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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68807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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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75 安旭生物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传旭股权投资合│ 0.00│ ---│ 0.00│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亿件第二、三 │ 2.51亿│ 198.97万│ 1.71亿│ 67.97│ ---│ ---│ │类医疗器械、体外诊│ │ │ │ │ │ │ │断试剂、仪器和配套│ │ │ │ │ │ │ │产品建设项目 │ │ │ │ │ │ │ ├─────────┼──────┼─────┼─────┼─────┼─────┼──────┤ │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 5.08亿│ 2008.85万│ 2.51亿│ 49.49│ ---│ ---│ │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其他超募资金 │ 8899.77万│ ---│ ---│ ---│ ---│ ---│ ├─────────┼──────┼─────┼─────┼─────┼─────┼──────┤ │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 3996.15万│ -148.14万│ 3237.63万│ 81.02│ ---│ ---│ │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 8022.77万│ 40.77万│ 1237.29万│ 15.42│ ---│ ---│ │设项目 │ │ │ │ │ │ │ ├─────────┼──────┼─────┼─────┼─────┼─────┼──────┤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3740.24万│ 19.24万│ 38.48万│ 1.03│ ---│ ---│ │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5000.00万│ ---│ 5001.20万│ 100.02│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3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安旭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84,802,318. 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 2,708.2805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666,24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0,833,122.00元)总额为152,499,366.00元。本次现金分 红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2.87%,本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 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30%。本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1-01│其他事项 ──────┴──────────────────────────────────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了《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4年 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433000109,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4年至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2024-11-1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5,31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5,31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15,333,400股,并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 股本为61,333,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270,9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62,440股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5名,为杭州艾 旭控股有限公司、凌世生、马华祥、丽水创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学英,限售 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5,312,000股,占公司现总股 本的75.0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 2024-10-31│其他事项 ──────┴────────────────────────────────── 拟变更资金用途的募投项目:拟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 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 将原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合计15152.7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 实际余额为准)及其他超募资金9887.0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 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 拟将“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合计4511.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 际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流。 拟延期募投项目:“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根据实际建设进度及要求 ,拟将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月调整至2026年1月。 审议情况: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或“公司”)于2024 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29.86万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445.23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84.6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验资报告》。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10-12│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10月11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19.5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1日,以17.32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9.50万股。 ──────┬────────────────────────────────── 2024-08-30│委托理财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总体风 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 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 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 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副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8-30│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国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章国标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 公告。 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 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 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 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章国标先生。 章国标先生: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硕士生导师,浙大城市学院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3年11月, 任泰尔茂医疗产品(杭州)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3年12月至2005年9月,任浙江农资集团财 务部财务主管;2005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计财部经理 ;2010年4月至2012年7月,任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2012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杭 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授;2015年12月至今,任浙大城市学院教授;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 2024-08-3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合并利润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5319011.3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44184316.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 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2708.2805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833122.00元(含税 ),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08%。本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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