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99 晶晨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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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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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策绿色科技制│ 9000.00│ ---│ ---│ ---│ 1090.90│ 人民币│
│造私募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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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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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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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超清音视频处理芯│ 2.37亿│ ---│ 2.94亿│ 95.72│ 8594.82万│ ---│
│片及应用研发和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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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模电视标准一│ 2.48亿│ ---│ 2.48亿│ 100.00│ 2.46亿│ ---│
│体化智能主芯片升级│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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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8k标准编 │ 2.31亿│ 768.16万│ 3.19亿│ 101.56│ 3.61亿│ ---│
│解码芯片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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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8亿│ ---│ 1.99亿│ 10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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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6.00亿│ 1.82亿│ 4.15亿│ 93.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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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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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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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mlogic Holdings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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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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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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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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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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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mlogic Holdings 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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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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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晨股份”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
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含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
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
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
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理财产品。
(四)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
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
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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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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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7日实施完毕20
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年末拟
不再重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公司已于近期完成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23年
11月24日为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1639396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991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159508.54元,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11月27日实施完
毕。公司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
.80%,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人民币498036099.2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602699
89.36元。
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且2023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实施期间距今较近,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资金状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在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基础上,
公司2023年年末拟不再重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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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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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
要,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
金和银行授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
套利交易。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外汇结算需求,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一)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为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币种为公司经营过
程中使用的货币,主要为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掉期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不涉及募
集资金。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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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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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932,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932,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8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晨股份”或“公司”)于近日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
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
股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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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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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晨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2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1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6600股
;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0;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2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240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84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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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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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20年12月14日授予):122880股
归属股票来源: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38万股(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授
予58.28万股,于2020年9月22日授予28.35万股,于2020年10月28日授予16.95万股,于2020年
12月14日授予50.80万股),约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8%。
(3)预留授予价格:18.63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以18.63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预留授予情况为2020年6月29日授予激励对象269人,2020年9月22日授予
激励对象33人,2020年10月28日授予激励对象15人,2020年12月14日授予71人,均属于公司中
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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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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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3200股
归属股票来源: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800万股,约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112万股的1.95%。其中首次授
予645.62万股(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527.17万股,第二类激励对象118.45万股),约占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7%;预留154.38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0.38%。
(3)授予价格:第一类激励对象10.38元/股(调整后),第二类激励对象18.63元/股(
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第一类激励对象可以以每股10.38元(调整后)的
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第二类激励对象可以以每股18.63元(调
整后)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参照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为18.63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以18.63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情况为第一类激励对象301人,第二类激励对象92人;预留授予
情况为2020年6月29日授予激励对象269人,2020年9月22日授予激励对象33人,2020年10月28
日授予激励对象15人,2020年12月14日授予71人;2019年激励计划实际授予人数为568人。上
述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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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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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1年、2023
年和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了《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
78),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1639396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9
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159508.54元。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11月27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1)调整方法
根据2019年、2021年、2023年和2023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1)根据以上公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如下: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10.88元/股-0.49991元/股≈10.38元/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19.13元/股-0.49991元/股≈18.63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19.13元/股-0.49991元/股≈18.63元/股。
2)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如下: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65.08元/股-0.49991元/股≈64.58元/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78.09元/股-0.49991元/股≈77.59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65.08元/股-0.49991元/股≈64.58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78.09元/股-0.49991元/股≈77.59元/股。
3)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如下:授予价格=37.04
元/股-0.49991元/股≈36.54元/股。
4)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如下:
授予价格=32.15元/股-0.49991元/股≈31.65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
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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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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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3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翰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翰杰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
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
公告。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
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
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
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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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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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调整为4.9991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新增股份74100股已
于2023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16319868股增加至416393968股。公司按照现金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3年11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
本4163198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159934.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前三
季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3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如在《晶晨股份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晶晨股份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披露了《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
次及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公司新增
股份74100股已于2023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
份的登记手续,公司的总股本由416319868股增加至416393968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
00元(含税)调整为4.9991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调整为0.49991元
(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实施2023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208159934.00÷416393968≈0.49991元(含税,
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公司总股本=0.49991×416393968=208159508.5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实际
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991元(含
税),利润分配总额为208159508.54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
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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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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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20年10月28日授予):41850股
归属股票来源: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38万股(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授
予58.28万股,于2020年9月22日授予28.35万股,于2020年10月28日授予16.95万股,于2020年
12月14日授予50.80万股),约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8%。
(3)预留授予价格:19.13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以19.13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预留授予情况为2020年6月29日授予激励对象269人,2020年9月22日授予
激励对象33人,2020年10月28日授予激励对象15人,2020年12月14日授予71人,均属于公司中
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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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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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20年9月22日授予):32250股
归属股票来源: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38万股(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授
予58.28万股,于2020年9月22日授予28.35万股,于2020年10月28日授予16.95万股,于2020年
12月14日授予50.80万股),约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8%。
(3)预留授予价格:19.13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以19.13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预留授予情况为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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