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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国力电(6881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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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03 国力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8-31│ 12.04│ 2.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12│ 27.41│ 1232.57万│ ├───────────┼───────────┼───────────┼───────────┤ │可转债 │ 2023-06-12│ 100.00│ 4.6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27.41│ 260.5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瑞普电气 │ ---│ ---│ 10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真空继电器、真空电│ 1.86亿│ ---│ 1.39亿│ 101.72│ 671.38万│ ---│ │容器生产项目 │ │ │ │ │ │ │ ├─────────┼──────┼─────┼─────┼─────┼─────┼──────┤ │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 2.80亿│ 5184.31万│ 1.10亿│ 41.28│ ---│ ---│ │扩建项目 │ │ │ │ │ │ │ ├─────────┼──────┼─────┼─────┼─────┼─────┼──────┤ │风光储及柔直输配电│ 5750.00万│ 299.11万│ 2589.94万│ 45.04│ ---│ ---│ │用交流接触器生产项│ │ │ │ │ │ │ │目 │ │ │ │ │ │ │ ├─────────┼──────┼─────┼─────┼─────┼─────┼──────┤ │高端电子真空器件及│ 1.43亿│ 747.54万│ 747.54万│ 5.25│ ---│ ---│ │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扩│ │ │ │ │ │ │ │建项目 │ │ │ │ │ │ │ ├─────────┼──────┼─────┼─────┼─────┼─────┼──────┤ │风光储及柔直输配电│ 2.00亿│ 299.11万│ 2589.94万│ 45.04│ ---│ ---│ │用交流接触器生产项│ │ │ │ │ │ │ │目 │ │ │ │ │ │ │ ├─────────┼──────┼─────┼─────┼─────┼─────┼──────┤ │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 1.09亿│ 75.33万│ 6580.45万│ 94.01│ 353.24万│ ---│ │项目 │ │ │ │ │ │ │ ├─────────┼──────┼─────┼─────┼─────┼─────┼──────┤ │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 3445.89万│ 29.10万│ 2605.00万│ 86.83│ ---│ ---│ │心项目 │ │ │ │ │ │ │ ├─────────┼──────┼─────┼─────┼─────┼─────┼──────┤ │高端电子真空器件及│ ---│ 747.54万│ 747.54万│ 5.25│ ---│ ---│ │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扩│ │ │ │ │ │ │ │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亿│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昆山俱全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20%的股权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江苏麦克威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昆山俱全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20%的股权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江苏麦克威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 ├──────┼────────────────────────────────────────┤ │关联方 │昆山市源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清华、黄郅琪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国力源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直流接触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进│ │ │一步提升国力源通竞争力,提高资本规模、优化资本结构、补充营运资金,建立与员工利益│ │ │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国力源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 │,促进国力源通长远发展,公司同意国力源通面向其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增│ │ │资扩股以实施股权激励。 │ │ │ 国力源通拟根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165.55万元,以1.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 │ │实施股权激励,激励金额1,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对应股权激励完成后国力源│ │ │通13.6684%股权)。 │ │ │ 国力源通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拟通过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 │ │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昆山源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其中,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拟通过昆山│ │ │源宇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44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金额440万元;公司董事黄浩先│ │ │生近亲属黄郅琪先生拟通过昆山源宇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5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 │ │金额50万元。 │ │ │ 国力源通股东国力股份及上海良泉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对国力源通本次股权激励增发股权│ │ │的优先认购权。本次股权激励全部完成后,国力源通注册资本将由9,474.1864万元变更为10│ │ │,974.1864万元,公司持有国力源通的股权比例将由96.4286%变更为83.2483%,公司仍为国 │ │ │力源通控股股东,国力源通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 │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国力源通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股权│ │ │激励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激励人员的具体名单及份额、制定持股平台的管理规则、│ │ │相关协议的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 │ │ 昆山源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李清华先生和黄郅琪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 │ │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 │ │露日,公司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关│ │ │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昆山源宇为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关联法人│ │ │;李清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黄郅琪先生为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系│ │ │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 │ │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1、昆山源宇 │ │ │ 名称:昆山市源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昆山源宇为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关联法人│ │ │,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昆山源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 │ │它关联关系。昆山源宇拟向国力源通增资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具有必要│ │ │性及合理性。 │ │ │ 2、李清华先生 │ │ │ 李清华,男,中国国籍,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担任国力源通总经理。除前述│ │ │关联关系外,李清华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 │ │关系。李清华先生任职以来统筹国力源通各项业务和管理资源,对国力源通产业发展、运营│ │ │以及战略方针和经营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作用,故将李清华先生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范围具有│ │ │必要性及合理性。 │ │ │ 3、黄郅琪先生 │ │ │ 黄郅琪先生,男,中国国籍,2012年11月入职国力源通,现担任执行采购专员,黄郅琪│ │ │先生为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黄郅琪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 │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黄郅琪先生在采购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 │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故将黄郅琪先生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范围具有必│ │ │要性及合理性。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03│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 子公司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源通”)、全资子公司昆山瑞普电 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电气”)为原告,国力源通为原告一,瑞普电气为原告二。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7000.00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 确定,因此无法预计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具体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 效判决为准。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维权行为,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高度重视 并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国力源通、瑞普电器就四被告侵害原告第ZL202010521357.X号、ZL201910547726.X号、ZL 201610220651.0号、ZL202010521510.9号的专利权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正式立案(案号:((2026)苏05民初503号(以下简称“案件一”)、 (2026)苏05民初504号(以下简称“案件二”)、(2026)苏05民初505号(以下简称“案件 三”)、(2026)苏05民初519号(以下简称“案件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一: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MG2K68M 住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路28号2号房 法定代表人:杨泉良 原告二:昆山瑞普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64154114Y 住所:昆山市玉山镇水秀路1418号 法定代表人:杨泉良 被告一: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596398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一农路93号 法定代表人:郭满金 被告二:苏州基钰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1MKEJN5H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东路317号1幢501室 法定代表人:秦慧莉 被告三:昆山群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C6J34D8U 住所:昆山市张浦镇白米路68号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段玉荣 被告四:苏州弗瑞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X243G01 住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澄阳路116号阳澄湖国际科技创业园2号楼6层651 0室 法定代表人:李忠贤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一为上述四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原告二系涉案专利的被许可人。两原告经调查发现, 被告一生产制造、销售;被告二、被告三销售、被告四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权的电磁继电器 产品。被诉侵权产品抄袭了涉案专利之专利技术,经比对,其技术方案落入涉案权利要求的保 护范围。被诉侵权产品的外观显示制造商为被告一。 上述四被告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已构成对涉案专利 的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 法律规定,两原告特向苏州市中级人民院提起诉讼。(三)诉讼请求 1、案件一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ZL202010521357.X号专利权的 继电器产品,并销毁库存的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 (2)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而付出的合理维权费用,共 计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 (3)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2、案件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ZL201910547726.X号专利权的 继电器产品,并销毁库存的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 (2)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而付出的合理维权费用,共 计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0000); (3)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3、案件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ZL201610220651.0号专利权的 继电器产品,并销毁库存的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 (2)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而付出的合理维权费用,共 计人民币叁仟万元(RMB30000000); (3)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4、案件四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ZL202010521510.9号专利权的 继电器产品,并销毁库存的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 (2)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而付出的合理维权费用,共 计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0000); (3)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 2026-07-03│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7月2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3.2899万股,占2026年7月1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559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 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7月2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30.14元/股向符 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53.2899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6-06-26│其他事项 ──────┴────────────────────────────────── 利润分配调整情况: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 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变,总股本由95315551股调整为95315566股,派 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21800009.96元(含税)调整为21800013.41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可参与分派的股 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6-05-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电子1号会议室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尹剑平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27.79%股份的 股东尹剑平,在2026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6年 4月27日收到公司实控人尹剑平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增加《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 项议案,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不需要累积投票。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或“容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 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 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 失总额为2,108.54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08.5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 税影响)。 ──────┬────────────────────────────────── 2026-04-2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321772176.47元;2025年度,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70438318.99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9531555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5328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8000 09.96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1800009.96元;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 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940810.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 金额合计52740820.33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88%。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 购并注销”)的金额为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 额合计21800009.96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5%。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3289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 的薪酬水平,制定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 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 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计划。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 后领取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费用由公 司承担;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 2026-04-21│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批。 ──────┬────────────────────────────────── 2026-03-21│其他事项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夏 冬冬先生的辞呈,夏冬冬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夏冬冬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 ,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冬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夏冬冬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 会秘书开展工作。 ──────┬────────────────────────────────── 2026-03-0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电子1号会议室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316.20万元,同比增长66.98%;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60.89万元,同比增长133.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6158.74万元,同比增长236.91%。 2.财务状况: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262795.30万元,较期初增长18.71%;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113010.19万元,较期初减少0.75%。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新能源汽车行业高景气度: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带动公司产品订单量显著提升 ; (2)核心产品收入快速增长:公司控制盒、继电器等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速较快, 盈利能力增强;同时,公司在大科学工程及其它新兴应用领域的核心器件业务实现较大突破, 相关产品的顺利交付成为利润增长的新增动力;(3)成本与费用管控优化:降本增效的效应 显现,运营效率提升,进一步推动净利润增长。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2025年度,公司营业总收 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6.98%、191.70%、176.00%、133.51%、2 36.91%、131.25%,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行业高景气度、公司核心产品收入快速增长、 公司成本与费用管控优化等因素所致。 ──────┬────────────────────────────────── 2026-02-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2-11│其他事项 ──────┴────────────────────────────────── 鉴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职工 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覃奀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 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覃奀垚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 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覃奀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物 理系物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覃奀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覃奀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11-04│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源通”)、全资子公司昆山 瑞普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电气”)为被告,其中公司为被告一,国力源通为被告二 ,瑞普电气为被告三。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 确定,因此尚不能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具体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 判决为准。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针对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程序。 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将依法坚决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应诉并采取相关法律措 施,通过合法途径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也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了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发”)就专利权纠纷向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诉 讼。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 2025-10-18│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3月24日,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3.47元/股,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回购报 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3.47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3.2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2日生效。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5年4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本次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进行首次回购,本次计划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5548股,占公司总股本95315536股的 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47.96元/股,最低价为47.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222658.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8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91%,最高成交价为72.8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47.80元/股,回购均价58.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40810.37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 司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5-09-0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国力电子,变更后扩位证券简称:国力电子;股票证券代码“68 8103”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5年9月11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证券简称由“国 力股份”变更为“国力电子”,公司全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公司证券简称拟由“国力股份”变更为“国力电子”,主要基于公司战略定位及品牌建设 的需要。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电子领域的研发与制造,主营业务涵盖电子元器件、电子 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国力电子”更直观地体现了公司的核心业务属性,有 助于强化市场对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属性的认知,提升品牌辨识度。 此次变更证券简称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业务内涵和技术优势 ,便于投资者和合作伙伴更清晰地理解公司的产业布局。新简称“国力电子”与公司全称“昆 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字号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公司品牌的一致性和专业性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三、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自2025年9月11日起由“国力股份 ”变更为“国力电子”,公司全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力股份”或“公司”,股票代码:688103.SH)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 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 、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 2025-08-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2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9月11日 回售期内“国力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国力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国力 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力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 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2025年8月25日,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力转债”附 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国力转债” 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 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 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 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附加回售条款,“国力转债”第三年(2025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的票面利率 为1.00%,计息天数为82天(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9月1日),利息为100×1.00%×82/365≈ 0.22/张,即回售价格为100.22元/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国力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力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35”,转债简称为“国力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 (四)回售价格:100.2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国力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9月11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国力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力转债”持 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 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国力转债”将停止 交易。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中包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覃奀垚先生为公司职工 代表董事。 覃奀垚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的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521.82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21.8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 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 2025-08-0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8月25日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意注册,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国力转债”),债券期限为6年。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召开“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 ──────┬────────────────────────────────── 2025-08-08│增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力源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直流接触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进一 步提升国力源通竞争力,提高资本规模、优化资本结构、补充营运资金,建立与员工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国力源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 国力源通长远发展,公司同意国力源通面向其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增资扩股以 实施股权激励。 国力源通拟根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165.55万元,以1.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实 施股权激励,激励金额1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对应股权激励完成后国力源通13.6 684%股权)。 国力源通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拟通过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昆山源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其中,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拟通过昆山源宇 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44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金额440万元;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 属黄郅琪先生拟通过昆山源宇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5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金额50万 元。 国力源通股东国力股份及上海良泉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对国力源通本次股权激励增发股权的 优先认购权。本次股权激励全部完成后,国力源通注册资本将由9474.1864万元变更为10974.1 864万元,公司持有国力源通的股权比例将由96.4286%变更为83.2483%,公司仍为国力源通控 股股东,国力源通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国力源通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股权激 励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激励人员的具体名单及份额、制定持股平台的管理规则、相关 协议的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昆山源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李清华先生和黄郅琪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控 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昆山源宇为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关联法人; 李清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黄郅琪先生为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系公司 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 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昆山源宇 名称:昆山市源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昆山源宇为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关联法人, 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昆山源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 联关系。昆山源宇拟向国力源通增资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具有必要性及合 理性。 2、李清华先生 李清华,男,中国国籍,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担任国力源通总经理。除前述关 联关系外,李清华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 。李清华先生任职以来统筹国力源通各项业务和管理资源,对国力源通产业发展、运营以及战 略方针和经营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作用,故将李清华先生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范围具有必要性及 合理性。 3、黄郅琪先生 黄郅琪先生,男,中国国籍,2012年11月入职国力源通,现担任执行采购专员,黄郅琪先 生为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黄郅琪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黄郅琪先生在采购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 的市场洞察力,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故将黄郅琪先生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范围具有必要性及合 理性。 ──────┬────────────────────────────────── 2025-08-08│其他事项 ──────┴──────────────────────────────────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风光储及柔直输配电用交流接触器生产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由20 000.00万元调整至5750.00万元,调减的1425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 端电子真空器件及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2年,分阶段进行建设并投 入生产设备,预计2027年建成达产。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 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02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466974528.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 验字[2023]230Z0157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66974528.31元低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 投资额480000000.00元,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 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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