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56 莱伯泰科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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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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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 1.89亿│ 1231.66万│ 8127.30万│ 43.02│ ---│ ---│
│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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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43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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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629.70万│ 756.24万│ 4474.38万│ 46.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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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 7467.60万│ 540.94万│ 783.45万│ 10.49│ ---│ ---│
│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 │ │ │ │ │
│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 │ │ │ │ │ │
│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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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分析仪器耗材生│ 7433.71万│ ---│ 177.07万│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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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 ---│ 540.94万│ 783.45万│ 10.49│ ---│ ---│
│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 │ │ │ │ │
│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 │ │ │ │ │ │
│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629.70万│ 756.24万│ 4474.38万│ 46.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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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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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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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abTech Holdings,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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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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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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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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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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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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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0.74%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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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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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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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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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abTech Holdings,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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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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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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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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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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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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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0.74%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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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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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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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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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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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莱伯泰│科技公司 │ 6079.54万│人民币 │2019-04-15│2024-04-14│一般担保│是 │未知 │
│科仪器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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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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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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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7日,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9507股,占公司总股本67236400股的比例
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87元/股、最低价为23.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
61505.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
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
日和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北
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13)。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9507股,占公司总股本67236400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87元/股、最低价
为23.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1505.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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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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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30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相关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
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
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已回购未授出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
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2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
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二)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
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
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
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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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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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回购股份暨“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
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市场形
象与全体股东利益,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
长期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等因素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克先生于2024年2月23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胡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积极采
取以下措施:
一、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克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23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提议人胡克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胡克先生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胡克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胡克先生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
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二、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以
及实验室耗材和相关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析仪器是支撑一国之科学进步、技术创新和质量
优化的基础性行业,也是对一国工业水平、创新实力甚至国家安全有着重大影响的战略性行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为食品检测、环境监测、农产品检测、商品质量检测等应用领域
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同时进一步覆盖半导体检测、药品质量检测、新药开发、新材料研究、
核素分离、医疗诊断、疾病控制、生命科学等众多国家重点发展、关乎社会民生的重点领域。
凭借多年在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客户资源、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断积累与突破,公司已建立
了一定的竞争优势,成为国内实验分析仪器和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一直以来公司持续加大并加速在高端实验分析仪器尤其是质谱与光谱等产品上的研发投入,通
过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性能、加速产品升级、丰富产品种类,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地
位和产品占有率,实现部分仪器的国产替代,进一步打破高端实验分析仪器较为依赖进口品牌
的市场状态。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夯实长远发
展根基,以驱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高度重视股东回报
自2020年9月上市以来,公司十分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实施稳健的现金分红
政策,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5706.679万元,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均高于30%。同时,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回报机制。未来
,公司将按照《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为投资者创
造更多价值,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树立市场信心,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
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投资者专线及邮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战略规划、业务进展、财务状况等各方面情况的了解。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回购股份暨“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
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等措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
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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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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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谢新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谢新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
,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
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谢新刚先生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谢新刚先生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书》、《离职协议》,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
关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
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谢新刚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谢新
刚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结合崔剑锋先生、耿俊清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及本人的参与
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谢新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谢新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任后,谢新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谢新刚先生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谢新刚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谢新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谢新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
7月至今,历任莱伯泰科应用工程师、研发助理、项目经理、研发经理、产品经理,现任莱伯
泰科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自动智能分析检测事业部经理,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新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9%的股份,谢新刚先生承诺将继续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谢新刚先生在职期间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参与公司研发工作,目前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
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
谢新刚先生在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涉及权利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
会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与谢新刚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书》《离职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
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秘密的保密权益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谢新刚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
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谢新刚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结合崔剑锋先生、耿俊清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及本人的参与
情况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新增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崔剑锋先生,德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1978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
11年1月至2023年2月,历任赛默飞世尔科技不莱梅分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高级应用工程师、
市场部负责人、项目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质谱事业部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质
谱仪系列产品的研发与市场化工作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剑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耿俊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工程师职称。2012年7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电镜研发部经理;2015年
10月至2023年3月,任北京中和测通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样
品前处理-分析仪器事业部总工程师,主要负责公司光谱仪系列产品的研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俊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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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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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由原审议通过的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23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
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用
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原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资金额
度基础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8000.00万元(含本数),增加后合
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本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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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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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10月27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10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2.27元/股的
授予价格(调整后)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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