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31 星环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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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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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9-30│ 47.34│ 13.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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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31│ 45.06│ 1295.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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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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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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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接力同行二号投│ 2000.00│ ---│ 9.95│ ---│ 0.00│ 人民币│
│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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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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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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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 8.98亿│ 1.64亿│ 4.91亿│ 79.57│ 7689.41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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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 7.09亿│ 9693.29万│ 2.50亿│ 51.23│ 2880.18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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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 3.53亿│ 4138.82万│ 2.47亿│ 101.85│ 1673.00万│ ---│
│工具软件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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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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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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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思迈特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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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监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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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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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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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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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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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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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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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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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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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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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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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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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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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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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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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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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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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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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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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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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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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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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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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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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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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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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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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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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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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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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中提出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
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
展的要求,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环科技”)特此制
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
为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2025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提质增效
重回报”专项行动,具体采取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亲历人工智能技术浪潮驱动的产业变革,进一步见证了AIGC时代下应用构建
方式的变革,作为国产基础软件领军企业,公司的战略定位从数字基础设施提供商全面升级为
AI基础设施企业,通过深度整合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产品和技术,为企业高效构建AI
基础设施,全面赋能金融、政府、能源、电信等多个行业进行数智化转型和业务范式创新。20
25年,星环科技将继续聚焦核心业务,依托自身技术优势,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持续技术创新,全面塑造新质生产力
大数据基础软件行业的技术迭代较快,且要同步适应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多种需求。公司
将保障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以顺应发展趋势,发展颠覆性创新技术,以引领新技术的迭代。公
司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打造多产品矩阵,产品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
提供数据基础设施和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相结合的新一代数字底座,赋能客户从数字化转型到数
智化创新的跃迁。
2、秉持“效率优先”的发展原则,全面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以有效率的扩张作为可持续发展基石。2025年,公司的业绩考核聚焦管理利润、回款
和收入,其中管理利润和回款为考核重点。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动态迭代业务流程、精控全周
期成本、强化市场变化响应,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为规模增长注入质量韧性。
3、不断完善生态体系,加强生态伙伴合作
2025年,公司将主要通过(1)和行业合作伙伴打造联合解决方案并寻求项目落地;(2)
扩充经销商网络;(3)充实和培养交付和实施的合作伙伴团队;(4)加大对国产化软硬件生
态的适配;(5)增强公司社区版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6)优化公司各类产品白皮书和使
用手册;(7)加强和应用开发人员、运维人员、高校师生的交流培训以提升其对公司产品的
理解等多个方面,持续完善生态体系建设,赋能各个行业的关键应用在公司的产品平台上进行
有效运行,打造国产化大数据技术生态,壮大生态交付力量,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
率。
4、自研效能工具,提高交付效率
2025年,公司的技术支持团队将依托自主研发的效能工具,定期跟踪客户部署公司产品后
的实际使用情况和集群信息,进行自动化巡检、指标告警等工作,同时结合参数调优、场景规
划、软件更新等最佳实践,开发并动态优化集群运营系统,完善客户的产品部署档案和集群画
像,贯通售后、交付、研发、销售的数据共享,持续深化技术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
服务响应效率与质量。
5、着力推动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
2025年,公司将继续从品牌视觉、产品品牌、生态品牌、技术品牌、服务品牌、雇主品牌
、责任品牌、投资价值这八个维度入手,通过开展技术峰会/新品发布会/客户联合品牌宣传会
/城市巡展、参与人工智能大会/行业年会、加强面向开发者的星环社区运营、提升产品“最后
一公里”的产品演示和客户试用体验、整合渠道数字营销、增强和投资者及媒体的沟通等,深
化品牌理念,强化品牌认知,聚焦推动公司品牌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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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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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近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同意选举张立明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立明先生由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二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
,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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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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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星环信息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
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
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
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
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
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
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
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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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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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0.8640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25.00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84.2068万股的1.034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4
.619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84.2068万股的0.9485%,首次授予部分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1.6953%;预留10.380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
2084.2068万股的0.085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047%。
3、授予价格:45.06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00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3人,预留授予(第二批次)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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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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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
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
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
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
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
工资将根据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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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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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711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有26名激励对象未缴款放弃,作废处
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231万股;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有2名激励对象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万股。
2、鉴于2023年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
比例为4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8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0.2560万股(即作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0%之间的差额部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中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Successful”,个人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16万股。
3、鉴于2023年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批次)的在2024年业绩考核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3.2968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9.207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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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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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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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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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
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为: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
金分红条件,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2024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462763.5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5845746
7.06元。母公司2024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608888775.8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67346242.
86元。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
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原则上每年度应当至少以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30%”。因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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