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50 爱博医疗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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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科知衡一号创│ 4220.00│ ---│ 14.47│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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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兆安私募基金管│ 2146.43│ ---│ 18.00│ ---│ 0.90│ 人民币│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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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爱博清石生物医│ 2000.00│ ---│ 10.00│ ---│ ---│ 人民币│
│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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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蓉鼎瑞股权投资│ 1477.48│ ---│ 19.90│ ---│ ---│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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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 1000.00│ ---│ 3.12│ ---│ ---│ 人民币│
│盖利晟股权投资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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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眼科透镜和配套产品│ 2.62亿│ 4515.19万│ 2.66亿│ 101.50│ ---│ ---│
│的产能扩大及自动化│ │ │ │ │ │ │
│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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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透镜和配套产品│ 2.62亿│ 4515.19万│ 2.66亿│ 101.50│ ---│ ---│
│的产能扩大及自动化│ │ │ │ │ │ │
│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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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眼科医疗器械设│ 2.16亿│ 1081.81万│ 2.31亿│ 105.44│ ---│ ---│
│备及高值耗材的研发│ │ │ │ │ │ │
│实验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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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眼科医疗器械设│ 2.19亿│ 1081.81万│ 2.31亿│ 105.44│ ---│ ---│
│备及高值耗材的研发│ │ │ │ │ │ │
│实验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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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营销网络及│ 1.52亿│ -2.93万│ 1.63亿│ 106.69│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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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营销网络及│ 1.52亿│ -2.93万│ 1.63亿│ 106.69│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70亿│ ---│ 1.72亿│ 10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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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378.65万│ 0.00│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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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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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立平 150.00万 0.79 26.76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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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0.00万 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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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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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5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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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6.76 │质押占总股本(%) │0.79 │
├────────┼──────────────┴────────┴──────────────┤
│股东名称 │毛立平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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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7-25 │质押截止日 │2025-07-2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25日毛立平质押了150.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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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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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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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福建优你康│ 2.00亿│人民币 │2024-06-16│2032-03-1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北京)医疗│ │ │ │ │ │担保 │ │ │
│科技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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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爱博烟台 │ 1.25亿│人民币 │2021-09-30│2029-12-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北京)医疗│ │ │ │ │ │担保 │ │ │
│科技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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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天眼医药 │ 9000.00万│人民币 │2023-03-14│2030-03-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北京)医疗│ │ │ │ │ │担保 │ │ │
│科技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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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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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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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
”于近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获准注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
型号、规格:型号:PR115、PR118、PR121、PR124、PR127、PR130、PR133、PR136、PR13
9、PR142;规格(光焦度):-3.25D~-18.00D(以0.25D为间隔)
适用范围:用于成年人有晶状体眼的治疗,矫正/降低成年人-3.25D~-18.00D的近视度数
。
注册类别:Ⅲ类
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53160001
注册证有效期:2025年1月6日至203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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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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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4年6月20日披露了《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解江冰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曌
女士和高级管理人员贾宝山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于2024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
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
区间,增持主体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1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38%,合计增
持金额为人民币343.6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增持
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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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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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时间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
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二十个交易
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
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
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
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
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
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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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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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
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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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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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20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
数),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
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5、本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759.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435.67万元。假设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2024年1-9月年化处理,2025年度归
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增加10%
、持平、减少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前述数据仅为假设,且仅用于测算是否摊薄即期回报使
用)。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320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
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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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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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
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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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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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毛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4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共981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本次解质后,毛立平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6.76%,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白莹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626
71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8%。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毛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500000股,质押股份占毛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
.22%。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接到股东毛立平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
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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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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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毛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4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共956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本次解质后,毛立平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48181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4.28%,占公司总股本的1.3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白莹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626
71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8%。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毛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81819股,质押股份占毛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
5.26%。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接到股东毛立平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解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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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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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毛立平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5604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本次质押后,毛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为343846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1.35%,占公司总股本的1.8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白莹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626
71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8%。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毛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
质押公司股份3438463股,质押股份占毛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1.14
%。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接到公司股东毛立平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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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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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698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698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
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爱博诺
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1-013),独立董事冷新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3月31日至4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共12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爱博诺德(北
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9)。
(四)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爱博诺德(北京)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五)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认为本次授予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6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
为42.0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授予40.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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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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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解江冰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曌女士和高级管理人员贾宝山
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通知,基于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的信心及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上增持主体计划于2024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3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
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解江冰先生,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王曌女士和高级管理人员贾宝山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江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470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
.92%,解江冰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博健和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42373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8%;王曌女士和贾宝山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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