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39 当虹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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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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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2-02│ 50.48│ 9.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0│ 50.50│ 1598.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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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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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 10000.00│ ---│ 2.69│ ---│ 69.74│ 人民币│
│基金(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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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芯投资合伙│ 4074.70│ ---│ 5.00│ ---│ -0.79│ 人民币│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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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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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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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 1.87亿│ 1313.02万│ 1.57亿│ 84.32│ -179.87万│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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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 1.55亿│ 1102.60万│ 1.10亿│ 70.52│ -468.67万│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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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视频技术研发中│ 7840.10万│ 211.14万│ 7036.43万│ 89.75│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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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0亿│ 0.00│ 1.82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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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3.29亿│ 0.00│ 3.29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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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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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4 │转让比例(%) │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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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63亿 │转让价格(元)│2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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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6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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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常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具力定成(浙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具力麒麟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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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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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4 │交易金额(元)│1.6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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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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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60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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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具力定成(浙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具力麒麟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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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常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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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常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常州虹途”,原名: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具力定│
│ │成(浙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具力麒麟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具力麒麟二号”)签署《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 │股份转让协议》”)。常州虹途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5,600,000股(约 │
│ │占公司总股本的5.0632%)转让给具力麒麟二号。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 │
│ │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04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62,624,000.00元(大写金额:壹│
│ │亿陆仟贰佰陆拾贰万肆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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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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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孙彦龙、吴奕刚、谭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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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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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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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吴奕刚、孙彦龙、谭亚、沈春华、谢│
│ │亚光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常虹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
│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 │人民币70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吴奕刚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
│ │币13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3.00%;孙彦龙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
│ │.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7.00%;谭亚女士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 │
│ │,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7.00%;沈春华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目│
│ │标公司注册资本的2.00%;谢亚光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目标公司│
│ │注册资本的1.00%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孙彦龙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 │
│ │总经理,吴奕刚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谭亚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董事会秘书,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 │定,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 │会审议 │
│ │ 由于目标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新业务的长期前景与宏观经济增长、产业│
│ │政策导向、未来相关技术发展等密切相关,相关业务存在不确定性及风险。目标公司拟经营│
│ │业务是在公司已有的技术和业务尝试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延伸发展,并非跨界开展的全新业│
│ │务,不涉及人形机器人本体制造。在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目标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
│ │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迅速、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
│ │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另外,目标公司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
│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情况 │
│ │ 公司拟与吴奕刚先生、孙彦龙先生、谭亚女士、沈春华先生、谢亚光先生共同出资人民│
│ │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常虹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 │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
│ │,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吴奕刚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30.00万元,占│
│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3.00%;孙彦龙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目标 │
│ │公司注册资本的7.00%;谭亚女士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
│ │资本的7.00%;沈春华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 │2.00%;谢亚光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 │
│ │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鉴于本次共同投资方孙彦龙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奕刚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
│ │表董事、副总经理,谭亚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 │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
│ │ 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除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 │日常关联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
│ │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孙彦龙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奕刚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 │谭亚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 │则》的相关规定,孙彦龙先生、吴奕刚先生、谭亚女士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1、孙彦龙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当虹科技创始人、董事长兼总│
│ │经理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彦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杭州虹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297.49万股股份,并担任前述三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除上述事项外,孙彦龙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 │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吴奕刚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 │
│ │理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奕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常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3.55万股股份。除上述事项外,吴奕刚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
│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3、谭亚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
│ │秘书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2000股股份。除上述事项外,谭亚女士与 │
│ │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 │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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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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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棱镜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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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广东博华超高清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浙江棱镜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广东博华超高清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浙江棱镜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浙江棱镜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广东博华超高清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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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浙江棱镜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广东博华超高清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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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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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大厦11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彦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杭州当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7-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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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吴奕刚、孙彦龙、谭亚、沈春华、
谢亚光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常虹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
民币70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吴奕刚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3
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3.00%;孙彦龙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
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7.00%;谭亚女士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目标
公司注册资本的7.00%;沈春华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
资本的2.00%;谢亚光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
00%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孙彦龙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奕刚
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谭亚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由于目标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新业务的长期前景与宏观经济增长、产业政
策导向、未来相关技术发展等密切相关,相关业务存在不确定性及风险。目标公司拟经营业务
是在公司已有的技术和业务尝试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延伸发展,并非跨界开展的全新业务,不
涉及人形机器人本体制造。在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目标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
市场竞争、技术迭代迅速、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
理风险等。另外,目标公司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情况
公司拟与吴奕刚先生、孙彦龙先生、谭亚女士、沈春华先生、谢亚光先生共同出资人民币
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常虹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
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占目
标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吴奕刚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30.00万元,占目标公司
注册资本的13.00%;孙彦龙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
本的7.00%;谭亚女士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7.00%
;沈春华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2.00%;谢亚光
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本次共同投资方孙彦龙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奕刚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副总经理,谭亚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除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
常关联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
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孙彦龙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奕刚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谭
亚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孙彦龙先生、吴奕刚先生、谭亚女士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孙彦龙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当虹科技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彦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杭州虹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297.49万股股份,并担任前述三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
事项外,孙彦龙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吴奕刚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奕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常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3.55万股股份。除上述事项外,吴奕刚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谭亚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2000股股份。除上述事项外,谭亚女士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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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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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因个人原因,陈鑫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
去上述职务后,陈鑫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
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待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拟提名吉
永卿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吉永卿先生的任期自公司20
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吉永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卡斯柯
信号有限公司信号工程师、斑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上汽海外出行有限公司产品
负责人等职务;自2021年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车载智能座舱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永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吉永卿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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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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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30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大厦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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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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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常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常州虹途”,原名: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具力定
成(浙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具力麒麟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具
力麒麟二号”)签署《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
转让协议》”)。常州虹途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5600000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5.0632%)转让给具力麒麟二号。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受
让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常州虹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彦龙先生控制的企业,孙彦龙先生担任常州虹途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并持有常州虹途19.0379%的合伙份额,孙彦龙先生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中不转让其持有
的合伙份额,亦不参与此次转让公司股票的分配。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3日,公司股东常州虹途与具力麒麟二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常州虹途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56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632%
)转让给具力麒麟二号。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04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62624000.00元
(大写金额:壹亿陆仟贰佰陆拾贰万肆仟元整)。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彦龙先生通过其控制的杭州虹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虹昌”)、杭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杭州虹势”)、常州虹途合计持有公司37951516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34.3
138%。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基于自身资金规划需要而作出的安排,同时受让方认可公司的发展
规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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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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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鑫
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陈鑫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
会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鑫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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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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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大厦1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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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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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
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8,137,271.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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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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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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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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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
定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合计263.0965万股,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1.5055万股。鉴于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0.2758万股;2025年作为本激励计划的第三个业绩
考核年度,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1.2297万股。上述共计
作废限制性股票71.5055万股。本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期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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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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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江娟近三年因执业受监督管理措施一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0万元。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
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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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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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9,131.1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20,497.25万
元,实收股本为110,601,424.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现上述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公司于2026年4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鉴于公司拟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183.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6%;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9,131.17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1,088.31万元,同比减亏10.65%。公
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
1)营业收入增长:公司基于“AI多模态+空间视频+行业”的战略框架,深度融合自研的B
lackEye多模态视听大模型、超低延时编码及视频超级压缩等前沿技术,构建高度标准化、模
块化的智能视频产品体系,为公司业务带来了一定的增长。
2)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国内外拓展: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仍然十分激烈,为应对复杂的
市场格局,公司通过在研发方面持续加大投入,以保持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的领先,并积极拓展
国内外市场,推动业务在各个行业和使用场景的落地。相关费用有所增加,对当期利润形成一
定影响。
3)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公司对所持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约5,185.06万元。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基于“AI多模态+空间视频+行业”的战略框架,不断丰富新产品及业务版图、积极
开拓新业务场景和新行业客户。同时,公司将积极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快速提升整体的盈
利水平为目标,弥补前期亏损。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积极整合优势资源,抓住市场机遇,拓展业务渠道,前期的投入有望促进公司
收入的稳步增长。
2)公司将不断研发创新和增强产品的竞争优势,提升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保证产品质
量,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对公司业务各个环节持续跟踪成本费用,对公司的各项
成本进行详细分析和控制,合理优化成本支出,优化管理决策,提高运营效率,努力实现降本
增效。
4)公司还将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实现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的
提升。
通过上述综合性的策略和措施,公司将能够更有效地应对市场变化,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
财务状况,实现可持续的增长和盈利,为所有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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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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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系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负,不满足《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
分红的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31.1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32.5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497.25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046.76万元。
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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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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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867.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1%;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8865.55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1353.93万元,同比减亏13.25%;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18.34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442.7
6万元,同比减亏4.1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5187.04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6.3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106652.62万元,较报告期期初下降7.69%。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AI多模态+空间视频+行业”的战略框架,深度融合自研的BlackEye
多模态视听大模型、超低延时编码及视频超级压缩等前沿技术,构建高度标准化、模块化的智
能视频产品体系,为公司业务发展注入了新的增长动能:1、公司持续深化在智能网联汽车的
布局,不断提升在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内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覆盖率,本报告期内智能座舱业务
实现了显著增长。
2、公司运用“AI大模型+超高清+空间计算+国产化”的四维融合技术矩阵持续升级迭代传
媒文化业务产品线,拓展AI应用场景,本报告期内传媒文化业务实现了稳步增长。
3、公司积累深厚的AI多模态、视频超级压缩、视频超低延迟等技术,可以实现超高压缩
率编码与超低延时视频传输,确保各种复杂场景低带宽下视频回传与远程控制,聚焦在弱网、
窄带等带宽受限场景下的视频/图片压缩与传输,在本报告期内也广泛应用于远洋船舶通信、
卫星互联网、卫星物联网等多个场景。在报告期内推出的BlackEyeVision机器人超远距离远程
遥操系统,已在多个复杂场景落地,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历史款项回收效果显著;在保障研发质量与进度
的基础上,优化人员结构、管控费用开支,盈利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此外,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公司对所持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约5000万元,在此
背景下,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实现较大幅度的减亏,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无增
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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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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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约1719.4
7万元,同比减亏约16.83%。
(2)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
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约761.10万元,同比减亏约7.07%。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19.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761.10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产生的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明显增长,但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幅度
较小,主要原因系:
(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增加
因业务发展调整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位于广州的房产于年中由自用转为出租,该房产由固
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受房地产市场整体价格下行影响,本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出现显著下跌,报告期末公司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
备约5000万元,该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大幅降低了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主营业务所产生的营业利润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新业务开拓逐步取得成效,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额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
。
2、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历史应收款项回款效果显著,对应的信用
减值损失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3、研发费用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研发项目进入后期阶段或已顺利完成,同时公司通过引入大模型平台
,赋能研发体系,实现研发能效的显著提升。在确保研发质量与研发进度的基础上,合理减少
了研发人员投入,因此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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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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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大厦1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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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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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
新债券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拟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并将根据公司
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
3、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
门有关规定确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企
业生产经营活动,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
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拓宽并购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6、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发行科技
创新债券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把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
券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
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
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
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发行上市相关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进
行调整;
6、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如需),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8、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
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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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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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大厦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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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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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被告
涉诉金额:人民币3594.945万元(不包含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审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
利润的影响,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实际执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反诉状》等相关材料。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西广电科技公司”)就项目合同纠纷向本公司提起反诉。该诉讼系广西广电科技公司针对
本公司于2025年9月就案涉项目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西广电科技公司
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网络公司”)【(2025)桂01民初42
9号】案件(即本诉案件)所提起的反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诉案件与本次反诉案件均尚
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向阳,董事
住所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691号广西新媒体中心A座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OMAEO2JWX9C
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众创路309号13楼
法定代表人:孙彦龙,董事长兼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555162302M
(二)本诉情况
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广西网络公司签署《壮美广西·党建云项目技术合作协议》(
简称《项目技术合作协议》),依据该协议约定,本公司已提供全部软件产品及相应服务,于
2020年12月上线完成验收并正常运行至今。2024年12月,本公司与广西网络公司、广西广电科
技公司(即反诉原告)三方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协议书》,约定案涉项目履行主体变更为
反诉原告和本公司两方,双方按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广西网络公司不再享有或承担有关
权利或义务。
《项目技术合作协议》签订后,广西网络公司先后支付本公司合同款867.20万元。后经本
公司多次催告反诉原告支付合同剩余款项,但一直未果。鉴于此,本公司于2025年9月就案涉
项目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西广电科技公司与广西网络公司【(2025)
桂01民初429号】,请求法院判令其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及逾期付款损失,目前该起诉案件尚未
开庭审理,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公司在本诉案件起诉立案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
全。
(三)反诉原告列举的事实与理由
根据本公司收到的本次反诉案件《民事起诉状》,反诉原告于反诉中提出本公司交付的软
件严重不达标、功能严重缺失、服务人员匹配严重不足、响应速度和开发进度严重滞后,以致
案涉项目在各个项目节点上都不能如期交付,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终验;同时提出,
反诉原告后期自行组织技术团队外加委托第三方对案涉项目进行过重新开发。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壮美广西·党建云项目技术合作协议》;
2、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人民币867.2万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
金人民币650.4万元(违约金计算方式:合同总金额的30%);
3、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遭受的损失共计人民币2077.345万元(包括业主罚款121.7
91万元、自行组织技术团队重新开发费用208万元、另行委托第三方开发费用519.75元、项目
延期导致新增售后服务等经营损失1227.804万元);
以上2、3项诉讼请求合计金额3594.945万元。
4、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
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
(五)本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本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鉴于本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
于本次冻结公司银行账户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经本公司自查并向银行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确认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系由该案件的财产保全措施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了解
到本公司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涉及1个一般户账户,被申请冻结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实
际冻结资金为人民币2084.0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
0%,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16.21%。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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