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28 沃尔德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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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7-12│ 26.68│ 4.6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1│ 25.03│ 280.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2│ 25.03│ 539.30万│
├───────────┼───────────┼───────────┼───────────┤
│增发 │ 2022-08-22│ 32.31│ 4.88亿│
├───────────┼───────────┼───────────┼───────────┤
│增发 │ 2022-10-20│ 34.38│ 4.7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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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 6965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沃尔德美星钻石科技│ 98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嘉兴)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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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 ---│ 5736.23万│ 1.64亿│ 74.39│-1087.91万│ ---│
│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0.00│ 2.09亿│ 100.00│ ---│ ---│
├─────────┼──────┼─────┼─────┼─────┼─────┼──────┤
│重组相关费用 │ ---│ 0.00│ 1525.07万│ 95.32│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0.00│ 42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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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5-16 │
├──────┼────────────────────────────────────────┤
│关联方 │张苏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钟芹、陈朋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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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家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或“公司”)2022年以发行股份│
│ │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张苏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等31名交易对象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鑫│
│ │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泉”)100%股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鑫金泉2021年度至2024年度业绩承诺已超│
│ │额完成,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拟对鑫金泉管理团队进行超额业绩奖励。本次超额│
│ │业绩奖励对象包括张苏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钟芹、陈朋跃,拟向上述人员支付的│
│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合计为2202208.95元。由于张苏来、钟书进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
│ │苏来、李会香系夫妻关系,钟书进、陈小花系夫妻关系,钟芹、陈朋跃为钟书进关系密切的│
│ │家庭成员,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2202208.95元。 │
│ │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背景 │
│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事项于2022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
│ │《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号),公司获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张苏│
│ │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等31名交易对象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鑫金泉”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
│ │ 2022年8月22日,鑫金泉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
│ │及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涉及购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持有鑫金│
│ │泉100%股权。 │
│ │ 2022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 │
│ │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股份数量为150897│
│ │43股。 │
│ │ (二)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依据 │
│ │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重组协议和补充协议等,超额业绩奖励约定情况如下: │
│ │ 1、鑫金泉在业绩承诺期内超额完成承诺业绩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超 │
│ │额完成的累计净利润的50%奖励给标的公司管理团队,但超额业绩奖励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 │
│ │次交易的交易总价款的20%。 │
│ │ 2、沃尔德与业绩承诺方为进一步明确业绩奖励实施限制性指标,制定了《超额业绩奖 │
│ │励管理办法》,鑫金泉实施超额业绩奖励应当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业绩承诺期内,鑫 │
│ │金泉完成业绩承诺,即鑫金泉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大于承诺净利润数额;│
│ │(2)鑫金泉业绩承诺期内,4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超过20│
│ │000万元;(3)鑫金泉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0│
│ │%。 │
│ │ 3、具体奖励方案由鑫金泉总经理制订并经鑫金泉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沃尔德审 │
│ │批通过,且需符合鑫金泉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超额业绩奖励涉及的税费由│
│ │被奖励对象自行承担。超额完成利润的受奖励人员应为盈利补偿期间结束时仍在鑫金泉任职│
│ │的人员。 │
│ │ 4、支付给鑫金泉管理团队的奖励应在2024年度标的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30个 │
│ │工作日内支付。 │
│ │ 5、上述超额业绩奖励计入标的公司当期费用,在考核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时将超额 │
│ │业绩奖励费用视同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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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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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沃尔德(嘉 │ 2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7│2026-09-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金刚石工具│兴)硬质合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金数控工具│ │ │ │ │ │ │ │
│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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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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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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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或“公司”)2022年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张苏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等31名交易对象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鑫
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泉”)100%股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鑫金泉2021年度至2024年度业绩承诺已超额完
成,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拟对鑫金泉管理团队进行超额业绩奖励。本次超额业绩奖
励对象包括张苏来、钟书进、李会香、陈小花、钟芹、陈朋跃,拟向上述人员支付的超额业绩
奖励金额合计为2202208.95元。由于张苏来、钟书进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苏来、李会
香系夫妻关系,钟书进、陈小花系夫妻关系,钟芹、陈朋跃为钟书进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
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2202208.95元。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背景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事项于2022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号),公司获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张苏来、钟书
进、李会香、陈小花等31名交易对象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金泉”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2022年8月22日,鑫金泉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及
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涉及购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持有鑫金泉10
0%股权。
2022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股份数量为15089743股
。
(二)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依据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重组协议和补充协议等,超额业绩奖励约定情况如下:
1、鑫金泉在业绩承诺期内超额完成承诺业绩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超额
完成的累计净利润的50%奖励给标的公司管理团队,但超额业绩奖励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次交
易的交易总价款的20%。
2、沃尔德与业绩承诺方为进一步明确业绩奖励实施限制性指标,制定了《超额业绩奖励
管理办法》,鑫金泉实施超额业绩奖励应当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业绩承诺期内,鑫金泉
完成业绩承诺,即鑫金泉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大于承诺净利润数额;(2)
鑫金泉业绩承诺期内,4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超过20000万元
;(3)鑫金泉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0%。
3、具体奖励方案由鑫金泉总经理制订并经鑫金泉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沃尔德审批
通过,且需符合鑫金泉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超额业绩奖励涉及的税费由被奖
励对象自行承担。超额完成利润的受奖励人员应为盈利补偿期间结束时仍在鑫金泉任职的人员
。
4、支付给鑫金泉管理团队的奖励应在2024年度标的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30个工
作日内支付。
5、上述超额业绩奖励计入标的公司当期费用,在考核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时将超额业
绩奖励费用视同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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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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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576,72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576,72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554号),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沃
尔德”)向张苏来、钟书进等29名交易对方发行15,089,7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
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股票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变更为95,089,743股。本次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涉及限售股东2名,对应股份数7,576,728股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4.98%,其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2个月,自2025年4月30日起上
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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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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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
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要求;对非全资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将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
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要求;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将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
等比例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
如下:
(一)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8AL0Y8G
2、成立日期:2016-08-23
3、法定代表人:陈继锋
4、注册资本:397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6、经营范围: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数控机床制
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泵及真空设
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二)沃尔德(嘉兴)硬质合金数控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JHW9H4K
2、成立日期:2021-07-05
3、法定代表人:徐树刚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8#厂房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
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真空镀膜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廊坊沃尔德超硬刀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8585418057L
2、成立日期:2011-11-01
3、法定代表人:陈继锋
4、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大厂工业园区首钢装备制造业生产基地
6、经营范围:超硬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制造;组装、制造机电设备;金属加工机
械制造中的超精密、智能装备制造;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科技产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金刚石、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矿产品、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日用
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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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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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
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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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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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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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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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
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
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
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
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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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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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稳健型理财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
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风险等级均为R1-R3)等。
投资金额: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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