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67 爱威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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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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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 8159.08万│ 306.72万│ 3096.59万│ 37.95│ ---│ 2025-06-30│
│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 │ │ │ │ │ │
│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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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 1.08亿│ 1007.82万│ 4608.80万│ 42.55│ ---│ 2025-06-30│
│力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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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 1966.57万│ 171.90万│ 970.35万│ 49.34│ ---│ 2025-06-30│
│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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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 7287.30万│ 1007.82万│ 4608.80万│ 42.55│ ---│ 2025-06-30│
│力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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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 5511.60万│ 171.90万│ 970.35万│ 49.34│ ---│ 2025-06-30│
│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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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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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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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资产抵押贷款、承兑汇票、
贸易融资、保函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及银
行审批情况合理确定。此授信额度不涉及对外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
手续。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财务风
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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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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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
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41,204.6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755,109.82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
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扣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22,000股后的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67,278,000股。以此为
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27,80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
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29,616.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757,416.3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
3.3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
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727,800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45%。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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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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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湖南爱威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检验”)
投资金额: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爱威检验。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的布局,爱威检验在
经营活动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不
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爱威检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威检验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
照。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深化主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的战
略意义。
(二)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属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之内,并已经
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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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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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7月5日,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21.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及2024
年7月11日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2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59
元/股,最低价为12.39元/股,回购均价13.8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29616.35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
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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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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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并表决,选举贺宜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贺宜先
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将与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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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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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曾腾飞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董事会秘书职务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林常青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常青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将满三个月。由于公司尚未完成董事
会秘书的聘任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
理丁建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公司将尽快完成董
事会秘书的聘任及备案工作。
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茯苓路26号爱威医疗科技园联系电话:0731-897
15453
电子邮箱:aveir@c-av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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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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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应当符合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券商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风险
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条件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
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
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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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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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5日,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1.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及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8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
的比例为0.03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90元/股,最低价为13.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
民币341769.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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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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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8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6月28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
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二)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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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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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丁建文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函》。
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并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本人提
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
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
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具体回购数量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丁建文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丁建文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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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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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982,85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982,85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原定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6月16日,因2024年
6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24年6月1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00股,并于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4,159,629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840,37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共涉及3位股东,分别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及其关联方丁婷、荣义文。本次解除限售股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为26,982,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8%,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6月17日起上
市流通(原定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6月16日,因2024年6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24年6
月17日)。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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