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92 爱科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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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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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10│ 19.11│ 2.3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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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7│ 21.26│ 298.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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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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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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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 Cutting Sol│ 1477.46│ ---│ 100.00│ ---│ -682.10│ 人民币│
│utions GmbH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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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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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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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 1.50亿│ ---│ 1.00亿│ 100.39│ 2835.83万│ ---│
│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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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 2.08亿│ 954.10万│ 5110.11万│ 92.9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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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 6200.00万│ ---│ 3117.48万│ 103.92│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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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25.60万│ 10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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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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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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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爱科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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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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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运输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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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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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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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爱科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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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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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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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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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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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爱科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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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运输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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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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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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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爱科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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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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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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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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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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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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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
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67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
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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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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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一)回购情况
2022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股份818917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70元/股,最低价为23.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78019.10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5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
意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917股股份的用途进
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将由82690657股变更为82663740股,注册
资本将由人民币82690657元减少至人民币8266374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
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本次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1月1日(工作
时间8:30-11:00、12: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86609578
(5)邮箱:office@iechosoft.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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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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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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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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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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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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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
回购尚未使用的26917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69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待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2690657股减少为82663740股,注册资本将由8269
0657元减少为82663740元。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2691
7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2022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7)。
2022年5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截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股份818917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
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
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综合考虑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上述回购股份36个月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将2022年
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917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
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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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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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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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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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维护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
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起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发
展战略规划、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爱科科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
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未来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发展战略规划、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
力、股东回报等因素,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具
有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特制订本规划。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具体如下:(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进行分红: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
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10%,且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
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
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
配利润。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
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召开年
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
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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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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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以及《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
,相关主体对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分别假设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或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
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95.40万元(含31095.40万元),不考虑发行
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
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5.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701.11万元和6474.22万元;假设2025年度和2026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0%;(3)较上一
年度下降10%。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5.45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
开日(2025年9月1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
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
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2690657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
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25
年及2026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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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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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口头警示
2022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管理平台对公司、时任董秘王鹏予以口头警示
,主要内容为:“经查明,2022年8月2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1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9%,支付金额为277000元。公司拟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
告,本次回购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八条等规定。时任董秘王鹏作为此次公司回购股份的主要负
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等规定及相关承诺。经讨论
,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鹏予以口头警示。”整改情况: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
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强调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的重要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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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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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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