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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68809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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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96 京源环保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3-27│ 14.34│ 3.4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9│ 8.60│ 603.72万│ ├───────────┼───────────┼───────────┼───────────┤ │可转债 │ 2022-08-05│ 100.00│ 3.2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29│ 6.04│ 181.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9│ 6.04│ 525.12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 2.40亿│ 3211.30万│ 1.50亿│ 62.26│ -66.01万│ ---│ │装备项目 │ │ │ │ │ │ │ ├─────────┼──────┼─────┼─────┼─────┼─────┼──────┤ │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 1.06亿│ ---│ 1.26亿│ 100.71│ -984.13万│ ---│ │设项目 │ │ │ │ │ │ │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 6631.36万│ ---│ 3800.00万│ 100.00│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 │ │ │ │ │ │的项目资金需求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463.69万│ ---│ 4513.15万│ 104.23│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683.92万│ ---│ 8686.83万│ 100.03│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8000.00万│ 8000.00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6亿│ ---│ 1.37亿│ 100.57│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京源环│广东京源环│ 3200.00万│人民币 │2021-01-04│2031-01-03│一般担保│否 │未知 │ │保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通京源新│南通锦业新│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0-28│2035-10-27│一般担保│否 │未知 │ │能源产业发│能源有限公│ │ │ │ │ │ │ │ │展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1│其他事项 ──────┴──────────────────────────────────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京源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京源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2022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京源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京源转债”前次债券信用评级 结果为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 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6月28日出具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556】号01),评级结 果如下: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 稳定”。 ──────┬────────────────────────────────── 2026-05-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9日 ,已满足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京源转债”当期转股价6.91元/股的130%(含130 %),即8.98元/股,已触发《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京 源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京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 未来3个月内(即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8月29日期间),如“京源转债”再次触发有条 件赎回条款,亦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公司以2026年8月3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 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京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 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京源转债”有条件赎回的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0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8月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250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0号文 同意,公司发行的332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8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京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1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京源转债”自2023年2月1 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因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完成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以8.6元/股的价格向26名激励 对象归属共70.2万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729.35万股变更为10799.55万股,“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31日起由13.93元/ 股调整为13.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 56)。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9日起由13.90元/股 调整为9.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3-044)。 因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以6.04元/股的价格向35名激励对象归属共1170400股,公司 股本由151194000股增加至152364400股,“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2月21日起由9.82 元/股调整为9.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关于“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15日起由9.79元/股 调整为6.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的《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49)。 ──────┬────────────────────────────────── 2026-05-23│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2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289038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289038股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228 90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待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236044693股( 含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京源转债”新增转股数量7089股)变更为233755655股, 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236044693元变更至人民币23375565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9日和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7月6日(9:00-17: 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26014 联系电话:0513-85332929 传真号码:0513-85332930 邮箱:suhaijuan@jsjyep.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5-23│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 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4-29│对外担保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通过银行 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融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 立或兼并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被担保人名称: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京源云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云 智能”)、南通京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云计算”)、邯郸京源环保智慧水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京源”)、江苏京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智能装 备”)、南通锦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润新能源”)以及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20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授信有效期内拟向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中长期借款(包含中长期流贷、固定资产贷款等)、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 用证、融资保理、并购贷款、贴现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融资方式,具体业务种类 、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公司后 续设立或兼并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连带责任保证等,具体担 保额度与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调整。 根据本次授信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部分资产抵押、质押给银行,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 据、商业承兑票据、房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机器设备等,为债务人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 权人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情况确定。 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申请的 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并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和决议有效 期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 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协议文本及其他与之相关的手 续。公司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德皓国际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 合伙人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397.0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4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 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 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所执业期间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东红,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9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5月 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协商确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情况: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 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 ,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 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实际可使用状况,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进行梳理。 随着房屋建造技术的进步及建筑材料的更新迭代,房屋及建筑物在设计水平与施工标准上 得到提升,设计使用年限显著提高。同时,公司持续强化对房屋及建筑物的定期保养和检修工 作,使得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运行状态良好。基于此情况,公司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 映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使用状况。为了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20-30年”。 (二)变更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全面复核测评固定资产实际状况与折旧年限,确定对部 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作如下变更: (三)变更的生效日期 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本着谨慎 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 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640.49万元。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 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 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针对客户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设立票据池,为其提供 票据托管、票据托收、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融资、票据开立、票据背书、票据追索等一揽子管 家式金融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 为合作银行,具体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 3、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4、实施额度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与合作金 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5、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 兑汇票)作为质押物,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该担保不涉及对外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与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 票据的需求不断提升,由于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在增加,收取大量的商业 汇票,同时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开展票据池业务具备必要性。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 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 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 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 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 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 用率。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整体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应收账款 回款效率,公司拟向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及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办理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并签署保理合同,向保理公司申请不高于人民币15000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 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 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一、开展保理业务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保理 业务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15000万元人民币。 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 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开展保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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