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65 凯赛生物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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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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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太原)生物技│ ---│ ---│ 10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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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子之心科技有│ ---│ ---│ 14.80│ ---│ -354.5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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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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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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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14亿│ 2.03万│ 5.1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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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 12.10亿│ ---│ 12.73亿│ 105.22│ ---│ ---│
│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 │ │ │ │ │ │
│聚酰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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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 17.11亿│ ---│ 5.09亿│ 101.59│ 2.82亿│ ---│
│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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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 2.08亿│ ---│ 1.89亿│ 90.74│ ---│ ---│
│术研究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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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6708.38万│ ---│ 1.04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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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乌苏)生物技│ 7.80亿│ 435.64万│ 2.88亿│ 92.13│ 5.39亿│ ---│
│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 │ │ │ │ │ │ │
│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 │ │ │ │ │ │ │
│吨长链聚酰胺项目 │ │ │ │ │ │ │
├─────────┼──────┼─────┼─────┼─────┼─────┼──────┤
│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 ---│ ---│ 12.73亿│ 105.22│ ---│ ---│
│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 │ │ │ │ │ │
│聚酰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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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受│ ---│ ---│ 5.16亿│ 100.68│ ---│ ---│
│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 │ │ │ │ │ │
│东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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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0亿│ ---│ 20.30亿│ 101.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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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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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6 │质押股数(万股) │22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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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77 │质押占总股本(%) │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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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天津四通陇彤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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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山东高速通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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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1-03-12 │质押截止日 │2024-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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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6-13 │解押股数(万股) │22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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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天津四通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13日天津四通陇彤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228.681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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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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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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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乌苏│凯赛(金乡│ 3.50亿│人民币 │2021-11-26│2024-11-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生物材料│)生物材料│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凯赛(乌苏│ │ │ │ │ │ │ │
│ │)生物技术│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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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乌苏│凯赛(金乡│ 3.00亿│人民币 │2022-06-22│2025-06-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生物材料│)生物材料│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凯赛(乌苏│ │ │ │ │ │ │ │
│ │)生物技术│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凯赛(乌苏│ │ │ │ │ │ │ │
│ │)生物材料│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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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乌苏│凯赛(金乡│ 1.35亿│人民币 │2021-11-26│2024-11-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生物技术│)生物材料│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凯赛(乌苏│ │ │ │ │ │ │ │
│ │)生物技术│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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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乌苏│凯赛(金乡│ 4256.00万│人民币 │2022-03-26│2025-03-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生物技术│)生物材料│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凯赛(乌苏│ │ │ │ │ │ │ │
│ │)生物技术│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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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乌苏│凯赛(金乡│ 2517.00万│人民币 │2022-03-26│2025-03-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生物技术│)生物材料│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凯赛(乌苏│ │ │ │ │ │ │ │
│ │)生物技术│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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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乌苏│凯赛(金乡│ 2342.32万│人民币 │2021-11-26│2024-11-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生物材料│)生物材料│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凯赛(乌苏│ │ │ │ │ │ │ │
│ │)生物技术│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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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乌苏│凯赛(金乡│ 1900.00万│人民币 │2022-03-26│2025-03-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生物技术│)生物材料│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凯赛(乌苏│ │ │ │ │ │ │ │
│ │)生物技术│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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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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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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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授权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10月16日,CathayIndustrialBiotechLtd.(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CIB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详细内容请
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
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
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技术、业
务骨干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
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
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83378039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
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7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298507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的0.0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7元/股进行测算
,本次回购数量为149254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
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
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
、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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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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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CathayIndustrialBiotechLtd.(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CIB”)《关于提议上海
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控股股东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
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CIB
2、提议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
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
理、技术、业务骨干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
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控股股东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控股股东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
,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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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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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公司”)授权公司非全资控
股子公司在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授权期
内,上述担保发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
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股权架构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515.32万元,均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0万元。除此之
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担保。
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股权架构一致,担
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授权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授权期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授权公司
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
在授权期内,担保发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
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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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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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
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独立董事张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
20-014)。
4、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
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
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0
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5、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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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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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9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编号:2023-06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7764股,占公司
总股本583378039股的比例为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7.37元/股,最低价为36.40元/股,
回购均价为51.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25754.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
23-06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
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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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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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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