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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68810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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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06 金宏气体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 1000.00│ ---│ 1.56│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苏州毅鸣新材料创业│ 1000.00│ ---│ 11.63│ ---│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 400.00│ ---│ 23.46│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 2.06亿│ ---│ 4378.67万│ 112.91│ 632.75万│ ---│ │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 │ │ │ │ │ │ │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 │ │ │ │ │ │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 1.68亿│ 9322.21万│ 1.07亿│ 63.67│ ---│ ---│ │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 │全椒金宏电子有限公│ 1.20亿│ 1443.25万│ 4909.21万│ 40.91│ ---│ ---│ │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 │ │ │ │ │ │ │目 │ │ │ │ │ │ │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 2939.66万│ ---│ 2943.46万│ 100.13│ ---│ ---│ │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年充装392.2万瓶工 │ 6872.28万│ 843.10万│ 6711.65万│ 97.66│ 363.47万│ ---│ │业气体项目 │ │ │ │ │ │ │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 1.52亿│ 2836.14万│ 6441.44万│ 42.48│ ---│ ---│ │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 │ │ │ │ │ │ ├─────────┼──────┼─────┼─────┼─────┼─────┼──────┤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 7000.00万│ 2607.84万│ 5716.54万│ 81.66│ ---│ ---│ │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 │ 5278.21万│ ---│ 4084.64万│ 77.39│ 38.22万│ ---│ │气体项目 │ │ │ │ │ │ │ ├─────────┼──────┼─────┼─────┼─────┼─────┼──────┤ │智能化运营项目 │ 4042.31万│ ---│ 4042.31万│ 100.00│ ---│ ---│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6.00亿│ ---│ 2.67亿│ 103.50│ ---│ ---│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 ---│ 9322.21万│ 1.07亿│ 63.67│ ---│ ---│ │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 │全椒金宏电子有限公│ ---│ 1443.25万│ 4909.21万│ 40.91│ ---│ ---│ │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 │ │ │ │ │ │ │目 │ │ │ │ │ │ │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 ---│ 2836.14万│ 6441.44万│ 42.48│ ---│ ---│ │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 │ │ │ │ │ │ ├─────────┼──────┼─────┼─────┼─────┼─────┼──────┤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 ---│ 2607.84万│ 5716.54万│ 81.66│ ---│ ---│ │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 │ │ │ │ │ │ │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7.62亿│ 2.28亿│ 6.84亿│ 89.80│ ---│ ---│ ├─────────┼──────┼─────┼─────┼─────┼─────┼──────┤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 4.70亿│ 5039.20万│ 5039.20万│ 10.72│ ---│ ---│ │料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18亿│ 2.18亿│ 2.18亿│ 100.02│ ---│ ---│ ├─────────┼──────┼─────┼─────┼─────┼─────┼──────┤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 1.46亿│ 5990.24万│ 5990.24万│ 41.03│ ---│ ---│ │子级液氮、电子级液│ │ │ │ │ │ │ │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 │ │ │ │ │ ├─────────┼──────┼─────┼─────┼─────┼─────┼──────┤ │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1.05亿│ 3679.27万│ 3679.27万│ 35.04│ ---│ ---│ ├─────────┼──────┼─────┼─────┼─────┼─────┼──────┤ │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 6500.00万│ 2397.52万│ 2397.52万│ 36.88│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金宏气体股│金宏气体(│ 2.10亿│人民币 │2023-07-12│2031-12-3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厦门)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金宏气体股│太仓金宏电│ 6000.00万│人民币 │2023-09-21│2031-09-2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子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长沙益华气│长沙曼德气│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3-28│2024-03-2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体有限公司│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3-26│价格调整 ──────┴──────────────────────────────────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2023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6月7日。 公司总股本为48688246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680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 股本数为481202468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20300617.00元(含税)。 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481202468×0.25÷486882468≈0.2471元/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将公 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4.98-0.2471= 14.7329元/股。 因A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后,实际本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4.73元/股。 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4.98元/股调整为14.73 元/股。 ──────┬────────────────────────────────── 2024-03-26│其他事项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汇率市场运行 情况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可 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等。为 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 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 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 元、新加坡元、越南盾等。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协助办理具体事宜。 ──────┬────────────────────────────────── 2024-03-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315001415.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9783775.5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86943322股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708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951812.70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4-03-26│其他事项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1、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2.70%,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18.0093万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中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下 -75分(含)”,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1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75分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2316万股; 3、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00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2409万股。 ──────┬────────────────────────────────── 2024-03-26│其他事项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审议内容公告 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 行)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金向华先生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丁维平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陈忠(主任委员)、董一平、金向华 调整后:陈忠(主任委员)、董一平、丁维平 ──────┬────────────────────────────────── 2024-03-22│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投资建厂供应合同 合同金额:根据合同测算,约为人民币24亿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启动之日起20年(启动日:买方开始调试、卖方开始提供供气服务的日 期,暂定为2025年8月1日,以买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次交易属 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卖方”)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根据合同相关 条款约定,公司需新建制氧装置和后备系统,预计将于2025年8月投产,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 响。若本供应合同顺利履行,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且能对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带来有益的帮助。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 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约周期较长,在履行期间,存在因外 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2、违约风险: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本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 因,出现供气不足、无法供气或未能按要求供气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与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简称“买方”)签订“投资建 厂供应合同”,通过新建1套66000Nm3/h空分装置,向对方供应工业气体产品——氧气和氮气 。根据合同测算,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24亿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为准。本合同为公司日 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与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建厂供应合同”,通 过新建1套66000Nm3/h空分装置,向对方供应工业气体产品——氧气和氮气。根据合同测算, 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24亿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 2024-01-25│其他事项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2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1)。 3、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2-013)。 4、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 鉴于本激励计划共1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81.00万股。 2、归属期到期作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5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为2022年1月26日,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将于2024年1月25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要求如下: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3]230Z0700号),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123029.78元 ,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为37.14%。剔除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后,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为42.08%。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X=(A-An) /(Am-An)*50%+50%=80.21%。公司部分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次可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9487万股。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将于2024年1月25日届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所有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所有激励对象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169.5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前述两种情况共计作废限制性股票250.50万股。 ──────┬────────────────────────────────── 2023-11-25│股权回购 ──────┴────────────────────────────────── 2023年11月24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4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24.48元/股,最低价为24.3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4202.16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 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 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9)、《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3)。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94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48元/股,最低价为24.3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4202.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3-11-09│股权回购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主 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 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100万股至16 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至0.34%。具体的股份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 成或者回购期届满时的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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