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79 美迪凯 更新日期:2026-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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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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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2-19│ 10.19│ 9.4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18│ 3.69│ 1994.2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0│ 3.69│ 691.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1-21│ 7.37│ 1673.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7.37│ 448.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1│ 7.37│ 209.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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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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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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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硕力光电技术(苏│ 1028.38│ ---│ 100.00│ ---│ 0.00│ 人民币│
│州)有限公司 │ │ │ │ │ │ │
├─────────┼─────┼─────┼─────┼─────┼──────┼──────┤
│MDK VIETNAM CO.,LT│ 514.23│ ---│ 100.00│ ---│ 0.00│ 人民币│
│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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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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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 6.11亿│ ---│ 6.23亿│ 101.91│-2787.75万│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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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3亿│ ---│ 9650.34万│ 102.88│ ---│ ---│
├─────────┼──────┼─────┼─────┼─────┼─────┼──────┤
│超募资金 │ 1.78亿│ 1701.60万│ 1.80亿│ 101.37│ ---│ ---│
├─────────┼──────┼─────┼─────┼─────┼─────┼──────┤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 ---│ 2.98万│ 5940.51万│ 100.6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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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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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5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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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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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8.4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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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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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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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凯")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美│
│ │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学半导体公司"或"标的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战│
│ │略投资者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浙绍芯"、" │
│ │投资者"或"增资方")拟按照21.8亿元的投前估值,以现金人民币2亿元向光学半导体公司增│
│ │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富浙绍芯对光学半导体公司的持股比例为8.40%。 │
│ │ 光学半导体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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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19 │交易金额(元)│146.3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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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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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硕力光电技术(苏州)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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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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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KEMTECHCOR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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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公司")拟以20亿韩元(换算成美│
│ │元USD1463100元,系根据2025年6月平均汇率,采用首尔外汇中介株式会社公告的买卖基准 │
│ │率(1USD=1366.95KRW)换算,下同)收购KEMTECHCORP.(以下简称"KEMTECH")持有的海硕力│
│ │光电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硕力")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一")同时,│
│ │美迪凯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MDKKOREACO.,LTD.(以下简称"MDKKOREA")以10亿韩元(换算│
│ │成美元USD731600元)收购INNOWAVECO.,LTD.(以下简称"INNOWAVE")持有的INNOWAVEVIETN│
│ │AMCO.,LTD.(以下简称"INNOWAVEVIETNAM")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二")。 │
│ │ 截至2025年8月15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两家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已完成。标的公司海硕力 │
│ │已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股东变更等相关登记备案事项,并取得│
│ │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INNOWAVE VIETNAM已在越南富寿省财政厅企业登记处办理完│
│ │成了股东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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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交易金额(元)│73.1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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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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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INNOWAVE VIETNAM CO.,LTD.10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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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MDK KOREA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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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INNOWAVE CO.,LTD. │
├──────┼────────────────────────────────────────┤
│交易概述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公司")拟以20亿韩元(换算成美│
│ │元USD1463100元,系根据2025年6月平均汇率,采用首尔外汇中介株式会社公告的买卖基准 │
│ │率(1USD=1366.95KRW)换算,下同)收购KEMTECHCORP.(以下简称"KEMTECH")持有的海硕力│
│ │光电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硕力")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一")同时,│
│ │美迪凯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MDKKOREACO.,LTD.(以下简称"MDKKOREA")以10亿韩元(换算│
│ │成美元USD731600元)收购INNOWAVECO.,LTD.(以下简称"INNOWAVE")持有的INNOWAVEVIETN│
│ │AMCO.,LTD.(以下简称"INNOWAVEVIETNAM")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二")。 │
│ │ 截至2025年8月15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两家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已完成。标的公司海硕力 │
│ │已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股东变更等相关登记备案事项,并取得│
│ │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INNOWAVE VIETNAM已在越南富寿省财政厅企业登记处办理完│
│ │成了股东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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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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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迪凯│杭州美迪凯│ 5.16亿│人民币 │2023-03-06│2041-03-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学半导体│微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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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8699.44万│人民币 │2024-02-21│2027-02-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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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9-19│2026-09-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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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4-02│2027-04-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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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1-08│2025-03-2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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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4459.68万│人民币 │2025-09-17│2027-05-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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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4252.42万│人民币 │2024-11-22│2030-11-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4112.16万│人民币 │2023-01-17│2026-01-1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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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3900.00万│人民币 │2025-09-29│2030-09-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3441.17万│人民币 │2024-07-11│2030-07-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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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3256.80万│人民币 │2023-01-17│2026-01-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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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鑫半│ 3147.21万│人民币 │2024-12-09│2030-12-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导体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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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3-01│2025-02-2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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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2000.00万│人民币 │2023-03-01│2025-02-2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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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鑫半│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4-28│2028-04-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导体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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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浙江美鑫半│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2-25│2029-12-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导体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杭州美迪凯│美迪凯(浙│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4-12│2026-04-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江)智能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电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杭州美迪凯│浙江美迪凯│ 588.70万│人民币 │2024-08-27│2030-08-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科技股│光学半导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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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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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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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6200股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0月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拟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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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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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数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
量为3506280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1月1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
量为284300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3164280股。占本期可
行权额度3506280股的90.25%。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1、行权数量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
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284300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31642
80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3506280股的90.25%。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2026年第二季度可行权人数为42人,截至2026年6月30日,共28人参与行权并完成股份过
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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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新潮路15号浙江美迪凯
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文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其中裘益政先生、刘成林先生、王国璞先生以通讯方式
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懿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华朝花女士、副总经理
矢岛大和先生、翁钦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其中翁钦盛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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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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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5年10月30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000股、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2,000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的价格为3.69元/股。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20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
,200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3.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和2026年4月3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杭州美迪凯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共计减少96,200元,股份总数共计减少96,200股,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11,534,378元减少至411,438,178元,股份总数由411,534,378股减少
至411,438,178股。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杭州美
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
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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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根据《激励计划》
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离职: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公司
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应缴纳完毕其因股权激励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000股。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已离职和即将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20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64200份。
以上内容本次一并办理,总共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6200股,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200份。董事会将按照股东会的授权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价格为3.69元/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支付的款项总计为354978.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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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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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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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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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506280份
,实际可行权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1月1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
行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609054股。
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2879980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350628
0股的82.14%。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
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
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由428人调整为34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63.2万份调整为882.77万份,预留股票期
权数量由107.02万份调整为187.4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28人调整为343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3.2万股调整为882.7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7.02
万股调整为187.45万股。确定股权激励权益的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8日,向符合
条件的3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8818700份,于2024年11月2
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8818700股,
于2024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5、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000份。
2025年8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激励股份的
注销。
6、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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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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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
迪凯”),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币
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本议案尚
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涉外业务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业务中存在一
定的采用日元、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结算的场景,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
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
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5000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组合产品
,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有日元、美元、欧元、港元等。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套期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
等值5000万美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
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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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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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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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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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经
测算,2025年度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837471.83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
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
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
金额。
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如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计提相关减值准备。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损失金额为39013453.5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1850925.41元,对公
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数为-41850925.41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以上
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
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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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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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基
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和新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
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26]3513号”审计报告,截
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546293.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1523776.35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897422.9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899723
0.25元。
基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和新项目投入的资金
需求,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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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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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
金融机构(包含不仅限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
,实际提用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实际贷款的可用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在上述总额
范围内审批的额度为准。
在上述预计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公司预计向子公司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
司、杭州美迪凯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美鑫半导体有限公司、海硕力光电技术(苏州)有限公
司、美迪凯(日本)株式会社、MDKVIETNAMCO.,LTD.、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美迪凯
(浙江)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
10.00亿元、8.00亿元、8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
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
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1595.17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59%、30.11%。
本次担保不含反担保。
上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项目投资、流动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含不仅限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机构)申
请的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实际提用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申请授
信业务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金融机构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上述
贷款在总额范围内可滚存发生)。实际贷款的可用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在上述总额范围内审批
的额度为准。在上述预计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公司预计向子公司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
体有限公司、杭州美迪凯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美鑫半导体有限公司、海硕力光电技术(苏州
)有限公司、美迪凯(日本)株式会社、MDKVIETNAMCO.,LTD.、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
、美迪凯(浙江)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0.00亿元、8.00亿元、8000万元、2000万
元、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范围
内进行内部调剂。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提请股东
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预计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范
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人,就其向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审批范围内
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公司将视实际情况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
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向公司进行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
押)协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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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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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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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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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
公司2025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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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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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佳美”)持有公司股份
2068879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且已于2022年
3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股东丰盛佳美拟自公告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
三个月内(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减持股份不超过4109297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1%,均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丰盛佳美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4109297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股东丰盛佳美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股数减持完成暨减持结果
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2月26日,丰盛佳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410929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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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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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
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425.7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7874.58万元左右,
同比增加36.82%左右。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41.4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
相比,减少5256.82万元左右。
(3)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5694.67万元左右,与上年
同期相比,减少6385.95万元左右。
(4)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6529.11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
相比,将增加1071.05万元左右,同比增加19.62%左右。
(5)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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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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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佳美”、“减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2068879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034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且已于2022年3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6年2月2日起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
不超过4109297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确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
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若公司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
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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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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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506280份
,实际可行权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1月1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
行权。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2270926
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2270926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3
506280股的64.77%。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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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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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新潮路15号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
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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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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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凯”)拟通过控股子公司
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学半导体公司”或“标的公司”)引入战略投
资者。战略投资者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浙绍
芯”、“投资者”或“增资方”)拟按照21.8亿元的投前估值,以现金人民币2亿元向光学半
导体公司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富浙绍芯对光学半导体公司的持股比例
为8.40%。增资资金将主要用于光学半导体公司主营业务及经富浙绍芯同意的其他用途。本次
增资价款不得直接或间接转移至美迪凯或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主体或关联方以任何目的使用。本
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待投资者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作为标的公司控
股股东,仍然拥有对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增资事项涉及潜在的股权回购义务,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审计机构在对应会
计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基于所处的行业特点、自身技术优势及市场定位、当前发展阶段、未来发展潜力等多方面
因素综合考虑,光学半导体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富浙绍芯。经各方协商一
致,富浙绍芯拟按照21.8亿元的投前估值,以现金人民币2亿元向光学半导体公司增资,增资
完成后富浙绍芯对光学半导体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
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光学半导体公司本次增资,并同意放弃其对本次增资所享有
的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认缴权等相关权利。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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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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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
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含30%),即1225
77359股,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公司2024年及
2025年1-9月净利润为负,若2025年全年仍以亏损作为计算基础,增发股份并不会导致公司每
股收益被摊薄。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6年6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2577359股(含本数
),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
。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
回购、股份支付、股权激励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
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6.6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8400.08万元。在此基础上,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前三季度年化数据,2026年度数据按较2025年度持平、
减亏10%和增亏10%的变动幅度进行测算(该数据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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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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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含不仅限
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实际提用额度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实际贷款的可用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在上述总额范围内审批的额度为准
。
在上述预计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公司预计向子公司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
司、杭州美迪凯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美鑫半导体有限公司、海硕力光电技术(苏州)有限公
司、美迪凯(日本)株式会社、INNOWAVEVIETNAMCO.,LTD.、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
美迪凯(浙江)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0.00亿元、8.00亿元、8000万元、2000万元
、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范围内
进行内部调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98738.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2.60%、32
.50%。
本次担保不含反担保。
上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项目投资、流动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含不仅限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机构)申
请的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实际提用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申请授
信业务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金融机构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上述
贷款在总额范围内可滚存发生)。实际贷款的可用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在上述总额范围内审批
的额度为准。
在上述预计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公司预计向子公司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
司、杭州美迪凯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美鑫半导体有限公司、海硕力光电技术(苏州)有限公
司、美迪凯(日本)株式会社、INNOWAVEVIETNAMCO.,LTD.、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
美迪凯(浙江)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0.00亿元、8.00亿元、8000万元、2000万元
、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范围内
进行内部调剂。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预计金融机构
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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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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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杭州美迪凯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股东要求
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回
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每年应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
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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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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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
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
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
股东会授权,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
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
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
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
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
定后,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
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2577359股(含本数)。最终发
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
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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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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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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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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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新潮路15号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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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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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5062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5062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凯”)于2025年10月30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6280股;同意按照《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3
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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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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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506280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
至2026年11月1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
日(T+2日)上市交易。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
1月1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3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
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
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由428人调整为34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63.2万份调整为882.77万份,预留股票期
权数量由107.02万份调整为187.4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28人调整为343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3.2万股调整为882.7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7.02
万股调整为187.45万股。确定股权激励权益的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8日,向符合
条件的3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8818700份,于2024年11月2
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8818700股,
于2024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5、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000份。
2025年8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激励股份的
注销。
6、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
7、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00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2000份。同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
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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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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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1337850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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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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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33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3506280股。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凯”)于2025年10月30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6280股;同意按照《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3
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881.87万股,约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40133.3334万股的2
.20%。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81.87万股,约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40133.3334万股的2.
20%,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100%。
(3)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43人。
(4)授予价格:3.69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341.4336万股,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公司股票540.4364万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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