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88 虹软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7-11│ 28.88│ 12.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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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无锡晨壹成长股权投│ 10000.00│ ---│ 3.29│ ---│ -77.45│ 人民币│
│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 │
├─────────┼─────┼─────┼─────┼─────┼──────┼──────┤
│苏州正骥创业投资合│ 432.37│ ---│ 4.83│ ---│ -3.5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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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 3.37亿│ ---│ 2.76亿│ 82.01│ 1.11亿│ ---│
│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 3600.00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 ---│ ---│ 1319.98万│ 100.00│ ---│ ---│
│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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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T领域AI视觉解决 │ 3.85亿│ 6082.76万│ 5.84亿│ 106.15│-2359.88万│ ---│
│方案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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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 2.20亿│ ---│ 7672.35万│ 100.00│ ---│ ---│
│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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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Muse计算技术引 │ ---│ 210.97万│ 210.97万│ 2.24│ ---│ ---│
│擎增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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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9亿│ ---│ 1.84亿│ 97.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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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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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0 │
├──────┼────────────────────────────────────────┤
│关联方 │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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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成都视海系本公司参股公司,经各方协商一致,拟取消于2024年7月启动的由新 │
│ │视海作为股权融资和后续业务运营主体的股权重组。本次参股公司取消股权重组后,公司维│
│ │持原投资金额850.00万元不变,仍持有成都视海7.8901万元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及该等出资所│
│ │对应的股权以及附属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全部附带权益。 │
│ │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舜宇产业基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舜宇产│
│ │业基金作为成都视海股东共同参与成都视海股权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此次参股公│
│ │司取消股权重组事项仍作为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
│ │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参股公司此次取消股权重组事项尚需重组相关方以及外部投资人的共同│
│ │配合,新视海需按照法定程序解散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因此,该事项最终完成时间存在不│
│ │确定性。取消此次股权重组后,成都视海仍作为业务运营主体,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
│ │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本公│
│ │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一、原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股权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利益,以所│
│ │持有的成都视海芯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视海)1.4693%股权参与成都视海股权 │
│ │重组。此次股权重组实施前后,公司维持原投资金额850.00万元不变,直接持有的成都视海│
│ │1.4693%股权将转换为直接持有增资后的杭州视海芯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海)2│
│ │.1000%股权,并通过新视海间接持有成都视海1.9984%股权。 │
│ │ 与公司共同参与此次成都视海股权重组的成都视海股东包括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舜宇产业基金)。由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Hu│
│ │iDeng(邓晖)先生担任舜宇产业基金的投资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
│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原则,此│
│ │次认定舜宇产业基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舜宇产业基金作为成都视海股东共同参与成都视│
│ │海股权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
│ │关于参股公司股权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 截至目前,包括本公司和舜宇产业基金在内的参与股权重组的成都视海部分股东(或其│
│ │相关主体)(即置换股东)已根据重组方案以0元为对价、通过受让许达文持有且尚未实缴 │
│ │的新视海注册资本成为新视海股东,但尚未启动向新视海实缴出资流程,也未完成成都视海│
│ │层面的退出。本公司仍持有成都视海7.8901万元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及该等出资所对应的股权│
│ │以及附属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全部附带权益。 │
│ │ 二、参股公司取消股权重组的具体情况 │
│ │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视海、新视海发来的《关于取消成都视海与新视海股权重组的说明│
│ │》:根据新视海的业务发展定位与当前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认为特定投资人针对新视海提出│
│ │的投资条件难以达成。经与成都视海、新视海主要股东沟通,拟不再继续推进此次新视海股│
│ │权融资事项,仍由成都视海作为业务运营主体和后续融资主体;同时,为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 │,决议解散新视海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即取消此次成都视海与新视海股权重组│
│ │。 │
│ │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向新视海实缴出资,仍持有成都视海7.8901万元注册资本的出资│
│ │额及该等出资所对应的股权以及附属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全部附带权益。 │
│ │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审慎重新评估,继续推进成都视海股权重组的目的无法实现,经│
│ │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公司拟同意参股公司取消此次股权重组。 │
│ │ 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参股公司股权重组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时,认定舜宇产业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舜宇产业基金共同参与成都视海股│
│ │权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此次参股公司取消股权重组事项仍作为关联交易履行审议│
│ │程序。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
│ │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不超过│
│ │300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配合成都视海取消此次股权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 │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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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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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舜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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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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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公司参股公司浙江舜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金额为10│
│ │,000.0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5,000.00万元。公司出 │
│ │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浙江舜为此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
│ │浙江舜为股权由10.00%降低至8.00%。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目前,相关方增资协议尚未签署,且存在增资方未及时缴纳增资款│
│ │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交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浙江舜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舜为)系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浙江舜为10.00%的股权。浙江舜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 │拟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以及 │
│ │增加资本公积5,000.00万元,浙江舜为股东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宇光学)拟│
│ │全额认缴。 │
│ │ 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浙江舜为此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本次交│
│ │易完成后,浙江舜为注册资本将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25,000.00万元,公司持有浙江舜为│
│ │股权由10.00%降低至8.00%,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
│ │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 │有关规定,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HuiDeng(邓晖)先生担任浙江舜为董事 │
│ │,浙江舜为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放弃浙江舜为增资优先认缴权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
│ │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
│ │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不超过3,000.00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浙江舜为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HuiDeng(邓晖)先生担 │
│ │任浙江舜为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舜为系公司关联方,公司│
│ │本次放弃浙江舜为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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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多媒体│针对登虹科│ 4075.00万│人民币 │2015-09-23│2020-03-31│连带责任│是 │是 │
│ │技股权的回│ │ │ │ │担保 │ │ │
│ │购义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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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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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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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成都视海系本公司参股公司,经各方协商一致,拟取消于2024年7月启动的由
新视海作为股权融资和后续业务运营主体的股权重组。本次参股公司取消股权重组后,公司维
持原投资金额850.00万元不变,仍持有成都视海7.8901万元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及该等出资所对
应的股权以及附属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全部附带权益。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舜宇产业基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舜宇产业
基金作为成都视海股东共同参与成都视海股权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此次参股公司取
消股权重组事项仍作为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参股公司此次取消股权重组事项尚需重组相关方以及外部投资人的共同配
合,新视海需按照法定程序解散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因此,该事项最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取消此次股权重组后,成都视海仍作为业务运营主体,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可能存
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原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股权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利益,以所持有
的成都视海芯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视海)1.4693%股权参与成都视海股权重组。
此次股权重组实施前后,公司维持原投资金额850.00万元不变,直接持有的成都视海1.4693%
股权将转换为直接持有增资后的杭州视海芯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海)2.1000%股
权,并通过新视海间接持有成都视海1.9984%股权。
与公司共同参与此次成都视海股权重组的成都视海股东包括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舜宇产业基金)。由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HuiDen
g(邓晖)先生担任舜宇产业基金的投资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原则,此次认定舜
宇产业基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舜宇产业基金作为成都视海股东共同参与成都视海股权重组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参股公司股权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截至目前,包括本公司和舜宇产业基金在内的参与股权重组的成都视海部分股东(或其相
关主体)(即置换股东)已根据重组方案以0元为对价、通过受让许达文持有且尚未实缴的新
视海注册资本成为新视海股东,但尚未启动向新视海实缴出资流程,也未完成成都视海层面的
退出。本公司仍持有成都视海7.8901万元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及该等出资所对应的股权以及附属
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全部附带权益。
二、参股公司取消股权重组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视海、新视海发来的《关于取消成都视海与新视海股权重组的说明》
:根据新视海的业务发展定位与当前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认为特定投资人针对新视海提出的投
资条件难以达成。经与成都视海、新视海主要股东沟通,拟不再继续推进此次新视海股权融资
事项,仍由成都视海作为业务运营主体和后续融资主体;同时,为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决议解
散新视海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即取消此次成都视海与新视海股权重组。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向新视海实缴出资,仍持有成都视海7.8901万元注册资本的出资额
及该等出资所对应的股权以及附属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全部附带权益。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审慎重新评估,继续推进成都视海股权重组的目的无法实现,经各
方友好协商一致,公司拟同意参股公司取消此次股权重组。
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参股公司股权重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时,认定舜宇产业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舜宇产业基金共同参与成都视海股权重
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此次参股公司取消股权重组事项仍作为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不超过3000
.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配合成都视海取消此次股权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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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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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虹软科技)治理结构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王
进先生于近日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除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外,王进先生担任的公司其他职务不变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进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6月毕业于浙江大学CA
D&CG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学历。2003年6月加入虹软(杭州)多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虹
软科技前身),历任高级软件工程师、技术总监、副总裁;现任虹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高
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王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杭州虹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和杭州虹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23.88万股股份;与公
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进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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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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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公司参股公司浙江舜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金额为
10,000.0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5,000.00万元。公司出
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浙江舜为此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浙
江舜为股权由10.00%降低至8.00%。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目前,相关方增资协议尚未签署,且存在增资方未及时缴纳增资款或
其他原因导致交易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交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舜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舜为)系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浙江舜为10.00%的股权。浙江舜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进
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以及增加资
本公积5,000.00万元,浙江舜为股东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宇光学)拟全额认缴
。
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浙江舜为此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浙江舜为注册资本将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25,000.00万元,公司持有浙江舜为股权
由10.00%降低至8.00%,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HuiDeng(邓晖)先生担任浙江舜为董事,浙
江舜为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放弃浙江舜为增资优先认缴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
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
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不超过3,000.00万元。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舜为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HuiDeng(邓晖)先生担任
浙江舜为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舜为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
放弃浙江舜为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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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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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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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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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持续、
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虹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
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
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
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
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一)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三)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兼顾全体股东利益;
(五)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六)遵循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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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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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88536072.1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217836010.65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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