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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68803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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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35 德邦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9-07│ 46.12│ 14.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徽超摩启源创业投│ 1800.00│ ---│ 60.00│ ---│ ---│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电子专用材料生│ 3.87亿│ 0.00│ 3.84亿│ 99.24│ 3.09亿│ ---│ │产项目 │ │ │ │ │ │ │ ├─────────┼──────┼─────┼─────┼─────┼─────┼──────┤ │永久补流 │ ---│ 0.00│ 5.36亿│ 100.00│ ---│ ---│ ├─────────┼──────┼─────┼─────┼─────┼─────┼──────┤ │暂时未确定用途 │ ---│ ---│ ---│ 0.00│ ---│ ---│ ├─────────┼──────┼─────┼─────┼─────┼─────┼──────┤ │德邦半导体材料研发│ 6236.99万│ ---│ ---│ ---│ ---│ ---│ │与生产(华南)基地│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 1.77亿│ 3795.39万│ 9799.62万│ 55.39│ ---│ ---│ │目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0.00│ 294.33万│ ---│ ---│ ---│ │流 │ │ │ │ │ │ │ ├─────────┼──────┼─────┼─────┼─────┼─────┼──────┤ │新能源及电子信息封│ ---│ 1735.37万│ 2.89亿│ 93.87│ 9013.89万│ ---│ │装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 1.12亿│ 0.00│ 5.00万│ 100.00│ ---│ ---│ │封装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 │德邦半导体材料研发│ 0.00│ 0.00│ 0.00│ 0.00│ ---│ ---│ │与生产(华南)基地│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 1.45亿│ 3795.39万│ 9799.62万│ 55.39│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烟台京东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翌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股权及同一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翌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股权及同一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烟台京东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翌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股权及同一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翌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股权及同一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舟山泰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670.00万 4.71 78.31 2025-12-16 (有限合伙) ───────────────────────────────────────────────── 合计 670.00万 4.7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16 │质押股数(万股) │6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8.31 │质押占总股本(%) │4.71 │ ├────────┼──────────────┴────────┴──────────────┤ │股东名称 │舟山泰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1日舟山泰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670.0万股给华能贵诚 │ │ │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烟台德邦科│德邦新材料│ 6000.00万│人民币 │2025-09-11│2026-09-1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烟台德邦科│德邦新材料│ 3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7│2026-12-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烟台德邦科│德邦新材料│ 3000.00万│人民币 │2026-02-09│2026-11-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烟台德邦科│深圳德邦 │ 2000.00万│人民币 │2026-02-11│2027-06-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烟台德邦科│昆山德邦 │ 1500.00万│人民币 │2026-02-11│2027-02-1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烟台德邦科│昆山德邦 │ 1500.00万│人民币 │2026-02-02│2027-02-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烟台德邦科│昆山德邦 │ 1500.00万│人民币 │2025-12-17│2026-12-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烟台德邦科│东莞德邦 │ 500.00万│人民币 │2024-12-10│2026-05-06│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烟台德邦科│东莞德邦 │ 500.00万│人民币 │2026-02-28│2027-06-0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14│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4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2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1日及2026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8月1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首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0300股,占 公司总股本142240000股的比例为0.028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3.86元/股,最低价为61.9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28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2026-08-1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7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 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 三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 健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 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1、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4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115.2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0817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5.2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 0408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 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 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不高于人民币115.2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 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 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 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2026-08-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8-1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内股票数量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55265.72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为314521708.36元。 为积极回报全体投资者,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财务水平,经董事会审议,公 司2026年中期分红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数789927股后的股本为141450073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414500 7.3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 2026-08-01│股权回购 ──────┴──────────────────────────────────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关于提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解海华 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31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健全公司激 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健发展。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4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解海华先生除因股权激励归属获得公司股份外,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解海华先生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 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7-07│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 路基金”)持有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941625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13.6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9月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拟于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2672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了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减 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7月6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已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6-06-26│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86,990股归属股票来源: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 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 露。 2、2024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烟台 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 2026-05-30│价格调整 ──────┴──────────────────────────────────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 露。 2、2024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烟台 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 2026-05-3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86990股 归属股票来源: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2.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14224.00万股的1.91%;其中首次授予222.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14224.00万股的1.5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1.63%;预留授予50.00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224.00万股的0.3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18.37%。 (3)授予价格:23.70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23.7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27人,预留授予7人。 ──────┬────────────────────────────────── 2026-05-0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解海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18│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 基金”)持有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科技”或“公司”)股份194162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65%。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 9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267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 数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进行。 ──────┬────────────────────────────────── 2026-04-11│其他事项 ──────┴──────────────────────────────────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融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 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 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026-04-11│其他事项 ──────┴──────────────────────────────────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 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于2025年4月19日正式发布《烟台德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于2025年8月16日发布《烟台德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方案发布后,公司严格遵照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落地:一方面锚定主营业务深耕细作,深度 挖掘市场潜在需求,全力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另一方面持续加码科技创新投入,以技术突破驱 动产品核心竞争力跃升;同时,公司全面优化内部运营管理体系,对业务全流程实施精细化管 控,实现经营质量与运营效率的双向提升。上述举措的落地见效,不仅有效提高了公司经营业 绩,更在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塑造优质上市公司品牌形象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立足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为推动企业实现长期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 研究制定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现将公司2025年度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专项行动方案核心举措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下游市场 公司以集成电路封装材料技术为核心引领,战略性布局集成电路封装、智能终端封装、新 能源应用、高端装备应用四大核心赛道,形成覆盖电子封装从零级至三级的全层级产品体系, 全面满足各层级客户需求,深度绑定行业标杆企业。 2025年,公司全面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工作方针,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 4723.09万元,同比增长32.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60.77万元,同比增长10.45 %。凭借在高端封装材料领域的技术积淀与优质服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斩获多项重磅行业 荣誉,包括新质企业金牛奖、江苏省瞪羚企业、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宁德时代供应商 EHS优秀奖、金鳞奖液冷材料创新奖、京东方卓越服务奖等。 面对差异化市场需求,公司四大业务板块2025年均实现亮眼突破:集成电路封装材料方面 ,成熟产品稳定放量,高端材料实现国产替代突破并加速量产,前沿技术同步开展预研布局; 智能终端封装材料方面,深化核心客户合作,持续丰富产品线,多款新型材料通过头部厂商认 证并批量供货,收入增长稳步提升;新能源应用材料方面,聚焦电池与光伏赛道,以技术创新 和战略合作深耕海内外市场,市场份额稳步攀升;高端装备封装材料方面,抢抓高增长市场机 遇,紧跟行业趋势推进产品创新与客户拓展,持续完善全场景解决方案能力。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守主业、深耕下游,做强四大核心赛道,优化全层级产品体系,深 化与头部客户的战略合作及一站式解决方案交付。集成电路封装领域将加快先进封装高端材料 量产,加码前沿技术布局,全面推进国产替代进程;智能终端封装领域将持续拓展新型材料应 用,进一步提升在头部客户中的供货份额与行业市占率;新能源领域将聚焦动力电池与光伏市 场,以技术创新巩固规模优势,扩大国内外市场覆盖;高端装备领域将紧扣产业发展方向,拓 展高增长应用场景,强化全场景解决方案竞争力。 同时,依托国内多基地协同布局及泰国海外基地建设,贴近客户集群实现高效响应与交付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驱动产品迭代升级与降本增效,持续提升主业盈利质量与核心竞争优势。 ──────┬────────────────────────────────── 2026-04-11│银行授信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德邦界面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邦”)、苏州泰吉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吉 诺”)、烟台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新材料”)、东莞德邦翌骅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邦翌骅”)、德邦(昆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德邦”)、四川德 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德邦”)。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9000万 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以及不超过37350万元人民币 的专项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可能申请的最大上限,并非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 的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预计2026年内使用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1000 00万元,使用专项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若超出预计范围,公司将及时补充进行董事会 决议,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同时,基于上述综合授信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 上述子公司在不超过91500万元担保额度的范围内提供担保。该等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子公司之 间进行调剂。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9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保函等),以及不超过3735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在此额度 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 该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可能申请的最大上限,并非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的融资金额将 依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预计2026年内使用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使用 专项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若超出预计范围,公司将及时补充进行董事会决议,以确保 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同时,基于上述综合授信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 圳德邦、泰吉诺、德邦新材料、德邦翌骅、昆山德邦、四川德邦在不超过91500万元担保额度 的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该等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抵押、质押、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等 ,最终担保形式、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本 次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本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提供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正式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具体事宜。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德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1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瑞松,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昀昊,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云,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云、项目合伙人徐瑞松、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昀昊、邹行宇,最 近3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徐瑞松、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昀昊、邹行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 云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 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 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 2026-04-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1│其他事项 ──────┴──────────────────────────────────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降低票据管理成本,提高公司 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拟向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1. 2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针对客户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设立票据 池,为其提供票据托管、票据托收、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融资、票据开立、票据背书、票据追 索等一揽子管家式金融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中信银行作为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低风险授信额度,即用于与中信银行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 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以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 据作为质押物,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该担保不涉及对外担保。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内股票数量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607668.9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1090466.75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内股 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数1676917股后的股本为140563083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210844 62.45元(含税)。 公司在2025年10月已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075002.90元(含税)。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本年度公司拟现金 分红金额合计为35159465.3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67%2025年 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012801.31元,占2025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7.18%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5172266.66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9.86%。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167691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烟台 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0)。 4、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5、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业 绩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70.71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将累计作废75.01万股。 此外,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 的首次授予价格由30.91元/股调整为30.66元/股。 7、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 计3.0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同时,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3 9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将累计作废72.47万股。 8、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业绩 考核目标条件,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52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 2026-04-02│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2日,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本次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3.5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4日及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5年5月29日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63.5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3.27元/股(含),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 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5年10月1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63.2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3.17元/股(含),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 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4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 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1897股,占公司总股本142240000股的比例为0.6 973%,回购成交最高价为50.93元/股,最低价为3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128 01.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 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 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723.09万元,同比增长32.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10525.57万元,同比增长8.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 733.22万元,同比增长16.35%。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44326.10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5.9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232182.8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21%。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收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服务的集成电路、智能终端领域整体上呈持续复苏、需求旺盛的发展 态势,新能源、高端装备领域亦保持较好的增长;与此同时,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HPC) 、端侧AI终端、商业航天等新技术、新应用场景不断涌现,为行业开辟全新发展空间;此外, 受部分区域国际局势紧张影响,关键材料进口采购周期延长,供应链稳定性面临挑战,进一步 凸显了供应链自主可控的紧迫性,下游客户对高可靠性国产材料的验证意愿和导入节奏显著加 快,为先进封装材料行业发展带来重要的战略机遇。 公司坚持立足主业,依托前期积累形成的核心头部客户群优势,及多样化、系统化的产品 布局,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加大在技术研发、产能建设、市场拓展及管理效能等方面的投 入。通过产品与技术创新、客户与市场开拓、经营与管理优化、投资并购等举措,在保持原有 主力产品:集成电路UV、固晶、导热系列材料,智能终端封装系列材料,新能源锂电、光伏系 列应用材料等稳定增长的同时,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应用场景方面也不断取得实质性突 破,代表性成果包括:高性能相变化导热材料、液态金属热界面材料、芯片级底部填充胶(Un derfill)、AD胶、DAF/CDAF膜、用于SSD固态硬盘的双组份高导热凝胶、基于Lipo工艺的新型 显示封装材料,以及驱动电机用新型磁性粘接材料等。 综上因素,公司报告期实现了整体收入和利润的双增长,呈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与持久的 增长动能。 (2)利润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实现稳步增长,营业收入增长带来毛利总额提升。公司基于 长期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管理优化及降本增效等工作力度,夯实核心竞争 力。通过上述举措,有效克服部分产品价格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综合毛利率基本稳定,利润 实现稳健增长。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61%,主要系公司依托前期积淀的核心客户资源 与关键技术优势筑牢业务根基,同时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升级、应用场景拓展以及资 本运作等举措,不断培育和壮大新的收入增长极,共同推动公司整体营收实现较快增长。 ──────┬────────────────────────────────── 2026-02-0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解海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于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徐友志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1-30│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泰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舟山泰重”)持有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科技”或“公司”) 股份8,555,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1%。 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9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舟山泰重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844,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 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1,959.23万元。 ──────┬────────────────────────────────── 2026-01-20│其他事项 ──────┴────────────────────────────────── 原募投项目: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变更后募投项目:德邦半导体材料研发与生产(华南)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或“本项目”)。 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德邦界面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邦” ),项目总投资金额23049.54万元,拟使用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6236.99万元(含理财收 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下文同)用于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 金投入部分,将由深圳德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236.99万元。 本次变更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和行业的发展变化,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 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建设周期2年,将在项目建成后陆续投产 并达到设计产能。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邦科技”)分别于2026年1月12日 和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变 更为“德邦半导体材料研发与生产(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527号文《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002.7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52543951.12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48.88元 。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35894306.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04 132893.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35902385410508的人民币账户内,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2)第21002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 2026-01-20│对外担保 ──────┴────────────────────────────────── 被担保方:深圳德邦界面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邦”),系烟台德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拟担保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25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25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9.81%、7.58%。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深圳德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0年。深圳德邦将以固定资产(包括所购置的土 地及建成的厂房)进行抵押,公司拟为深圳德邦本次借款提供全额担保,具体担保条款以最终 签署的正式担保合同为准。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德邦界面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6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教育北路88号4号厂房102、202、301 3、法定代表人:CHENTIANAN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 :界面材料、导电材料、电子材料、绝缘材料、导热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5、深圳德邦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 2026-01-2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1-17│股权冻结 ──────┴──────────────────────────────────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解海华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150902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1%,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解海华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解海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冻结数量为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后,解海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股东解海华所持公司750000股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 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2-16│股权质押 ──────┴────────────────────────────────── 截至2025年12月15日,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舟山泰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泰重”)持有公司股份8555326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1%。 舟山泰重本次质押股份67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31%,占公司总股本的4.71%。本次 质押完成后,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7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31%,占公司总股本的4.71% 。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舟山泰重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 ──────┬────────────────────────────────── 2025-11-27│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2261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6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且已于2023年9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9),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拟于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6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2672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近日,公司收到了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减 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11月26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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