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39 当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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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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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2-02│ 50.48│ 9.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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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0│ 50.50│ 1598.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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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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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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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 10000.00│ ---│ 2.69│ ---│ 284.24│ 人民币│
│基金(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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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芯投资合伙│ 4453.86│ ---│ 5.00│ ---│ 49.35│ 人民币│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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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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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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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 1.87亿│ 1313.02万│ 1.57亿│ 84.32│ -179.87万│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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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 1.55亿│ 1102.60万│ 1.10亿│ 70.52│ -468.67万│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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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视频技术研发中│ 7840.10万│ 211.14万│ 7036.43万│ 89.75│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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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0亿│ 0.00│ 1.82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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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3.29亿│ 0.00│ 3.29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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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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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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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棱镜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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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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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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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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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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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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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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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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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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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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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博华超高清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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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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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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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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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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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棱镜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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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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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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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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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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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博华超高清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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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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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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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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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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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棱镜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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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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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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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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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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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棱镜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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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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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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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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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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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博华超高清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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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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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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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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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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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棱镜全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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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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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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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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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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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博华超高清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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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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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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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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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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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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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
新债券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拟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并将根据公司
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
3、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
门有关规定确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企
业生产经营活动,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
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拓宽并购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6、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发行科技
创新债券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把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
券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
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
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
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发行上市相关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进
行调整;
6、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如需),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8、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
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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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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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大厦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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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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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被告
涉诉金额:人民币3594.945万元(不包含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审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
利润的影响,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实际执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反诉状》等相关材料。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西广电科技公司”)就项目合同纠纷向本公司提起反诉。该诉讼系广西广电科技公司针对
本公司于2025年9月就案涉项目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西广电科技公司
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网络公司”)【(2025)桂01民初42
9号】案件(即本诉案件)所提起的反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诉案件与本次反诉案件均尚
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向阳,董事
住所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691号广西新媒体中心A座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OMAEO2JWX9C
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众创路309号13楼
法定代表人:孙彦龙,董事长兼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555162302M
(二)本诉情况
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广西网络公司签署《壮美广西·党建云项目技术合作协议》(
简称《项目技术合作协议》),依据该协议约定,本公司已提供全部软件产品及相应服务,于
2020年12月上线完成验收并正常运行至今。2024年12月,本公司与广西网络公司、广西广电科
技公司(即反诉原告)三方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协议书》,约定案涉项目履行主体变更为
反诉原告和本公司两方,双方按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广西网络公司不再享有或承担有关
权利或义务。
《项目技术合作协议》签订后,广西网络公司先后支付本公司合同款867.20万元。后经本
公司多次催告反诉原告支付合同剩余款项,但一直未果。鉴于此,本公司于2025年9月就案涉
项目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西广电科技公司与广西网络公司【(2025)
桂01民初429号】,请求法院判令其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及逾期付款损失,目前该起诉案件尚未
开庭审理,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公司在本诉案件起诉立案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
全。
(三)反诉原告列举的事实与理由
根据本公司收到的本次反诉案件《民事起诉状》,反诉原告于反诉中提出本公司交付的软
件严重不达标、功能严重缺失、服务人员匹配严重不足、响应速度和开发进度严重滞后,以致
案涉项目在各个项目节点上都不能如期交付,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终验;同时提出,
反诉原告后期自行组织技术团队外加委托第三方对案涉项目进行过重新开发。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壮美广西·党建云项目技术合作协议》;
2、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人民币867.2万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
金人民币650.4万元(违约金计算方式:合同总金额的30%);
3、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遭受的损失共计人民币2077.345万元(包括业主罚款121.7
91万元、自行组织技术团队重新开发费用208万元、另行委托第三方开发费用519.75元、项目
延期导致新增售后服务等经营损失1227.804万元);
以上2、3项诉讼请求合计金额3594.945万元。
4、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
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
(五)本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本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鉴于本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
于本次冻结公司银行账户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经本公司自查并向银行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确认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系由该案件的财产保全措施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了解
到本公司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涉及1个一般户账户,被申请冻结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实
际冻结资金为人民币2084.0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
0%,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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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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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同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奕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公
司近日收到了非独立董事吴奕刚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吴奕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吴奕刚先生辞去非
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人员民
主讨论、表决,选举吴奕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
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奕刚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
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9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奕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历任虹软科技研发工程师、研
发总监、研发副总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研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奕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033%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措施,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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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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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315483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175
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916907股减少为110601424股,注册资本将由111916
907元减少为110601424元。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5年7月1日。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315483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回购股份1315483股进行注销。本次回购股份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916907股减少为110601424股,注册资本将由111916907元减
少为110601424元。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当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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