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53 思科瑞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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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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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 ---│ ---│ 51.67│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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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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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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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 1.75亿│ 4665.60万│ 8525.03万│ 48.66│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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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00亿│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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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 6804.39万│ 0.00│ 0.00│ 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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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 1.67亿│ 2125.15万│ 3264.23万│ 19.57│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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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9亿│ 0.00│ 1583.72万│ 10.66│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1157.98万│ 5507.10万│ 91.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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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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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16 │交易金额(元)│496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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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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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1.6│标的类型 │股权 │
│ │7%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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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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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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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960万│
│ │元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海测”“海测电子”或“标的公司│
│ │”),本次增资后公司将持有陕西海测51.67%的股权并成为其控股股东。 │
│ │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增资事项,海测电子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 │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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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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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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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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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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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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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960万│
│ │元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海测”“海测电子”或“标的公司│
│ │”),本次增资后公司将持有陕西海测51.67%的股权并成为其控股股东。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
│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
│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曹小东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思科瑞与陕西海测在技术、│
│ │产品、人员、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融合与整合的风险。 │
│ │ 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是交易各方基于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评估│
│ │”)出具的评估报告,在考虑标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等各项因素的基│
│ │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与海测电子、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薛海印、西安海测壹号技术│
│ │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
│ │简称“《增资协议》”),思科瑞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海测电子增资4960万元(其中3100万元│
│ │计入海测电子注册资本,1860万元计入海测电子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海测电│
│ │子51.67%的股权,并将取得海测电子实际控制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海测电子股东新余宇东智能│
│ │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曹小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红卫所控制的企业,因此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发│
│ │生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亦未发生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
│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
│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曹小东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陕西海测股东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施红卫为公司董事│
│ │曹小东妻子的姐姐,且施红卫、曹小东对新余宇东智能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7%、33%,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为│
│ │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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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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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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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
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号召,
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旨在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和规范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
。通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经
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相关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继续贯彻“打造国内一流的可靠性服务平台”的发展策略,打造高可
靠元器件检测技术研发及检测、环境试验、电磁兼容等可靠性全产业链基地,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优异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2024年,公司将继续积极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
断提升测试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以及行业内口碑,实现高质量发
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打造高可靠元器件检测技术研发及检测、环境试验、电磁兼容等可靠性全产业链基
地,在低轨商业卫星领域形成重点区域布局,积极实现公司业绩快速增长,积极开拓市场,不
断提升市场占有率
2024年,公司将继续贯彻“打造国内一流的可靠性服务平台”的发展策略,聚焦立足长期
发展,构建第二增长曲线”,对于检测与筛选业务执行“深淘滩,低作堰”战略,与大客户建
立粘性,跟准大项目;全面预算管控,持续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守住质量“护城河”。在新
的业务方向上执行“聚焦主航道、催生新方向”的战略,在检测与筛选业务稳定营收的基础上
加速环境试验、电磁兼容、低轨商业卫星智能检测等多个项目的快速投产,通过检测与筛选业
务渗透与拓展新业务客户,同时通过与区域行业龙头的战略合作,快速形成业务规模,实现公
司业绩的快速增长,以优异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公司在2023年成立了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将基于“智能高效一体化可靠性检测”
的先进技术理念,按照高可靠、高安全、低成本、检测试验本地化、一体化原则,运用自身积
累的可靠性设计与试验大数据、自动化测试技术的研发成果,在国内领先厂商的人工智能大模
型支持下,快速实现“箭”、“星”从模组到整机、系统高精度、高效率自动化智能化检测。
同时,依托文昌国际航天城战略优势和政策优势,公司将在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国内领先、国
际一流的航天产品可靠性技术中心、环境可靠性试验中心、电磁兼容(EMC)试验中心、软件
可靠性测评中心等,为“箭”、“星”及配套产品提供本地化、一体化,高效率、低成本的可
靠性检测解决方案。
公司已与广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基础稳固。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
的开拓力度,积极拓展境外客户,以更优质的测试服务、更高效的测试效率、更先进的测试水
平提升公司在集成电路测试市场的占有率,更好地服务客户以及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扩大测试产能,加快成都、无锡两个检测基地的测试产能的建
设,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产能基础
公司致力于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划,确保成都、无锡的检测试验基地以及研发中心
的建设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并投入运营。2023年,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环境试验
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都尚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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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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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2023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邵明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7家
新三板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2家新
三板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玮,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
上市公司、1家新三板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鉴定报告
7.5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7.5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
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
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4年选
聘结果,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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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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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883.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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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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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778476.52元,2023年度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3097713.78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从实
际经营情况出发,结合公司盈利情况与现金流状况,并经董事会审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
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929677股后的总股本为99070323股
,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11800.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
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29677股股份,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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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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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科瑞”)于2024年4月26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对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
属的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
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归属的2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二)2023年2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
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
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披露了《思科瑞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9)。
(五)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
宜。3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六)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2023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合计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董事会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的相应考
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若公司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2024]5566号),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977
13.78元,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后为43097
713.78元,公司层面的净利润增值率为-55.7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
条件的2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4.80万
股。本次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由50人变更为47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8万股
变更为43.2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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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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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科瑞”)于2024年4月26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授予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二)2023年2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
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
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披露了《思科瑞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9)。
(五)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
宜。3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六)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2023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合计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的12个月内确定。
本次激励计划于2023年3月10日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3
月9日,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万股尚未明确预
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公司对该1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授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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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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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张亚先生家属的通知,张亚先生家属收到永清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
》和《立案通知书》,张亚先生被实施留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向公司
发出的关于前述事项的任何文件。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内控机制及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已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专业团队负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立案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
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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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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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和金额,未来将根据合作进
展情况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共同开展市场推广等形式进行长期战略合作,发挥各
自优势,共同推进合作事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
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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