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08 赛诺医疗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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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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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um Technologies,│ 2237.82│ ---│ 72.73│ ---│ ---│ 人民币│
│Inc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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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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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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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 1.44亿│ ---│ 5981.09万│ 100.00│ ---│ ---│
│能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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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67.58万│ ---│ 2287.50万│ 100.88│ ---│ 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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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5亿│ 105.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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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项目 │ 3991.85万│ 869.73万│ 4462.43万│ 111.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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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8893.47万│ 10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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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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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0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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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01亿 │转让价格(元)│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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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0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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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阳光宝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阳│
│ │光基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阳光嘉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阳│
│ │光荣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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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郭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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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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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0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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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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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5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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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郭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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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阳光宝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
│ │阳光基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阳光荣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津阳光嘉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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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
│ │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信阳光”),及员工持股平台天津阳光宝│
│ │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宝业”)、天津阳光基业企业管理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基业”),天津阳光荣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阳光荣业”)、天津阳光嘉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阳光嘉业”)通知,其与郭彦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9.78元/股的价格(即协议 │
│ │签署日上一交易日2023年12月13日收盘价12.23元/股的8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 │
│ │的合计20,5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郭彦超。 │
│ │ 各方一致同意,综合考虑目标公司的实际价值,参照目标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交易价│
│ │格、每股净资产及可比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9.78元/股 │
│ │(即协议签署日上一交易日2023年12月13日收盘价12.23元/股的80%),股份转让价款总额 │
│ │为人民币贰亿零肆拾玖万元整(小写:200,490,000元)。各方均确认,不会因目标公司的 │
│ │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分红送转股等因素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如在标的股份交割过│
│ │户前,目标公司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标的股份转让价格根据标的股│
│ │份数量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
│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
│ │转让涉及的股份已于2024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公司 │
│ │股东伟信阳光、阳光宝业、阳光基业、阳光荣业、阳光嘉业持有的公司合计20500000股已过│
│ │户至郭彦超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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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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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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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孙箭华、孟蕾、孙燕麟、康小然、崔丽野、沈立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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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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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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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
│ │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拟向公司追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具体金额以公司最终与控股│
│ │股东签署的协议为准)的无偿借款,该借款将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且使用期限不少于一年│
│ │,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 │
│ │ 本次控股股东及公司部分董监高向公司追加提供无偿借款后,公司向上述控股股东及部│
│ │分董监高申请的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 │ 伟信阳光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前持有公司909023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
│ │7%。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箭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孟蕾、孙燕麟,公司董事、监│
│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康小然、崔丽野、沈立华、蔡文彬、黄凯、李天竹分别是公司股东阳光宝│
│ │业、阳光基业、阳光荣业、阳光嘉业的合伙人,截止目前(协议转让前)通过上述“阳光宝│
│ │业”“阳光基业”“阳光荣业”“阳光嘉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457087股,占公司股 │
│ │份总数的0.36%。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向公司提供│
│ │无偿借款(无息)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借款的利息为0, │
│ │公司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故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单│
│ │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
│ │ 结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部分股东协│
│ │议转让所得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实际资金需求,公司于│
│ │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
│ │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向公司追加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
│ │有向控股股东伟信阳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借款的基础上,由公司控股股东伟信阳光│
│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孟蕾、孙燕麟,公司董事康小然、沈立华、蔡文彬│
│ │、黄凯,公司监事李天竹,公司高管崔丽野等向公司追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无偿借│
│ │款,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本次增加向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结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部分股东协│
│ │议转让所得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实际资金需求,在原有│
│ │向控股股东伟信阳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借款的基础上,公司控股股东伟信阳光及公│
│ │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孟蕾、孙燕麟,公司董事康小然、沈立华、蔡文彬、黄│
│ │凯,公司监事李天竹,公司高管崔丽野等拟追加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无偿借款│
│ │(具体金额以公司最终与上述股东及董监高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原则上为相关股东协议转│
│ │让公司股份所得资金扣除各项必要的税款和费用后的金额)。本次追加部分的借款利率为0 │
│ │,借款期限为1年,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 │
│ │ 经各方协商同意,借款期限届满后可相应顺延。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
│ │外业务拓展等。公司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 │ 本次控股股东及公司部分董监高向公司追加提供无偿借款后,公司向上述控股股东及部│
│ │分董监高申请的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金额以公司最终与上述股东及董监 │
│ │高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原则上为相关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所得资金扣除各项必要的税款和费│
│ │用后的金额)。借款利率为0,借款期限为1年,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经各方协商同意,│
│ │借款期限届满后可相应顺延。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 │
│ │ 伟信阳光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前持有公司909023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
│ │7%。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箭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孟蕾、孙燕麟,公司董事、监│
│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康小然、崔丽野、沈立华、蔡文彬、黄凯、李天竹分别为公司股东天津阳│
│ │光基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基业”),天津阳光荣业企业管理│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荣业”)、天津阳光嘉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阳光嘉业”)的合伙人,截止目前(协议转让前)通过上述阳光宝业、│
│ │阳光基业、阳光荣业、阳光嘉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4570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6%│
│ │。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向公司追加│
│ │提供无偿借款(无息)事项的借款利息为0,公司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 │
│ │任何形式的担保,故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项,因此本事项无需提│
│ │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伟信阳光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孙箭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孟蕾、孙燕│
│ │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康小然、崔丽野、沈立华、蔡文彬、黄凯、李天竹等为│
│ │公司现任董监高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伟信阳光为公司的关│
│ │联法人,孙箭华、孟蕾、孙燕麟、康小然、崔丽野、沈立华、蔡文彬、黄凯、李天竹为公司│
│ │的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增加借款(无偿)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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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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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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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1.2亿元
使用期限:本次综合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审批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诺医疗”)业务发展及
经营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
现等在内的业务。该综合授信额度为信用贷款,期限2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上述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及具体业务品种将以本次
董事会批准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等。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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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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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舆情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上述公司制度均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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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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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赛诺神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神畅”)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
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
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43031928
产品名称:球囊导引导管
结构及组成:该产品由管体、显影标记、球囊、应力释放管和接头组成。附件包含导引鞘
、无针接头、延长管、MPA扩张管、VTK扩张管。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货架有效
期3年。
适用范围:该产品预期用于协助血管内导管插入并被引导至外周或神经血管系统的目标血
管内。在进行血管造影时,球囊可提供临时性的血管阻塞作用。该产品还可以用于为治疗和介
入器械建立通路。
有效期至:2029年9月29日
二、医疗器械基本情况
本次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球囊导引导管,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诺神畅自主研发并
进行生产的一款导管产品。球囊导引导管配备MPA、VTK扩张管,利于超选复杂弓型血管,辅助
球囊导引导管高效到位,完善的配件组合,手术操作更便捷。大内腔设计,优化管腔兼容性和
血栓捕捉能力。多个推送节段设计,提供近端良好的支撑力和远端的灵活性。本产品实现球囊
低体积下的顺应性、推送好、高支撑力等,兼顾支撑与通过性。
使用球囊导引导管能够有效提高一次取栓完全血管再通的几率并达到更高的良好预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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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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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45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5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相关业务规定,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
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
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简要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
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赛诺医疗科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
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按照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长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
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向
公司监事会反馈个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
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诺
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
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5)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
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6)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和《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2-039)。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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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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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
召开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刘海涛先生、田雯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任期三年,自2024年6月6日起至2027年6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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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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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
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
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
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
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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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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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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