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76 诺泰生物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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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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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信德岚湖二期(│ 4000.00│ ---│ 14.01│ ---│ 210.92│ 人民币│
│苏州)健康产业创业│ │ │ │ │ │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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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澳赛诺医药技术│ 2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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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泰健宇生物科│ ---│ ---│ 4.21│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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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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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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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 1.50亿│ ---│ 1.20亿│ 79.75│ 2.80亿│ ---│
│体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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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车间多肽原料药 │ 2.50亿│ 1.92亿│ 2.11亿│ 84.30│ ---│ ---│
│产品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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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 1.00亿│ 402.12万│ 3643.89万│ 36.44│ ---│ ---│
│剂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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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5000.00万│ 1970.56万│ 3798.59万│ 75.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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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维司群生产项目 │ ---│ 15.00万│ 15.00万│ 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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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 ---│ 5000.00万│ 1.50亿│ ---│ ---│ ---│
│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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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 1.32亿│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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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制造与绿色生│ 2.10亿│ ---│ ---│ ---│ ---│ ---│
│产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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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产品研发项目│ 3191.84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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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001.74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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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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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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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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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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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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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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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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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持股15%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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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货物、技术及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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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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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持股15%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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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货物、设备及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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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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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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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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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持股15%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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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货物、技术及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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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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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31 │
├──────┼────────────────────────────────────────┤
│关联方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持股15%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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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货物、设备及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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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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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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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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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杭州澳赛诺│ 8000.00万│人民币 │2022-05-17│2023-05-1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赛诺生物制│生物科技有│ │ │ │ │担保 │ │ │
│药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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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杭州澳赛诺│ 8000.00万│人民币 │2023-05-26│2024-05-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赛诺生物制│生物科技有│ │ │ │ │担保 │ │ │
│药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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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杭州澳赛诺│ 6000.00万│人民币 │2023-03-15│2024-03-1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赛诺生物制│生物科技有│ │ │ │ │担保 │ │ │
│药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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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杭州诺澳生│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8-03│2024-07-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赛诺生物制│物医药科技│ │ │ │ │担保 │ │ │
│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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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杭州诺澳生│ 1000.00万│人民币 │2023-11-02│2024-12-1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赛诺生物制│物医药科技│ │ │ │ │担保 │ │ │
│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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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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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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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范围内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
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
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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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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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382.3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9,817,9
41.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
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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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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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0
,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
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衍生产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
和套利为目的。但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
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
,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主要用于公司海外客户的销售回款结汇,并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无
需缴纳保证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
,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
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期保值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
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
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
具交易。交易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
性金融机构。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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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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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20
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利息收入,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审议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议案的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
》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
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
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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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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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162936105.2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529948.40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202272660.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
元(含税)。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213183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
2735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52.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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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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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诺泰转债”债券信
用等级为“A+”。
本次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诺泰转债”债
券信用等级为“A+”。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及公司2023年12月15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诺泰转债;转债代码:118046)进行了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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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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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或“公司”)副总经理兼
核心技术人员谷海涛先生、核心技术人员杨杰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谷海涛先生、杨杰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已获授权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
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谷海涛先生、杨杰先生的
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研
发工作开展。
公司结合张余先生、刘婷女士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及本人参与情况等
相关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新增认定张余先生、刘婷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核心技术人员谷海涛先生、核心技术人员杨杰先生的
书面辞职报告。谷海涛先生、杨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谷海涛先生、杨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谷海涛,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大学生物系动物学专
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在当涂肉厂生物分厂、当涂县制药厂、安徽丰
原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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