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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联生物(68809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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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98 申联生物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希格斯单利宝1 │ 1000.00│ ---│ ---│ ---│ 41.27│ 人民币│ │号 │ │ │ │ │ │ │ ├─────────┼─────┼─────┼─────┼─────┼──────┼──────┤ │杭州希格斯水手3号 │ 1000.00│ ---│ ---│ ---│ 42.25│ 人民币│ ├─────────┼─────┼─────┼─────┼─────┼──────┼──────┤ │杭州希格斯机遇7号 │ ---│ ---│ ---│ ---│ 227.77│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 4.00亿│ 0.00│ 2.38亿│ 92.10│ ---│ 2020-10-31│ │疫苗项目 │ │ │ │ │ │ │ ├─────────┼──────┼─────┼─────┼─────┼─────┼──────┤ │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 2.59亿│ 0.00│ 2.38亿│ 92.10│ ---│ 2020-10-31│ │疫苗项目 │ │ │ │ │ │ │ ├─────────┼──────┼─────┼─────┼─────┼─────┼──────┤ │动物灭活疫苗项目 │ 9903.00万│ 1865.09万│ 2290.08万│ 23.13│ ---│ ---│ ├─────────┼──────┼─────┼─────┼─────┼─────┼──────┤ │动物灭活疫苗项目 │ ---│ 1865.09万│ 2290.08万│ 23.13│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3-10-14│重要合同 ──────┴────────────────────────────────── 事项概述: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国农业科 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以下简称“上兽研”)签署了《抗非洲猪瘟的蓝耳病基因工程活载体疫 苗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双方拟共同开发抗非洲猪瘟的蓝耳病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该疫 苗能同时预防非洲猪瘟和猪蓝耳病。 重要风险提示:疫苗产品具有研发周期长、技术难度大、研发风险高等特点,同时受到外 部环境以及行政审批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研发失败及不能商业化生产、销售的风险。请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与上兽研签署了《抗非洲猪瘟的蓝耳病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技术开发(合作)合 同》,双方拟共同研究开发抗非洲猪瘟的蓝耳病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马志永 办公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月路518号 基本情况介绍: 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成立于1964年,主要针对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的畜禽传染 病和人畜共患病,开展前瞻性、关键性的预防控制技术及其基础理论研究。主要研究方向是: 以危害严重的猪、禽传染病、动物寄生虫病、人畜共患病等为研究对象,开展病原生物学、分 子流行病学、病原感染致病与免疫机制、诊断及防控技术等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研制开发安 全高效的新型动物疫苗、抗动物寄生虫药物、快速简便的疫病诊断技术及制剂,为畜牧业健康 发展和人类健康提供科技支撑。目前,已获得国家及省部级成果奖励68项;获得猪、禽疫苗等 各类新兽药证书16项,其中一类新兽药证书4项;发表论文30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100余 篇,出版专著80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60余件。 二、研发项目的基本情况 非洲猪瘟和猪蓝耳病(即“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均属于当前严重危害我国生猪养殖及 国计民生的重大动物疫病。我国将非洲猪瘟列为一类动物传染病,目前尚未有批准上市的疫苗 产品;蓝耳病作为一种免疫抑制病,亦给我国乃至全世界的养猪业都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目前 开发出既安全又有效的非洲猪瘟疫苗和猪蓝耳病疫苗尤其是能同时预防两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疫 苗,成为相关研究机构及动保企业所面临的巨大挑战。 基于此,本项目利用猪蓝耳病弱毒疫苗作为载体,构建可以表达非洲猪瘟病毒抗原蛋白的 重组猪蓝耳病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该疫苗可以同时预防非洲猪瘟和猪蓝耳病两种重大动物疫 病。本项目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1年度“非洲猪瘟基础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以及“ 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非洲猪瘟活载体疫苗研发》项目。目前,该疫苗在实验室研究阶 段取得了较好进展,在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积累了重要数据。本项目已通过农业农村部 转基因安全“中间试验”评价。公司本次与上兽研合作,双方利用各自的技术及资源优势共同 推进抗非洲猪瘟的蓝耳病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项目,开发市场急需的能同时预防非洲猪瘟和蓝 耳病的疫苗产品,保障我国生猪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 1、技术目标 完成“抗非洲猪瘟的蓝耳病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实验室研究,申请并通过“抗非洲猪瘟 的蓝耳病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的应急评价或正常评审;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和新兽药注册证书 ;获得(临时)产品批准文号,实现产业化生产及销售。 2、双方责任与分工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相关责任与分工,主要包括: 甲方:主导完成产品中试生产、临床试验申报材料的撰写和临床申报;开展临床试验、新 兽药注册申报材料编写及新兽药注册申报工作;负责相关生产线建设、产品生产工艺开发、申 请相关生产许可及产品批准文号并组织产品商业化生产、销售等相关工作。 乙方:负责产品的实验室研究及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及检验规程(草案)制定;协助开展 临床试验申报材料的撰写和临床申报;协助开展临床试验;开展新兽药注册申报材料编写及新 兽药注册申报工作;协助甲方完成产品批准文号申报及商业化生产等相关工作。 3、研发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申报和拥有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本合同签署之后因 履行本合同而共同开发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 4、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乙双方根据责任分工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 5、本合同经合作双方签字、盖章,自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2023-08-15│其他事项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 医局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监督检查。公司本次通过监督检查并符合兽药临床 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的试验项目信息如下: 兽药GCP即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过程,确保试验数据的 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的规范。公司本次通过农业农村部畜牧 兽医局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监督检查项目共2个,标志着公司已具备开展兽用 生物制品猪安全性及猪有效性的临床试验资格,为公司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快速推进奠定了坚实 基础;同时,标志着公司兽药规范化创新与评价能力迈上新台阶,是公司持续多年重视研发投 入的成果,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带来积极 影响。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兽药GCP建设,进一步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过程,提高兽药临床试 验质量,提升兽用生物制品的科研水平,为我国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本次通过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监督检查,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 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3-07-07│其他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泓潮”)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烽弘”)持有公司股份17 060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5%,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收到股东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 动暨致歉的说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3年7月5日,因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持股比例由5.19%减少至4.15%,且权益变动比 例超过1%。 ──────┬────────────────────────────────── 2023-05-24│其他事项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动物mRNA疫苗及药物项目暨拟设立控股 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州科锐迈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子公司在兽用生物 制品领域开展基于环状mRNA平台技术的相关产品研发、临床研究、产品生产及商业化销售等业 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开发动物mRNA疫苗及药物项目暨拟设立控股子公 司的公告》。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申锐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上海市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申锐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CK7KEN77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16668万元 5、法定代表人:聂文豪 6、成立日期:2023年5月19日 7、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1幢101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兽药生产 ;兽药经营;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业酶制 剂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5-19│其他事项 ──────┴──────────────────────────────────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审 查,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等单位联合研制的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山羊 痘病毒AV41株,悬浮培养)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应急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急评价产品基本情况 1、通用名称: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山羊痘病毒AV41株,悬浮培养) 2、商品名称:无 3、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牛结节性皮肤病。 4、用法与用量:颈部肌肉注射。3月龄及以上牛注射2.0ml,14日后再注射2.0ml。 5、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二、应急评价产品研究开发情况 该产品是我国第一个获批的用于紧急预防牛结节皮肤病的疫苗产品,属于国家重大动物疫 病应急处置所需的兽药。该产品系公司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 究所、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研制。 牛结节性皮肤病(Lumpyskindisease,LSD)是由痘病毒科山羊痘病毒属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 引起的牛全身性感染疫病,临床以皮肤出现结节为特征。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将其列为法 定报告的动物疫病。该疫病主要通过吸血昆虫(蚊、蝇、蠓、蛇、蟀等)叮咬传播,能感染所 有牛,黄牛、奶牛、水牛等易感,无年龄差异。 ──────┬────────────────────────────────── 2023-05-18│其他事项 ──────┴──────────────────────────────────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说明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三届职工 代表监事王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王锐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其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锐先生通过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30000股 股份。王锐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其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二、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 年5月17日上午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讨论,会议选举祁俊先生(简历附 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祁俊,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商学院国际 物流管理专业。曾任上海索广映像有限公司数据库工程师、中国建设银行营业部职员、上海思 沛机电制品有限公司IT主管。2019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IT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祁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祁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祁俊先生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 2023-04-27│其他事项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149.423万股,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9.613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 57万股,预留部分作废2.613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2、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大 华审字[2023]000375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29亿元,未达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值5.445亿元,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9.81万股,其中首次授 予但未归属部分61.1万股,预留授予但未归属部分28.71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拟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423万股,包括作废首次授予部分118.1万 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31.323万股。 ──────┬────────────────────────────────── 2023-04-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 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 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数量按照 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发行对象为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 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 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23-04-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1,098,193.52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0,644,000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2,851,520元(含税),占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77%。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 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4-27│其他事项 ──────┴──────────────────────────────────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股东杨玉芳女士提名童光志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童光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股东杨玉芳提名童光志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 任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相关要求,具备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补选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童光志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童光志先生简历 童光志先生,出生于1962年10月,中国国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所长、博士生导师,美国华盛顿 州立大学访问教授,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所长。先后获得过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留 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重组鸡痘病毒基因工程疫苗)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SARS冠状病毒动物宿主域及病毒分子免疫学特性的研究)、2008 年上海领军人才、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防制技术及应用)、中华农业 英才奖、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曾任申联生物独立董事。 现任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团队首席科学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正 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 ──────┬────────────────────────────────── 2023-04-19│对外投资 ──────┴────────────────────────────────── 对外投资事项:公司与苏州科锐迈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迈德”)签 订《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推进mRNA平台技术在兽用生物制品领域的相关产品 研发、临床研究、商业化生产及销售等业务。公司本次以现金出资,预计现金方式出资不超过 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首期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重要风险提示:公司在兽用生物制品领域已有丰富的研发、注册、商业化生产及销售经验 ,但由于mRNA技术属于一项新技术且生物制品的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受技术、新药注册 与行政审批、行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研发进度及产品效益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及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加快实现“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生物公司”的愿景,全面推进公司在兽用生物制品领 域的战略布局,聚焦世界生物科技前沿技术,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公司与科锐迈德签署了《合 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届时以工商核准确定之名为准,以下简称“合资 公司”),在兽用生物制品领域开展基于mRNA平台技术的相关产品研发、临床研究、产品生产 及商业化销售等业务。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出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科锐迈德以其拥有的环状mRNA平 台技术相关专利及专有技术(以下简称“标的技术”)在兽用生物制品领域在中国大陆的独占 许可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的出资作价根据双方聘请的专业评估机 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 动物mRNA疫苗及药物项目暨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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