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81 兴图新科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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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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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390.0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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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1000.0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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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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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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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 2.07亿│ ---│ 1.64亿│ 79.55│ -392.84万│ 2022-09-30│
│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 │ │ │ │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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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926.50万│ ---│ 3768.70万│ 76.50│ ---│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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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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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6037.93万│ ---│ 5430.00万│ 89.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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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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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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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2024年半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039.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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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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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以投资者
为本的理念,推动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
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运行质效,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
发展,特此制定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公司深刻认识到,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
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2024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开展“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强
化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约束。
公司将从以下七个方面开展行动:
一、聚焦主营业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一家“以视频和网络为核心的智能系统产品供应商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
于视音频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经过多年技术投入及研发,公司已形成智能视频指挥和
智能视频治理两大系列产品,重点应用于国防军队,并延伸至民用领域及城市治理方向。公司
打造的智能视频指挥系列产品已在军队固定指挥所、机动指挥所、末端延伸、实战化战场等得
到了全面的应用,为公司实现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公司打造的智能视频治理系列通
用产品,可实现高质量视频的更低带宽传输、更大容量汇聚、更长时间存储、更广范围使用。
2024年,公司将加大智能视频指挥系列产品延伸和智能视频治理产品推广力度,在持续做
大做好军工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军民融合、民生与维稳、通用板块,推动公司规模化发展迈
上新台阶。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
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用业绩的成长回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
具体实施层面,公司将加大新产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资源配置,在智能视频治理领域,精
心打造并推出多款通用型创新产品(主要涵盖视频智算集群、视频存储伴侣、高效视频传输网
关、移动执勤视频加速网关等),重点聚焦运营商、交通、公安、地铁、能源、水利六大关键
行业进行产品试点与广泛推广,有效解决这些行业大规模视频数据处理中的高效传输与轻量化
存储难题。截至目前,公司视频治理方向推出的新产品已取得千万级别订单,力争全年实现销
售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
在智能视频指挥领域,公司将采取双轮驱动的策略:一方面,紧密跟随军队信息化建设的
步伐,积极参与并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另一方面,不断拓展指挥车、便携式保障箱等机动指挥
产品在应急响应与国家动员等关键领域探索并深化应用,不断拓宽市场边界,预计在智能视频
指挥方向销售合同额增长率较去年同期不低于30%。
二、夯实技术、打造标准产品,推动产品规模化销售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总额4052.42万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比例27.12%。2024年,
公司将以国家、军队“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导,加强公司核心技术与军民行业领域应用开发
的融合,支撑云网视指挥调度平台、应用系统和云视业务等在军民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创新与发
展。以5类关键技术(视频智能平台、视频智能感知、视频智能传输、视频智能分析、视频智
能计算)为根本,以云视软硬件平台为根基,以视频指挥系统为中心,持续夯实和丰富产品体
系,智能视频指挥方面,形成更多贴近用户实际的业务应用;智能视频治理方面,把高压缩、
复杂网络适应、人工智能计算等核心技术打造成标准化产品,进入到各行各业,为公司规模化
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2024年,公司将继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和业务开拓力度,致力于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布
局前瞻性的创新技术,积极推进基于视频高压缩技术的媒体内容加工系列产品、基于网络化服
务管理平台的智能视频治理系列产品及视频存储伴侣系列产品研发项目落地,并加快推动视频
治理产业化进程。全年研发投入总额预计不低于3500万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0
%,申请及获得相关专利预计5-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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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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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取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作废已授予
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20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未达到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第
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2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70万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6人变更为67人,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90万股变更为43.2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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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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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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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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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图新科”)于2024年4月24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35.94万元(截止2024年3
月31日数据,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81%。保荐机构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
用。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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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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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
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18400000股,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6622.76万元,主要用于“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
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自2020年以来,公司不断推进募
投项目实施,通过场地建设、软硬件购置、研发人员投入等方式,搭建开发平台,升级公司原
有技术,并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系列,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用户体验,
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截至2022年9月20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技术目标按期全部
达成,并已实际应用于产品和投入市场,在完成目标的同时探索且积累大量技术经验,满足了
项目建设使用功能。
为顺应国防信息化行业市场及十四五规划的发展趋势,抓住行业机遇,抢占未来行业领域
先机,公司业务随着当前军队发展趋势正在从体系化系统的建设向市场容量更大的边端设备的
建设转变,拟进一步加大产业化转化及市场规模化推广,为公司业务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为
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夯实基础,争取以持续的优良经营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基
于上述背景,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事项是否启
动的最终决策将在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后,在市场时机合适的时候,再次召开董事会予以确定,
方案整体细节由董事会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充分论证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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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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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人民币-7382.64万元,实
收股本为1030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本议
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主要原因系:
1、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军方客户,受用户战略部署、防务需要及内部计划的影响,
叠加国际局势的动荡、大宗商品上涨等因素,同行业公司业绩承压,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部分
产品与同行业公司业务交叉,产生了较大竞争压力,业务拓展速度较慢,受部分客户建设计划
延迟,公司业务拓展和项目实施受到影响。
2、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并积极进行新产品的推广,部分产品已经试用及功能验证,但是
规模化的应用尚需持续深耕,本期新产品的营业收入贡献程度有限。
3、为适应国防信息化“十四五”的建设发展,夯实主营业务,增强技术、产品和系统实
力,抢占未来行业领域先机,公司近几年保持了较大的研发投入、市场布局和人才队伍建设力
度,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保持较高水平。
二、应对措施
受益于前期的市场累积和技术沉淀,近年来公司在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和产品竞争力不断
提升,伴随着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减弱,公司各类细分场景需求有望逐步恢复和得以渗透发展
。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成长阶段,随着规模及产品技术差异化优势的进一步凸显,公司的盈利
能力有望得到提升。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的变化,围绕战略规划动态调整经营策略,
多措并举为公司稳健经营保驾护航,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坚持“产品主导、主体营销、突破发展”的发展理念,按照“一个战略、二个方
向、四大板块”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市场开拓力度,深耕行业客户,加速场景落地,为公
司的经营业绩改善打下良好基础;
2、以市场为导向,由客户需求驱动产品研发,提高技术研发及运营效率,推动产品商业
化进程,促进公司收入的增长,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3、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以促
进研发成果的快速转化,通过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和深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的整体
竞争实力;
4、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做好提质增效。强化内控合规管理的同时,提高资金管理和预算
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针对重点领域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公司管理的系统化、科学
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公司亦将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管
理制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在总结过去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加大
项目资金回收力度,做好提质增效;
通过上述各项举措,公司将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营成本和提高利润水平,积极改善公
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快速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为目标,弥补前期亏损,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
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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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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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等因
素,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935979.3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714751.49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386764.58元,扣除2023年度提取盈余公积0元和分配股利0元,2023年当
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72013.09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2023年12
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中关于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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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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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
信净额度。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
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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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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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040000股的
比例为0.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50元/股,最低价为11.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3108758.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5日,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程家明先生《关
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程家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
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
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年2
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
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20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2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040000
股的比例为0.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50元/股,最低价为11.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3108758.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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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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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2023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32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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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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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
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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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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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2月5日,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程家明先
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程家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
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
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因此本次回购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实施,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受宏观环境和资本市场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股票近期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持公司经营发展及股价的稳
定,保障和保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
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截至2024年2月8日,公司股价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的情
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
)项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条件,符合第二条第一
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种类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
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
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304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
00万元,回购价格上1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2.6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0.5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
量约为105.2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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