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91 上海谊众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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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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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万支注射用 │ 4.28亿│ 612.49万│ 3908.40万│ 11.83│ ---│ ---│
│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 │ │ │ │ │ │
│配套设施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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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 2.06亿│ 456.59万│ 479.68万│ 2.33│ ---│ ---│
│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 │ │ │ │ │ │
│研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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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 │ 1.00亿│ 1386.50万│ 7394.51万│ 73.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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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业务│ 3.00亿│ 1.20亿│ 1.85亿│ 61.67│ ---│ ---│
│发展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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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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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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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161,553,919.38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219,125.65元,公司
2023年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经董事会决议,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并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
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49,065,808.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比例为30.37%。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276
,800股,合计转增47,483,0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5,759,84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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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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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首次/预留授予价格:29.73元/股
首次授予激励人数:由68人调整为67人
首次授予数量:由171.49万股调整为171.05万股
预留授予数量:22万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旅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2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5、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
6、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事项
1、激励对象离职涉及的调整
公司拟定的6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该名员工原授予的0
.44万股限制性股票自动作废。综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人数由68
人调整为6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71.49万股调整为171.05万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首次授予数量的调整是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
次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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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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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爱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周爱武先生将同
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孙春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春萌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
请辞去所任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孙春萌
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
,孙春萌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孙春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孙春萌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有效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周爱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周爱武先生的任职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有关规定,周爱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周爱武先生简历
周爱武,男,1970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员。
1997年在南京大学生物化学系取得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后,一直在英国剑桥大学血液学系工
作。2006年-2010年期间,担任BasicScienceLecturer,独立领导科研小组工作。2011年晋升
为SeniorBasicScienceResearchFellow。2012年获得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团队岗位计
划资助,受聘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员,就职于细胞分化与凋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多年来
,一直通过生物化学和结构生物学的手段,研究丝氨酸蛋白酶抑制剂家族(SerineProteaseIn
hibitor,SERPIN)蛋白质以及其它心血管疾病与癌症相关蛋白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阐述它们
的构象变化与其分子调节机制,探讨了蛋白构象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关系,筛选设计抗体等
药物分子,为潜在的临床应用奠定基础。以通讯作者或者共同通讯作者在NATURE(2010,2019
)、PNAS(2006)、BLOOD(2009,2012,2022)、ScienceAdv(2020)、JBC等杂志发表80多
篇研究论文。目前课题组有2名副研,1名博后,2名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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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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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拟向6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归属68.42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的40%),占公司股
本总额15827.68万股的0.43%,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详
情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171.05万股(调整后),占公司股本总额15827.68万股的1.08%
3、预留授予数量:22万股(调整后),占公司股本总额15827.68万股的0.14%
4、授予价格:29.73元/股(调整后)
5、首次授予部分激励人数:67人(调整后)
6、预留授予部分激励人数:1人
7、激励对象类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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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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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3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投资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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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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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
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2022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66家,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
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
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
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付后升,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硕贝德、兰卫医学、熊猫乳品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悦,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国有企
业审计报告。
汤节节,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海谊众一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庄峻晖,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9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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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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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
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
案的议案》已经2024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16万元(税前)。
3、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司任职
的,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薪酬(津贴)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薪酬(津贴)方案涉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我们回避表决,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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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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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由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10120202402010201),标志着“年产500万支注射
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募投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
公司已在项目建设区域完成施工前相关准备工作,将正式启动项目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
,公司将具备年设计产能500万支核心产品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以下简称“紫杉醇胶束
”)的生产能力,为该产品在市场上的全面推广与渗透提供有力的产能支撑,助力企业快速、
稳健地发展;满足市场需求,为更多患者带来福音。
一、募投项目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得由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101
20202402010201)。该施工许可系募投项目“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
施建设”的工程建设许可,建设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联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址
为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经审查,该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至此,“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募投项目已正式进入施
工阶段。关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2月9日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募投项目建
设内容、不同实施主体间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在原有生产厂房预留楼层增设的紫杉醇胶束新生产线已于2023年10月获得《药品生产
许可证》及《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现该生产线已正式投产使用,详情请参阅公司
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上海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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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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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
股东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宝”)持有公司股份19002728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2.0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9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上海凯宝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474830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
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截至2023年8月17日,上海凯宝未减持公司
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凯宝出具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3年11
月15日,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上海凯宝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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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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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获得上海市药品监督
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20160188)及《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结果告
知书》,检查结果如下:
检查内容: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冻干粉针剂(抗肿瘤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
束冻干粉针二车间、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冻干粉针生产线)。
结论:符合。
上述相关证书为公司在原有生产厂房预留楼层增设的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以下简称
:紫杉醇胶束)新生产线所涉及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及药品生产质量规范(GMP)符合
性检查。
关于上述新增生产线建设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2月9日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募投项目建设
内容、不同实施主体间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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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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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实施)的有关规
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鉴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菁女士担任公司高管,不再符合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要求,
公司需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董事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调整前:
熊焰韧(主任委员)、孙春萌、孙菁
调整后:
熊焰韧(主任委员)、孙春萌、胡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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