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79 美迪凯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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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2-19│ 10.19│ 9.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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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18│ 3.69│ 1994.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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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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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0143.14│ -205.9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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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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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 6.11亿│ ---│ 6.23亿│ 101.91│-2787.75万│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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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3亿│ ---│ 9650.34万│ 102.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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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1.78亿│ 1701.60万│ 1.80亿│ 101.37│ ---│ ---│
├─────────┼──────┼─────┼─────┼─────┼─────┼──────┤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 ---│ 2.98万│ 5940.51万│ 100.6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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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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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15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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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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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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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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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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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凯”)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浙│
│ │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学半导体公司”或“标的公司”)引入战略投│
│ │资者。战略投资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服贸基金”、“投│
│ │资者”或“增资方”)拟按照18亿元的投前估值,以现金人民币2亿元向光学半导体增资, │
│ │增资完成后服贸基金对光学半导体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增资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 │
│ │务及经服贸基金同意的其他用途。 │
│ │ 本次增资价款不得直接或间接转移至美迪凯或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主体或关联方以任何目│
│ │的使用。 │
│ │ 光学半导体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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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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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迪凯│杭州美迪凯│ 4.81亿│人民币 │2023-03-06│2041-03-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学半导体│微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1.00亿│人民币 │2024-02-21│2027-02-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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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7000.00万│人民币 │2024-07-11│2030-07-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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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6716.53万│人民币 │2023-01-17│2026-01-1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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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4112.16万│人民币 │2023-01-17│2026-01-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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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4000.00万│人民币 │2022-01-11│2024-07-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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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3880.00万│人民币 │2024-11-22│2030-11-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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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9-19│2026-09-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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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3-01│2025-02-2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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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3-01│2025-02-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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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2998.00万│人民币 │2022-01-11│2024-07-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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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2998.00万│人民币 │2022-01-11│2027-01-1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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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2000.00万│人民币 │2023-03-01│2025-02-2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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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2000.00万│人民币 │2023-03-01│2025-02-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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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鑫半│ 2000.00万│人民币 │2024-12-09│2030-12-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导体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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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8-27│2030-08-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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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美迪凯(浙│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4-12│2026-04-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江)智能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电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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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美迪凯(浙│ 10.00万│人民币 │2023-08-25│2028-08-2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科技股│江)智能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电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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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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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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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含不仅限
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实际提用额度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实际贷款的可用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在上述总额范围内审批的额度
为准。
在上述预计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公司预计向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杭
州美迪凯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美地车载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美鑫半导体有限公司、捷姆
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美迪凯(浙江)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6.5亿元、7.3亿元
、20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93247.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57%、30.6
9%。
上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项目投资、流动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含不仅限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机构)申
请的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实际提用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申
请授信业务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金融机构承兑汇票等(上述贷款在
总额范围内可滚存发生)。实际贷款的可用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在上述总额范围内审批的额度
为准。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杭州美迪凯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美地车载医疗技术
有限公司、浙江美鑫半导体有限公司、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美迪凯(浙江)智能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6.5亿元、7.3亿元、20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担
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预计金融机
构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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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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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
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
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
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
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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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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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战略规划,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将
持续完善规范运作体系,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管理,坚持科技创新
为核心的发展战略,通过管理升级、市场拓展、人才优化及资本协同等系统性举措,夯实高质
量发展基础,增强长期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一、聚焦主业优化结构,驱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注于光学光电子和半导体行业的细分领域,核心业务涵盖半导体声光学、半导体微
纳电路(主要为MEMS)、半导体封测、AR/MR部品、精密光学、微纳光学及智慧终端的研发、
制造与销售。依托跨领域技术协同能力,公司深度融合光学与半导体技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
更具创新性与系统性的解决方案。2025年将是公司实现重点领域经营成果转化的关键之年。我
们将聚焦主营业务,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战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与组织管理效能,实现运营质
量提升与规模效益突破。
(一)聚焦光电半导体核心赛道,构建垂直整合业务生态
公司立足于目前主营业务,坚持产品差异化策略,积极完善业务和产品结构,投资布局半
导体声光学、半导体微纳电路(主要为MEMS)、半导体封测、AR/MR部品、精密光学、微纳光
学及智慧终端制造等业务,其中半导体声光学、半导体微纳电路(主要为MEMS)、半导体封测
产品的比重不断增加。
在半导体声光学领域,超声波指纹芯片解决方案在第一代产品量产交付的同时,已在同步
推进第二代产品的工艺开发;环境光芯片光路层完成两代产品(两通道/多通道)工艺验证并
启动小批量爬坡;多通道色谱芯片光路层覆盖手机影像与医疗检测场景,开展多工艺路线送样
测试;MicroLED项目突破全流程工艺瓶颈,即将进入小批量投产阶段。
在半导体微纳电路领域,公司SAW滤波器已完成从晶圆制造到封装、测试的全流程交付。
射频芯片BAW滤波器谐振器性能通过客户验证,目前已启动全流程工程样品制备。压力传感器
、微流控芯片、激光雷达等MEMS器件也处于工艺选型开发阶段。
公司将紧密围绕下游市场需求,丰富产品矩阵,积极推动技术及产品迭代,全面提升量产
交付能力,向着全球领先的光电半导体垂直整合制造商目标迈进。
(二)国内海外双线发力,深化布局增动能
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在稳固现有客户的同时,坚持“国内深耕”与“海外拓展”双
线并进:一方面强化国内业务布局,聚焦通信和消费电子、智能汽车等领域,持续推进核心器
件的国产化替代,加强与重点客户的深度合作,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另一方面加速开拓海外市
场,细分欧美、日韩等区域,强化相关业务部门,通过组建本地化团队,推动与目标客户的深
入交流与合作。通过优化全球客户网络布局,公司同步构建跨区域协同机制,依托国内总部与
海外中心的联动,强化市场动态跟踪与资源调配能力,持续提升国内外市场的渗透效率与抗风
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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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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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
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联玬,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严增华,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叶卫民,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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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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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凯”),于2025年4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日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与
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远期结售
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套期开展外币金
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
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及使用募集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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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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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20
24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5789664.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基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公司目
前经营发展和新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25]7235号”审计报告,截
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845842.4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947767.23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648870.5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473453
.90元。
2024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5789664.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基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公司目
前经营发展和新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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