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80 映翰通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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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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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智能电气│ 3000.00│ ---│ 6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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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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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 2615.56万│ 338.28万│ 896.77万│ 34.29│ ---│ ---│
│案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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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 5325.00万│ 0.00│ 4605.88万│ 86.50│ 1.70亿│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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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113.06万│ 1060.00万│ 5481.99万│ 98.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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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 4467.00万│ 248.80万│ 3297.27万│ 73.81│ ---│ ---│
│系统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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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 3296.00万│ 201.55万│ 2423.55万│ 73.53│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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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981.00万│ 423.77万│ 2933.23万│ 73.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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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 2540.00万│ 0.00│ 71.74万│ ---│ ---│ ---│
│TM)系统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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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 2650.00万│ 436.03万│ 1785.00万│ 67.36│ ---│ ---│
│项目 │ │ │ │ │ │ │
├─────────┼──────┼─────┼─────┼─────┼─────┼──────┤
│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 0.00│ 338.28万│ 896.77万│ 34.29│ ---│ ---│
│案研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0.00│ 4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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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映翰通│映翰通嘉兴│ 2500.00万│人民币 │2022-10-11│2024-10-1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网络技术股│通信技术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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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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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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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常州
德丰杰清洁技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丰杰”)持有公司股份310110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1%。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并已
于2021年2月18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股东
德丰杰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72030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
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常州德丰杰清洁技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书面通知,截至20
25年1月15日,德丰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7203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
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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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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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5032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032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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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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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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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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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6.63元/股调整至16
.46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至18.05元/股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
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
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8
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
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
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5、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
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
22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
8、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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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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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
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
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8月3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
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
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5、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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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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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映翰通嘉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
“嘉兴映翰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20.8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映翰通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兴秀洲支行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两年,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
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
、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
期限以银行的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全资
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
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
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担保。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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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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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25.032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9.6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257.2516万股的1.13%。
3、授予价格:18.05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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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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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
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回购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90元/股,最低价为32.4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1794.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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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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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常州德
丰杰清洁技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丰杰”)持有公司股份310110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1%。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并已于
2021年2月18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德丰杰因企业资金需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合计不超过147203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
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
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德丰杰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
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
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德丰杰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因此德
丰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受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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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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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
量约为105263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26315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0.7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
告发布之日(即2024年9月13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
起三十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
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2、联系部门:证券部
3、联系电话:010-84170010-8020
4、邮编:100102
5、电子邮箱:inhand@inhand.com.cn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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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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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
18)。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23)。
(三)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
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
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使用
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所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
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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