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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68807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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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75 安旭生物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1-08│ 78.28│ 10.5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传旭股权投资合│ 0.00│ ---│ 0.00│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 2.36亿│ 699.50万│ 699.50万│ 2.96│ ---│ ---│ │目 │ │ │ │ │ │ │ ├─────────┼──────┼─────┼─────┼─────┼─────┼──────┤ │年产3亿件第二、第 │ 2.51亿│ 289.75万│ 1.72亿│ 100.00│ -461.05万│ ---│ │三类医疗器械、体外│ │ │ │ │ │ │ │诊断试剂、仪器和配│ │ │ │ │ │ │ │套产品建设项目 │ │ │ │ │ │ │ ├─────────┼──────┼─────┼─────┼─────┼─────┼──────┤ │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 3996.15万│ -275.41万│ 3110.36万│ 100.00│ 557.03万│ ---│ │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 8022.77万│ 40.77万│ 1237.29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 │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 3740.24万│ 70.67万│ 89.91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5000.00万│ ---│ 5001.20万│ ---│ ---│ ---│ ├─────────┼──────┼─────┼─────┼─────┼─────┼──────┤ │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 5.08亿│ 3756.45万│ 2.69亿│ 52.93│ ---│ ---│ │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其他超募资金 │ 8899.77万│ ---│ ---│ ---│ ---│ ---│ ├─────────┼──────┼─────┼─────┼─────┼─────┼──────┤ │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 ---│ 699.50万│ 699.50万│ 2.96│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4-30│其他事项 ──────┴──────────────────────────────────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 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 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并及时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评估报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树立良 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对2024年度行 动方案进行年度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POCT试剂及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拥有生物原料 、免疫层析、干式生化、化学发光、精准检测、液态生物芯片、微流控、临床检验仪器和生物 制药九大技术平台。发展形成了覆盖毒品检测、传染病检测、慢性病检测、妊娠检测、肿瘤检 测、心肌检测、生化检测、过敏原检测八大领域的POCT试剂,已形成原料、试剂、仪器三位一 体的产业链布局。产品畅销欧美、澳洲、亚洲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现已成为国内少数几家 在POCT国际市场能够与跨国体外诊断行业巨头竞争的中国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之一。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6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19229.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3789.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6%。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达576931.0 9万元,较上年末同比下降0.3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20359.92万元,较上年末同比 增长1.84%。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024年新增授权专利44项,其中发 明专利13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05项,境内201项,境外104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获得美 国、欧盟CE认证、加拿大认证、澳大利亚认证等多项权威认证证书,新增认证606项,其中, 新增国际认证592项,新增国内认证14项,累计已取得认证共计1580项。 2025年,公司将持续推进以技术创新与全球化生态链布局双轮驱动战略,聚焦精准医疗即 时诊断领域,推进九大技术平台建设升级及产品商业化,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产品创新研发和 迭代升级能力。同时,积极探索盈利增长点,通过构建国际慢病智能监测管理解决方案、宠物 健康管理平台、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实现从单一检测向全周期服务转型,为全球用户提 供智能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在公司现有海外市场的基础上,加快拓展国内市场,加速公 司产品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落地,提高全球市场占有率。探索通过投资并购、战略合作等方 式,布局安旭生物医疗大健康产业。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与浙江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浙江工 商大学等高等院校始终保持良好的实践教育合作关系,通过“博士创新站”、“省级博士后科 研工作站”、“联合研发中心”等,持续引入高级科研人才,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做到产学研 用一体化。 未来,公司仍将秉承“为人类健康提供卓越的产品及服务”的使命,继续加大对生物原料 的研发生产投入,以及POCT试剂及仪器的性能提升,满足不同领域的场景应用需求,聚焦国际 和国内两大市场,致力于把公司打造成为国际体外诊断行业的领军企业。 ──────┬────────────────────────────────── 2025-04-30│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 0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医药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 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钱星一,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安旭生物提供 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元园,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安旭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 人为马世新,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 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安旭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 2025-04-30│其他事项 ──────┴──────────────────────────────────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7.80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300320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069.85万元,较2023 年增长率为7.42%,未达到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80万股 。 ──────┬────────────────────────────────── 2025-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 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公司( 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 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但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 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效益,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 品等业务,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 (二)交易金额 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 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 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 资金。 (四)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 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 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 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掉期(互换) 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 工具。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 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 司,下同)2025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 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 2025-04-30│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应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资产和财务状 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 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32. 7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3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安旭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84,802,318. 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 2,708.2805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666,24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0,833,122.00元)总额为152,499,366.00元。本次现金分 红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2.87%,本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 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30%。本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1-01│其他事项 ──────┴──────────────────────────────────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了《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4年 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433000109,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4年至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2024-11-1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5,31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5,31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15,333,400股,并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 股本为61,333,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270,9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62,440股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5名,为杭州艾 旭控股有限公司、凌世生、马华祥、丽水创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学英,限售 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5,312,000股,占公司现总股 本的75.0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 2024-10-31│其他事项 ──────┴────────────────────────────────── 拟变更资金用途的募投项目:拟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 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 将原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合计15152.7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 实际余额为准)及其他超募资金9887.0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 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 拟将“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合计4511.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 际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流。 拟延期募投项目:“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根据实际建设进度及要求 ,拟将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月调整至2026年1月。 审议情况: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或“公司”)于2024 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29.86万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445.23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84.6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验资报告》。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10-12│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10月11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19.5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1日,以17.32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9.50万股。 ──────┬────────────────────────────────── 2024-08-30│委托理财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总体风 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 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 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 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副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8-30│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杭州安旭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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