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03 国力电子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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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8-31│ 12.04│ 2.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12│ 27.41│ 1232.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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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06-12│ 100.00│ 4.6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27.41│ 260.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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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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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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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电气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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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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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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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继电器、真空电│ 1.86亿│ ---│ 1.39亿│ 101.72│ 1964.30万│ ---│
│容器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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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 2.80亿│ 3190.40万│ 9027.08万│ 33.81│ ---│ ---│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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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储及柔直输配电│ 2.00亿│ 63.48万│ 2354.31万│ 11.77│ ---│ ---│
│用交流接触器生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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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 1.09亿│ 75.33万│ 6580.45万│ 94.01│ 294.63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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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 3445.89万│ 29.10万│ 2605.00万│ 86.83│ ---│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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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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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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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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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昆山市源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清华、黄郅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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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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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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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国力源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直流接触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进│
│ │一步提升国力源通竞争力,提高资本规模、优化资本结构、补充营运资金,建立与员工利益│
│ │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国力源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 │,促进国力源通长远发展,公司同意国力源通面向其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增│
│ │资扩股以实施股权激励。 │
│ │ 国力源通拟根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165.55万元,以1.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
│ │实施股权激励,激励金额1,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对应股权激励完成后国力源│
│ │通13.6684%股权)。 │
│ │ 国力源通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拟通过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
│ │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昆山源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其中,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拟通过昆山│
│ │源宇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44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金额440万元;公司董事黄浩先│
│ │生近亲属黄郅琪先生拟通过昆山源宇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5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
│ │金额50万元。 │
│ │ 国力源通股东国力股份及上海良泉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对国力源通本次股权激励增发股权│
│ │的优先认购权。本次股权激励全部完成后,国力源通注册资本将由9,474.1864万元变更为10│
│ │,974.1864万元,公司持有国力源通的股权比例将由96.4286%变更为83.2483%,公司仍为国 │
│ │力源通控股股东,国力源通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 │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国力源通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股权│
│ │激励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激励人员的具体名单及份额、制定持股平台的管理规则、│
│ │相关协议的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
│ │ 昆山源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李清华先生和黄郅琪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
│ │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
│ │露日,公司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关│
│ │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昆山源宇为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关联法人│
│ │;李清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黄郅琪先生为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系│
│ │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
│ │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1、昆山源宇 │
│ │ 名称:昆山市源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昆山源宇为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关联法人│
│ │,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昆山源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
│ │它关联关系。昆山源宇拟向国力源通增资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具有必要│
│ │性及合理性。 │
│ │ 2、李清华先生 │
│ │ 李清华,男,中国国籍,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担任国力源通总经理。除前述│
│ │关联关系外,李清华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
│ │关系。李清华先生任职以来统筹国力源通各项业务和管理资源,对国力源通产业发展、运营│
│ │以及战略方针和经营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作用,故将李清华先生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范围具有│
│ │必要性及合理性。 │
│ │ 3、黄郅琪先生 │
│ │ 黄郅琪先生,男,中国国籍,2012年11月入职国力源通,现担任执行采购专员,黄郅琪│
│ │先生为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黄郅琪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
│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黄郅琪先生在采购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 │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故将黄郅琪先生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范围具有必│
│ │要性及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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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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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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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国力电子,变更后扩位证券简称:国力电子;股票证券代码“68
8103”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5年9月11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证券简称由“国
力股份”变更为“国力电子”,公司全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公司证券简称拟由“国力股份”变更为“国力电子”,主要基于公司战略定位及品牌建设
的需要。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电子领域的研发与制造,主营业务涵盖电子元器件、电子
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国力电子”更直观地体现了公司的核心业务属性,有
助于强化市场对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属性的认知,提升品牌辨识度。
此次变更证券简称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业务内涵和技术优势
,便于投资者和合作伙伴更清晰地理解公司的产业布局。新简称“国力电子”与公司全称“昆
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字号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公司品牌的一致性和专业性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三、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自2025年9月11日起由“国力股份
”变更为“国力电子”,公司全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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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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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力股份”或“公司”,股票代码:688103.SH)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
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
、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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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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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2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9月11日
回售期内“国力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国力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国力
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力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
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2025年8月25日,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力转债”附
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国力转债”
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
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
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
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附加回售条款,“国力转债”第三年(2025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的票面利率
为1.00%,计息天数为82天(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9月1日),利息为100×1.00%×82/365≈
0.22/张,即回售价格为100.22元/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国力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力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35”,转债简称为“国力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
(四)回售价格:100.2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国力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9月11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国力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力转债”持
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
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国力转债”将停止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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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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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中包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覃奀垚先生为公司职工
代表董事。
覃奀垚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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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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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的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521.82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21.8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
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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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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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8月25日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意注册,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国力转债”),债券期限为6年。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召开“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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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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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力源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直流接触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进一
步提升国力源通竞争力,提高资本规模、优化资本结构、补充营运资金,建立与员工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国力源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
国力源通长远发展,公司同意国力源通面向其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增资扩股以
实施股权激励。
国力源通拟根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165.55万元,以1.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实
施股权激励,激励金额1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对应股权激励完成后国力源通13.6
684%股权)。
国力源通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拟通过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昆山源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其中,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拟通过昆山源宇
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44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金额440万元;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
属黄郅琪先生拟通过昆山源宇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5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金额50万
元。
国力源通股东国力股份及上海良泉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对国力源通本次股权激励增发股权的
优先认购权。本次股权激励全部完成后,国力源通注册资本将由9474.1864万元变更为10974.1
864万元,公司持有国力源通的股权比例将由96.4286%变更为83.2483%,公司仍为国力源通控
股股东,国力源通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国力源通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股权激
励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激励人员的具体名单及份额、制定持股平台的管理规则、相关
协议的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昆山源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李清华先生和黄郅琪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控
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昆山源宇为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关联法人;
李清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黄郅琪先生为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系公司
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
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昆山源宇
名称:昆山市源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昆山源宇为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关联法人,
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昆山源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
联关系。昆山源宇拟向国力源通增资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具有必要性及合
理性。
2、李清华先生
李清华,男,中国国籍,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担任国力源通总经理。除前述关
联关系外,李清华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
。李清华先生任职以来统筹国力源通各项业务和管理资源,对国力源通产业发展、运营以及战
略方针和经营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作用,故将李清华先生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范围具有必要性及
合理性。
3、黄郅琪先生
黄郅琪先生,男,中国国籍,2012年11月入职国力源通,现担任执行采购专员,黄郅琪先
生为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黄郅琪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黄郅琪先生在采购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
的市场洞察力,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故将黄郅琪先生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范围具有必要性及合
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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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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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风光储及柔直输配电用交流接触器生产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由20
000.00万元调整至5750.00万元,调减的1425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
端电子真空器件及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2年,分阶段进行建设并投
入生产设备,预计2027年建成达产。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
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02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466974528.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
验字[2023]230Z0157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66974528.31元低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
投资额480000000.00元,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
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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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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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0.21元(含税)调整为0.21047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告中披露的每股分配比例和分配总额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份数为基准计算,自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共计回购股份213143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国力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的原因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
、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4)、《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9)。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仍在实施当中,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143股
,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和《公司章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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