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68 热景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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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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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9-18│ 29.46│ 3.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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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08│ 15.31│ 334.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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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1│ 15.31│ 54.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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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8│ 15.31│ 260.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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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1│ 15.11│ 53.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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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8│ 15.11│ 298.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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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2│ 15.11│ 69.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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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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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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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景康润 │ 10000.00│ ---│ 42.11│ ---│ 615.6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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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晨财智 │ 5000.00│ ---│ 2.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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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曜创景 │ 3540.00│ ---│ 70.87│ ---│ 21.3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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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先达 │ 3000.00│ ---│ 13.64│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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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远硕丰 │ 2000.00│ ---│ 6.56│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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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惠每 │ 2000.00│ ---│ 4.26│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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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景晨曦 │ 790.00│ ---│ 79.00│ ---│ 6.8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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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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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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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万人份体 │ 2.88亿│ 202.95万│ 2.68亿│ 103.79│-2122.46万│ ---│
│外诊断试剂、850台 │ │ │ │ │ │ │
│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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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 7824.90万│ ---│ 8023.59万│ 102.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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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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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6 │交易金额(元)│4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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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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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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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铜陵创景康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泰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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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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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铜陵创景康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景康润”)、杭州泰梦企│
│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泰梦”)拟以现金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热景生物”)参股公司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锐生 │
│ │物”、“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62.84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金额为4200万元。 │
│ │本次增资完成后,翱锐生物的注册资本将由原954.8176万元增加至1021.6549万元。公司拟 │
│ │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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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40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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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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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禹景药业有限公司42%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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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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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林长青、陈建国、王凡、何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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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优化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业务板块布局│
│ │和资源配置,公司拟以人民币405万元收购子公司北京禹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景 │
│ │药业”或“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林长青、陈建国、王凡、何志利持有的禹景药业42%的股 │
│ │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禹景药业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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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2 │交易金额(元)│3.7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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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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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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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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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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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拟对北京舜景生物医│
│ │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增资3.71亿元,增资价格为26.5元/注册资本, │
│ │并以此增资价格受让丽水巧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巧达”)持有│
│ │的舜景医药40万股股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激发舜景医药核心团队和骨干│
│ │人员的积极性,实现长期利益的绑定,舜景医药拟同步实施股权激励,通过新设股权激励平│
│ │台北京舜之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舜之业”,具体以工商│
│ │登记为准)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4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0元/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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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2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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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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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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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舜之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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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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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拟对北京舜景生物医│
│ │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增资3.71亿元,增资价格为26.5元/注册资本, │
│ │并以此增资价格受让丽水巧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巧达”)持有│
│ │的舜景医药40万股股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激发舜景医药核心团队和骨干│
│ │人员的积极性,实现长期利益的绑定,舜景医药拟同步实施股权激励,通过新设股权激励平│
│ │台北京舜之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舜之业”,具体以工商│
│ │登记为准)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4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0元/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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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2 │交易金额(元)│106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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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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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40万│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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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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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丽水巧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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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拟对北京舜景生物医│
│ │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增资3.71亿元,增资价格为26.5元/注册资本, │
│ │并以此增资价格受让丽水巧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巧达”)持有│
│ │的舜景医药40万股股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激发舜景医药核心团队和骨干│
│ │人员的积极性,实现长期利益的绑定,舜景医药拟同步实施股权激励,通过新设股权激励平│
│ │台北京舜之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舜之业”,具体以工商│
│ │登记为准)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4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0元/注册资本。 │
│ │ 公司拟受让丽水巧达持有的舜景医药40万股股权,受让价格1060万元,折合每股价格26│
│ │.5元/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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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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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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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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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岛舜之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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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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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概述: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参股公司│
│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拟通过新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员│
│ │工持股平台)(青岛舜之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并实施股权激│
│ │励,拟增资总金额为4000万元,认购400万新增注册资本,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拟 │
│ │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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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01 │交易金额(元)│16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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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北京尧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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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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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概述: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参股公司│
│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景基因”)拟通过新设立北京尧业企业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 │(员工持股平台)对尧景基因进行增资并实施股权激励,增资价格为1.6元/注册资本,增资│
│ │总金额为1600万元。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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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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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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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重要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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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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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铜陵创景康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景康润”)、杭州泰梦企│
│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泰梦”)拟以现金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热景生物”)参股公司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锐生 │
│ │物”、“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62.84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金额为4200万元。 │
│ │本次增资完成后,翱锐生物的注册资本将由原954.8176万元增加至1021.6549万元。公司拟 │
│ │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翱锐生物的股权比例由35.8149%下降至33.4718%,翱锐生物│
│ │仍为公司重要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翱锐生物是公司持股35.8149%的参股公司,同时创景康润是公司参股14.28%的青岛创景│
│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创景”,为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公司作为│
│ │LP持有创景康润39.6089%的合伙份额),公司作为翱锐生物的股东,放弃对翱锐生物本次增│
│ │资的优先认购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从审慎角度出发,认定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
│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 │议。 │
│ │ 1、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
│ │ 2、本次增资的标的翱锐生物主要聚焦于甲基化技术在肿瘤筛查、长寿抗衰领域的应用 │
│ │,尚处于初创期,整体营收较小,未持续盈利;未来仍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在未来发展过│
│ │程中,翱锐生物可能会遭遇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动、市场需求波动等不稳定因素影响│
│ │,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以及无法达成投资预期的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 │险。 │
│ │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热景生物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 │
│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创景康润、杭州泰梦拟共同以现金对公司参股公司翱锐生物进│
│ │行增资,增资价格为62.84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金额为4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翱锐生│
│ │物的注册资本将由原954.8176万元增加至1021.6549万元,公司持有翱锐生物的股权比例由3│
│ │5.8149%下降至33.4718%。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翱锐生物是公司持股35.8149%的参股公司,同时创景康润是公司参股14.28%的青岛创景│
│ │管理的基金(公司作为LP持有创景康润39.6089%的合伙份额),公司作为翱锐生物的股东,│
│ │放弃对翱锐生物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审慎角度出发,认定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B05805L │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6号大街260号18幢302室 │
│ │ 法定代表人:杨虎山 │
│ │ 成立日期:2018-01-04 │
│ │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医疗技术、医疗器│
│ │械、生物制品(以上除药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系统集成│
│ │;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机械器材、计算机│
│ │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
│ │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翱锐生物是公司持股35.8149%的参股公司,同时创景康润是公司参股14.28%的青岛创景│
│ │管理的基金(公司作为LP持有创景康润39.6089%的合伙份额),公司作为翱锐生物的股东,│
│ │放弃对翱锐生物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审慎角度出发,认定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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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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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翱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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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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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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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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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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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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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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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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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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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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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杭州翱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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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杭州翱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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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南秦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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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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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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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杭州翱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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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杭州翱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杭州翱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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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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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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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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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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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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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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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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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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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景益唐(香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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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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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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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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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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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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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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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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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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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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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林长青、陈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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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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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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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优化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业务板块布局│
│ │和资源配置,公司拟以人民币405万元收购子公司北京禹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景 │
│ │药业”或“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林长青、陈建国、王凡、何志利持有的禹景药业42%的股 │
│ │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禹景药业100%的股权。 │
│ │ 本次被收购方之一林长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另一被│
│ │收购方陈建国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收购子公司禹景药业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 │事林长青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
│ │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经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及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板块布局和资源配置│
│ │,公司拟以人民币405万元对价收购子公司禹景药业现有股东林长青、陈建国、王凡、何志 │
│ │利持有的禹景药业42%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禹景药业的股权比例由58%变更为│
│ │100%。 │
│ │ 本次被收购方之一林长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另一被│
│ │收购方陈建国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子公司禹景药业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林长青 │
│ │ 林长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
│ │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林长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陈建国 │
│ │ 陈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陈建国│
│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 名称:北京禹景药业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7JHRQK2J │
│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55号院5号楼4层40│
│ │1室 │
│ │ 法定代表人:揭小池 │
│ │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
│ │ 营业期限:2022年3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
│ │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
│ │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
│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 │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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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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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舜之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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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任其董事长、公司董事为其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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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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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拟对北京│
│ │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增资3.71亿元,增资价格为26.5元/ │
│ │注册资本,并以此增资价格受让丽水巧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巧│
│ │达”)持有的舜景医药40万股股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激发舜景医药核心│
│ │团队和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实现长期利益的绑定,舜景医药拟同步实施股权激励,通过新设│
│ │股权激励平台北京舜之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舜之业”,│
│ │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4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0元/注册资本。 │
│ │ 本次增资、受让股权完成后,公司持有舜景医药的股权比例由43.1842%增长至50.2340%│
│ │,同时拟通过改组舜景医药董事会(热景生物提名董事超过半数)并在运营层面对舜景医药│
│ │实施控制,舜景医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长青担任舜景医药董事长。舜之业拟由│
│ │林长青担任普通合伙人,热景生物董事高立金、副总经理刘佳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舜景医药、舜之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
│ │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 │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保证舜景医药长远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为舜景医药│
│ │未来研发投入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并进一步发挥公司与舜景医药之间的协同效应,公司拟│
│ │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同时改组舜景医药董事会(热景生物提名董事超过半│
│ │数)并在运营层面对舜景医药实施控制,实现对舜景医药控股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
│ │为建立和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激发舜景医药核心团队和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实现长期利益的│
│ │绑定,舜景医药拟同步实施股权激励,通过新设股权激励平台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具体方│
│ │案如下:1、公司对舜景医药增资 │
│ │ 热景生物拟出资3.71亿元,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26.5元/注册资本,舜景 │
│ │医药增加注册资本1400万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
│ │ 2、公司受让丽水巧达所持舜景医药股权 │
│ │ 公司拟受让丽水巧达持有的舜景医药40万股股权,受让价格1060万元,折合每股价格26│
│ │.5元/注册资本。 │
│ │ 3、舜景医药实施股权激励 │
│ │ 舜景医药拟新设股权激励平台舜之业,舜之业拟出资4000万元,以10元/注册资本的价 │
│ │格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400万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长青担任舜景医药董事长。 │
│ │ 舜之业拟由林长青担任普通合伙人、热景生物董事高立金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舜景医药、舜之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
│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GB005U │
│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55号院2号楼1-4层│
│ │ 法定代表人:林长青 │
│ │ 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1日 │
│ │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21日至2068年12月20日 │
│ │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2、北京舜之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因工商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以上为暂 │
│ │定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拟由林长青担任普通合伙人,热景生物董事高立金、副总经理刘佳为有限合伙人之一,│
│ │其他有限合伙人由舜景医药管理层具体确定。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长青担任舜景医药董事长。 │
│ │ 舜之业拟由林长青担任普通合伙人,热景生物董事高立金、副总经理刘佳为有限合伙人│
│ │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舜景医药、舜之业为公司的关│
│ │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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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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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林长青、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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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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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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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林长青│
│ │、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尧景合伙”)拟共同对北京尧景基因技│
│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景基因”)进行增资,增资方案为热景生物出资2400万元,林长│
│ │青出资5000万元,尧景合伙出资600万元,合计出资8000万元,按照2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 │
│ │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尧景基因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公司持有尧景│
│ │基因的股权比例由40.91%变更为38.00%。 │
│ │ 本次增资方林长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资方北京尧景企│
│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林长青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柳晓利、许立达及公司副│
│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石永沾为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
│ │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尧景基因进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 │事林长青、柳晓利、许立达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
│ │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经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及规划,为进一步支持尧景基因的未来发展,公司、│
│ │林长青、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共同对尧景基因进行增资,增资方案为公司│
│ │出资2400万元,林长青先生出资5000万元,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600万 │
│ │元,合计出资8000万元,按照2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尧景基因注│
│ │册资本由11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公司持有尧景基因的股权比例由40.91%变更为38.00%│
│ │。 │
│ │ 本次增资方林长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资方北京尧景企│
│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林长青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柳晓利、许立达及公司副│
│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石永沾为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尧景基因增资构成关│
│ │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除公司外的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 │
│ │ 1、林长青 │
│ │ 林长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
│ │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林长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庆丰西路55号院5号楼4层405室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4FNDX8C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长青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7日 │
│ │ 出资额:2600万元 │
│ │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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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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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翱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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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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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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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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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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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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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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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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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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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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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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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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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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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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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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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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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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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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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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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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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翱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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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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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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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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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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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翱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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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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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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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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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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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南秦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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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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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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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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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8-08│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5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截至2026年8月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
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83268股,
占公司总股本92754116股的比例为0.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1.06元/股,最低价为79.25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15919.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6-08-04│其他事项
──────┴──────────────────────────────────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
公司研发项目战略布局,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重新规划,新认定黄杰博士、郝佳博士为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陈苏红、许智慧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
员在任期间对公司核心技术推动和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
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实
质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子公司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舜景医药”)现有研发骨干人才,有助于高效推进公司研发项目,并为公司创新药管线的研
发、临床及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研发项目战略布局,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重新
规划,新认定黄杰博士、郝佳博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陈苏红、许智慧仍继
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期间对公司核心技术推动和发展做出的努力
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陈苏红女士,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5年6月博士
毕业于军事医学科学院,药物分析专业。2001年7月至2017年8月,历任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
辐射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任北京恩泽康泰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研发副总裁;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百康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试剂研发负
责人;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任北京源景泰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22年4月至今
,先后任职热景生物基因试剂研发总监、项目与知识产权部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许智慧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
009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德
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9年7月至2017年7月任解放军三〇二医院病毒性肝炎
研究室助理研究员;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任北京一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9年4
月至2019年11月任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GHDDI)项目负责人;2019年11月至今,先后任职
热景生物前沿试剂研发部总监、消费品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
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2、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签署了相关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
禁止等事项作了严格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的情形
。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形,公司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
历、技术经验、主要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研发统筹能力等因素,新增认定黄杰博士、郝佳博
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上述人员简历如下:黄杰先生,199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大学神经生物学理学博士。2019年6月至2025年3月,历任舒泰神(北
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发科学家、高级科学家、项目组长(经理级)。2025年4月
至今,先后任职舜景医药创新药高级研发经理、自免管线AOC部门总监。曾参与过十余个单克
隆抗体、抗体融合蛋白等药物开发,其中已有4个项目获得NMPA或FDA批准进入临床开发;申请
发明专利15项,目前已授权1项;在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1篇。
郝佳女士,199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农业大学农药学理学博
士。2016年9月至2020年6月,于南京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食品质量检测
与营养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于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进行
博士后科研工作。2021年10月至今,任舜景医药项目负责人,参与十余个单克隆抗体药物及抗
体偶联药物(ADC)开发,已完成5个项目的抗体分子确认工作;申请发明专利5项,目前已授
权1项;在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三)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9人。
本次调整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林长青、张宏蕊、柳晓利、乔雍、许立达、陈苏红、
郝昆、许智慧、陈建国。
本次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林长青、张宏蕊、柳晓利、乔雍、许立达、郝昆、陈
建国、黄杰、郝佳。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已完成,公司技术研发团队架构
完整,研发管理体系健全,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
研发与创新,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构建坚实的研发
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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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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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5月2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
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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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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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6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5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2604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84%,购买
的最低价为83.7元/股,最高价为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232363.73元(不含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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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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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控股子公司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自主研发的创新药SGC001注射液新
增预期重症急性胰腺炎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SGC001注射液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SL2600566
申请人: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SGC001是一款由舜景医药研发团队联合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共同开发
研制的急救用单克隆抗体药物,适用于急性心肌梗死(AcuteMyocardialInfarction,AMI)(
首先开展的适应症为“前壁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的急救治疗。此前,针对AMI疾病,
暂无相关抗体药物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及审批上市。截至本公告日,SGC001临床试验申请(IND
)已先后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的
临床批准,2025年3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授予的快速通道认定(FastTrackD
esignation)。该项目已启动Ⅱ期临床试验,于2026年3月9日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给药,并于
2026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SGC001Ⅱ期临床研究者会,全国20余家参研中心参会。另外,舜景
医药SGC001项目也荣获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被北京市科委列为医药创新品种及平台培育
项目;并获得2026年“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
本次舜景医药与安贞医院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合作研发的SGC001靶向抗体在研药新
增预期重症急性胰腺炎新药临床试验(IND)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受理,标
志着这款具有潜在First-in-Class(FIC)价值的重磅候选药物,在首个急性心梗适应症Ⅱ期
临床试验开展后,进入多适应症临床开发新阶段。
根据《国际胰腺病学会急性胰腺炎诊疗指南(2025年修订版)》,急性胰腺炎的治疗主要
包括输液治疗、镇痛与营养支持、针对病因和早期并发症的治疗,以支持性疗法为主,尚无针
对急性胰腺炎的特异性治疗药物,存在巨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研究安全有效的创新药迫
在眉睫。SGC001通过靶向阻断S100A8/A9通路,抑制炎症因子释放,减轻局部及全身炎症反应
,临床前动物模型实验提示,发病48小时内用药都可以发挥药效,并能显著降低模型动物的死
亡率。因此,SGC001有望为急性胰腺炎患者带来一种有效的治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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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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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未来若有
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
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
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存在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的风险
;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二十条以及根据《
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第(三)项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
高收盘价格的50%”条件。上述提议以及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
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价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等,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
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
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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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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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9301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12%,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上述回购的股份将于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
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出售结果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4)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已
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计划自披露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6
年1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54158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热
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776900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0.8380%,成交总额为101471325.17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40.2
8元/股,最低价为123.8元/股,均价为130.61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出售计划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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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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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617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617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于2026年5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
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洪艳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6
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0-035)。
(四)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五)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六)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九)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
(十)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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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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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
地庆丰西路55号公司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长青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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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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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创景康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景康润”)、杭州泰梦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泰梦”)拟以现金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热景生物”)参股公司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锐生物
”、“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62.84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金额为4200万元。本次
增资完成后,翱锐生物的注册资本将由原954.8176万元增加至1021.6549万元。公司拟放弃本
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翱锐生物的股权比例由35.8149%下降至33.4718%,翱锐生物仍
为公司重要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翱锐生物是公司持股35.8149%的参股公司,同时创景康润是公司参股14.28%的青岛创景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创景”,为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公司作为LP持
有创景康润39.6089%的合伙份额),公司作为翱锐生物的股东,放弃对翱锐生物本次增资的优
先认购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审慎角
度出发,认定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增资的标的翱锐生物主要聚焦于甲基化技术在肿瘤筛查、长寿抗衰领域的应用,
尚处于初创期,整体营收较小,未持续盈利;未来仍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在未来发展过程中
,翱锐生物可能会遭遇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动、市场需求波动等不稳定因素影响,可能
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以及无法达成投资预期的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热景生物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创景康润、杭州泰梦拟共同以现金对公司参股公司翱锐生物进行增
资,增资价格为62.84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金额为4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翱锐生物的注
册资本将由原954.8176万元增加至1021.6549万元,公司持有翱锐生物的股权比例由35.8149%
下降至33.4718%。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翱锐生物是公司持股35.8149%的参股公司,同时创景康润是公司参股14.28%的青岛创景管
理的基金(公司作为LP持有创景康润39.6089%的合伙份额),公司作为翱锐生物的股东,放弃
对翱锐生物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从审慎角度出发,认定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B05805L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6号大街260号18幢302室
法定代表人:杨虎山
成立日期:2018-01-04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医疗技术、医疗器械
、生物制品(以上除药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系统集成;批
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机械器材、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
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翱锐生物是公司持股35.8149%的参股公司,同时创景康润是公司参股14.28%的青岛创景管
理的基金(公司作为LP持有创景康润39.6089%的合伙份额),公司作为翱锐生物的股东,放弃
对翱锐生物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从审慎角度出发,认定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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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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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业务板块布
局和资源配置,公司拟以人民币405万元收购子公司北京禹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景
药业”或“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林长青、陈建国、王凡、何志利持有的禹景药业42%的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禹景药业100%的股权。
本次被收购方之一林长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另一被收
购方陈建国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收购子公司禹景药业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
长青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及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板块布局和资源配置,
公司拟以人民币405万元对价收购子公司禹景药业现有股东林长青、陈建国、王凡、何志利持
有的禹景药业42%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禹景药业的股权比例由58%变更为100%。
本次被收购方之一林长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另一被收
购方陈建国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子公司禹景药业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林长青
林长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林长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建国
陈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陈建国先
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禹景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7JHRQK2J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55号院5号楼4层401
室
法定代表人:揭小池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营业期限:2022年3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
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
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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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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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明健,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百普赛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一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
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热景生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家家悦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热景生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过智能自控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勇趁,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明健、项目签字会计师马一超、项目签字会计师张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人崔勇
趁于2026年1月受到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一次,除此之外,三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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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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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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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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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6176股(调整后)
归属股票来源: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19.6341万股的1.37%。其中首次授予7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9.41%;预留9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59%。
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故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85.00万股
调整为125.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76.00万股调整为112.48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9.0
0万股调整为13.32万股。
(3)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5.31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51人,预留授予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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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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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洪艳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6月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0-035)。
4、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
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5、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9、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10、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C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上述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84股(调整后)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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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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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16,045,116.97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截至2025年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当年
度实现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以及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
配。”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
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和发放股票股利条件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
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
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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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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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
就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理财品种: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
型基金、收益凭证、FOF资管产品等。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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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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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控股子公司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自主研发的创新药SGT003注射液收
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SGT003注射液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SL2600397
申请人: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SGT003注射液是一款基于舜景医药自主构建的NexTreg技术平台开发的新型双特异性抗体
候选药物,其核心创新在于精准清除肿瘤微环境调节性T细胞(Tregs),激活抗肿瘤免疫。该
机制不仅能精准靶向肿瘤组织,调节肿瘤微环境,激活机体自身对肿瘤细胞的免疫应答,同时
可以降低已上市抗CTLA-4抗体伊匹木单抗的免疫激活相关毒副作用,有效覆盖传统治疗耐药或
无效的广泛实体瘤患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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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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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930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2%,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上述回购的股份将于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
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14)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期
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计划自披露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54158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5-090)。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数量为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98%,成交总额为1156716.45元(未扣除交易费用
、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31元/股,最低价为124.74元/股,均价为127.11元/股。本次出售符
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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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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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控股子公司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自主研发的创新药SGC001注射液Ⅱ
期临床研究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给药。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SGC001注射液”研究进展情况
由舜景医药开展的“一项评估SGC001注射液在中国急性前壁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且计划接
受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pPCI)治疗的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征的随机、
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霍勇教授和上海市东方医院何奔教
授牵头,全国超过20家医院参加。研究于2026年初率先在上海市东方医院启动,并于2026年3
月9日在山西省临汾市中心医院范甲卯教授带领下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及给药。
二、“SGC001注射液”基本情况
SGC001是一款由舜景医药研发团队联合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共同开发
研制的急救用单克隆抗体药物,适用于急性心肌梗死(AcuteMyocardialInfarction,AMI)(首
先开展的适应症为“前壁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的急救治疗。此前,针对AMI疾病,暂无
相关抗体药物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及审批上市。截至本公告日,SGC001临床试验申请(IND)已
先后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的临床
批准,2025年3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授予的快速通道认证(FastTrackDesig
nation);并于2025年10月23日完成了Ib期临床试验并取得初步的统计分析。另外,舜景医药
SGC001项目也荣获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被北京市科委列为医药创新品种及平台培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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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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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收到参股公
司深圳智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源生物”)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源鸿晟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源鸿晟”)关于自主研制的创新药AA001单抗Ib期临床研究完成首例
阿尔茨海默病受试者入组给药的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AA001单抗”临床研究进展情况
由智源鸿晟开展的“评价AA001单抗在中国阿尔茨海默病源性轻度认知障碍和轻度阿尔茨
海默病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Ⅰb期临
床试验”,是由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唐毅教授和魏翠柏教授牵头,全国共七家临床中心参与
。研究已通过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并已于近日成功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及
给药。
二、“AA001单抗”基本情况
AA001是一款由智源生物刘瑞田教授研发团队研制的单克隆抗体药物,适用于阿尔茨海默
病源性轻度认知障碍及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的治疗。AA001单抗于2025年1月获得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的临床试验许可,顺利完成Ia期临床试验后,并于2025年12月启动基于阿尔茨海默
病受试者的Ⅰb期临床试验。截止本公告日,针对阿尔茨海默病疾病,仅有卫材/渤健联合开发
的仑卡奈单抗(lecanemab)和礼来研发的多奈单抗(Donanemab)获美国FDA完全批准上市,
并分别于2024年1月和12月获得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用于治疗因阿尔茨海默病引起
的轻度认知功能障碍和阿尔茨海默病轻度痴呆。刘瑞田教授团队通过近二十年的探索,发现了
阿尔茨海默病抗体药物介导神经突触过度丢失是导致免疫治疗失败的原因之一,对AA001单抗
进行了有效的优化改造,提高了抗体药物的疗效,并降低其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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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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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说明-19.24报告期内,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40769.3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21051.6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25811.4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65%。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08156.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248986.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04%。
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出现下降主要是由于: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体外诊断行业受集采等行业政策影响,短期国内价格下降及需求
减少,叠加国家对本行业税收政策调整,导致营业收入下降10320.62万元;另一方面,公司按
照一贯的计提减值政策进行测算,对与此相关的试剂和设备等经营资产计提3801.22万元减值
损失。
2、报告期内,公司对联营企业舜景医药增资,舜景医药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按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纳入了合并报表;2025年度舜景医药创新药管线的研发和临床进程的持续
推进,研发投入7861.68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联营企业尧景基因、智源生物等持续加大在生物创新药等领域的研发
投入,导致公司确认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1351.40万元。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利润
和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系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政策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加大
研发投入和确认对外投资损失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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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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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000.00万元至4200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同比减少17.79%至21.71%。
2、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00.00万元至-23000.00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9.94%至20.42%。
3、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00.00万元至-2
7000.00万元。
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1090.00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00.46万元。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18.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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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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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93010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
关程序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或转让上述股份。
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目的已实现,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用途,公司计
划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
5415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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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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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55号公司三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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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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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翱锐生物”)近期获得独立分析软件的国内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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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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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拟对北
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增资3.71亿元,增资价格为26.5元/
注册资本,并以此增资价格受让丽水巧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巧达
”)持有的舜景医药40万股股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激发舜景医药核心团队
和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实现长期利益的绑定,舜景医药拟同步实施股权激励,通过新设股权激
励平台北京舜之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舜之业”,具体以工
商登记为准)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4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0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受让股权完成后,公司持有舜景医药的股权比例由43.1842%增长至50.2340%,
同时拟通过改组舜景医药董事会(热景生物提名董事超过半数)并在运营层面对舜景医药实施
控制,舜景医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长青担任舜景医药董事长。舜之业拟由林
长青担任普通合伙人,热景生物董事高立金、副总经理刘佳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舜景医药、舜之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舜景医药长远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为舜景医药未
来研发投入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并进一步发挥公司与舜景医药之间的协同效应,公司拟对舜
景医药进行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同时改组舜景医药董事会(热景生物提名董事超过半数)并
在运营层面对舜景医药实施控制,实现对舜景医药控股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为建立和
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激发舜景医药核心团队和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实现长期利益的绑定,舜景
医药拟同步实施股权激励,通过新设股权激励平台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具体方案如下:1、
公司对舜景医药增资
热景生物拟出资3.71亿元,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26.5元/注册资本,舜景医
药增加注册资本1400万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2、公司受让丽水巧达所持舜景医药股权
公司拟受让丽水巧达持有的舜景医药40万股股权,受让价格1060万元,折合每股价格26.5
元/注册资本。
3、舜景医药实施股权激励
舜景医药拟新设股权激励平台舜之业,舜之业拟出资4000万元,以1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
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400万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长青担任舜景医药董事长。
舜之业拟由林长青担任普通合伙人、热景生物董事高立金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舜景医药、舜之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GB005U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55号院2号楼1-4层
法定代表人:林长青
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1日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21日至2068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舜之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因工商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以上为暂定
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拟由林长青担任普通合伙人,热景生物董事高立金、副总经理刘佳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其
他有限合伙人由舜景医药管理层具体确定。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长青担任舜景医药董事长。
舜之业拟由林长青担任普通合伙人,热景生物董事高立金、副总经理刘佳为有限合伙人之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舜景医药、舜之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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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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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林长
青、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尧景合伙”)拟共同对北京尧景基因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景基因”)进行增资,增资方案为热景生物出资2400万元,林长青
出资5000万元,尧景合伙出资600万元,合计出资8000万元,按照2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
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尧景基因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公司持有尧景基因的
股权比例由40.91%变更为38.00%。
本次增资方林长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资方北京尧景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林长青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柳晓利、许立达及公司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石永沾为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尧景基因进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
长青、柳晓利、许立达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及规划,为进一步支持尧景基因的未来发展,公司、林
长青、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共同对尧景基因进行增资,增资方案为公司出资
2400万元,林长青先生出资5000万元,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600万元,合
计出资8000万元,按照2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尧景基因注册资本由
11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公司持有尧景基因的股权比例由40.91%变更为38.00%。
本次增资方林长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资方北京尧景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林长青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柳晓利、许立达及公司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石永沾为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尧景基因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除公司外的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
1、林长青
林长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林长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庆丰西路55号院5号楼4层40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4FNDX8C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长青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7日
出资额:26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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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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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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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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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颁发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入选工信
部第七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信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主管部门通过组织报送、专家评
审、社会公示等流程而评选产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常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
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是优质中小企
业的核心力量。
公司此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对公司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发展
前景、产品质量、行业地位等综合实力的充分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与核心竞争
力,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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