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65 凯赛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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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8-03│ 133.45│ 52.8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30│ 41.96│ 452.3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8│ 41.78│ 109.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30│ 41.78│ 307.67万│
├───────────┼───────────┼───────────┼───────────┤
│增发 │ 2025-03-24│ 42.97│ 59.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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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凯赛(太原)生物技│ ---│ ---│ 10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分子之心科技有│ ---│ ---│ 14.80│ ---│ -354.5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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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9.15亿│ 59.21亿│ 59.21亿│ 100.10│ ---│ ---│
├─────────┼──────┼─────┼─────┼─────┼─────┼──────┤
│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 17.11亿│ ---│ 5.09亿│ 101.59│ 10.80亿│ ---│
│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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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14亿│ ---│ 5.14亿│ 100.00│ ---│ ---│
├─────────┼──────┼─────┼─────┼─────┼─────┼──────┤
│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 12.10亿│ ---│ 12.73亿│ 105.22│ ---│ ---│
│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 │ │ │ │ │ │
│聚酰胺项目 │ │ │ │ │ │ │
├─────────┼──────┼─────┼─────┼─────┼─────┼──────┤
│股份回购 │ 6708.38万│ ---│ 1.04亿│ 155.43│ ---│ ---│
├─────────┼──────┼─────┼─────┼─────┼─────┼──────┤
│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 2.08亿│ ---│ 1.89亿│ 90.74│ ---│ ---│
│术研究中心 │ │ │ │ │ │ │
├─────────┼──────┼─────┼─────┼─────┼─────┼──────┤
│凯赛(乌苏)生物技│ 7.80亿│ 165.69万│ 2.92亿│ 93.50│ 8.23亿│ ---│
│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 │ │ │ │ │ │ │
│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 │ │ │ │ │ │ │
│吨长链聚酰胺项目 │ │ │ │ │ │ │
├─────────┼──────┼─────┼─────┼─────┼─────┼──────┤
│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 ---│ ---│ 12.73亿│ 105.22│ ---│ ---│
│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 │ │ │ │ │ │
│聚酰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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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受│ ---│ ---│ 5.16亿│ 100.68│ ---│ ---│
│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 │ │ │ │ │ │
│东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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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0亿│ 2153.01万│ 20.51亿│ 102.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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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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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红光、侯本良、杨晨、臧慧卿、刘嘉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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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管、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上│
│ │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赛”)根据上海市及临港产业园区关于“先租后售”公租房的相关│
│ │规定,向上海临港浦江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租房,并将其分批租售给公司│
│ │员工。 │
│ │ 经公司研究决定,本次认购公租房的员工共计18人,其中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5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租房认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于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联董事臧慧卿女士、杨晨先生、刘嘉雨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 │
│ │ 二、关联人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标的 │
│ │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建泽路260弄内,交易涉及的建筑面积总计为488.8│
│ │3m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 │
│ │产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具体如下: │
│ │ 1、张红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
│ │ 2、侯本良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
│ │ 3、杨晨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
│ │ 4、臧慧卿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 │ 5、刘嘉雨先生,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
│ │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
│ │ 上述公租房房屋产权前期登记在上海凯赛名下,关联方本次认购后,与上海凯赛签订《│
│ │新元畅想苑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协议》,在符合协议约定的员工任职要求及“先租后售”│
│ │园区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规定的过户条件后将办理过户手续。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公司取│
│ │得房屋产权时的价格为基础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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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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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太原│凯赛(太原│ 5.00亿│人民币 │2024-10-24│2026-02-05│最高额保│否 │未知 │
│)生物材料│)生物科技│ │ │ │ │证合同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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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上海│凯赛(乌苏│ 2.00亿│人民币 │2025-11-18│2026-11-06│保证担保│否 │未知 │
│)生物科技│)生物材料│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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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乌苏│凯赛(乌苏│ 1.00亿│人民币 │2025-10-27│2026-10-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生物技术│)生物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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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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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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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为共同原告。涉案的金额:诉请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
告技术秘密,销毁涉及“生物发酵法工业化生产长链二元酸技术”相关技术秘密的产线、设备
、图纸,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96,587.25万元(以原告损失为基础,适用5倍惩罚
性赔偿计算),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00万元,合计约9.67亿元。是
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因知识产权维权行动而主动提起的诉讼,
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
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和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为由起诉王志洲、
葛明华、曹务波、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远童、傅深展、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山东归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案号为(2026)京民初5号(本公告中简称“本案件”、
“本次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被告:王志洲、
葛明华、曹务波、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瀚霖”)、陈远童、傅深展、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微生物所”)、山东归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山东归源”)、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科生物”)、宁夏中
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
(二)诉讼事实和理由
公司自主研发并实施生物法长链二元酸系列产业化技术,并于2003年首次推出生物法长链
二元酸产品,该产品连续三次被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公司围绕生物法长链二元酸系列产业化
技术进行专利布局,累计申请专利二百余项,并且多项技术信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技术秘密。
王志洲、葛明华系公司前员工,在山东瀚霖及其法定代表人曹务波的利诱下,将其掌握的
公司技术秘密披露给山东瀚霖使用。根据(2017)鲁0891刑初13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2
008年山东瀚霖依据王志洲披露的商业秘密委托设计院进行工厂设计。2009年4月山东瀚霖与中
科院微生物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陈远童成为山东瀚霖首席科学家,仅两个月后的2009年
6月山东瀚霖长链二元酸产线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山东瀚霖及王志洲被判决构成侵犯商业秘
密罪。同时,在最高院(2022)最高法知民终445号判决中山东瀚霖、曹务波、王志洲、葛明
华也构成了商业秘密民事侵权。
2010年,中科院微生物所陈远童、傅深展和曹务波、王志洲、葛明华等人共同作为发明人
以凯赛技术秘密申请了多项专利,该等专利权属已经法院判决归属于公司。
山东归源在山东瀚霖被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后,租赁山东瀚霖厂区设施继续生产相关产
品,持续实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中科院微生物所于2017年4月与宁科生物签署《技术转让合同》,将长碳链二元酸(月桂
二酸)规模化生产相关技术转让给宁科生物,宁科生物的子公司中科新材为上述项目的实施主
体。中科新材工厂建成后,经历多次停工、整改,濒临破产。2022年6月,山东归源与宁科生
物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山东归源将其日常事务的经营权、管理权委托给宁科生物行使
。
2024年,宁科生物和中科新材进入破产预重整程序,公司接受刘喜荣(宁科生物当时的拟
重整投资人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宁科生物的实际控制人)和宁夏创衍
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政府成立的纾困平台)的邀请,为中科新材提供
技术咨询服务。在技术咨询过程中,公司发现中科新材使用的技术与公司的技术秘密高度相似
。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十名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公司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
人使用相关技术秘密;
2.请求判令十名被告销毁涉及相关技术秘密的产线、设备及图纸;
3.请求判令十名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96,587.25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
付的合理开支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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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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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11号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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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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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董事长、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臧慧卿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臧慧卿女士向公司董事
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臧慧卿女士仍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
总裁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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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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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华明,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祥胜,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高丽,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6年度审计
费用将拟定参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
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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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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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11号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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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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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4503310.07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
股本72128979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24040407.3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4
5677.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24986084.38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9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
24040407.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79%。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
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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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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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交易行为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交易。但业务操作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
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外汇结算比重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进出口业务为依托,
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或者风险敞口相匹配,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合同需要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掉期、买入期权、卖出期权及期权
组合等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的外汇衍生品,不从事复
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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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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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544.89万元,同比上升11.41%;实现利润总额63150.35
万元,同比上升15.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72.04万元,同比上升1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592.04万元,同比上升13.17%,基本每股
收益0.83元/股,同比下降1.1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2%,同比减少0.79个百分点。
2、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2389970.19万元,较期初增长2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1770496.77万元,较期初增长53.86%。
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持续放量,带动销售收入以及销售毛利持续上涨,因业务需
求持有大额外汇资金,净利润受汇率影响较大,在扣除汇兑损益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同比上升37.13%。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上年度末上涨53.86%,主要系公司于报告
期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38亿股,共募集资金59.15亿元(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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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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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总裁XIUCAILIU(刘修才)先生递交的辞去公司总裁职位
的书面报告。XIUCAILIU(刘修才)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继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及公司首席科学家的职务,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公司战略
规划、重大项目推动以及高端人力培养等方面。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XIUCAILIU(刘修才)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
去总裁职务一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XIUCAILIU(刘修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XIUCAILIU(刘
修才)家庭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44.04%。XIUCAILIU(刘修才)先生将继
续严格遵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
XIUCAILIU(刘修才)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带领公司在研发创
新、产业实践、市场开拓、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公司及董事会对XIUCAILIU(刘修才)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
名并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晨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杨
晨先生聘任为总裁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首席运营官职务。
三、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臧慧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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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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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9月30日和2025年10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本员工持股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124人,共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935.95万
份,每份份额为1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2935.95万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
115万股。2025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4865053)中所持有的115万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1月17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7740587)。截至本公告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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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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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
果,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12,972.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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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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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6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9201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721289794股的比例为0.03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40元/股,最低价为44.08
元/股,回购均价为45.7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1373.0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二)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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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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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上海
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凯赛”)根据上海市及临港产业园区关于“先租后售”公租房的相关规定,
向上海临港浦江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租房,并将其分批租售给公司员工。
经公司研究决定,本次认购公租房的员工共计18人,其中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
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租房认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于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臧慧卿女士、杨晨先生、刘嘉雨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建泽路260弄内,交易涉及的建筑面积总计为488.83m
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产权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具体如下:
1、张红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2、侯本良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3、杨晨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4、臧慧卿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5、刘嘉雨先生,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上述公租房房屋产权前期登记在上海凯赛名下,关联方本次认购后,与上海凯赛签订《新
元畅想苑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协议》,在符合协议约定的员工任职要求及“先租后售”园区
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规定的过户条件后将办理过户手续。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公司取得房屋
产权时的价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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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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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
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上述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416681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3.4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56062.1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06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
27999.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天健验[2020]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
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公司经
审慎研究,拟对“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当前项目所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投产条件仍尚待完善,公司决定将项目建成时间从
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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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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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公司”)授权公司非全资控
股子公司在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授权期
内,上述担保发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
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拟担保人与拟被担保
人的股东及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均相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均为非全资控
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
反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且股权架构一致,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授权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一、授权期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授权公司
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
在授权期内,担保发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
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拟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1、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2、凯赛(太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前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包括上述拟被担保人在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同意授
权公司总裁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担保额度
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
内容,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本次授权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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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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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
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
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
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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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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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点0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11号9楼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
日
至202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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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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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
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独立董事张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
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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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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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8日,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8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
22-042)。3、2022年8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独立董事张冰先生作为征集
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5、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
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需对2022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和结果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56.45-0.40=56.05元/股(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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