ ├──────┼────────────────────────────────────────┤ │关联方 │刘健、刘猛、黄治家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2024年8月30日,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董事刘健先 │ │ │生、深圳市喜悦聚光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了喜悦光子(深圳)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喜悦光子”),刘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 │ 2025年3月5日,公司和公司研发总监刘猛先生共同出资成立了深圳市雅鸿光电技术有限│ │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雅鸿光电”),刘猛先生为公司研发总监,属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规则│ │ │》,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8月13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共同对武汉云 │ │ │智光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智光联”)进行增资。黄治家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1)2024年8月30日,公司和公司董事刘健先生、深圳市喜悦聚光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共同出资成立了喜悦光子,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40万元持有喜悦光子20%股份,刘健 │ │ │先生出资人民币130万元持有喜悦光子65%股份。 │ │ │ 刘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 │ │易。 │ │ │ (2)2025年3月5日,公司和公司研发总监刘猛先生共同出资成立了雅鸿光电,其中公 │ │ │司出资人民币210万元持有雅鸿光电42%股份,刘猛先生出资人民币290万元持有雅鸿光电58%│ │ │股份。刘猛先生为公司研发总监,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规则│ │ │》,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5年8月13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共同与云│ │ │智光联签订了《武汉云智光联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其中公司和黄治家先生分别以人│ │ │民币5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增资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股权,│ │ │黄治家先生持有标的公司3%股权。 │ │ │ 黄治家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为与│ │ │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因上述交易发生时公司未能识别相关交易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未及时按照关联交易│ │ │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现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 │ │ (二)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 │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审议。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 │ │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三)截至上述关联交易发生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 │ │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6-07-04 │ ├──────┼────────────────────────────────────────┤ │关联方 │NEOPTICSPTE.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 │ │ │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JPTOpto-Elec│ │ │tronics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杰普特”)以自有资金112万新加坡元收购NEOPTICSPT│ │ │E.LT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 │,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公司董事、总经理CHENGXUEPING(成学平)先生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为标的公│ │ │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相关规定,CHENGXUEPING(成学平)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 │ │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加强光连接业务的产品布局及销售网络建设,提高公司相关产品的竞争力,公│ │ │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杰普特以自有资金112万新加坡元收购公司董事、总经理CHENGXU│ │ │EPING(成学平)先生直接持有的NEOPTICSPTE.LTD.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 │ │ │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 │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 │或市值1%以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标的公司是公司董事、总经理CHENGXUEPING(成学平)先生持有100%股权的企业,根据│ │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CHENGXUEPING(成学平)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标的公司为│ │ │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事项属于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 │。 │ │ │ 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及公司与关联人控制的企业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外,关联人与公司之间│ │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 ├──────┼────────────────────────────────────────┤ │关联方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 │ │ │ 根据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 │ │自有资金认购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进”或“发行人”)首次│ │ │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 │ │ 根据《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 │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司拟获配股数73.2064万股,获配金额为29999982.72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武汉长进为公司参股企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12.2425%,公司董事│ │ │会秘书、副总经理吴检柯同时担任武汉长进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武汉长进为公司关│ │ │联方,本次参与战略配售为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加快构建上下游产业链资源体系,对产业链上的优质企业进│ │ │行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武汉长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股份,认购金额不│ │ │超过3000万元。根据《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 │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司拟获配股数73.2064万股,获配金额为2999998│ │ │2.72元,本次认购获配股份数占武汉长进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3.13%。公司所获配股票自 │ │ │武汉长进本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979328891 │ │ │ 成立日期:2012/7/11 │ │ │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1401号 │ │ │ 武汉长进为公司参股企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12.2425%,公司董事│ │ │会秘书、副总经理吴检柯先生同时担任武汉长进的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 │ │关联方认定标准,武汉长进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为关联交│ │ │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黄治家、刘健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及金额 │ │ │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刘健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8000万元人民│ │ │币(暂定)设立嘉兴光汇富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 │ │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光汇富星”)。 │ │ │ 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12.50%;黄治│ │ │家先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6.25%;刘健先生拟作为│ │ │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12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26.50%。 │ │ │ 本次设立合伙企业系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加快构建上下游产业链资源体系,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治家先生,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刘健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80│ │ │00万元人民币(暂定)设立光汇富星。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 │ │币1000万元;黄治家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00万元;刘健先生作为有 │ │ │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120万元。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治家先生、刘健先生、张嶂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 │ │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黄治家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健先生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系│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苏州海仕德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的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NEOPTICS PTE.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瑞珀精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瑞珀精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或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奥信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或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睿晟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或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或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或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NEOPTICS PTE.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瑞珀精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NEOPTICS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奥信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瑞珀精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睿晟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10 │ ├──────┼────────────────────────────────────────┤ │关联方 │深圳市随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随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深圳市随源│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随源管理”)、合肥全村红矽仪管理咨询中心(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全村红矽”,与随源管理合称“其他投资人”,与公司合称“投资人│ │ │”)共同对深圳市随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动智能”或“标的公司”)进行增│ │ │资,投资人合计投资金额1200.00万元。 │ │ │ 其中,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500万元向随动智能增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约5.68万元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随动智能5%的股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 │定,随动智能与随源管理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相关风险提示 │ │ │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尚未形成在手订单且暂无意向性订单。标的公司研发 │ │ │的智能行走辅助自动化装置与动态减重康复自动化装置已完成工程样机验证,尚在二类医疗│ │ │器械注册与临床试验阶段。标的公司产品尚需经过医疗器械认证、市场营销、客户开拓、量│ │ │产供货等产业化落地环节。若产业化进程不及预期或受到阻碍,不仅可能导致收入实现滞后│ │ │及回款周期拉长,还可能会因产业化进度滞后影响市场布局规划,进而加剧经营性现金流的│ │ │周转压力,甚至可能错失市场窗口期,对标的公司整体产业化战略的推进产生不利影响。 │ │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在职员工人数8人,结合其注册时间较短、注册资金较│ │ │少、尚未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等情况具备显著的初创企业特征,其后续经营存在较大不确│ │ │定性。 │ │ │ 3、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实际控制 │ │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计划减持区间为20│ │ │25年6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 │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 │:2025-038),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同聚同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5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同聚同源、黄治家先生、刘健先生分别尚有320000股、1580000股、760000股仍在计划减持 │ │ │区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结束。 │ │ │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持续推进公司“激光+”战略的深化实施,打造经营业务第二增长曲线,聚焦激光赋 │ │ │能先进制造,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对随动智能进行│ │ │增资,投资人合计投资金额12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500万元向随动智能增│ │ │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约5.6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随动智能5%的股权。 │ │ │ (二)标的公司随动智能及随源管理为公司董事刘健先生通过深圳市烛照光电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烛照光电”)实际控制的企业,刘健先生担任随动智能法定代表人,根据│ │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随动智能、随源管理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随动智│ │ │能事项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董│ │ │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 │或市值1%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二、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暨标的公司的情况说明 │ │ │ 关联法人名称:深圳市随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JJECK12 │ │ │ 成立日期:2025-05-12 │ │ │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粤兴三道9号华中科技大学深圳产学研基 │ │ │地大楼A座1170 │ │ │ 关联关系类型: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 │ │ 三、关联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关联法人名称:深圳市随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UX0K31G │ │ │ 成立日期:2025-09-08 │ │ │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3号益鹏工业园2栋103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随源管理是公司董事刘健先生通过烛照光电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 │ │规定,随源管理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 │ │事黄淮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投资随源管理,不享有对该合伙企业的控制权或管理决│ │ │策权。除此之外,公司与随源管理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 │其他关系。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 51.64万 0.56 100.00 2021-01-05 司 ───────────────────────────────────────────────── 合计 51.64万 0.5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杰普│惠州市杰普│ 1.00亿│人民币 │2021-10-12│2029-11-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光电股份│特电子技术│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杰普│HIPA PHOTO│ 2200.00万│人民币 │2024-11-13│2029-08-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光电股份│NICS PTE.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LTD.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4│其他事项 ──────┴────────────────────────────────── 2024年8月30日,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董事刘健 先生、深圳市喜悦聚光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了喜悦光子(深圳)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喜悦光子”),刘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3月5日,公司和公司研发总监刘猛先生共同出资成立了深圳市雅鸿光电技术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雅鸿光电”),刘猛先生为公司研发总监,属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规则》,本 次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8月13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共同对武汉云智 光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智光联”)进行增资。黄治家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1)2024年8月30日,公司和公司董事刘健先生、深圳市喜悦聚光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共同出资成立了喜悦光子,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40万元持有喜悦光子20%股份,刘健先生 出资人民币130万元持有喜悦光子65%股份。 刘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2)2025年3月5日,公司和公司研发总监刘猛先生共同出资成立了雅鸿光电,其中公司 出资人民币210万元持有雅鸿光电42%股份,刘猛先生出资人民币290万元持有雅鸿光电58%股份 。刘猛先生为公司研发总监,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规则》,本 次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8月13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共同与云智 光联签订了《武汉云智光联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其中公司和黄治家先生分别以人民币 5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增资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股权,黄治家 先生持有标的公司3%股权。 黄治家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为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因上述交易发生时公司未能识别相关交易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未及时按照关联交易履 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现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二)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审议。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截至上述关联交易发生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或市值1%以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 2026-07-04│收购兼并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JPTOpto-Electr onics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杰普特”)以自有资金112万新加坡元收购NEOPTICSPTE.LT 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 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董事、总经理CHENGXUEPING(成学平)先生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为标的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CHENGXUEPING(成学平)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光连接业务的产品布局及销售网络建设,提高公司相关产品的竞争力,公司 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杰普特以自有资金112万新加坡元收购公司董事、总经理CHENGXUEPIN G(成学平)先生直接持有的NEOPTICSPTE.LTD.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值1%以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标的公司是公司董事、总经理CHENGXUEPING(成学平)先生持有100%股权的企业,根据《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CHENGXUEPING(成学平)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标的公司为公司 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事项属于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及公司与关联人控制的企业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外,关联人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2026-06-08│其他事项 ──────┴────────────────────────────────── 大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减持的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同聚”)持有公司股份12477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3%,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5月4日起上市流通。 2、公司副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刘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90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2.73%,其中2560198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4月30日 起上市流通。另外3000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同聚,公司副董事 长、核心技术人员刘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份。厦门同聚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刘健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3%。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副总经理黄淮先生不参与本次减 持计划。 上述减持计划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 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的,减持价格应做相应调整)。 ──────┬────────────────────────────────── 2026-05-21│其他事项 ──────┴────────────────────────────────── 交易简要内容 根据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认购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进”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根据《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司拟获配股数73.2064万股,获配金额为29999982.72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武汉长进为公司参股企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12.2425%,公司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吴检柯同时担任武汉长进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武汉长进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为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加快构建上下游产业链资源体系,对产业链上的优质企业进行 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武汉长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 3000万元。根据《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司拟获配股数73.2064万股,获配金额为29999982.72元, 本次认购获配股份数占武汉长进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3.13%。公司所获配股票自武汉长进本 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979328891 成立日期:2012/7/11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1401号 武汉长进为公司参股企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12.2425%,公司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吴检柯先生同时担任武汉长进的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 方认定标准,武汉长进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为关联交易。 ──────┬────────────────────────────────── 2026-05-1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 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治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吴检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黄治家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 持有19.23%股份的股东黄治家先生,在2026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治家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制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黄治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75,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3%,符合提出临时提案 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属 于普通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 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情形的事项承 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 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 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公司财 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普通 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 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订了《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或“股东回报规划”)。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股东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可持续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 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从现实与长远两个方面综合考虑股东利 益,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和考虑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 事的意见和诉求,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以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应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范允许的其他 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 2、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2)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 得到满足。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最近五年是 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 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 楼会议室 ──────┬────────────────────────────────── 2026-04-16│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及金额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刘健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 暂定)设立嘉兴光汇富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 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光汇富星”)。 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12.50%;黄治家 先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6.25%;刘健先生拟作为有限 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12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26.50%。 本次设立合伙企业系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加快构建上下游产业链资源体系,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董 事长、实际控制人黄治家先生,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刘健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8000万 元人民币(暂定)设立光汇富星。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 万元;黄治家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00万元;刘健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 ,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12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治家先生、刘健先生、张嶂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黄治家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健先生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系与关 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2026-03-28│重要合同 ──────┴────────────────────────────────── 投资项目名称 杰普特激光光电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0亿元,包含土地出让金、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等,最终以实际 投资额为准。 实施主体 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杰普特”)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用地程序办理,需根据法定的“ 招、拍、挂”程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惠州杰普特竞得项目用地使用 权为前提,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 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 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系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研判所作出的决策,由于 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与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 存在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惠州杰普特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资金,且已充分考 虑资金筹集的各种渠道,计划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解决 资金问题,在资金使用安排和资金充足性方面,本次投资对公司及惠州杰普特开展正常经营所 需的营运资金不构成重大影响,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另外如果本项目 通过银行贷款筹资,项目建成后却未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则公司及惠州杰普特还会面临较 大的偿债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布局,紧抓“光+AI”融合创新的产业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全资 子公司惠州杰普特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开展“杰普特激光光电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并与惠州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主要进行激光器、激光/光学 智能装备及光连接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0亿元,包含土地出让金、 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等,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预计项目建设期为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起 两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项目签署相关协议、 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该项目等。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3-28│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27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6524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5049423股的3.8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3月27日为授予日, 以89.2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7名激励对象授予3652400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4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6年3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4)。 5、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 6、2026年3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 7、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 查意见。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3月27日。 2、授予数量:36524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5049423股的3.84% 3、授予人数:177人 4、授予价格:89.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5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 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在激励股份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股份的,由董事会对授 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 配。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2026-03-28│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购销业务多采用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进出口业务为依托,交 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或者风险敞口相匹配,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4000万美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 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有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 金融机构,使用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交易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 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 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566,594.7 1元。 ──────┬────────────────────────────────── 2026-03-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0737853.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9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总股 本95049423股计算,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5040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371126.91元 (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6%。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 楼会议室 ──────┬────────────────────────────────── 2026-03-0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6960.47万元,同比增长42.35%;实现利润总额29150.8 6万元,同比增长127.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57.04万元,同比增长111.46 %。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36696.01万元,较期初增长22.1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 29860.72万元,较期初增长12.97%。 (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全球范围内激光器需求提升,在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加工及消费级激 光器领域实现销售收入的较快增长,同时公司光通信业务快速切入市场并实现销售收入显著增 长。受上述综合因素推动,公司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均实现显著增长。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700.00万元至2152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将 增加53315.38万元至69815.38万元,同比增长约36.67%至48.02%;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230.00万元至30900.00万元,较上 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2961.52万元至17631.52万元,同比增长约97.69%至132.88%; 3、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300.00万元 至30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4743.48万元至19443.48万元,同比增长约139.66 %至184.18%。 ──────┬────────────────────────────────── 2025-12-30│股权回购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2月29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5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5049423股的0.1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2月29日 为预留授予日,以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95000股限制性股票 。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 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7451 16.25元。 ──────┬────────────────────────────────── 2025-09-10│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深圳市随源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随源管理”)、合肥全村红矽仪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全村红矽”,与随源管理合称“其他投资人”,与公司合称“投资人”)共 同对深圳市随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动智能”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投资 人合计投资金额1200.00万元。 其中,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500万元向随动智能增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约5.68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随动智能5%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随动智能与随源管理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尚未形成在手订单且暂无意向性订单。标的公司研发的 智能行走辅助自动化装置与动态减重康复自动化装置已完成工程样机验证,尚在二类医疗器械 注册与临床试验阶段。标的公司产品尚需经过医疗器械认证、市场营销、客户开拓、量产供货 等产业化落地环节。若产业化进程不及预期或受到阻碍,不仅可能导致收入实现滞后及回款周 期拉长,还可能会因产业化进度滞后影响市场布局规划,进而加剧经营性现金流的周转压力, 甚至可能错失市场窗口期,对标的公司整体产业化战略的推进产生不利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在职员工人数8人,结合其注册时间较短、注册资金较少 、尚未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等情况具备显著的初创企业特征,其后续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3、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计划减持区间为2025年 6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8),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同聚同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5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聚同源、黄 治家先生、刘健先生分别尚有320000股、1580000股、760000股仍在计划减持区间,本次减持 计划尚未结束。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持续推进公司“激光+”战略的深化实施,打造经营业务第二增长曲线,聚焦激光赋能 先进制造,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对随动智能进行增资 ,投资人合计投资金额12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500万元向随动智能增资,认 购其新增注册资本约5.6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随动智能5%的股权。 (二)标的公司随动智能及随源管理为公司董事刘健先生通过深圳市烛照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烛照光电”)实际控制的企业,刘健先生担任随动智能法定代表人,根据《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随动智能、随源管理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随动智能事项 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 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值1%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暨标的公司的情况说明 关联法人名称:深圳市随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JJECK12 成立日期:2025-05-12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粤兴三道9号华中科技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 大楼A座1170 关联关系类型: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深圳市随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UX0K31G 成立日期:2025-09-08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3号益鹏工业园2栋103 (二)关联关系说明 随源管理是公司董事刘健先生通过烛照光电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随源管理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黄 淮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投资随源管理,不享有对该合伙企业的控制权或管理决策权。 除此之外,公司与随源管理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2025-08-27│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8月26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8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5,049,423股的0.4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以2025年8月26日为授予日,以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授予380, 000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4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2)。 5、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5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5-034)。 7、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8月26日。 2、授予数量:38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5,049,423股的0.40% 3、授予人数:93人 4、授予价格:3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 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5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 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 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632981 .00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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