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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科技(68809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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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93 世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 5.00亿│ 701.00万│ 3.66亿│ 73.29│ ---│ ---│ │级项目 │ │ │ │ │ │ │ ├─────────┼──────┼─────┼─────┼─────┼─────┼──────┤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2.10亿│ 6621.99万│ 6621.99万│ 31.53│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865.20万│ 1774.93万│ 4815.60万│ 70.15│ ---│ ---│ ├─────────┼──────┼─────┼─────┼─────┼─────┼──────┤ │创新中心项目 │ 5500.00万│ 740.00万│ 740.00万│ 13.45│ ---│ ---│ ├─────────┼──────┼─────┼─────┼─────┼─────┼──────┤ │创新中心项目 │ 8000.00万│ 251.58万│ 251.58万│ 3.14│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4亿│ 1774.93万│ 4815.60万│ 70.1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 7685.82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9257.12万│ 9257.12万│ 100.00│ ---│ ---│ ├─────────┼──────┼─────┼─────┼─────┼─────┼──────┤ │创新中心项目 │ ---│ 740.00万│ 740.00万│ 13.45│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世华新│江苏世拓 │ 1.20亿│人民币 │2023-01-03│2031-01-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世诺新│上海世晨 │ 1480.00万│人民币 │2023-05-22│---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2-29│其他事项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2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6月。保 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 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1-10│股权回购 ──────┴────────────────────────────────── 2024年1月9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38458股,占公司总股本2626 31312股的比例为0.09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32元/股,最低价为17.01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076977.6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日和2024 年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苏州世华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4)。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38458股,占公司总股本262631312股的比 例为0.09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32元/股,最低价为17.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4076977.6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 2024-01-03│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 期限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 、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顾正青先生向公司董事会 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 ,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或未使用金额不足购买1股股份时,则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后,授权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 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六)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七)本次回购的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拟回购 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以公司管理层实施股份回购的成交价格为准。如公 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 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 2023-12-08│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990,60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95%。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990,60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新增股份21,558,872股已于2023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2, 631,31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1,558,8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41,072,4 4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8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2,990,603股,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4.95%。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990,603股,现锁定期即将届 满,将于2023年12月15日起上市流通。 ──────┬────────────────────────────────── 2023-10-27│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是 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 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最近一年(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审计 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家,公 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 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 2023-09-22│其他事项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78,613,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8.01%。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3号),世华科技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7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2,8 86,95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113,0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2,631,31 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00,172,2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2,459,04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 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78,613,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8.01% 。其中,包含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获 得的转增股份51,032,400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78,613,400股,现锁 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0月9日起上市流通。 ──────┬────────────────────────────────── 2023-08-29│其他事项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8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及2022年年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除已离职人员外,公司拟作废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5万股。截至目前,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0.61万 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43万股。 ──────┬────────────────────────────────── 2023-04-18│委托理财 ──────┴────────────────────────────────── 2023年4月17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 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 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2023-04-18│银行授信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不超过7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71000万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上述预计总授信额度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 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 行、使用授信的主体等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 行另行提供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3-04-1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 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00万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含子公司 )拟在子公司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 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30000万元。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 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 关决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4-1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457393232.12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41072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42897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0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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