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28 沃尔德 更新日期:2025-09-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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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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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7-12│ 26.68│ 4.6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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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1│ 25.03│ 280.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2│ 25.03│ 539.30万│
├───────────┼───────────┼───────────┼───────────┤
│增发 │ 2022-08-22│ 32.31│ 4.88亿│
├───────────┼───────────┼───────────┼───────────┤
│增发 │ 2022-10-20│ 34.38│ 4.7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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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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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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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 6965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沃尔德美星钻石科技│ 98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嘉兴)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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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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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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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 ---│ 5736.23万│ 1.64亿│ 74.39│-1087.91万│ ---│
│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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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0.00│ 2.0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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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相关费用 │ ---│ 0.00│ 1525.07万│ 9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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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0.00│ 42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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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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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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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苏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钟芹、陈朋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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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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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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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或“公司”)2022年以发行股份│
│ │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张苏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等31名交易对象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鑫│
│ │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泉”)100%股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鑫金泉2021年度至2024年度业绩承诺已超│
│ │额完成,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拟对鑫金泉管理团队进行超额业绩奖励。本次超额│
│ │业绩奖励对象包括张苏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钟芹、陈朋跃,拟向上述人员支付的│
│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合计为2202208.95元。由于张苏来、钟书进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
│ │苏来、李会香系夫妻关系,钟书进、陈小花系夫妻关系,钟芹、陈朋跃为钟书进关系密切的│
│ │家庭成员,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2202208.95元。 │
│ │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背景 │
│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事项于2022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
│ │《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号),公司获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张苏│
│ │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等31名交易对象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鑫金泉”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
│ │ 2022年8月22日,鑫金泉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
│ │及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涉及购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持有鑫金│
│ │泉100%股权。 │
│ │ 2022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 │
│ │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股份数量为150897│
│ │43股。 │
│ │ (二)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依据 │
│ │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重组协议和补充协议等,超额业绩奖励约定情况如下: │
│ │ 1、鑫金泉在业绩承诺期内超额完成承诺业绩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超 │
│ │额完成的累计净利润的50%奖励给标的公司管理团队,但超额业绩奖励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 │
│ │次交易的交易总价款的20%。 │
│ │ 2、沃尔德与业绩承诺方为进一步明确业绩奖励实施限制性指标,制定了《超额业绩奖 │
│ │励管理办法》,鑫金泉实施超额业绩奖励应当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业绩承诺期内,鑫 │
│ │金泉完成业绩承诺,即鑫金泉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大于承诺净利润数额;│
│ │(2)鑫金泉业绩承诺期内,4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超过20│
│ │000万元;(3)鑫金泉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0│
│ │%。 │
│ │ 3、具体奖励方案由鑫金泉总经理制订并经鑫金泉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沃尔德审 │
│ │批通过,且需符合鑫金泉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超额业绩奖励涉及的税费由│
│ │被奖励对象自行承担。超额完成利润的受奖励人员应为盈利补偿期间结束时仍在鑫金泉任职│
│ │的人员。 │
│ │ 4、支付给鑫金泉管理团队的奖励应在2024年度标的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30个 │
│ │工作日内支付。 │
│ │ 5、上述超额业绩奖励计入标的公司当期费用,在考核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时将超额 │
│ │业绩奖励费用视同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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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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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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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沃尔德(嘉 │ 2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7│2026-09-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金刚石工具│兴)硬质合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金数控工具│ │ │ │ │ │ │ │
│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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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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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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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
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622679.03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446712.15
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
50949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8113880.00元,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52%;2025年半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169350.4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7283230.46元,占2025年半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2.54%;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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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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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2839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2839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554号),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沃
尔德”)向张苏来、钟书进等29名交易对方发行150897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新
增股份已于202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票登记手
续,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变更为9508974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涉及限售股东26名,对应股份数12
28396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0.81%,其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自2025年8月2
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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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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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47)。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3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22.8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56)。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2.88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22.6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027)。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9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1533股,已回购股份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5%,购买的最高价为14.42元/股,最低价为14.40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166115.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4882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购买的最高
价为20.41元/股,最低价为14.30元/股,回购均价为18.6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546943
.7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7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至本公告披
露日期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涛减持153100股,彭坤减持155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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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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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或“公司”)2022年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张苏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等31名交易对象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鑫
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泉”)100%股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鑫金泉2021年度至2024年度业绩承诺已超额完
成,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拟对鑫金泉管理团队进行超额业绩奖励。本次超额业绩奖
励对象包括张苏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钟芹、陈朋跃,拟向上述人员支付的超额业绩
奖励金额合计为2202208.95元。由于张苏来、钟书进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苏来、李会
香系夫妻关系,钟书进、陈小花系夫妻关系,钟芹、陈朋跃为钟书进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
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2202208.95元。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背景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事项于2022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号),公司获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张苏来、钟书
进、李会香、陈小花等31名交易对象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金泉”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2022年8月22日,鑫金泉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及
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涉及购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持有鑫金泉10
0%股权。
2022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股份数量为15089743股
。
(二)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依据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重组协议和补充协议等,超额业绩奖励约定情况如下:
1、鑫金泉在业绩承诺期内超额完成承诺业绩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超额
完成的累计净利润的50%奖励给标的公司管理团队,但超额业绩奖励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次交
易的交易总价款的20%。
2、沃尔德与业绩承诺方为进一步明确业绩奖励实施限制性指标,制定了《超额业绩奖励
管理办法》,鑫金泉实施超额业绩奖励应当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业绩承诺期内,鑫金泉
完成业绩承诺,即鑫金泉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大于承诺净利润数额;(2)
鑫金泉业绩承诺期内,4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超过20000万元
;(3)鑫金泉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0%。
3、具体奖励方案由鑫金泉总经理制订并经鑫金泉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沃尔德审批
通过,且需符合鑫金泉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超额业绩奖励涉及的税费由被奖
励对象自行承担。超额完成利润的受奖励人员应为盈利补偿期间结束时仍在鑫金泉任职的人员
。
4、支付给鑫金泉管理团队的奖励应在2024年度标的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30个工
作日内支付。
5、上述超额业绩奖励计入标的公司当期费用,在考核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时将超额业
绩奖励费用视同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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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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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576,72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576,72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554号),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沃
尔德”)向张苏来、钟书进等29名交易对方发行15,089,7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
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股票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变更为95,089,743股。本次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涉及限售股东2名,对应股份数7,576,728股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4.98%,其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2个月,自2025年4月30日起上
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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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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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
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要求;对非全资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将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
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要求;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将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
等比例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
如下:
(一)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8AL0Y8G
2、成立日期:2016-08-23
3、法定代表人:陈继锋
4、注册资本:397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6、经营范围: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数控机床制
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泵及真空设
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二)沃尔德(嘉兴)硬质合金数控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JHW9H4K
2、成立日期:2021-07-05
3、法定代表人:徐树刚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8#厂房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
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真空镀膜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廊坊沃尔德超硬刀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8585418057L
2、成立日期:2011-11-01
3、法定代表人:陈继锋
4、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大厂工业园区首钢装备制造业生产基地
6、经营范围:超硬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制造;组装、制造机电设备;金属加工机
械制造中的超精密、智能装备制造;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科技产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金刚石、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矿产品、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日用
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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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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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
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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