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88 虹软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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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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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正骥创业投资合│ 500.00│ ---│ 4.83│ ---│ -5.07│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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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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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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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 3.37亿│ ---│ 2.76亿│ 82.01│ 7930.79万│ ---│
│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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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 3600.00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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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 ---│ 1319.98万│ 1319.98万│ 100.00│ ---│ ---│
│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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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T领域AI视觉解决 │ 3.85亿│ 6832.81万│ 4.70亿│ 85.35│-3484.17万│ ---│
│方案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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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 2.20亿│ ---│ 7672.35万│ 100.00│ ---│ ---│
│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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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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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9亿│ ---│ 1.84亿│ 97.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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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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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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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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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其产业基金的投资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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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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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视海拟实施股权重组,公司及舜宇产业基金分别以所持有的1.4693%、6.3│
│ │267%股权参与此次重组。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HuiDeng(邓 │
│ │晖)先生担任舜宇产业基金的投资委员会委员,参与舜宇产业基金项目投资等相关问题的决│
│ │策,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原则,认定舜宇产业基金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舜宇产│
│ │业基金共同参与成都视海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参与此次股权重组系为保障本公司利益,股权重组实施前后,公司维持原投资金额│
│ │不变,直接持有的成都视海1.4693%股权将转换为直接持有新视海2.1000%股权,并通过新视│
│ │海间接持有成都视海1.9984%股权。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参股公司股权重组尚需重组相关方以及外部投资人的共同配合,因│
│ │此,该事项存在无法顺利推进或无法实施的风险。重组完成后,新视海将作为业务运营主体│
│ │,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
│ │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敬│
│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2年5月,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入股方式投资成 │
│ │都视海芯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视海),出资金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详见公│
│ │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 │
│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参股公司成都视海1.46│
│ │93%股权。 │
│ │ 为引入投资人、优化股东结构并更好地实现资源导入和业务发展,各方拟对成都视海及│
│ │杭州视海芯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海)进行股权调整,并将成都视海调整为新视│
│ │海的子公司,由新视海作为股权融资主体以增资形式引入外部投资人(以下简称股权重组、│
│ │重组)。本次股权重组完成后,新视海将作为后续业务运营主体。 │
│ │ 为保障本公司利益,公司拟以所持有的成都视海1.4693%股权参与此次股权重组。股权 │
│ │重组实施前后,公司维持原投资金额不变,直接持有的成都视海1.4693%股权将转换为直接 │
│ │持有增资后的新视海2.1000%股权,并通过新视海间接持有成都视海1.9984%股权。 │
│ │ 本次认定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舜宇产业基金)为公│
│ │司的关联方,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公司与舜宇产业基金共同参与成都视│
│ │海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情形。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 │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配合成都视海本次股权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
│ │署相关协议以及在符合本次股权重组目的且不损害本公司持股权益的前提下对股权重组具体│
│ │实施路径进行调整等。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HuiDeng(邓晖)先生担任舜宇产 │
│ │业基金的投资委员会委员,参与舜宇产业基金项目投资等相关问题的决策,根据《公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及│
│ │谨慎性原则,本次认定舜宇产业基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舜宇产业基金作为成都视海股东│
│ │共同参与成都视海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1、关联人信息 │
│ │ 企业名称: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肖朝君) │
│ │ 认缴出资总额:99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
│ │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188号天人大厦3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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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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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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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媒体│针对登虹科│ 4075.00万│人民币 │2015-09-23│2020-03-31│连带责任│是 │是 │
│ │技股权的回│ │ │ │ │担保 │ │ │
│ │购义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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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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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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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61458925.8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3815476.99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
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总股本4011704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39000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10971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97.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
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
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上述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董事会制定
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分配金
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
,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
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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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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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HuiDeng(邓晖)先生提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建议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上半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公司将持续评估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稳健的投资
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HuiDeng(邓晖)先生《关于提议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
红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HuiDeng(邓晖)先生提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建议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上半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具
体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审议确定。提议人HuiDeng(邓晖)先生
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同意”票。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
具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上述提议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稳健的投资
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
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并在未来持续提出更多合理举措,进一步完善、持续优化“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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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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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视海拟实施股权重组,公司及舜宇产业基金分别以所持有的1.4693%、6
.3267%股权参与此次重组。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HuiDeng(邓
晖)先生担任舜宇产业基金的投资委员会委员,参与舜宇产业基金项目投资等相关问题的决策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原则,认定舜宇产业基金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舜宇产业基
金共同参与成都视海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参与此次股权重组系为保障本公司利益,股权重组实施前后,公司维持原投资金额不
变,直接持有的成都视海1.4693%股权将转换为直接持有新视海2.1000%股权,并通过新视海间
接持有成都视海1.9984%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参股公司股权重组尚需重组相关方以及外部投资人的共同配合,因此
,该事项存在无法顺利推进或无法实施的风险。重组完成后,新视海将作为业务运营主体,其
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状
况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5月,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入股方式投资成都
视海芯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视海),出资金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详见公司已
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参股公司成都视海1.4693%股权
。
为引入投资人、优化股东结构并更好地实现资源导入和业务发展,各方拟对成都视海及杭
州视海芯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海)进行股权调整,并将成都视海调整为新视海的
子公司,由新视海作为股权融资主体以增资形式引入外部投资人(以下简称股权重组、重组)
。本次股权重组完成后,新视海将作为后续业务运营主体。
为保障本公司利益,公司拟以所持有的成都视海1.4693%股权参与此次股权重组。股权重
组实施前后,公司维持原投资金额不变,直接持有的成都视海1.4693%股权将转换为直接持有
增资后的新视海2.1000%股权,并通过新视海间接持有成都视海1.9984%股权。
本次认定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舜宇产业基金)为公司
的关联方,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公司与舜宇产业基金共同参与成都视海重
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
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配合成都视海本次股权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相关协议以及在符合本次股权重组目的且不损害本公司持股权益的前提下对股权重组具体实施
路径进行调整等。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HuiDeng(邓晖)先生担任舜宇产业
基金的投资委员会委员,参与舜宇产业基金项目投资等相关问题的决策,根据《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
原则,本次认定舜宇产业基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舜宇产业基金作为成都视海股东共同参与
成都视海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信息
企业名称: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肖朝君)
认缴出资总额:9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188号天人大厦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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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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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股票或其
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投资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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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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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将注销2021年回购计划中已回购的4829600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060000
00股的比例为1.1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6000000股减少为401170400股,注
册资本将由406000000元减少为401170400元。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4年6月27日。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
户中2021年回购计划回购的48296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回购股份4829600股进行注销,同时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
30),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通知。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
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7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1)。
2021年9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8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6000000
股的比例为1.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6.72元/股,最低价为39.2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43.
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33.7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公司上述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
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2021年回购计划回购的4829600
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并对该部分回购股份4829600股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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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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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2021年回
购计划回购的4,829,6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
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回购股份4,829,600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406,000,000股减少为401,170,400股,注册资本将由406,000,000元减少为4
01,170,4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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