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46 药康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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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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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4-12│ 22.53│ 10.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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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5-06│ 14.63│ 272.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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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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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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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迈生物科技(苏州│ ---│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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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药康生物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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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PharmatechLLC │ ---│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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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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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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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动物小鼠研发繁│ 6.00亿│ 1169.88万│ 1234.81万│ 3.09│ ---│ ---│
│育一体化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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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6亿│ 2610.21万│ 2.0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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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动物小鼠研发繁│ 4.00亿│ 1169.88万│ 1234.81万│ 3.09│ ---│ ---│
│育一体化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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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驱动类器官、动物│ 2.00亿│ 1465.59万│ 1465.59万│ 7.33│ ---│ ---│
│疾病模型多模态临床│ │ │ │ │ │ │
│前药物研究平台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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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世界动物模型研│ 2.20亿│ 2426.02万│ 8661.78万│ 39.37│ ---│ ---│
│发及转化平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AI驱动类器官、动物│ ---│ 1465.59万│ 1465.59万│ 7.33│ ---│ ---│
│疾病模型多模态临床│ │ │ │ │ │ │
│前药物研究平台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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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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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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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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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灵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7444%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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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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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灵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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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灵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生物”或“标的公司”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的一家参股公司,鉴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资金│
│ │需求,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向灵康生物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总金额500万元(对应新增注 │
│ │册资本89.285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灵康生物注册资本由1,500.1786万元增加至1,589│
│ │.4643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由33.3413%增加至37.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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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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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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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灵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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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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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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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灵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生物”或“标的公司”); │
│ │ 投资金额: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
│ │0万元认缴参股公司灵康生物新增的注册资本89.2857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投资前,公司持有灵康生物33.3│
│ │413%的股权,灵康生物属于公司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灵康生物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 │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且尚│
│ │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最终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灵康生物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
│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和竞争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
│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灵康生物为公司投资的一家参股公司,鉴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货│
│ │币出资方式向灵康生物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总金额500万元(对应新增注册资本89.2857万元│
│ │),本次增资完成后,灵康生物注册资本由1500.1786万元增加至1589.4643万元,增资后公│
│ │司持股比例由33.3413%增加至37.0857%。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
│ │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灵康生物增│
│ │资500.00万元。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已│
│ │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
│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未超过3000│
│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因本次投资前,公司持有灵康生物33.3413%的股权,灵康生物属于公司重要的合营企业│
│ │或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灵康│
│ │生物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投资标的概况 │
│ │ 灵康生物成立于2023年6月7日,由张文、潘军联合创立,是一家专业从事实验猪的人类│
│ │疾病动物模型的研发、基因编辑动物开发、异种移植器官移植研究、动物实验服务等业务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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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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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派特美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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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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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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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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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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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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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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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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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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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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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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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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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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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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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派特美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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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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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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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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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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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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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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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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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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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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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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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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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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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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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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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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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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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前期向江西中洪│
│ │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洪”)投资人民币7000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
│ │一致同意药康生物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部分退出投资。江西中洪同意向公司返还减资额1000万│
│ │元,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补偿(年利率5%),以体现历史溢价投资合理退出的资金成本。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
│ │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尚需交易│
│ │各方完成各自审议程序方能生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向江西中洪投资7000万元,持有参股公司江西中洪22.826│
│ │1%的股份。现基于公司及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药康生物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部分退出投资│
│ │。江西中洪同意向公司返还投资额1000万元,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补偿(年利率5%)。公司│
│ │对应减少其当前股权比例,从22.8261%降至20.2247%。若江西中洪按此条件,同意股东苏州│
│ │济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济康”)、苏州国发科技创新投资企│
│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发”)通过定向减资方式,同步退出投资款合计1500万│
│ │元,则公司对应的股权比例,从22.8261%降至20.9302%。 │
│ │ 本次回购前,公司持有江西中洪22.8261%的股份,属于药康生物联营企业。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西中洪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西中洪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人│
│ │民币168.11万元,其中对江西中洪商品化小鼠模型及相关服务销售120.30万元,接受劳务47│
│ │.81万元,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审议通过。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 │
│ │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交易各方完成各自审议程序方能生效。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持有江西中洪22.8261%的股份,属于药康生物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西中洪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1、公司名称:江西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3、法定代表人:江斌 │
│ │ 4、注册资本:684.5238万元人民币 │
│ │ 5、成立日期:2015年1月19日 │
│ │ 6、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蓝中大道346号16栋 │
│ │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 │
│ │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 │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
│ │进出口,大数据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 │化学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 │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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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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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成都药康生│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6-30│2026-06-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康生物科技│物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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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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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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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6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6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日,公司公告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等相关文件,就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
3、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集萃
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6)。
4、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
5、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前
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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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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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江苏灵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生物”或“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
万元认缴参股公司灵康生物新增的注册资本89.2857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投资前,公司持有灵康生物33.341
3%的股权,灵康生物属于公司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灵康生物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且尚需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最终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灵康生物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
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和竞争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灵康生物为公司投资的一家参股公司,鉴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货币
出资方式向灵康生物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总金额500万元(对应新增注册资本89.2857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灵康生物注册资本由1500.1786万元增加至1589.4643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
比例由33.3413%增加至37.0857%。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灵康生物增资50
0.00万元。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就该议
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
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本次投资前,公司持有灵康生物33.3413%的股权,灵康生物属于公司重要的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灵康生物
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灵康生物成立于2023年6月7日,由张文、潘军联合创立,是一家专业从事实验猪的人类疾
病动物模型的研发、基因编辑动物开发、异种移植器官移植研究、动物实验服务等业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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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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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
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291072、
B886868578)所持有的158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集萃药康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289727),过户
价格为7.12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
5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购买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等议案,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2025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868578
)所持有的46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0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289727),过户价格为7.12
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0400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0%。
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
个月且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解锁条件后,一次性解锁。
根据上述锁定期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于2026年6月4日届满(不包
含预留授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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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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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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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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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总监王逸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要求,申请辞
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质审查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柳业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柳业昆先生的简历
柳业昆先生,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审
计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曾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4月至今历任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财务副总监。截至目前,柳业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浙江自贸区星岩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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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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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增值权拟行权数量:11.45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不涉及实际股份,以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标的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2)授予数量:43.60万份;
(3)行权价格(调整后):6.98元/股(兑付价格最高不得超过20元/股);
(4)授予人数: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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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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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于2026年5月1
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日,公司公告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等相关文件,就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
3、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集萃
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6)。
4、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
5、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前
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原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人调整为13人,作废3.
00万股。此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及第二个归属期已届满
,激励对象未在对应归属有效期内完成归属,故作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41.28万股(已剔除以
前年度离职人员已获授予股份)。
综上,本次共作废限制性股票44.28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20万股调整为42
.92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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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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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7.12元/股调整为6.98元/股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于2026年5月1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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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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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4.44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00.00万股的0.49%。其中,首次授予16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40.50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4.63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14.6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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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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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77元/股调整为14.63元/股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于2026年5月1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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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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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
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
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
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济南等省市设
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200余家上市公司,3000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
业。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闫磊,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
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恩成,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项
目合伙人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
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合计为70万元,其中包含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
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致同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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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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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包括成都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药康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纽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亿元(含1亿元)的担保,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成都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药康”)、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药康”)、北京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药康”)、上海药康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康”)、纽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
迈生物”)为公司之子公司,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10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发展需要,支持其
业务发展,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担保,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有效期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额度是各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
要测算,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
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
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文件,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
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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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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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
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外汇收支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
,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有美元、欧元等,主要通过远
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进行。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
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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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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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
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
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
办理银行授信相关工作。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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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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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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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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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
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其中独立董事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中所必需的差旅费、餐费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公司利润计划完成情况
及董事个人业绩和工作贡献考核后发放,未在公司任职的各股东方推荐的董事不支付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将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
责和工作情况,综合公司所处行业与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上述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
具体将根据其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资水平、地区及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和
个人绩效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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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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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636806.31元;截至2025年12
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0648678.58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4100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103000
0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4089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70
43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2269100.00元)总额89973400.00元
;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3.08%;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287813.4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3261213
.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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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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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
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
元换汇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实施。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
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
管理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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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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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25.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14439.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00.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80%。
报告期末总资产287275.94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加11.6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
22949.53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4.44%。
(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国际化与创新两大核心战略,持续开拓海外市场,坚持高强度研发投
入,保持技术与产品的行业领先地位。在夯实主业的同时,基于通用底层技术,培育全人源抗
体平台、菌群研创平台等新平台,加速研发成果转化,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5.49%,主要原因系:1、海外方面,销售网络不断完
善,覆盖北美、欧洲、亚太三大区域,客户数量持续增加,品牌知名度逐步提升,海外收入保
持快速增长;2、国内方面,受益于行业景气度提升及下游工业客户研发投入增加,工业客户
需求复苏明显,公司功能药效业务持续发力,收入增速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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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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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前期向江西中
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洪”)投资人民币7000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
一致同意药康生物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部分退出投资。江西中洪同意向公司返还减资额1000万元
,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补偿(年利率5%),以体现历史溢价投资合理退出的资金成本。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尚需交易各方
完成各自审议程序方能生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向江西中洪投资7000万元,持有参股公司江西中洪22.8261%
的股份。现基于公司及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药康生物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部分退出投资。江
西中洪同意向公司返还投资额1000万元,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补偿(年利率5%)。公司对应减
少其当前股权比例,从22.8261%降至20.2247%。若江西中洪按此条件,同意股东苏州济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济康”)、苏州国发科技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发”)通过定向减资方式,同步退出投资款合计1500万元,则公司对
应的股权比例,从22.8261%降至20.9302%。
本次回购前,公司持有江西中洪22.8261%的股份,属于药康生物联营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西中洪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西中洪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
币168.11万元,其中对江西中洪商品化小鼠模型及相关服务销售120.30万元,接受劳务47.81
万元,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审议通过。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
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交易各方完成各自审议程序方能生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江西中洪22.8261%的股份,属于药康生物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西中洪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公司名称:江西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江斌
4、注册资本:684.523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1月19日
6、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蓝中大道346号16栋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
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
,大数据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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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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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
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1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80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76%,最高成交价为17.76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10.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86342.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
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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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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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于2025年3月2
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
和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
关公告。2025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2910
72、B886868578)所持有的158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集萃药
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2897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集萃
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购买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分配的议案》,同意向12名公司核心骨干员工预留授予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5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确定购买价格及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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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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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12269719.14元(含税)调整为1
2269100.0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回
购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导致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致使可参与本次权益
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由408990638股调整至408970000股。根据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
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6
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100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1009362股,因此本次拟发放
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4089906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69719.14元(含税),
现金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3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调整原因
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0638股。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收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所持有的46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0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由
原1009362股变更为103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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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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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过民主讨论、表决,选举王韬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王韬先生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未在
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本次选举完成后,王韬先生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
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王韬先生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王韬先生的简历
王韬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澳大利亚大学生物医学工
程博士、骨科研究与转化中心博士后。2018年2月至2021年6月任西澳大利亚大学骨科研究与转
化中心副研究员。2018年10月至今任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王韬先生通过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2%的
股份,王韬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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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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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购买价
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公司2025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并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5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29
1072、B886868578)所持有的158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集萃
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289727)
,过户价格为7.12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为15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
(三)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购买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等议案,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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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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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钟玉女士
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钟玉女士由于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副
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柳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钟玉女士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
营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钟玉女士通过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2.2019%的股份。李钟玉女士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李钟玉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钟玉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做
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规
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柳丹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柳丹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规
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
其中,李钟玉女士不再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柳丹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战略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
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调整前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高翔先生(主任委员)、赵静女士、李钟玉女士;调整后:高翔先生(主任委员
)、赵静女士、柳丹先生。
截至目前,柳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柳丹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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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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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70905477.1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466440.1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353380864.98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
股本为4100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1009362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
基数为4089906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69719.14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3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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