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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6881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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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08 赛诺医疗 更新日期:2025-12-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0-18│ 6.99│ 3.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24│ 4.45│ 1537.9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4│ 4.45│ 1153.4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eLum Technologies,│ 2237.82│ ---│ 72.73│ ---│ ---│ 人民币│ │Inc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 1.44亿│ ---│ 5981.09万│ 100.00│ ---│ ---│ │能升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67.58万│ ---│ 2287.50万│ 100.88│ ---│ 2021-10-3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5亿│ 105.05│ ---│ ---│ ├─────────┼──────┼─────┼─────┼─────┼─────┼──────┤ │超募资金项目 │ 3991.85万│ 869.92万│ 4462.61万│ 111.79│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8893.47万│ 105.2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 │ ├──────┼────────────────────────────────────────┤ │关联关系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100%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基于当前国际经贸形势,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需要│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Sun申请不超过100万美│ │ │元的借款。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 │ │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归还,以满足子公司eLum研发、临│ │ │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需求。 │ │ │ 孙箭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Sun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公司,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WellSun为公司的关联法人。eLu│ │ │m是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WellSun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 │ │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本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基于当前国际经贸形势,为满足赛│ │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Techno│ │ │logies,Inc.(以下简称“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需要,子公司e│ │ │Lum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Sun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WellSun”│ │ │)申请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借款。 │ │ │ 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与WellSun协商一致,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议签订 │ │ │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2026年12│ │ │月31日归还,以满足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需求。 │ │ │ eLum是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孙箭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Sun是 │ │ │ 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境外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企业WellSun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 │ │ │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孙箭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Sun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公司,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WellSun为公司的关联法人。eLu│ │ │m是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WellSun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 │ │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2-23│企业借贷 ──────┴────────────────────────────────── 基于当前国际经贸形势,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需 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Sun申请不超过100万美 元的借款。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签 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归还,以满足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 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需求。 孙箭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Sun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WellSun为公司的关联法人。eLum是 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WellSun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议签 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基于当前国际经贸形势,为满足赛诺 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Technologi es,Inc.(以下简称“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需要,子公司eLum拟 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Sun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WellSun”)申请 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借款。 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与WellSun协商一致,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议签订时 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 日归还,以满足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需求。 eLum是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孙箭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Sun是 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境外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企业WellSun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议签 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孙箭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Sun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WellSun为公司的关联法人。eLum是 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WellSun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议签 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2025-12-23│委托理财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 )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2-17│其他事项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 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陈琳女士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上述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该职工董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届期相同。 职工董事简历 陈琳:女,1982年出生,理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法国兴业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拜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人 力资源业务伙伴,新希望-草根知本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赛诺医 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6日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 席。2021年6月6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陈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1-29│其他事项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 员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职工人数三百 人以上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结合公司董事 会实际情况,公司拟按照上述要求对董事会进行下述调整: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为满足上述董事会人员结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解除非独立董事沈立华女士、蔡文彬 先生、陈琳女士非独立董事职务。免去上述人员董事职务后,相关人员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研发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职位的工作。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于长春先生、王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同。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以上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 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务。上述人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及职 工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此外,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调整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参照行业、地区及其他上市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拟定外部(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具体职务且未在公司及控股股东 领取薪酬的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按季度平均发放。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长春,男,195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2年至1992年,任吉林财贸学院讲师;1992年至1997年,任长春 税务学院教授;1997年至1999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工作;1999年至2012年,任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主任。2012年至今为退休状态,2013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金川集团董事;2 015年10月至2020年4月,担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山东 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2021年6月,任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6月至2024年6月5日任赛诺医疗独立董事。2024年6月6日起担任赛诺医疗监事。 于长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王卫:男,196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 学硕士。历任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经济预测处经济师;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历任学术部、咨询 部、国际合作部部长、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兼法定代表人。 王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 2025-10-18│其他事项 ──────┴────────────────────────────────── 本次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事项,不涉及各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的变化,不涉及 向市场增持或者减持。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 东天津阳光德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德业”)、天津阳光广业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广业”)、天津阳光永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永业”)、天津阳光福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阳光福业”)《关于不再与孙箭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形成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孙箭华先生系阳光德业、阳光永业、阳光广业、阳光福 业四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孙箭华先生实际拥有阳光德业、阳光永业、 阳光广业、阳光福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对其构成控制,并与阳光德业、阳光永业、阳 光广业、阳光福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022年12月,公司上市满3年后,阳光德业、阳光永业、阳光广业、阳光福业分别向天津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并获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经阳光德业、阳光永业、阳光广业、阳光福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分别 将原有限合伙人崔丽野先生、黄凯先生、蔡文彬先生、康小然先生变更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 限责任;将原普通合伙人孙箭华先生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撤销对孙箭华先生执 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分别重新委托崔丽野先生、黄凯先生、蔡文彬先生、康小然先生为阳光 德业、阳光永业、阳光广业、阳光福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合伙人变更后,根据监管要求 ,阳光德业、阳光永业、阳光广业、阳光福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按要求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 在阳光德业、阳光永业、阳光广业、阳光福业与孙箭华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间,上述一致 行动人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阳光德业、阳光永业、阳光广业、阳光福业等四家股东《关于不 再与孙箭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阳光德业、阳光永业、阳光广业、阳光福业于2025 年10月17日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各方约定自协议签署日起,终止《一致行动协议》,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各方在处理有关赛诺医疗经营发展且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行使股东权利及其他权利时,应予分别独立决策,不再采取一致行动 。 此外,为保障赛诺医疗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确保孙箭华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阳光德 业、阳光永业、阳光广业、阳光福业四家公司出具《关于不谋求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充分认可并尊重孙箭华先生对赛诺医疗的控制权地位;不会以任何 形式谋求赛诺医疗的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不单独或联合任何第三方挑战孙箭华先生对赛诺 医疗的控制权,不会以谋求控制上市公司为目的而直接或间接地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增加本企 业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表决权委托、征集投票权、 协议安排、达成一致行动等任何方式),不会利用持股地位或影响力干预影响孙箭华先生对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对董事会的控制)或影响干预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如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同等条件下,天津伟 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孙箭华先生享有优先受让权。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阳光德业、阳光广业、阳光永业、阳光福业与孙 箭华先生不再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将按照各自独自的意思表示行使股东 权利。 ──────┬────────────────────────────────── 2025-09-05│其他事项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赛诺医疗科 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对孙箭华、沈立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 施〔2025)2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相关内容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孙箭华、沈立华: 2025年4月26日,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披露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据此对相应定期报告进行更正的公告》,对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 、三季报财务报表的部分数据进行更正,主要涉及调减投资收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 润958.82万元。上述错报主要系因2024年1月,赛诺医疗收购美国eLum公司72.73%股权,收购 完成后,公司对美国eLum公司达成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赛诺医疗在对购买日之前通 过控股子公司赛诺神畅持有的18.18%的美国eLum公司股权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时,持 股比例计算错误,导致错报投资收益958.82万元。赛诺医疗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 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 规定。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箭华、财务总监沈立华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规定,现决定 对赛诺医疗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孙箭华、沈立华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严肃组织开展公司内部追责,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 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 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孙箭华、沈立华应于2025年9月8日 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严 格按照天津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向天津证监局提交书面整 改报告。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严肃组织开展公司内部追责,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 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2025-06-1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592000股。本次 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9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相关业务规定,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 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 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简要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 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5-04-26│增发发行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赛诺医 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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