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06 金宏气体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6-05│ 15.48│ 17.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28│ 15.23│ 2009.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09│ 14.98│ 377.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27│ 14.98│ 1464.3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27│ 14.98│ 90.89万│
├───────────┼───────────┼───────────┼───────────┤
│可转债 │ 2023-07-17│ 100.00│ 10.0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08│ 14.73│ 334.3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27│ 14.73│ 121.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27│ 14.73│ 587.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7-16│ 23.00│ 2164.3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苏州毅鸣新材料创业│ 1000.00│ ---│ 50.00│ ---│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苏州中鑫中科算智创│ 1000.00│ ---│ 50.00│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 400.00│ ---│ 100.00│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苏州中鑫宏创创业投│ 0.00│ ---│ 0.0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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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 2.06亿│ ---│ 4378.67万│ 112.91│ 3419.50万│ ---│
│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 │ │ │ │ │ │
│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 │ │ │ │ │ │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 1.68亿│ ---│ 1.59亿│ 94.67│ 3949.43万│ ---│
│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
│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 2.21亿│ 622.80万│ 622.80万│ 2.82│ ---│ ---│
│供气项目 │ │ │ │ │ │ │
├─────────┼──────┼─────┼─────┼─────┼─────┼──────┤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 1.20亿│ 2433.60万│ 1.10亿│ 91.43│ ---│ ---│
│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 │ │ │ │ │ │
│料项目 │ │ │ │ │ │ │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 2939.66万│ ---│ 2943.46万│ 100.13│ ---│ ---│
│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年充装392.2万瓶工 │ 6872.28万│ ---│ 6836.79万│ 99.48│ 1.00亿│ ---│
│业气体项目 │ │ │ │ │ │ │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 1.52亿│ 1261.64万│ 1.35亿│ 89.36│ 4646.12万│ ---│
│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 │ │ │ │ │ │
├─────────┼──────┼─────┼─────┼─────┼─────┼──────┤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 7000.00万│ ---│ 6221.49万│ 88.88│ 2033.83万│ ---│
│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 │ 5278.21万│ ---│ 4084.64万│ 77.39│ 2550.87万│ ---│
│气体项目 │ │ │ │ │ │ │
├─────────┼──────┼─────┼─────┼─────┼─────┼──────┤
│智能化运营项目 │ 4042.31万│ ---│ 4042.31万│ 100.00│ ---│ ---│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6.00亿│ ---│ 2.67亿│ 103.50│ ---│ ---│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 ---│ ---│ 1.59亿│ 94.67│ 3949.43万│ ---│
│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 ---│ 2433.60万│ 1.10亿│ 91.43│ ---│ ---│
│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 │ │ │ │ │ │
│料项目 │ │ │ │ │ │ │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 ---│ 1261.64万│ 1.35亿│ 89.36│ 4646.12万│ ---│
│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 │ │ │ │ │ │
├─────────┼──────┼─────┼─────┼─────┼─────┼──────┤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 ---│ ---│ 6221.49万│ 88.88│ 2033.83万│ ---│
│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 │ │ │ │ │ │
│项目 │ │ │ │ │ │ │
├─────────┼──────┼─────┼─────┼─────┼─────┼──────┤
│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 ---│ 8185.18万│ 8273.89万│ 106.44│ 5877.71万│ ---│
│子大宗载气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7.62亿│ ---│ 6.84亿│ 100.00│ ---│ ---│
├─────────┼──────┼─────┼─────┼─────┼─────┼──────┤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 4.70亿│ 5314.84万│ 1.81亿│ 72.62│ ---│ ---│
│料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18亿│ ---│ 2.18亿│ 100.02│ ---│ ---│
├─────────┼──────┼─────┼─────┼─────┼─────┼──────┤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 1.46亿│ 2217.96万│ 1.19亿│ 81.55│ 5827.32万│ ---│
│子级液氮、电子级液│ │ │ │ │ │ │
│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 │ │ │ │ │
├─────────┼──────┼─────┼─────┼─────┼─────┼──────┤
│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1.05亿│ 1369.06万│ 1.02亿│ 97.23│ 3191.85万│ ---│
├─────────┼──────┼─────┼─────┼─────┼─────┼──────┤
│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 6500.00万│ 762.41万│ 5051.48万│ 77.72│ 712.83万│ ---│
│目 │ │ │ │ │ │ │
├─────────┼──────┼─────┼─────┼─────┼─────┼──────┤
│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 ---│ 622.80万│ 622.80万│ 2.82│ ---│ ---│
│供气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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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5-06 │转让比例(%) │4.76 │
├──────┼────────────────┼──────┼────────────────┤
│交易金额(元)│5.10亿 │转让价格(元)│20.00 │
├──────┼────────────────┼──────┼────────────────┤
│转让股数(股)│25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金向华、金建萍 │
├──────┼────────────────────────────────────────┤
│受让方 │济南乾元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06 │交易金额(元)│3.3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16,490,0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
│买方 │济南乾元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金向华 │
├──────┼────────────────────────────────────────┤
│交易概述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向华先生与│
│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建萍女士(以下合称“转让方”)与济南乾元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乾元汇投资”或“受让方”)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合计拟│
│ │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动股2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其中 │
│ │,金向华先生拟向受让方转让16,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3│
│ │29,800,000元;金建萍女士拟向受让方转让9,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转让价款│
│ │合计人民币180,200,0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4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 │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过户 │
│ │数量为255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5-06 │交易金额(元)│1.8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9,010,00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
│买方 │济南乾元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金建萍 │
├──────┼────────────────────────────────────────┤
│交易概述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向华先生与│
│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建萍女士(以下合称“转让方”)与济南乾元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乾元汇投资”或“受让方”)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合计拟│
│ │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动股2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其中 │
│ │,金向华先生拟向受让方转让16,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3│
│ │29,800,000元;金建萍女士拟向受让方转让9,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转让价款│
│ │合计人民币180,200,0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4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 │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过户 │
│ │数量为255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北京悟空气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北京悟空气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金向华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青岛图灵卓辉贰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图灵卓│
│ │辉贰号基金”或“合伙企业”) │
│ │ 投资金额: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苏│
│ │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润”)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共同受让魏│
│ │巍先生持有图灵卓辉贰号基金的41.00%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8250万元)(以下简称“│
│ │本次投资”),其中:金宏润拟以0元受让魏巍先生持有的合伙企业24.85%财产份额(对应 │
│ │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金向华先生拟以0元受让魏巍先生持有的合伙企业16.15%财产份额 │
│ │(对应认缴出资额3250万元)。本次受让的41.00%基金份额,转让方魏巍先生未履行实际出│
│ │资义务,实际出资金额为0元。在本次受让完成之后,金宏润和金向华先生将全部实缴出资 │
│ │。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次交易的投资方金向华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属│
│ │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布局,并寻求产业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润拟与金向华先生│
│ │共同受让魏巍先生持有图灵卓辉贰号基金的41.00%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8250万元),│
│ │其中:金宏润拟以0元受让魏巍先生持有的合伙企业24.85%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5000 │
│ │万元);金向华先生拟以0元受让魏巍先生持有的合伙企业16.15%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 │
│ │额3250万元)。本次受让前,转让方魏巍先生未履行实际出资义务,实际出资金额为0元。 │
│ │在本次受让完成之后,金宏润和金向华先生将全部实缴出资。 │
│ │ 图灵卓辉贰号基金成立于2025年10月24日,并已于2026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
│ │业协会进行备案(基金编号为SBNU62),该基金定向投资于高端装备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成熟│
│ │企业。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向华先生、 │
│ │金建萍女士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 │
│ │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金向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 │定,故此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
│ │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 │或市值1%以上。 │
│ │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
│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虽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投资标的概况 │
│ │ 本次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金向华先生共同受让魏巍持有的图灵卓辉贰号基金│
│ │41.00%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8250万元)并进行实缴出资,该基金定向投资于高端装备领域│
│ │新质生产力的成熟企业。 │
│ │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为受让转让方未实缴的合伙企业份额,受让价格为0元,后续均按照1元/ │
│ │基金份额的价格进行实缴,与其他合伙人出资价格一致,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职责│
│ │。本次关联交易秉持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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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厦门金宏 │ 2.10亿│人民币 │2023-07-12│2031-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金宏气体股│营口金宏 │ 1.80亿│人民币 │2025-07-28│2036-07-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金宏气体股│上海金宏 │ 1.05亿│人民币 │2024-09-18│2031-09-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金宏气体股│太仓金宏 │ 6000.00万│人民币 │2023-09-21│2031-09-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金宏气体股│苏州环亚 │ 4693.00万│人民币 │2025-08-12│2033-05-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金宏气体股│启东金宏 │ 4000.00万│人民币 │2025-03-06│2033-03-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金宏气体股│金宏皆盟 │ 2115.00万│人民币 │2026-01-04│2036-01-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长沙益华 │长沙曼德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2-03│2025-12-06│连带责任│是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
│长沙益华 │长沙曼德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1│2026-03-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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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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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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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方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588.01万股,占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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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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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7月16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88.01万股,占2026年7月16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10%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7月1
6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2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91名激励对象授予588.01万股限制性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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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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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
将具体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江
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6年7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6-050)。
(三)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2026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6-052)。
(四)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益友天元律师
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向其授予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激励计划》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将前述被放弃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了分配,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4人变更为191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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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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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逐一说明未列席董事及其理由,是否是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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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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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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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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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
理师东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1%。前述股份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取得,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2023年9月12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宏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师东升先生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40%。
2026年5月27日,公司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师东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5月27日,师东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
1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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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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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调整情况: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变,总股
本由481977757股调整为535384888股,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119286940.25元(含税)调整为
132638723.0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可参与分派的股
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6年3月27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977757股,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8299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286940.25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2)及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6)。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于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即2024年1月22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4.66元/股),已
触发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金宏转债”的提前赎回
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全部赎回,赎
回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金宏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8日收盘后,“金宏转债”共有人民币1013153000.00元已转
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3407131股。因实施“金宏转债”赎回,4月28日为“金宏转债”
最后一个转股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可转债转股数量与2026年4月28日收盘后的转股
数量一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6年5
月13日),公司总股本已由2025年12月31日的481977757股增加至535384888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总股本及对应的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即调整后总股本=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535384888-4829996=530554892股,调
整后利润分配总额=每股现金红利×调整后总股本=0.25×530554892=132638723.00元(含税)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由477147761股调整为5
30554892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2.50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132638723.0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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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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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发行的“2023年金宏气体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宏转债”),由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信用评级工作。2025年5月23日,
中诚信国际出具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金宏气体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金宏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发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称,公司行使“金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
”全部赎回。截至2026年4月28日(赎回登记日)收市,“金宏转债”余额为2729000元(2729
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0.27%;赎回兑付总金额为2750385.73元(含当期利息,不含手续
费),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4月29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金宏转债”已赎回完毕并完成
摘牌,金宏气体已无使用中诚信国际评级的存续债券。
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评
定,中诚信国际终止对金宏气体的主体信用评级及对“金宏转债”的债项信用评级,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上述评级结果失效,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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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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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向华先生
与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建萍女士(以下合称“转让方”)与济南乾元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乾元汇投资”或“受让方”)于2026年3月12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合计拟以20元/股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金宏气体无限售流动股255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29%,其中,金向华先生拟向受让方转让16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
;金建萍女士拟向受让方转让9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乾元
汇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25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4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过户数量
为255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
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同时受让方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
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与金建萍女士与乾元汇投资共同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5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29%)以2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乾元汇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4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4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股份性质
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2026年3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481979285股,因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至本次过户登
记办理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35384888股;转让方所转让合计255
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股权比例从5.29%下调到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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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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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2,729,000元(27,29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2,750,385.73元(含当期利息,不含手续费)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9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29日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0日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4.66
元/股),已触发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
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金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全部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金宏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026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宏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金宏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并于2026年4
月14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披露了11次关于实施“金宏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1、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2、赎回对象范围: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4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7836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票面利率为1.00%。计息天数:自202
5年7月17日至2026年4月29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86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286/365≈0.7836元/张(四舍五入
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836=100.7836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9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29日
(一)赎回余额及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收市后,“金宏转债”余额为人民币2,729,000元(27
,29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0.27%;累计共有1,013,270,000元“金宏转债”已转换为公司
股份,累计转股数为53,412,927股,占“金宏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97%。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及冻结情况
赎回资金发放日前的第3个交易日(2026年4月23日)起,“金宏转债”停止交易。赎回登
记日(2026年4月28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2,729,000元“金宏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三)赎回兑付金额及发放日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公司本次赎回可转债数量为27,290张,赎回兑付的总金
额为人民币2,750,385.73元(含当期利息,不含手续费),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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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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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陈琪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陈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琪先生与公司签有《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其任职期间参与并申请的授权专利与在
审专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
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陈琪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其离职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结合汤剑波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
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陈琪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
职后,陈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陈琪,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专业,中
级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20年7月任苏州赫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职务,2020年8
月至2025年9月,历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副主任职务,2025年9月至今,任金宏气
体研发技术中心副主任,专注于电子特气、氢能储运及双碳方向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
(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参与研发的项目及专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琪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公司研发项目和专利的研发工作,目
前已经完成交接。陈琪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在任职
期间参与并申请的授权专利与在审专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
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四)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陈琪先生签署的《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
竞业禁止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根据上述《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陈琪先生不论因何种
原因从公司离职,应立即向公司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
,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公司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陈琪先生有违反《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中关于保密、
竞业限制等相关约定的情形。陈琪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汤剑波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研发项目与业务发展的
主导和参与情况等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汤剑波先生的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汤剑波,男,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化工工程
师,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二级建造师。2005年7月至2010年7月历任上海华谊微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工艺主管,2010年7月至2024年7月历任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经理、技术总监,2024年7月至2026年1月任金宏气体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26年2月至今
任金宏气体助理总经理兼研发技术中心总经理。现任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专家、SEMI中
国ALD委员会理事、江苏省储能行业协会氢能专家库专家、江苏省氢能产业创新联盟理事会理
事。主要从事电子特气、电子化学品、前驱体材料、固态电池相关材料的合成制备、分离提纯
、循环回收的研发和工程化项目的建设,获得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汤剑波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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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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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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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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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实施“金宏转债”赎回,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赎回价格:100.7836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9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4月23日截至2026年4月10日收市后,距离4月23日(“金宏转债”最
后交易日)仅剩9个交易日,4月23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年4月28日截至2026年4月10日收市后,距离4月28日(“金宏转债”最
后转股日)仅剩12个交易日,4月28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金宏转债”将自2026年4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8.97元/股的转股价格进
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7836元/张)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特提醒“金宏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
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0日满
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4.66元/股)。根据《金宏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已触发“金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金宏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金宏转
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金宏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
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不低于“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4.66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4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7836元/张。计算过程
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票面利率为1.00%。计息天数:自202
5年7月17日至2026年4月29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86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286/365≈0.7836元/张(四舍五入
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836=100.7836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金宏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金宏转债”持有
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4月29日)起所有在中登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
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9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
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金宏转债”数额。已
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4月10日收市后,距离4月23日(“金宏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9个交易日,4
月23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4月28日(“金宏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2个
交易日,4月28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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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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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0日期间
,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97
元/股的130%(即24.66元/股),已触发“金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
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8.97元/股的转股价格进
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
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
100.00元,发行总额为1016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118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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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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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
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
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的,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
或流动资产,包括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
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
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
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
合因素选择。
3、业务主体
资产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共享资产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
、抵押金融资产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
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最高额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
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
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
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
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
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
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
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
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
,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
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
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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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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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
次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汇率波动
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泰铢
、瑞士法郎等。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公司计划
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
,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
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减少外汇汇率波动
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冲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实现外汇套期保值。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30000.00万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结算货币。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外。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降
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经营发
展需要。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在本次审议的额度下签订远
期结售汇合同(前次已授权未到期的合约除外),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
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为准。
(五)交易期限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即2026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在授权有效期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本次公
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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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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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
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
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
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江苏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
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
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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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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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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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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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战
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并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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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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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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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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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924677.6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9823786.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48197775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8299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
9286940.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19286940.25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00043.7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
额合计122286984.0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2.69%。其中,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9286940.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90.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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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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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向华先生
与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建萍女士(以下合称“转让方”)与济南乾元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乾元汇投资”或“受让方”)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合计拟向
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动股2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其中,金向
华先生拟向受让方转让16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金建萍女士拟向受让方转让90100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向华先生和金建萍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124577113股,通过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8694900股,金建萍女士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60000股,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435350股,合计
占公司总股本的46.43%;乾元汇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向
华先生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将减少至108087113股,金建萍女士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将减少至2
7050000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将降至41.14%;乾元汇投资将持
有公司股份2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
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与金建萍女士与济南乾元汇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向华先生与金建萍女士合计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
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动股2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其中,金向华先生拟向受让
方转让16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金建萍女士拟向受让方转让901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87%。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金向华先生和金建萍女士基于自身资金规划需要而作出的安排,受
让方对公司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发生的权益变动。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
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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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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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
入278004.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7.88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39.0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81137.17万元,较期初增长15.43%;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2324.68万元,较期初增长1.94%。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是:(1)公司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积
极开拓市场,销量持续快速增长,但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部分产品的售价及综合毛利率均有一
定程度的下降;(2)公司前期逆势布局,项目投资逐步完工导致折旧费用增加;(3)资产处
置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综合上述原因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下滑。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1
6640.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49%,利润总额16860.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65%,主
要系受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部分产品售价及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前期逆势布局,项目投
资逐步完工导致折旧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7.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08%,主
要系公司营业利润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10%,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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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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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青岛图灵卓辉贰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图灵
卓辉贰号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
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润”)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共同受让魏巍先
生持有图灵卓辉贰号基金的41.00%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825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投
资”),其中:金宏润拟以0元受让魏巍先生持有的合伙企业24.85%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
额5000万元);金向华先生拟以0元受让魏巍先生持有的合伙企业16.15%财产份额(对应认缴
出资额3250万元)。本次受让的41.00%基金份额,转让方魏巍先生未履行实际出资义务,实际
出资金额为0元。在本次受让完成之后,金宏润和金向华先生将全部实缴出资。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次交易的投资方金向华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属于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布局,并寻求产业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润拟与金向华先生共
同受让魏巍先生持有图灵卓辉贰号基金的41.00%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8250万元),其中
:金宏润拟以0元受让魏巍先生持有的合伙企业24.85%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
;金向华先生拟以0元受让魏巍先生持有的合伙企业16.15%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3250万
元)。本次受让前,转让方魏巍先生未履行实际出资义务,实际出资金额为0元。在本次受让
完成之后,金宏润和金向华先生将全部实缴出资。
图灵卓辉贰号基金成立于2025年10月24日,并已于2026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进行备案(基金编号为SBNU62),该基金定向投资于高端装备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成熟企业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向华先生、金建
萍女士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
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
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金向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故此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值1%以上。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
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虽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或市值1%以上。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金向华先生共同受让魏巍持有的图灵卓辉贰号基金41
.00%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8250万元)并进行实缴出资,该基金定向投资于高端装备领域新质
生产力的成熟企业。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受让转让方未实缴的合伙企业份额,受让价格为0元,后续均按照1元/基
金份额的价格进行实缴,与其他合伙人出资价格一致,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职责。本
次关联交易秉持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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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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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期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0张
回售金额:1,003.80元(含当期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12月12日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2025年11月26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4),并于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4日及2025年12月8日分别披露了《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
65)、《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6)、《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7)。
“金宏气体”的转债代码为“118038”,转债回售价格为100.38元/张(含当期利息)。
“金宏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12月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一)回售结果
“金宏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回售价格为100.38元/张
(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金宏转
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10张,回售金额为1,003.80元(含当期利息)。公
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发放日
为2025年12月12日。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金宏转债”回售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产生实质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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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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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售条款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金宏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若本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
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本节“(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
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金宏转债”第三年的票面利率为1.00%,计算天数
为139天(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12月2日),利息为100*1.00%*139/365≈0.38元/张,即回
售价格为100.3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金宏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38”,转债简称为“金宏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
(四)回售价格:100.3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金宏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2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金宏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金宏转债”持
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
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金宏转债”将停止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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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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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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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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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宏气体”)控股子公司金宏皆盟、
淮安圣马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金宏皆盟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申请总计人民币282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淮安圣马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申请总计人民币17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公司拟为金宏皆盟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115.00万
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拟为淮安圣马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12.5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
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上述担保对象的其他少数
股东对本次融资业务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宏皆盟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115.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
带责任担保,为淮安圣马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12.5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2、上表统计口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统计口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金宏皆盟及淮安圣马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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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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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160000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
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
038”。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根
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苏州金宏气体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
11月24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
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13:30
(三)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4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委派出席的授权代表;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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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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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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