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70 纵横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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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1-29│ 23.16│ 4.4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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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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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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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8352.68│ -16.6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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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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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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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 ---│ 178.70万│ 2.65亿│ 78.50│-1792.48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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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1090.94万│ 5831.31万│ 9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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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4514.2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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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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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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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任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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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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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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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成都纵横云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纵横云龙”),系成都│
│ │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或“公司”)持股80.00%的控股子公│
│ │司。 │
│ │ 本次担保金额:纵横云龙股权融资本金4950.00万元及按年化7.5%计算的回购价款利息 │
│ │。 │
│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2025年6月5日,纵横云龙就股权融资事宜与绍兴鉴水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
│ │投资人”)签署《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约定投资人向纵横云龙进行股权投资。其中│
│ │:《增资协议》约定投资人按照纵横云龙按在交割前的估值人民币2.93亿元计算,向纵横云│
│ │龙投资人民币4950.00万元,其中投入纵横云龙注册资本人民币846.00万元,其余投资款人民│
│ │币4104.00万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进入纵横云龙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纵横云龙的注册资 │
│ │本由5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846.00万元,纵横股份持有纵横云龙68.42%股权,投资人持 │
│ │有纵横云龙公司14.47%股权;员工持股平台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 │有纵横云龙17.11%股权。 │
│ │ 《股东协议》约定了在触发约定的回购事项后,投资人有权要求纵横云龙对投资人持有│
│ │的纵横云龙股权进行回购,纵横云龙未完成回购的情况下投资人有权要求纵横股份及纵横股│
│ │份实际控制人任斌先生进行回购。因此本次关于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约定构成由纵横股份为│
│ │纵横云龙的股权回购提供担保,同时亦构成纵横云龙接受关联方任斌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担 │
│ │保。 │
│ │ 本次纵横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及控股子公司股权融│
│ │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因纵横云龙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纵 │
│ │横云龙其他股东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
│ │例担保,因此本次纵横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纵横云龙提供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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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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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纵横版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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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曾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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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无人机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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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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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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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纵横大鹏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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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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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无人机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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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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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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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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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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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无线电监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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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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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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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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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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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无人机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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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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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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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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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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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无人机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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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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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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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纵横大鹏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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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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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无人机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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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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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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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纵横自│成都纵横鹏│ 5000.00万│人民币 │2024-11-01│2025-11-01│一般担保│否 │未知 │
│动化技术股│飞科技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成都│ │ │ │ │ │ │ │
│ │纵横大鹏无│ │ │ │ │ │ │ │
│ │人机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成都纵横自│成都纵横鹏│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4-01│2025-04-01│一般担保│否 │未知 │
│动化技术股│飞科技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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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纵横自│成都纵横大│ 2000.00万│人民币 │2023-12-01│2024-12-01│一般担保│是 │未知 │
│动化技术股│鹏无人机科│ │ │ │ │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成都纵横自│成都纵横鹏│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1│2024-06-01│一般担保│是 │未知 │
│动化技术股│飞科技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成都纵横自│成都纵横大│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1│2024-06-01│一般担保│是 │未知 │
│动化技术股│鹏无人机科│ │ │ │ │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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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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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成都纵横云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纵横云龙”),系成都纵
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或“公司”)持股80.00%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纵横云龙股权融资本金4950.00万元及按年化7.5%计算的回购价款利息。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6月5日,纵横云龙就股权融资事宜与绍兴鉴水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投
资人”)签署《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约定投资人向纵横云龙进行股权投资。其中:《
增资协议》约定投资人按照纵横云龙按在交割前的估值人民币2.93亿元计算,向纵横云龙投资
人民币4950.00万元,其中投入纵横云龙注册资本人民币846.00万元,其余投资款人民币4104.0
0万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进入纵横云龙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纵横云龙的注册资本由50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846.00万元,纵横股份持有纵横云龙68.42%股权,投资人持有纵横云龙公司
14.47%股权;员工持股平台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纵横云龙17.11%
股权。
《股东协议》约定了在触发约定的回购事项后,投资人有权要求纵横云龙对投资人持有的
纵横云龙股权进行回购,纵横云龙未完成回购的情况下投资人有权要求纵横股份及纵横股份实
际控制人任斌先生进行回购。因此本次关于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约定构成由纵横股份为纵横云
龙的股权回购提供担保,同时亦构成纵横云龙接受关联方任斌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
本次纵横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及控股子公司股权融资
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因纵横云龙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纵横云
龙其他股东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因此本次纵横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纵横云龙提供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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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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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资
金需求情况,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鹏无人机”
)、成都大鹏纵横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智能设备”)、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纵横鹏飞”)、成都纵横融合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纵横融合”)不属于公司关
联方。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其中大鹏无
人机不超过10000.00万元,纵横智能设备不超过5000.00万元,纵横融合不超过5000.00万元,
纵横鹏飞不超过1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3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各
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期限根据使用需
求与银行进行协商确定。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
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将在前述额度内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大鹏无人机、
纵横智能设备、纵横鹏飞、纵横融合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
元,其中大鹏无人机不超过10000.00万元,纵横智能设备不超过5000.00万元,纵横融合不超
过5000.00万元,纵横鹏飞不超过10000.00万元。子公司亦可根据公司融资需要,对本公司进
行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根据授信需求进行确定,被担保人无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由于上
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
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事项之日止,对所属全部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
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
与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银行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具体落
实上述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不超过综合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借款及担保授权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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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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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股份”)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
相应报告。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郑伟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
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年3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
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
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二、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2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拟取消其获授的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97人调整为95人,拟授予权益数量由175.50万
股调整为173.50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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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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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4月17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3.5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758.00万股
的1.9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成都纵
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
年4月17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合计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173.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21.6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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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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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期和预留授予第二期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而不得归属的合计52
.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一)关于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中“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
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失效。”鉴于首次授予第三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
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中设
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首次授予66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对应的37.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
及预留授予29名激励对象第二期对应的15.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2.60万
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60%。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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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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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
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成都纵横
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了《成
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
来,公司2024年在改善经营管理、加强技术创新、低空经济生态圈打造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现对2024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
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化布局,夯实工业无人机领先地位
2024年,纵横股份作为国内全谱系工业无人机领军企业,以“技术创新、航空品质、服务
至上”为核心理念,深度推进无人机多场景应用,紧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实现经营提质增效
。全年公司营业收入达47420.26万元,同比增长57.14%,创历史新高;归母净利润同比减亏44
.51%,经营性现金流由负转正,经营改善趋势明显。2024年,公司在市场拓展方面成效显著。
国内市场方面,公司聚焦航空应急、智慧治理等领域,纵横大鹏CW-100应急通信侦察无人机中
标多个重点项目,位居行业前列。海外市场方面,公司持续完善销售网络体系,客户黏性不断
增强,渠道能力持续增强。全年公司持续深化低空经济领域业务布局,深度参与低空经济示范
场景建设,与数十个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达成战略合作,强化产学研合作与生态伙伴联动,
推进无人机在社会治理、公共安全、能源巡检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加速技术成果转化,持续
提升产业链协同竞争力。
2025年,公司将围绕低空经济核心场景,以“示范引领、精准突破、生态协同”为策略,
全面推进市场纵深发展。在国内市场,依托2024年以来启动的低空数字经济标杆项目,加速推
进项目的落地实施,强化示范效应并形成标准化解决方案;行业市场方面,重点跟进应急、林
草防火、水利监测等项目需求,巩固安防监控、测绘、能源巡检等传统业务;防务市场聚焦国
内特种无人机采购需求,依托军工院所等战略合作伙伴,积极参与演示比测和项目竞标,打造
“军警民融合”业务增长极。海外市场以“产品+服务+标准”组合拳破局,全力保障已签约项
目的交付实施,积极推动中小型无人机销售,推动实现纵横云龙大载重无人机海外销售突破。
此外,公司将继续深化与通航企业、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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