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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68809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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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91 上海谊众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500万支注射用 │ 3.30亿│ 1631.04万│ 5539.44万│ 16.76│ ---│ ---│ │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 │ │ │ │ │ │ │配套设施建设 │ │ │ │ │ │ │ ├─────────┼──────┼─────┼─────┼─────┼─────┼──────┤ │年产500万支注射用 │ 4.28亿│ 1631.04万│ 5539.44万│ 16.76│ ---│ ---│ │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 │ │ │ │ │ │ │配套设施建设 │ │ │ │ │ │ │ ├─────────┼──────┼─────┼─────┼─────┼─────┼──────┤ │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 2.06亿│ 320.44万│ 800.12万│ 3.89│ ---│ ---│ │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 │ │ │ │ │ │ │研究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 │ 1.00亿│ 129.56万│ 7524.07万│ 75.24│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业务│ 3.00亿│ 8116.65万│ 2.66亿│ 88.72│ ---│ ---│ │发展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9-0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471305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471305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5号),同意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450000股,并于2021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5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2413391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666084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54713058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户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5759840股的26.5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9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8-31│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8月2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劲松先生向董事会提议拟使用3000万元 (含)-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用于维护公司市值与股东权益。 (二)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 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的条件。 (四)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六)2024年8月29日,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8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61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575 9840股的0.01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66元/股,最低价为26.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956228.6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 2024-08-13│股权回购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8)。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 需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8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详情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披露 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8 )。 ──────┬────────────────────────────────── 2024-08-08│其他事项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 本1582768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 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06580元,转增4748304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20575984 0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计划已于2024年5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2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①授予股票数量的调整 其中,针对资本公积转增本后的授予数量调整方法如下:Q=Q0×(1+n),其中:Q0为调 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归属数量。 依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171.05×(1+0.3)=222.365万股;调整后的预留 授予数量=22×(1+0.3)=28.6万股。 ②授予价格的调整 针对同时存在派息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依据公式,调整后的每股授予价格=(29.73-0.31)/(1+0.3)=22.6308元/股综上,调整 后的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均为22.6308元/股。 ──────┬────────────────────────────────── 2024-08-08│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 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 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47元/股(含),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向相关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大股东在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 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副总经理孙菁女士在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副总经理李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李峰先生、李循女士、许越香女士在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财务总监张芷源女士 、监事潘若鋆女士、监事孟心然女士、副总经理张文明先生均通过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 上述拟有减持计划的股东,若未来确认实施股份的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 险; 2、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 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已回购未出售部分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8月2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劲松先生向董事会提议拟使用3000万元 (含)-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用于维护公司市值与股东权益。 (二)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将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详情请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 (三)本次回购股份目的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 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的条件。 (四)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 2024-04-30│对外投资 ──────┴────────────────────────────────── 为谋求在创新药领域新的突破,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吸引 和稳定优秀科研人才,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建设新型小分子药物筛选和设 计平台(以下简称“投资项目”),可应用于抗肿瘤药物及其他治疗领域药物的创新研发,本 次投资总额约2000万元人民币,详情如下: 一、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谊众新型小分子药物筛选和设计平台 2、实施主体:拟新设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 3、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佑希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主) (2)注册地址:上海市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研发内容及计划:公司计划引进一流创新药物研发人才,加强与国内外一流研发平台 的合作,建设新型小分子药物筛选和设计平台,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靶向药物,应用于肿 瘤及其它临床疾病的治疗。该平台将基于生物大分子空间结构以及小分子化合物库,靶向目标 蛋白别构位点,通过高通量虚拟筛选,发现最佳候选分子,然后基于小分子和靶标蛋白复合物 的空间结构和生物活性进一步对分子结构优化改造,从而有效克服传统小分子抑制剂耐药性及 脱靶问题,为公司小分子药物及其相关别构药物的开发提供新机遇和可能。 公司基于自主建立的研发平台进行初步的候选药物筛选及优化改造后,将对候选药物分子 进行临床前综合评估,在动物或体外试验中证明了有效性和安全性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就候选药物提交新药临床研究申请。 ──────┬────────────────────────────────── 2024-04-08│其他事项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161,553,919.38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219,125.65元,公司 2023年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经董事会决议,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并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 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49,065,808.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比例为30.37%。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276 ,800股,合计转增47,483,0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5,759,84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 2024-04-08│其他事项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首次/预留授予价格:29.73元/股 首次授予激励人数:由68人调整为67人 首次授予数量:由171.49万股调整为171.05万股 预留授予数量:22万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旅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2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5、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 6、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事项 1、激励对象离职涉及的调整 公司拟定的6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该名员工原授予的0 .44万股限制性股票自动作废。综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人数由68 人调整为6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71.49万股调整为171.05万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首次授予数量的调整是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 次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 2024-04-08│其他事项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爱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周爱武先生将同 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孙春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春萌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 请辞去所任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孙春萌 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 ,孙春萌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孙春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孙春萌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有效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周爱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周爱武先生的任职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有关规定,周爱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周爱武先生简历 周爱武,男,1970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员。 1997年在南京大学生物化学系取得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后,一直在英国剑桥大学血液学系工 作。2006年-2010年期间,担任BasicScienceLecturer,独立领导科研小组工作。2011年晋升 为SeniorBasicScienceResearchFellow。2012年获得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团队岗位计 划资助,受聘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员,就职于细胞分化与凋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多年来 ,一直通过生物化学和结构生物学的手段,研究丝氨酸蛋白酶抑制剂家族(SerineProteaseIn hibitor,SERPIN)蛋白质以及其它心血管疾病与癌症相关蛋白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阐述它们 的构象变化与其分子调节机制,探讨了蛋白构象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关系,筛选设计抗体等 药物分子,为潜在的临床应用奠定基础。以通讯作者或者共同通讯作者在NATURE(2010,2019 )、PNAS(2006)、BLOOD(2009,2012,2022)、ScienceAdv(2020)、JBC等杂志发表80多 篇研究论文。目前课题组有2名副研,1名博后,2名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 ──────┬────────────────────────────────── 2024-04-08│其他事项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拟向6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归属68.42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的40%),占公司股 本总额15827.68万股的0.43%,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详 情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171.05万股(调整后),占公司股本总额15827.68万股的1.08% 3、预留授予数量:22万股(调整后),占公司股本总额15827.68万股的0.14% 4、授予价格:29.73元/股(调整后) 5、首次授予部分激励人数:67人(调整后) 6、预留授予部分激励人数:1人 7、激励对象类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2024-04-08│委托理财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3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投资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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