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28 沃尔德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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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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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 6965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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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德美星钻石科技│ 98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嘉兴)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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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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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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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 2.20亿│ 1963.13万│ 6870.01万│ 31.23│ ---│ ---│
│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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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2.09亿│ 0.00│ 2.0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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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相关费用 │ 1600.00万│ 0.00│ 1525.07万│ 9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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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200.00万│ 0.00│ 42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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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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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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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稳健型理财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
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风险等级均为R1-R3)等。
投资金额: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
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
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能
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拟使用共计不超过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购
买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稳健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
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稳健型理财产品
;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
(风险等级均为R1-R3)等。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
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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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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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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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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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
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454.1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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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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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124841028.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4959500.
44元,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90%;公司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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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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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肖全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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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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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继
锋持有公司38196240股股份(均为IPO前取得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86%;股东彭
坤持有公司294360股股份(均为IPO前取得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股东李清华
持有公司358740股股份(均为IPO前取得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股东陈涛持有
公司667000股股份(其中:IPO前取得337158股,其他方式取得329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0.61%;股东庞红持有公司576720股股份(均为其他方式取得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0.53%。股东彭坤、李清华、陈涛、庞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继锋、杨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1),股东陈继锋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80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72%,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788519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191619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股东彭坤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4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27%。股东陈涛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7%。股东李清华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358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3%。股东庞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
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2%。
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
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
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以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1095809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股转增0.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变为153413344股。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陈继锋、彭坤、李清华、陈涛、庞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
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在股份减持计划期间,陈继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000000股,减
持比例为0.6518%,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0089股,减持比例为0.0848%;彭坤、陈涛、庞红
、李清华未减持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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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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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743,792股,限售期为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554号),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沃
尔德”)向张苏来、钟书进等29名交易对方发行15,089,7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
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股票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变更为95,089,74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涉及限售股东3名,对应股份数4,7
43,792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3.09%,其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自2023年8月
2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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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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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5日,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541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21
.86元/股,最低价为21.7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89572.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46.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1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023)。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6.80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33.2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3-024)。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6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541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21.86元/股,最低价为21.7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
89572.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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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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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
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5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
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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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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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
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价格:不超过46.8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继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彭坤、李清华、陈涛、庞红拟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苏来、钟书进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可能减持公司股份。若未
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以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
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
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
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
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
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
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
计划。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
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
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
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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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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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要求;对非全资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将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要求;对非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将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需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止。
2、上述部分担保事项为子公司预计开具各类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金融机构授
信等事项,担保终止日以该类事项实际失效日为准。
3、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在
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
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对各子公司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机构最终协商
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上述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拟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
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过往协
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
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担保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超出授权
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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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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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稳健型理财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
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风险等级均为R1-R3)等。
投资金额: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
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
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能
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拟使用共计不超过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购
买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稳健型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
子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稳健型理财
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
基金(风险等级均为R1-R3)等。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该理
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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