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53 思科瑞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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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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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 2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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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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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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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 1.75亿│ 1507.70万│ 1.15亿│ 65.74│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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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 1.67亿│ 464.12万│ 5817.91万│ 34.88│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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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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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 2000.00万│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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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 6804.39万│ 2948.14万│ 4016.62万│ 59.03│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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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 1.67亿│ 464.12万│ 5817.91万│ 34.88│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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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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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9亿│ 7748.27万│ 1.04亿│ 69.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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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5947.45万│ 9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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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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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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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2024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
施7次,行政处罚1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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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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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成都思科瑞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
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于2024年8月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现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效果评估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高研发能力
公司始终专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和军用设备及环境可靠性试验服务,具体服
务内容包括电子元器件的测试与可靠性筛选试验、环境试验、破坏性物理分析(DPA)、失效
分析与可靠性管理技术支持。
公司持续强化技术研发体系构建,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2432.23万元,同比提升9.09%;本
报告期内,公司在知识产权与技术资产领域方面获授权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软
件著作权50项;完成适配器研制1641余套,开发测试及老化程序5155余项。检测技术能力实现
系统性升级,重点突破方向如下: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筛选业务基础
上,持续进行领域扩张和技术储备,公司通过采购国际先进的ATE设备,如
V93000,T5833ES,J750EX-HD等,实现了对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检测能力的建设和提升,可检
测种类包括通用数字/模拟电路、接口电路、ADC/DAC电路、各类存储器、网络芯片、微控制器
MCU、数字信号处理器DSP、复杂可编程逻辑器件CPLD、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SOC电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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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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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826.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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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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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
利益,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100.3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53.19万元。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
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78741.99元(不含交
易费用),其中以现金分红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都思科瑞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
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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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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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科瑞”)于2025年1月17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思科
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
〕5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张亚、马卫东、涂全鑫:
经查,我局发现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或公司)2022年度在未
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收入996.04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多计营业收入996.
04万元,多计利润总额753.3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
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张亚
、时任总经理马卫东、时任财务总监涂全鑫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思科瑞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对
张亚、马卫东、涂全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应高度重视,对上述问题认真整改,并加强财务管控,增强法治意识、规范意识,杜绝此
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82025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立案。
三、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
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法治意识、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
息披露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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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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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
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陈骋为公司
2024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因陈骋离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王雪芬为公司2024年度签字
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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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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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更好
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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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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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
及内部投资结构、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及内
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对“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保荐
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74.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250.66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7月5日出具
《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89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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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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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亚先生的家属收到
永清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张亚先生被实施留置。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亚先生家属通知,其收到永清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
,永清县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张亚先生的留置措施。
目前张亚先生能够正常履行董事长职责,公司董事、总经理马卫东先生不再代为履行公司
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举并授权董事、总经理马卫东先生代为履行相
关职责的议案》中授权履行的相关职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息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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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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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
为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69元/股(含),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2024年7月2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2日和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和《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
二、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987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9.90
元/股、最低价为19.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63240.52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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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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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000,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思科瑞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
,500.00万股,并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前总股本为7,5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78,125,224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8.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874,776股,占本公
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8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股东为保荐机构子公司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源汇投
资”),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年7月8日起上市流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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