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31 星环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9-30│ 47.34│ 13.4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31│ 45.06│ 1295.2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接力同行二号投│ 2000.00│ ---│ 9.95│ ---│ 0.00│ 人民币│
│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 8.98亿│ 1.64亿│ 4.91亿│ 79.57│ 7689.41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
│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 7.09亿│ 9693.29万│ 2.50亿│ 51.23│ 2880.18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
│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 3.53亿│ 4138.82万│ 2.47亿│ 101.85│ 1673.00万│ ---│
│工具软件研发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4-26│增发发行
──────┴──────────────────────────────────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星环信息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
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
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
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
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
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
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
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0.8640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25.00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84.2068万股的1.034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4
.619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84.2068万股的0.9485%,首次授予部分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1.6953%;预留10.380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
2084.2068万股的0.085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047%。
3、授予价格:45.06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00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3人,预留授予(第二批次)15人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
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
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
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
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
工资将根据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711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有26名激励对象未缴款放弃,作废处
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231万股;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有2名激励对象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万股。
2、鉴于2023年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
比例为4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8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0.2560万股(即作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0%之间的差额部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中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Successful”,个人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16万股。
3、鉴于2023年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批次)的在2024年业绩考核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3.2968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9.2070万股。
──────┬──────────────────────────────────
2025-04-26│其他事项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
2025-04-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
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为: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
金分红条件,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2024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462763.5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5845746
7.06元。母公司2024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608888775.8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67346242.
86元。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
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原则上每年度应当至少以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30%”。因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研发、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
金需求量较大,所以2024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为: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
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因公司2024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
,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4年度公司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
2025-03-11│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8744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8744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
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宜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
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5、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
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议案已经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
(第二批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1-17│其他事项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对“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延期。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证监许可[2022]1923号《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1.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47.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016.98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783.2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537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2025-01-09│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芝利
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利创”)持有公司股份105926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77%。该股东无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1
0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林芝利创出具的《关于减持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安排,公司股东林芝利创拟根据市场情况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362526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
0842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16841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公司在上述期间
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
2024-12-20│其他事项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相关议案。
2、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3、2023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96号)。
4、2023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14号)
。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
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进一步审核意见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了回复修订稿。
7、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8、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
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6月28日止。
二、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2023年6月8日披露《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等各方积极推进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基于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结合外部融资市场环境等相
关因素,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思考,并与相关各方反复讨论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的相关
事项,并撤回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