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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68804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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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45 必易微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5-17│ 55.15│ 8.6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3│ 15.00│ 1183.3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3│ 15.00│ 1108.7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兴感半导体 │ 23052.94│ ---│ 100.00│ ---│ ---│ 人民币│ ├─────────┼─────┼─────┼─────┼─────┼──────┼──────┤ │嘉兴倍特拓芯创业投│ 7050.00│ ---│ 59.24│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 750.00│ ---│ 50.00│ ---│ 0.00│ 人民币│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 2.77亿│ 1.39亿│ 2.10亿│ 76.06│ ---│ ---│ │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1.61亿│ 0.00│ 1.68亿│ 100.12│ ---│ ---│ │动资金 │ │ │ │ │ │ │ ├─────────┼──────┼─────┼─────┼─────┼─────┼──────┤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 4736.48万│ 0.00│ 4736.48万│ 100.00│ ---│ ---│ │份 │ │ │ │ │ │ │ ├─────────┼──────┼─────┼─────┼─────┼─────┼──────┤ │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 1.55亿│ 2971.11万│ 1.21亿│ 78.38│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必易微研发中心建设│ 2.21亿│ 0.00│ 1.62亿│ 73.29│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11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单源半导体有限公司3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单源半导│ │ │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源半导体”)70%的股权,基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整 │ │ │合公司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元收购单源半导体股 │ │ │东深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单源半导体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 │ │0万元,并承担本次收购股权对应的认缴而尚未实缴部分3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本次 │ │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单源半导体股份比例将由70%增加至100%,单源半导体成为公司全 │ │ │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5875.5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29.3776%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钟小军 │ ├──────┼────────────────────────────────────────┤ │交易概述 │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必易微”)第二│ │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上│ │ │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兴感半导体”)100%股权,本次交易对│ │ │价为人民币29502.36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 │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上市公司 │ │ │ 股权转让方:钟小军(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一”)、兴感源(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 │ │二”)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0100.00万元│ │ │。基于评估价值,股权转让方、股权受让方协商确定,钟小军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29.3│ │ │776%股权(5,875.52万元)、兴感源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16.6897%股权(3,337.94万元│ │ │)的交易对价合计9213.46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3337.9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16.6897%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兴感源 │ ├──────┼────────────────────────────────────────┤ │交易概述 │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必易微”)第二│ │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上│ │ │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兴感半导体”)100%股权,本次交易对│ │ │价为人民币29502.36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 │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上市公司 │ │ │ 股权转让方:钟小军(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一”)、兴感源(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 │ │二”)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0100.00万元│ │ │。基于评估价值,股权转让方、股权受让方协商确定,钟小军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29.3│ │ │776%股权(5,875.52万元)、兴感源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16.6897%股权(3,337.94万元│ │ │)的交易对价合计9213.46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1.8158%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宁波集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核心业务布局、拓宽技术边界、增强系统级解决方案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 │ │确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与钟小军、兴感源(上海)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兴感源”)、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武岳峰”)、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泰”)、昆山│ │ │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一”)、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钧犀高创”)、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宁波集米│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集米”)、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桐恒越”)、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邦”)、海南瀛│ │ │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瀛安”)签署《关于上海兴感半导│ │ │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人民币29502.36万元收购上述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感半导体100%股权(对应标的│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2.2352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必易微”) │ │ │ 股权转让方:武岳峰(20.1717%,10000.00万元)、宁波齐泰(9.3557%,1871.14万元│ │ │)、昆山启村(7.8566%,1571.32万元)、宁波泓一(4.0000%,800.00万元)、钧犀高创 │ │ │(3.7088%,2000.00万元)、大豪科技(2.7322%,546.44万元)、宁波集米(1.8158%,10│ │ │00.00万元)、华桐恒越(1.8158%,1000.00万元)、深圳拓邦(1.6507%,1000.00万元) │ │ │、海南瀛安(0.8254%,500.00万元)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军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301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5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0.8254%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海南瀛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核心业务布局、拓宽技术边界、增强系统级解决方案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 │ │确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与钟小军、兴感源(上海)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兴感源”)、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武岳峰”)、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泰”)、昆山│ │ │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一”)、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钧犀高创”)、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宁波集米│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集米”)、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桐恒越”)、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邦”)、海南瀛│ │ │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瀛安”)签署《关于上海兴感半导│ │ │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人民币29502.36万元收购上述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感半导体100%股权(对应标的│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2.2352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必易微”) │ │ │ 股权转让方:武岳峰(20.1717%,10000.00万元)、宁波齐泰(9.3557%,1871.14万元│ │ │)、昆山启村(7.8566%,1571.32万元)、宁波泓一(4.0000%,800.00万元)、钧犀高创 │ │ │(3.7088%,2000.00万元)、大豪科技(2.7322%,546.44万元)、宁波集米(1.8158%,10│ │ │00.00万元)、华桐恒越(1.8158%,1000.00万元)、深圳拓邦(1.6507%,1000.00万元) │ │ │、海南瀛安(0.8254%,500.00万元)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军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301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546.4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2.7322%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核心业务布局、拓宽技术边界、增强系统级解决方案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 │ │确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与钟小军、兴感源(上海)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兴感源”)、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武岳峰”)、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泰”)、昆山│ │ │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一”)、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钧犀高创”)、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宁波集米│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集米”)、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桐恒越”)、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邦”)、海南瀛│ │ │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瀛安”)签署《关于上海兴感半导│ │ │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人民币29502.36万元收购上述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感半导体100%股权(对应标的│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2.2352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必易微”) │ │ │ 股权转让方:武岳峰(20.1717%,10000.00万元)、宁波齐泰(9.3557%,1871.14万元│ │ │)、昆山启村(7.8566%,1571.32万元)、宁波泓一(4.0000%,800.00万元)、钧犀高创 │ │ │(3.7088%,2000.00万元)、大豪科技(2.7322%,546.44万元)、宁波集米(1.8158%,10│ │ │00.00万元)、华桐恒越(1.8158%,1000.00万元)、深圳拓邦(1.6507%,1000.00万元) │ │ │、海南瀛安(0.8254%,500.00万元)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军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301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3.7088%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核心业务布局、拓宽技术边界、增强系统级解决方案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 │ │确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与钟小军、兴感源(上海)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兴感源”)、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武岳峰”)、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泰”)、昆山│ │ │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一”)、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钧犀高创”)、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宁波集米│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集米”)、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桐恒越”)、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邦”)、海南瀛│ │ │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瀛安”)签署《关于上海兴感半导│ │ │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人民币29502.36万元收购上述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感半导体100%股权(对应标的│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2.2352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必易微”) │ │ │ 股权转让方:武岳峰(20.1717%,10000.00万元)、宁波齐泰(9.3557%,1871.14万元│ │ │)、昆山启村(7.8566%,1571.32万元)、宁波泓一(4.0000%,800.00万元)、钧犀高创 │ │ │(3.7088%,2000.00万元)、大豪科技(2.7322%,546.44万元)、宁波集米(1.8158%,10│ │ │00.00万元)、华桐恒越(1.8158%,1000.00万元)、深圳拓邦(1.6507%,1000.00万元) │ │ │、海南瀛安(0.8254%,500.00万元)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军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301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1.8158%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核心业务布局、拓宽技术边界、增强系统级解决方案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 │ │确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与钟小军、兴感源(上海)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兴感源”)、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武岳峰”)、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泰”)、昆山│ │ │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一”)、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钧犀高创”)、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宁波集米│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集米”)、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桐恒越”)、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邦”)、海南瀛│ │ │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瀛安”)签署《关于上海兴感半导│ │ │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人民币29502.36万元收购上述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感半导体100%股权(对应标的│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2.2352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必易微”) │ │ │ 股权转让方:武岳峰(20.1717%,10000.00万元)、宁波齐泰(9.3557%,1871.14万元│ │ │)、昆山启村(7.8566%,1571.32万元)、宁波泓一(4.0000%,800.00万元)、钧犀高创 │ │ │(3.7088%,2000.00万元)、大豪科技(2.7322%,546.44万元)、宁波集米(1.8158%,10│ │ │00.00万元)、华桐恒越(1.8158%,1000.00万元)、深圳拓邦(1.6507%,1000.00万元) │ │ │、海南瀛安(0.8254%,500.00万元)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军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301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1571.3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7.8566%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昆山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核心业务布局、拓宽技术边界、增强系统级解决方案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 │ │确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与钟小军、兴感源(上海)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兴感源”)、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武岳峰”)、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泰”)、昆山│ │ │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一”)、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钧犀高创”)、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宁波集米│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集米”)、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桐恒越”)、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邦”)、海南瀛│ │ │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瀛安”)签署《关于上海兴感半导│ │ │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人民币29502.36万元收购上述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感半导体100%股权(对应标的│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2.2352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必易微”) │ │ │ 股权转让方:武岳峰(20.1717%,10000.00万元)、宁波齐泰(9.3557%,1871.14万元│ │ │)、昆山启村(7.8566%,1571.32万元)、宁波泓一(4.0000%,800.00万元)、钧犀高创 │ │ │(3.7088%,2000.00万元)、大豪科技(2.7322%,546.44万元)、宁波集米(1.8158%,10│ │ │00.00万元)、华桐恒越(1.8158%,1000.00万元)、深圳拓邦(1.6507%,1000.00万元) │ │ │、海南瀛安(0.8254%,500.00万元)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军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301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8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4.000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核心业务布局、拓宽技术边界、增强系统级解决方案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 │ │确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与钟小军、兴感源(上海)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兴感源”)、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武岳峰”)、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泰”)、昆山│ │ │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一”)、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钧犀高创”)、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宁波集米│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集米”)、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桐恒越”)、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邦”)、海南瀛│ │ │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瀛安”)签署《关于上海兴感半导│ │ │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人民币29502.36万元收购上述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感半导体100%股权(对应标的│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2.2352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必易微”) │ │ │ 股权转让方:武岳峰(20.1717%,10000.00万元)、宁波齐泰(9.3557%,1871.14万元│ │ │)、昆山启村(7.8566%,1571.32万元)、宁波泓一(4.0000%,800.00万元)、钧犀高创 │ │ │(3.7088%,2000.00万元)、大豪科技(2.7322%,546.44万元)、宁波集米(1.8158%,10│ │ │00.00万元)、华桐恒越(1.8158%,1000.00万元)、深圳拓邦(1.6507%,1000.00万元) │ │ │、海南瀛安(0.8254%,500.00万元)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军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301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1871.1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9.3557%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核心业务布局、拓宽技术边界、增强系统级解决方案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 │ │确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与钟小军、兴感源(上海)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兴感源”)、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武岳峰”)、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泰”)、昆山│ │ │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一”)、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钧犀高创”)、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宁波集米│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集米”)、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桐恒越”)、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邦”)、海南瀛│ │ │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瀛安”)签署《关于上海兴感半导│ │ │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人民币29502.36万元收购上述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感半导体100%股权(对应标的│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2.2352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必易微”) │ │ │ 股权转让方:武岳峰(20.1717%,10000.00万元)、宁波齐泰(9.3557%,1871.14万元│ │ │)、昆山启村(7.8566%,1571.32万元)、宁波泓一(4.0000%,800.00万元)、钧犀高创 │ │ │(3.7088%,2000.00万元)、大豪科技(2.7322%,546.44万元)、宁波集米(1.8158%,10│ │ │00.00万元)、华桐恒越(1.8158%,1000.00万元)、深圳拓邦(1.6507%,1000.00万元) │ │ │、海南瀛安(0.8254%,500.00万元)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军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301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1.6507%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核心业务布局、拓宽技术边界、增强系统级解决方案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 │ │确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与钟小军、兴感源(上海)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兴感源”)、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武岳峰”)、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泰”)、昆山│ │ │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一”)、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钧犀高创”)、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宁波集米│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集米”)、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桐恒越”)、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邦”)、海南瀛│ │ │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瀛安”)签署《关于上海兴感半导│ │ │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人民币29502.36万元收购上述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感半导体100%股权(对应标的│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2.2352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必易微”) │ │ │ 股权转让方:武岳峰(20.1717%,10000.00万元)、宁波齐泰(9.3557%,1871.14万元│ │ │)、昆山启村(7.8566%,1571.32万元)、宁波泓一(4.0000%,800.00万元)、钧犀高创 │ │ │(3.7088%,2000.00万元)、大豪科技(2.7322%,546.44万元)、宁波集米(1.8158%,10│ │ │00.00万元)、华桐恒越(1.8158%,1000.00万元)、深圳拓邦(1.6507%,1000.00万元) │ │ │、海南瀛安(0.8254%,500.00万元)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军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301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1.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20.1717%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武岳峰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核心业务布局、拓宽技术边界、增强系统级解决方案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 │ │确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与钟小军、兴感源(上海)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兴感源”)、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武岳峰”)、宁波齐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泰”)、昆山│ │ │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宁波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一”)、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钧犀高创”)、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宁波集米│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集米”)、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桐恒越”)、深圳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邦”)、海南瀛│ │ │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瀛安”)签署《关于上海兴感半导│ │ │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人民币29502.36万元收购上述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感半导体100%股权(对应标的│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2.2352万元)。交易完成后,兴感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必易微”) │ │ │ 股权转让方:武岳峰(20.1717%,10000.00万元)、宁波齐泰(9.3557%,1871.14万元│ │ │)、昆山启村(7.8566%,1571.32万元)、宁波泓一(4.0000%,800.00万元)、钧犀高创 │ │ │(3.7088%,2000.00万元)、大豪科技(2.7322%,546.44万元)、宁波集米(1.8158%,10│ │ │00.00万元)、华桐恒越(1.8158%,1000.00万元)、深圳拓邦(1.6507%,1000.00万元) │ │ │、海南瀛安(0.8254%,500.00万元) │ │ │ 标的公司: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军 │ │ │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30100.00万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波 78.00万 1.11 19.13 2026-06-30 喻辉洁 40.00万 0.57 18.67 2025-07-22 ───────────────────────────────────────────────── 合计 118.00万 1.6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18 │质押股数(万股) │7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20 │质押占总股本(%) │1.11 │ ├────────┼──────────────┴────────┴──────────────┤ │股东名称 │张波 │ ├────────┼──────────────────────────────────────┤ │质押方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沿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12日张波质押了78.0万股给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沿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14 │质押股数(万股) │8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53 │质押占总股本(%) │1.26 │ ├────────┼──────────────┴────────┴──────────────┤ │股东名称 │张波 │ ├────────┼──────────────────────────────────────┤ │质押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30 │解押股数(万股) │88.00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12日张波质押了88.0万股给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30日张波解除质押8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22 │质押股数(万股) │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67 │质押占总股本(%) │0.57 │ ├────────┼──────────────┴────────┴──────────────┤ │股东名称 │喻辉洁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17 │质押截止日 │2026-07-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7日喻辉洁质押了4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必易│单源深圳 │ 2000.00万│人民币 │2022-02-15│2024-02-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微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必易│必易微厦门│ 2000.00万│人民币 │2018-04-26│2038-04-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微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33楼公司培训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朋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高雷先生列席会议。 ──────┬────────────────────────────────── 2026-07-1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系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兴感半 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感半导体”) 公司本次为兴感半导体提供最高额度人民币2,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实际为兴感半导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拟提供担保金额2,9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兴感半导体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兴感半导体提供最高额度人民币2, 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合同尚未完成签署。 担保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债权人: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 ──────┬────────────────────────────────── 2026-07-1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7月10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8.76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7月10日,以26.96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8.76万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6-030)。 ──────┬────────────────────────────────── 2026-07-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7-1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7.01元/股调整为26.96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50.00万股调整为48.76万股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1)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由27.01元/股调整为26.96元/股;(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由110人调整 为107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50.00万股调整为48.76万股。 ──────┬────────────────────────────────── 2026-07-11│收购兼并 ──────┴──────────────────────────────────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单源半导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源半导体”)70%的股权,基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整合公 司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元收购单源半导体股东深圳 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单源半导体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 并承担本次收购股权对应的认缴而尚未实缴部分3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持有的单源半导体股份比例将由70%增加至100%,单源半导体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元收购单源半导体股东深 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单源半导体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 ,并承担本次收购股权对应的认缴而尚未实缴部分3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本次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7-02│股权质押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张波持有公司股份407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8%。张波先生本次解质公司股份 数量为8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1.5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 公司于近日收到5%以上股东张波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质。 截至2026年6月30日,股东张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7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8 %,本次解质后,其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7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9.13%,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 ──────┬────────────────────────────────── 2026-06-18│股权质押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波持有公司股份 42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7%。张波先生本次质押公司股份780000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的比例为18.2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 公司于近日收到5%以上股东张波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质押。 ──────┬────────────────────────────────── 2026-06-04│股权转让 ──────┴────────────────────────────────── 拟参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或“公司”)首发前股东询 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出让方”);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2217395股,占必易微总股本的比例为3 .14%;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 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 至2026年6月3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必易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让方持有必易 微股份的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221739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14%,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 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信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 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6月3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 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2217395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2217395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 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 2026-06-0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张波持有公司股票42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7%,张波无一致行动人 ,其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于2025年11月26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张波拟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 2026-05-27│股权转让 ──────┴────────────────────────────────── 拟参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或“公司”)首发前股东询 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新余市凯维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 余市卡维斯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卡纬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 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2,786,482股,占必易微总股本的比例为3.95%;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 2026-05-15│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33楼公司培训室 ──────┬────────────────────────────────── 2026-04-2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 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6年3月3 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 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 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285.58万元。 二、其他说明 本次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 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 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 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受到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 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 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为83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15万元),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等事项。 ──────┬────────────────────────────────── 2026-04-23│股权回购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2.47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2日,以19.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条件的2名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7万股。 ──────┬────────────────────────────────── 2026-04-1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3917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3917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4日。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3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 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2024年3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四)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五)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 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 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八)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 2026-04-1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5500元(含税)调整为0.05442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因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新增股份739170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 69837819股增至70576989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现对20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3日、2026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69837819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8995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6132.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836132.52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77%。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4月8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新 增股份739170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69837819股增至7057698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基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由0.05500元(含税)调整为0.05442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3836132 .52÷(70576989-89955)≈0.05442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0.05442×(70 576989-89955)≈3835904.39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 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综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42元(含税),利润 分配总额为3835904.39元(含税)。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具体日期,具体实施情况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 2026-04-0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33楼公司培训室 ──────┬────────────────────────────────── 2026-03-1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深圳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 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0937739.08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69837819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8995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6132.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836132.52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77%。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 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 2026-03-1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4.25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共计17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74.25万股。 ──────┬────────────────────────────────── 2026-03-14│银行授信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 合作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 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保证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 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 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 、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 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业务期限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 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14│其他事项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因此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 票40.492万股。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 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因此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作废2023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30.1 0万股。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 1、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中有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 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538万股。本次作废后,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数由197人变更为173人。 2、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上述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此,公司 董事会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066万股。 综上,2024年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合计13.60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2022激励计划及2023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后,前述两个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作废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 2026-03-1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33楼公司培训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3-14│其他事项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将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3-14│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13日,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 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 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 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 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 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 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 原则,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428.04万元。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348.61万元,同比减少0.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1207.54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73846.90万元,较期初增长19.1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为138950.50万元,较期初增长2.53%;股本为6983.78万元,较期初增长1.14%;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19.92元,较期初增长1.37%。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公司顺应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依托产品性能和客户资源的优势,积极拓 展新产品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坚定“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通过精进设计、工艺升级及供应链优化,有效降低成本,并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及市场定价策 略,推动公司营业利润增长,成功实现扭亏为盈。 (2)在研发方面,公司依然持续扩充产品布局,保持研发投入力度,2025年度研发费用 达15407.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22.54%。此外,为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稳定性,实现 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成长与进步,公司持续优化完善股权激励相关制度政策,并向核心骨干团队 持续授予股权激励,2025年共产生1038.74万元股份支付费用。 综上所述,在持续地研发投入、市场开拓、降本增效的努力下,公司产业布局和经营发展 逐步显露成效,公司2025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二)上表中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2025年度,公司进 行了产品结构的调整,依托产品性能和客户资源的优势,拓展新产品的市场份额,其中电机驱 动、大功率电源、DC-DC、LED背光驱动、传感器芯片等产品收入同比增长超过80%,产品结构 的优化推动2025年公司综合毛利率提升至约30%,从而带动公司营业利润增长,成功实现扭亏 为盈。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 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 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0万元至1,35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 相比,将增加盈利2,617.09万元至3,067.09万元; 2、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0万元至- 3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亏损4,028.23万元至4,328.23万元。 ──────┬────────────────────────────────── 2026-01-14│股权质押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波持有公司股份 42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4%。张波先生本次质押公司股份880000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的比例为20.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 公司于近日收到5%以上股东张波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质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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