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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品特装(68808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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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84 晶品特装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 4.00亿│ 1752.92万│ 8060.07万│ 33.01│ ---│ ---│ │基地(一期)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31亿│ 100.00│ ---│ ---│ ├─────────┼──────┼─────┼─────┼─────┼─────┼──────┤ │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 1.56亿│ 1203.74万│ 5314.06万│ 34.10│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回购股份 │ ---│ 4036.72万│ 4036.72万│ 40.37│ ---│ ---│ ├─────────┼──────┼─────┼─────┼─────┼─────┼──────┤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 │ 1.30亿│ 489.57万│ 1503.04万│ 11.52│ ---│ ---│ ├─────────┼──────┼─────┼─────┼─────┼─────┼──────┤ │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 ---│ 1203.74万│ 5314.06万│ 34.10│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尚未确定投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7-02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40%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安徽获金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特装”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 │2000万元受让安徽获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获金”或“交易对方”)持有的保利│ │ │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防务”或“标的公司”)40%的股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3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760,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6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因非交易日顺延)。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 3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00股,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56,659,066股,首次公开 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75,659,06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458,75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58,200,30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晶品特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之关联方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2023年2月17日因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该法规同时废止)跟投获配 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6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045%,对应限售 股股东数量为1名,该部分限售股的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2月9日起上市流通。 ──────┬────────────────────────────────── 2024-11-20│其他事项 ──────┴────────────────────────────────── 募投项目延期: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至2025年12月。 审议程序: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相关风险提示: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 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 预期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0.9 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 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 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募 集资金为8481.8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934.36万元。 ──────┬────────────────────────────────── 2024-10-30│其他事项 ──────┴────────────────────────────────── 一、原总经理职务调整情况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陈波 先生的辞职信,陈波先生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的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 任后,陈波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并开展相关工作,陈波先生将进一 步集中精力在公司战略发展、人才培养及治理优化等关键工作中,持续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和 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陈波先生在任职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于其在担任总经理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对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 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王小兵先生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积累 ,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全体委员同意聘任王小兵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小兵为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小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 王小兵先生简历 王小兵,1981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 工程及自动化学士学位,中级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16年8月任晶品有限监事、研发主管,20 15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北京安晟新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8月至2019年7 月任晶品有限董事副总经理、研发部总监,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晶品有限董事、副总经 理、研发一部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上海图海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晶品特 装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一部总监,2023年2月至今任北京傲视科技执行董事。 王小兵先生通过持有天津军融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21.06%的份额、天津军融创鑫科 技中心(有限合伙)1.57%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 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4-10-12│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 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与《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8)。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 18)(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在回购期 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因此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9.80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13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23639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2.0138%,与上次披露数据相比增加0.0152%,购买的最低价为32.13元/股,最高价为 56.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6532789.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2024-07-02│收购兼并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特装”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2000万元受让安徽获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获金”或“交易对方”)持有的保利 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防务”或“标的公司”)4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程序。 风险提示 1、公司将敦促保利防务寻找符合其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关注保利防务管理的基金经营 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受产业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 营管理、投后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投资亏损、投资失败的风险 。 2、公司与保利科技的后期合作可能受国际局势及宏观形势的影响,市场拓展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 2024-06-2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50,86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50,86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日(因非交易日顺延)。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 3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00股,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56,659,066股,首次公开 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75,659,06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458,75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58,200,30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晶品特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850,863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4463%,限售期为自取得晶品特装股份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 年7月1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6-21│其他事项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邢敬华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邢敬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邢敬华女士与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对其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做出了约定 。其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敬 华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完毕。 公司综合考虑未来核心技术研发方向以及研发项目的管理与执行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现有 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冯波涛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子公司北京九州帷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帷幄”)任职。 新增秦军红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十分重视研发投入,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公司的技术研发与日常经营工 作均有序推进。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与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权 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与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离职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1.离职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邢敬华女士,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任 北京华信宇航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17年2月至今任北京华信宇航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 9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研发三部总监。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监事,2020年10月 至今研发三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敬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军融创 鑫科技中心(有限合伙)5.2379%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近年来,邢敬华女士作为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无人机光电吊舱的研制与竞标工作,目前 不参与公司的在研项目。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不利影响。 邢敬华女士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 ,其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等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所 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邢敬华女士签署的相关协议,双方对邢敬华女士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 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邢敬华女士存在违反保密或竞业限制 义务的情形。 ──────┬────────────────────────────────── 2024-05-23│其他事项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由15055449.80元(含税)调 整为14971813.20元(含税)。 调整原因:自2024年3月3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41818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量为800000股,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659066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3 81817股,以此计算共分配红利15055449.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19%。 如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应 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上述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4-02-24│股权回购 ──────┴────────────────────────────────── 2024年2月23日,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8519股,占公司总股本75659066股的比例为0 .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73元/股,最低价为51.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 949.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本次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以及《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2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8519股,占公司总股本75659066股的 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73元/股,最低价为51.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999949.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4-02-07│股权回购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 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 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 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 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使用的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 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 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 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拟回购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 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 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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