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26 洁特生物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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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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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1-13│ 16.49│ 3.7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2│ 20.91│ 759.51万│
├───────────┼───────────┼───────────┼───────────┤
│可转债 │ 2022-06-28│ 100.00│ 4.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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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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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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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 3.50亿│ ---│ 1.14亿│ 32.49│ ---│ ---│
│升级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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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 4000.00万│ ---│ 2223.00万│ 55.58│ ---│ ---│
│品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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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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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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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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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华大洁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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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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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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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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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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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华大洁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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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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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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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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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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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华大洁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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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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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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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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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基金名称:广州增城区南特生物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
拟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早、中期生物医药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精准诊断试剂及IVD
、基因检测、细胞治疗、高端医疗器械国产化替代及材料研发、智慧医疗与信息化、医疗大健
康服务等领域,可与公司主营业务生命科学制品在研发、应用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
拟投资金额: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0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认缴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49.99%。
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7年,自全体合伙人均完成首期实缴
出资之日起算,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3年为退出期。合伙企业可将退出期延长2
次,每次延长的期限应不超过1年。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满10年止。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暂
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
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
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3、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或固定收益
承诺。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法规、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
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设立及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
,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深化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加深产业资本合作,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
通过股权投资进一步发掘具有产业协同效应的优质项目,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广州洁特生物过
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与广州南粤澳洋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澳洋”)、广州南粤基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基金”)出
资发起设立广州增城区南特生物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主要投资于早、中期生物医药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精准诊断试
剂及IVD、基因检测、细胞治疗、高端医疗器械国产化替代及材料研发、智慧医疗与信息化、
医疗大健康服务等领域。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基金总出资额为人民币5001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人民币2500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49.99%。
公司如增加投资将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具体增资主体、认缴出资额及比例
等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推进基金设立、备案及后
续增资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尚未正式成立,各方认缴出资额尚未
缴纳。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主体,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
义务。
(三)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
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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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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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482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482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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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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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洁特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洁特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2022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洁特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洁特转债”前次债券信用评级
结果为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
6月26日出具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
【2025】跟踪第【397】号01),评级结果如下: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发行主体
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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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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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州洁特生物过
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前的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
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
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
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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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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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
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履行上市公司责
任,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方案的公告》,并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度,公司根据上述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保
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在对2024年度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
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深耕公司主业,持续提升经营效率
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和管理能力,以产品质量和种类为抓手
,以技术和服务为重点,以渠道和品牌为核心,抓牢销售,抓实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
产品方面,公司将继续优化生产技术和工艺,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高产
品质量稳定性,降低人工误差。公司将分析过往市场需求,大力推广毛利率更高、技术含量更
高的优质高端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此外,公司还将在客户需要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公
司已有产品和技术,进一步推进新产品研发、老产品升级,扩充公司产品线,以研发促进产品
更新迭代,拓宽企业护城河,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销售方面,在国内,公司将继续深化与工业客户的合作,在合作中做好服务,改善工艺,
升级产品,向工业生产端规模化应用稳步推进;此外,公司还将优化直销经销渠道安排与仓储
物流效率,提升电商平台等新渠道销售比例,服务好现有研发端客户的同时,为服务工业端客
户打造更为坚实的基础。
在国外,公司将以德国子公司为基点,以驻扎在西欧、中东、南美、东南亚的自有销售团
队为依托,大力开展自主品牌海外推广。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服务好、维护好既有ODM大客户
,深化合作关系,共同携手面对国际政治经济风险、关税问题等多重挑战。
成本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前期战略原材料储备,结合产线智能化改造升级,降低材料和
人工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公司还将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合理规划和分配产能利用情况,改
善生产成本水平。此外,在财务费用方面,公司还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和暂
时补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外汇收汇较高的现状,利用高息外汇储蓄产品和外汇衍
生品市场,在充分把控风险的基础上提高理财收益,降低汇兑损失。公司将通过设定明确的降
本增效目标,促进降本增效成果落实落地。
运营方面,公司将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实施产线自动化智能
化信息化升级,统筹建设生产—消毒—仓储一体化基地,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物流仓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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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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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
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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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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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8.9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
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9162.03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
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0363220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273091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47158.34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0047158.34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97392.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0044550.7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
4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
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0047158.3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9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273091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者回购股
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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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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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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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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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及工具、交易场所: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
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
、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外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
等币种,授权期限内预计在任一时点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3500万美元
(含)或等值币种,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涉及外汇杠杆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
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广州洁
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额度为不超过3500万美元(含)或等值币种。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外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等币种,授权期限
内预计在任一时点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3500万美元(含)或等值币种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动用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涉及外汇杠杆交易业务。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具体品种具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
、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
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及
额度内负责具体的交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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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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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授权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
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综合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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