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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68809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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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97 博众精工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4-27│ 11.27│ 4.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10│ 4.16│ 630.8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09│ 4.16│ 576.26万│ ├───────────┼───────────┼───────────┼───────────┤ │增发 │ 2022-11-16│ 24.75│ 9.8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8│ 9.66│ 10.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8│ 9.66│ 668.9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10│ 4.16│ 681.8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景德镇蜂巢玲轩新能│ 3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源产业投资中心(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苏州博昶创业投资合│ 3000.00│ ---│ 50.00│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 7.46亿│ 3832.16万│ 1.23亿│ 27.97│ ---│ 2026-12-31│ │备扩产建设项目 │ │ │ │ │ │ │ ├─────────┼──────┼─────┼─────┼─────┼─────┼──────┤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 4.80亿│ 896.40万│ 9726.80万│ 49.94│ ---│ 2026-12-31│ │设备升级项目 │ │ │ │ │ │ │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2.25亿│ 672.77万│ 1515.35万│ 15.15│ ---│ 2026-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2.49亿│ 0.00│ 2.49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248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6.5109%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苏州束界量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博众仪器”)拟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博众仪器现有股东就本次增资事项│ │ │放弃优先认购权。基于现有谈判进展,苏州束界量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束界量极”)拟以2,480万元人民币取得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212.0466万元人民币,对 │ │ │应股权比例6.5109%;苏州微镜创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镜创极”) │ │ │拟以610万元人民币取得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52.1566万元人民币,对应股权比例1.6015% │ │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61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1.6015%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苏州微镜创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博众仪器”)拟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博众仪器现有股东就本次增资事项│ │ │放弃优先认购权。基于现有谈判进展,苏州束界量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束界量极”)拟以2,480万元人民币取得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212.0466万元人民币,对 │ │ │应股权比例6.5109%;苏州微镜创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镜创极”) │ │ │拟以610万元人民币取得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52.1566万元人民币,对应股权比例1.6015% │ │ │。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13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3.7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拟以64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所持有的苏州灵猴机器人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灵猴”)注册资本2031.75万元对应的股权(约占当前苏州灵猴注 │ │ │册资本总额的18.29%;如苏州灵猴后续发生增资扩股等事件,届时公司持股比例以上述注册│ │ │资本所对应的实际股比为准)。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灵猴21.61%股权。 │ │ │ 交易对方: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 │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300.00。 │ │ │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300.00。 │ │ │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4.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 │ │ │额(万元)1600.00。 │ │ │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2.86%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000.00。 │ │ │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1.14%股权比例,对 │ │ │应交易金额(万元)400.00。 │ │ │ 王晓民,苏州灵猴的1.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600.00。 │ │ │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灵猴的0.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00.0│ │ │0。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13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3.7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拟以64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所持有的苏州灵猴机器人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灵猴”)注册资本2031.75万元对应的股权(约占当前苏州灵猴注 │ │ │册资本总额的18.29%;如苏州灵猴后续发生增资扩股等事件,届时公司持股比例以上述注册│ │ │资本所对应的实际股比为准)。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灵猴21.61%股权。 │ │ │ 交易对方: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 │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300.00。 │ │ │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300.00。 │ │ │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4.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 │ │ │额(万元)1600.00。 │ │ │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2.86%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000.00。 │ │ │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1.14%股权比例,对 │ │ │应交易金额(万元)400.00。 │ │ │ 王晓民,苏州灵猴的1.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600.00。 │ │ │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灵猴的0.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00.0│ │ │0。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16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4.57%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拟以64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所持有的苏州灵猴机器人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灵猴”)注册资本2031.75万元对应的股权(约占当前苏州灵猴注 │ │ │册资本总额的18.29%;如苏州灵猴后续发生增资扩股等事件,届时公司持股比例以上述注册│ │ │资本所对应的实际股比为准)。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灵猴21.61%股权。 │ │ │ 交易对方: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 │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300.00。 │ │ │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300.00。 │ │ │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4.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 │ │ │额(万元)1600.00。 │ │ │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2.86%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000.00。 │ │ │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1.14%股权比例,对 │ │ │应交易金额(万元)400.00。 │ │ │ 王晓民,苏州灵猴的1.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600.00。 │ │ │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灵猴的0.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00.0│ │ │0。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2.86%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拟以64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所持有的苏州灵猴机器人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灵猴”)注册资本2031.75万元对应的股权(约占当前苏州灵猴注 │ │ │册资本总额的18.29%;如苏州灵猴后续发生增资扩股等事件,届时公司持股比例以上述注册│ │ │资本所对应的实际股比为准)。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灵猴21.61%股权。 │ │ │ 交易对方: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 │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300.00。 │ │ │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300.00。 │ │ │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4.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 │ │ │额(万元)1600.00。 │ │ │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2.86%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000.00。 │ │ │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1.14%股权比例,对 │ │ │应交易金额(万元)400.00。 │ │ │ 王晓民,苏州灵猴的1.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600.00。 │ │ │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灵猴的0.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00.0│ │ │0。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4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1.14%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拟以64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所持有的苏州灵猴机器人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灵猴”)注册资本2031.75万元对应的股权(约占当前苏州灵猴注 │ │ │册资本总额的18.29%;如苏州灵猴后续发生增资扩股等事件,届时公司持股比例以上述注册│ │ │资本所对应的实际股比为准)。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灵猴21.61%股权。 │ │ │ 交易对方: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 │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300.00。 │ │ │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300.00。 │ │ │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4.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 │ │ │额(万元)1600.00。 │ │ │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2.86%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000.00。 │ │ │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1.14%股权比例,对 │ │ │应交易金额(万元)400.00。 │ │ │ 王晓民,苏州灵猴的1.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600.00。 │ │ │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灵猴的0.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00.0│ │ │0。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6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1.7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王晓民 │ ├──────┼────────────────────────────────────────┤ │卖方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拟以64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所持有的苏州灵猴机器人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灵猴”)注册资本2031.75万元对应的股权(约占当前苏州灵猴注 │ │ │册资本总额的18.29%;如苏州灵猴后续发生增资扩股等事件,届时公司持股比例以上述注册│ │ │资本所对应的实际股比为准)。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灵猴21.61%股权。 │ │ │ 交易对方: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 │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300.00。 │ │ │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300.00。 │ │ │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4.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 │ │ │额(万元)1600.00。 │ │ │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2.86%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000.00。 │ │ │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1.14%股权比例,对 │ │ │应交易金额(万元)400.00。 │ │ │ 王晓民,苏州灵猴的1.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600.00。 │ │ │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灵猴的0.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00.0│ │ │0。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0.57%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拟以64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所持有的苏州灵猴机器人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灵猴”)注册资本2031.75万元对应的股权(约占当前苏州灵猴注 │ │ │册资本总额的18.29%;如苏州灵猴后续发生增资扩股等事件,届时公司持股比例以上述注册│ │ │资本所对应的实际股比为准)。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灵猴21.61%股权。 │ │ │ 交易对方: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 │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300.00。 │ │ │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300.00。 │ │ │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4.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 │ │ │额(万元)1600.00。 │ │ │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2.86%股权比例,对应交易 │ │ │金额(万元)1000.00。 │ │ │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灵猴的1.14%股权比例,对 │ │ │应交易金额(万元)400.00。 │ │ │ 王晓民,苏州灵猴的1.71%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600.00。 │ │ │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灵猴的0.57%股权比例,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00.0│ │ │0。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27 │ ├──────┼────────────────────────────────────────┤ │关联方 │韩杰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博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 │门备案为准,以下简称“博众私募”) │ │ │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拟与韩杰、苏州东方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方创联”)共同投资设立博众私募。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万元,认缴出资比 │ │ │例为30%;关联方韩杰认缴出资6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60%。 │ │ │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韩杰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 │ │ │ (一)博众私募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能否成│ │ │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 │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要求,博众私募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手续后,还须向中国│ │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申请,具体申请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 │ │性。 │ │ │ (二)博众私募设立后,因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受到政│ │ │策、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与基金管理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 │ │不达到预期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博众精工拟与韩杰、东方创联共同投资设立博众私募│ │ │,博众私募设立后将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报办理管理人登│ │ │记。 │ │ │ 博众私募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韩杰认缴出资600万元,持股60%;博众精工认缴出资│ │ │300万元,持股30%;东方创联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10%。 │ │ │ 前述出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 │ │ 韩杰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韩杰系公│ │ │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 │ │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亦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 │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韩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研究生学历。曾│ │ │担任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 │ 2016年加入博众精工,历任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副总经理、│ │ │首席投资官。 │ │ │ 韩杰先生与公司之间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 │方面的其他关系。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7│其他事项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本次拟新增博众精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新 增相应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20号及吴江区江陵街道乌金路98 号;新增吴江经济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为“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事项仅涉及新增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 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 内容、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项目实 际开展需要,公司拟新增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 备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新增相应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 01-20号及吴江区江陵街道乌金路98号;新增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为“新建研发 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2026-07-27│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0.325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公司”或“本公 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74.278万股,约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4664.78万股的0.61%。其中首次授 予264.278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9%;预留29.364万股,约占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7%。 (3)授予价格:12.14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75人,预留授予3人。 ──────┬────────────────────────────────── 2026-07-27│价格调整 ──────┴──────────────────────────────────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相关激励计划,若在相关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7月1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 6-039),确定以2026年7月17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8 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故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结合上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按如下公 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2025年度: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446022388×0.148)÷446647765≈0.1478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5.95-0.1478≈5.8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结合上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按如下公 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2025年度: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446022388×0.148)÷446647765≈0.1478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12.29-0.1478≈12.14元/股(保留两位小 数)。 (四)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结合上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 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2025年度: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446022388×0.148)÷446647765≈0.1478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36.34-0.1478≈36.19元/股(保留两位小 数)。 ──────┬────────────────────────────────── 2026-07-27│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由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4375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375股。 ──────┬────────────────────────────────── 2026-07-2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39,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639,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9日。 一、本次上市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401,000,000股,并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3,971,43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28,56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以下简称“本次期 权行权”)限售股,锁定期为自行权日起三年,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639,000股, 股东数量为330人,占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7%,将于2026年7月29日起上 市流通。 ──────┬────────────────────────────────── 2026-06-27│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博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为准,以下简称“博众私募”)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拟与韩杰、苏州东方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创联”)共同投资设立博众私募。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30% ;关联方韩杰认缴出资6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60%。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韩杰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一)博众私募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能否成功 设立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要求,博众私募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手续后,还须向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申请,具体申请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博众私募设立后,因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受到政策 、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与基金管理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不达 到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博众精工拟与韩杰、东方创联共同投资设立博众私募, 博众私募设立后将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报办理管理人登记。 博众私募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韩杰认缴出资600万元,持股60%;博众精工认缴出资30 0万元,持股30%;东方创联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10%。 前述出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韩杰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韩杰系公司 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亦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韩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研究生学历。曾担 任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年加入博众精工,历任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副总经理、首 席投资官。 韩杰先生与公司之间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其他关系。 ──────┬────────────────────────────────── 2026-06-27│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26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07.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4664.78万股的0.6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 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6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6.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 62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307.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已回避表决。 2、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1)。 3、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2026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6-032)。 4、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6日,以3 6.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307.5万股限制性股票。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已 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6-06-27│对外担保 ──────┴────────────────────────────────── 一、情况概述 (一)已审议通过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1、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 供合计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7)。 2、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增加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 担保额度。 (二)本次增加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为了满足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工作的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AD VANCEDLUMINESCENCETECHNOLOGYAUTOMATIONSDN.BHD.、ADVANCEDINTELLIGENTMANUFACTURINGAU TOMATIONCOMPANYLIMITED、上海沃典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BozhonInc.合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 不超过1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本次的担保额度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对外担保预计调整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 2026-06-2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2026-06-05│对外担保 ──────┴────────────────────────────────── 一、情况概述 (一)已审议通过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 供合计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二)本次增加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为了满足子公司和孙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工作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LINKYUEA utomationTechnologyCO.,LTD.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拟 为全资子公司乔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或等额外 币);拟为全资子公司BOZHONPRECISIONINDUSTRY(VIETNAM)COMPANYLIMITED增加担保额度预计 2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增加后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 本次的担保额度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 2026-06-0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5-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天津信科弘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信科弘创”)持有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235 ,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 上述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3),信科弘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股份(即4,466,477 股)。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信科弘创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2026年5月21日,信科弘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466,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1%,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 2026-04-11│对外担保 ──────┴────────────────────────────────── 一、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 公司BOZHONPRECISIONINDUSTRY(VIETNAM)COMPANYLIMITED(中文:博众精工(越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越南博众”)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本次 的担保额度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AtlanticSpecialtyInsuranceCompany(以下简称“ASIC”) 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ozhonInc.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沃典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沃典”)分别提供不高于700万元、300万元(或等额外币)担保。为确保交易和担保事项的 公平与对等,同时符合美国及中国两地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和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在该担保额 度范围内,由公司同步对ASIC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分别不高于700万元、210万元( 或等额外币)。具体反担保形式及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和开具的海关保函为准 。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 2026-04-11│银行授信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结合公司财务 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5.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 融资、信用证、内保外贷、项目资金借款等。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 定。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 行实际提用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 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 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充分体现短 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下,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 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8万元/年(税后),每月支付1.5万 元(税后)。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吕绍林、董事蒋健及职工董事余军作为公司管理人员领取管理人员薪酬,公司 将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发放薪酬,不再另行支付 董事津贴。 公司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与独立董事相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 经营规模、任职岗位与职责、任职资格与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结合公司经 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公司可以结合经营效益、行业周期与经营发展战略等 ,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 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 国九条”)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指导精神,积极响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持续号召,落实国家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部署,坚守实体经济根基,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在 2024年、2025年行动方案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博众精工”)于2026年进一步深化工作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主 体责任,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的良性循环。 回顾2025年,公司坚持“巩固优势、多元突破”的发展思路,紧扣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趋 势,在消费电子基本盘稳健增长的同时,新能源业务快速成长为核心增长引擎,通过并购整合 成功切入汽车自动化与半导体设备领域,主动优化资产结构、剥离非核心亏损单元,实现了经 营业绩的稳健增长与核心竞争力的持续强化。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合计达128.44亿元,归 母净利润5.9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1.328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6.72亿元,整体经营质效稳 步提升,为2026年深化“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6年,公司将以“深化技术壁垒、优化运营效率、强化股东回报”为核心目标,立足高 端装备制造业,紧扣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践行“让我们的智慧在外 太空为人类服务”的崇高使命,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公司向“智能化装备与 制造解决方案”全球领导者迈进。公司将致力于通过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更高质量的经营管 理、更大力度的投资者回馈,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与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重点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深化多元增长格局,筑牢盈利根基 2025年度,公司凭借消费电子领域的深度绑定与柔性自动化产线的技术优势,实现了业务 的稳健增长;新能源业务凭借技术与产品优势,快速成长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引擎;汽 车自动化领域通过并购整合实现技术、渠道与资源的快速融通;半导体设备业务从无到有、从 有到优,逐步形成规模化发展态势,多元业务协同发展格局初步成型。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耕智能制造装备主业,坚持“巩固优势、多元突破、协同整合”的 发展路径,紧扣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实现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稳健双增,进一步提升盈利质量与可持续性,为投资者回报提供坚实支撑: (一)巩固消费电子基本盘,强化核心优势 紧跟大客户创新步伐,深度参与下一代智能终端产品的制程研发,精准对接客户核心需求 ,持续优化自动化装备性能与工艺适配性,提升整线解决方案的渗透率,强化与核心客户的深 度绑定,确保公司在消费电子自动化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筑牢核心营收根基。 (二)推动新兴业务规模化与全球化布局,培育增长新动能 1.新能源业务:依托公司核心产品“隧道腔式大尺寸电芯高速高压注液装备”(已成功入 选江苏省“两新”技术产品及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的技术壁垒与市场口碑,聚焦规模 化发展核心目标,深度参与下游客户定制化开发,紧密配合客户的产品迭代需求,深度绑定行 业核心客户,精准匹配客户生产工艺升级诉求,进一步深化在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市占率。同时 ,优化服务体系与交付效率,推动新能源业务从单一的装备供应商向整线工艺解决方案服务商 转型,拓展储能装备相关业务布局,通过场景拓展与客户深度协同,加速实现从增长引擎向核 心支柱业务的根本性转变,夯实业务增长基础。 2.汽车自动化业务:深度整合上海沃典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沃典”)的 技术资源与市场渠道,强化在汽车智能产线领域的软硬协同优势,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自动化 产线。通过汽车物流输送线的业务延伸,与现有汽车自动化产线业务形成互补,构建覆盖“智 造+物流”的全场景服务能力,提升在汽车制造高端自动化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与项目交付效率 。 3.半导体设备业务:依托上海栎智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栎智”)半 导体平台,以GasBox、电子级化学品输送系统为切入点,加速推进核心设备与关键零部件的国 产化替代进程,响应国家半导体产业自主可控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收购湖南中南鸿思自动化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鸿思”)在光电子器件自动化耦合封装领域的技术积淀与客户资 源,协同推进光模块、激光器等核心器件设备的国产替代,完善半导体与光电子领域业务布局 ,力争在2026年实现半导体业务收入规模的显著突破,实现质效双提升。 4.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顺应泛半导体、新能源及汽车产业链出海的全球趋势,统筹规划 海外服务网络与制造基地建设,落实产业链供应链本土化、区域化发展要求,提升产业链供应 链韧性与安全性。重点强化在东南亚、欧洲等核心市场的本地化交付能力,搭建海外本地化服 务团队,提升全球供应链响应速度,降低跨境运营风险。通过“国内+海外”双轮驱动模式, 以全球化视野开拓增量市场,力争2026年实现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稳健双增,全面巩固公司在 高端智能制造领域的经营质效与行业地位。 ──────┬────────────────────────────────── 2026-04-11│其他事项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 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33399711.17元。 ──────┬────────────────────────────────── 2026-04-1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3263455.8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20883251.46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84479813.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44664776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6253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011313. 42元(含税)。公司2025年中期已实施过权益分派,中期权益分派时公司总股本为446647765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1680317股,中期实际参与分配股 份数为444967448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381972.66元 (含税)。全年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393286.08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10%,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1、报告期内公司 的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7062.52万元,同比增长32.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59133.99万元,同比增长48.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33491.21万元,同比增加5.04%。 2、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284042.54万元,同比增长44.3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494281.78万元,同比增长10.94%。 3、报告期内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筑牢了经营基本盘--通过深 耕核心主业、优化产品服务体系,公司持续巩固市场优势,推动主营业务收入平稳提升,为整 体业绩提供坚实支撑。与此同时,新能源板块业务呈现大幅增长,成为拉动营收的核心引擎, 受益于行业机遇与前瞻布局,该板块订单充足、交付顺畅,业务规模与营收贡献大幅跃升。此 外,公司资本运作成效显著,通过并购与股权处置,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资产配置,在改善资 产质量的同时,带动利润等核心经营指标实现同步大幅提升。 ──────┬────────────────────────────────── 2026-01-29│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信科弘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科弘创 ”)持有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235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 上述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信科弘创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4 66477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实施。 ──────┬────────────────────────────────── 2026-01-0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2025-12-27│增资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众仪器”)拟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本次增资完成后,博众仪器由控股 子公司变为公司参股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日,博众仪器存在应向 公司偿还的日常经营性借款余额为2040万元,年利率2.5%,还款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本次 增资完成后,上述借款被动形成公司对博众仪器的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控股子公司 增资扩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系前期借款的延续,公司知悉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 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博众仪器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新股东,博众仪器的新股东合 计对博众仪器增资人民币3090万元,博众仪器现有股东放弃对博众仪器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 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博众仪器注册资本由2992.5925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256.7957万元人 民币,公司对博众仪器的持股比例由34.0842%下降至31.3191%,博众仪器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博众仪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博众仪器日常运营,公司与博众仪器于2025年1 月1日签署了《借款协议》,约定由公司向博众仪器提供2040万元借款,年利率2.5%,还款日 期为2027年12月31日。本次增资完成后,前述借款被动形成公司对参股公司博众仪器提供财务 资助。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控股子公 司增资扩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博众仪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博众仪器日常运营及研发投入,公司与博众仪器 于2025年1月1日签署了《借款协议》,约定由公司向博众仪器提供2040万元借款,年利率2.5% ,还款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博众仪器增资完成后,其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的借款被动 形成公司对参股公司博众仪器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系前期借款的延续,公司知悉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2025-12-27│增资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众仪器”)拟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博众仪器现有股东就本次增资事项 放弃优先认购权。基于现有谈判进展,苏州束界量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束界量极”)拟以2480万元人民币取得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212.0466万元人民币;苏州微镜 创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镜创极”)拟以610万元人民币取得博众仪器 新增注册资本52.1566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博众仪器的注册资本由2992.5925万元人 民币增加至3256.7957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博众仪器的持股比例由34.0842%变更为31.3191%,博众仪器由控 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参股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 本次增资完成后,唐爱权通过北京博密光雅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博众仪器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束界量极及微镜创极控制博众仪器36.7363%的股权,成为博众仪器的实际控 制人。唐爱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66.7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的行为,不属于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涉及投资收益等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公 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27│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7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吕绍林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3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63.46%股份的 股东吕绍林先生,在2025年12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 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吕绍林先 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函》,提议增加《关于因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属于普通决 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5-12-27│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外汇结算比重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 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 总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 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 司的授信额度。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高 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公司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2-23│其他事项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扩大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 项目规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投资额 度、增加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投资总额将由74622.83万元增加至10 0000.00万元,增加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规划双创路、北至现状停车场、西至同津 大道、南至兴瑞路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位。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 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实施地点及调整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因“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客户需求升级与行业技术迭 代,原有实施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湖西路355号自有厂房)已无法完全满足大型换电 站、上下层注液设备等产品的生产需求。近日,公司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 《投资建设协议》,为有效满足公司实际需要,科学布局生产场地、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拟增加“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规划双创路、北至现状停车场 、西至同津大道、南至兴瑞路”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 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 2025-12-2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2-06│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054940股,其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971535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83405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 确认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登记 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及数量 备注:宋怀良先生于2025年5月20日辞去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内仍需遵守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其仍在公司任职。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对象名单及 数量 备注:宋怀良先生于2025年5月20日辞去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内仍需遵守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其仍在公司任职。 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及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20人。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 由于有2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剔除该重复部分后,本次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共为323人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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