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93 世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9-18│ 17.55│ 7.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7│ 6.06│ 165.10万│
├───────────┼───────────┼───────────┼───────────┤
│增发 │ 2023-05-30│ 18.09│ 3.83亿│
├───────────┼───────────┼───────────┼───────────┤
│增发 │ 2025-09-03│ 33.80│ 5.9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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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 5.00亿│ 1267.10万│ 5.14亿│ 102.70│ 3.14亿│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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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2.10亿│ 1519.69万│ 2.12亿│ 101.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865.20万│ ---│ 7036.53万│ 102.50│ ---│ ---│
├─────────┼──────┼─────┼─────┼─────┼─────┼──────┤
│创新中心项目 │ 5500.00万│ 946.46万│ 4062.86万│ 73.87│ ---│ ---│
├─────────┼──────┼─────┼─────┼─────┼─────┼──────┤
│创新中心项目 │ 8000.00万│ 276.63万│ 2885.95万│ 36.07│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4亿│ ---│ 7036.53万│ 102.5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 7685.82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9263.60万│ 100.07│ ---│ ---│
├─────────┼──────┼─────┼─────┼─────┼─────┼──────┤
│创新中心项目 │ ---│ 946.46万│ 4062.86万│ 73.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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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世诺 │世晨技术 │ 1480.00万│人民币 │2023-05-22│2025-06-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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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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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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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
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6425768.92元,截
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1757826.8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
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和财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
不派发红股。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80382791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659641股后的278723150股股份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11148926
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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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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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
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
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苏州天脉(301626)、宇邦
新材(301266)、津荣天宇(30098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耀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世华科技(688093)、江苏
金色(838669)、泓杰股份(836274)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新美星(300509)、上能电气(3
00827)、津荣天宇(30098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将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
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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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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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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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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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17751479股
2、发行价格:33.8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0.2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90938660.21元
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世华科技”或“发行人”)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17751479股已于2025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在其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2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
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775147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80382791股的6.33%。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
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月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
2025年7月3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
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8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经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
同意注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17751479股,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要求,符合《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4号)的要求。本次发行方案中披露的预计发行股数为
不超过19323671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5年9月3日),发行底价为31.05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
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
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80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4、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0.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61329.9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938660.2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
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60000万元。
5、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
销商)”、“主承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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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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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7751479股
2、发行价格:33.80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
4、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0.20元
5、募集资金净额:590938660.21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
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
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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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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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下同),子公司包括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江苏世
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
经营需要时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
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申请信贷业
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互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
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间分配使用额度,有效期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
事会相关决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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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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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及孙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上述预计总授信额度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
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
行、使用授信的主体等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
行另行提供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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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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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
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33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
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
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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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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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标的名称:高性能光学和集成电路高分子材料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以实际备案为准)
项目投资估算:根据目前初步筹备规划,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约3.5亿元,铺底流动资金约1.5亿元(投资总额及投资构成具体以实际备案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期:结合项目总体规划,预计项目开始施工后建设期约2-3年(建设期具体情况
以实际备案为准)
本投资项目已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总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涉及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
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尚处于筹备启动阶段,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
为准。本次投资涉及立项备案、环评、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手续,还需要获得
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
,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该项目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项目的具体情
况确定。
4、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
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项目进度可能存在受到外部融资环
境变化影响的风险,并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5、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进度、施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等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项目建设延期、不能按时达到可使用状态的风险。
6、项目建设完成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
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不能达成投资目的的风险
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打造领先的高性能光学和集成电路材料技术平台,提升公司
应用于光学显示和集成电路领域的高分子材料制造能力,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江苏世拓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世拓”)为实施主体,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投资新建
“高性能光学和集成电路高分子材料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以实际备案为准,以下简称“本项
目”),江苏世拓就本项目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本项目计
划投资总额约5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备案为准),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亩。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
资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办理投资项目备案
等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性能光学和集成电路高分子材料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以实际备案为准)
2、投资主体: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购置土地、建设厂房、购置生产设备等。
4、项目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内(现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南侧
、江苏中意包装有限公司东侧),项目总用地约52亩(实际面积以国土部门测绘为准),地块
的详细位置以土地部门出具的宗地图为准。
5、项目投资估算:根据目前初步筹备规划,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
资约3.5亿元,铺底流动资金约1.5亿元(投资总额及投资构成具体以实际备案为准)
6、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项目建设期:结合项目总体规划,预计项目开始施工后建设期约2-3年(建设期具体情
况以实际备案为准)
三、投资协议书对手方介绍
1、名称: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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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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