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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科技(68809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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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93 世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 5.00亿│ 3522.00万│ 4.88亿│ 97.63│ ---│ ---│ │级项目 │ │ │ │ │ │ │ ├─────────┼──────┼─────┼─────┼─────┼─────┼──────┤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2.10亿│ 4385.12万│ 1.84亿│ 87.39│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865.20万│ 595.13万│ 7036.53万│ 102.50│ ---│ ---│ ├─────────┼──────┼─────┼─────┼─────┼─────┼──────┤ │创新中心项目 │ 5500.00万│ ---│ 2900.00万│ 52.73│ ---│ ---│ ├─────────┼──────┼─────┼─────┼─────┼─────┼──────┤ │创新中心项目 │ 8000.00万│ ---│ 2609.32万│ 32.62│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4亿│ 595.13万│ 7036.53万│ 102.5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 7685.82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9263.60万│ 100.07│ ---│ ---│ ├─────────┼──────┼─────┼─────┼─────┼─────┼──────┤ │创新中心项目 │ ---│ ---│ 2900.00万│ 52.73│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世诺 │上海世晨 │ 1480.00万│人民币 │2023-05-22│---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25│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是 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 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最近一年(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 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9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 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 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瑞仪器(300165)、宇 邦新材(301266)、津荣天宇(30098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耀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世华科技(688093)、江苏 金色(838669)、泓杰股份(836274)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新美星(300509)、盛德鑫泰(30088 1)、千红制药(00255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将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 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 2024-10-2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 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5548901.79元,截 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9735621.92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 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和财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 不派发红股。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631312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659641股后的260971671股股份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93949801 .5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 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 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29│其他事项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8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世华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幼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1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世 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4、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5、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世华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6、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 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0、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及2023年年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除已离职人员外,公司拟作废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35万股。截至目前,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万股。综上,本 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81万股。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2 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2024-04-1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含孙公司),包括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含子 公司)拟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 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实际 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 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子公司、孙公司分配使用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 董事会相关决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5月8日 2、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月路468号6层601室 3、法定代表人:顾正青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新型膜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4-18│委托理财 ──────┴────────────────────────────────── 2024年4月17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 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 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2024-04-18│银行授信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总额度不超过7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 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 合理确定。 在上述预计总授信额度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 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 行、使用授信的主体等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 行另行提供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4-04-1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459065.79元,截至20 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4453521.32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20 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631312股,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562549股后的股本261068763股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为93984754.6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 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3│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3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世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苏州世诺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其 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和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苏州世诺的吸收合并已完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部相应的审批程序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 司申报债权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公司继续 承担。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申报,具体 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215200 (4)联系人:朱筱艳 (5)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6)电子邮箱:zhengquan@shihua-group.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邮件日为准,请在信函封面/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3-28│吸收合并 ──────┴──────────────────────────────────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为整合公司资源,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华科技”)于2024年3月2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依据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世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苏州世诺的 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 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因本次吸收合并事宜的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苏州世诺变更为世 华科技,苏州世诺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52097506916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江分行)将予以注销;除此之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投资金额、用途等其他事项不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世华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 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 ──────┬────────────────────────────────── 2024-02-29│其他事项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2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6月。保 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 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1-10│股权回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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