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13 联测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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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4-22│ 19.14│ 2.5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14│ 11.69│ 381.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14│ 11.33│ 420.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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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通慧测创业投资合│ 1425.00│ ---│ 20.00│ ---│ 0.14│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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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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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动力系统智能测│ ---│ 2085.07万│ 1.03亿│ 79.39│ ---│ 2024-06-30│
│试装备研发制造及测│ │ │ │ │ │ │
│试验证服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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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 ---│ 1966.03万│ 4194.12万│ 73.80│ ---│ 2024-12-31│
│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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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测研发中心升│ ---│ 729.80万│ 2352.37万│ 66.86│ ---│ 2025-06-30│
│级改造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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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3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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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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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测机│常测机电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12-17│2025-12-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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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测机│常测机电 │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6-13│2024-04-1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电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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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测机│常测机电 │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2-16│2025-02-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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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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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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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
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
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
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前次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联测科技”)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申
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贴现、票据池、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
批意见为准。具体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
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为提高工作
效率,提请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
保、抵押、票据池、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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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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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
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该等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回复,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其在未来3个月
、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
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
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
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40.00元/股(含),该等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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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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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联测机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
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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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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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
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方面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
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6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
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孟银,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
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光环能(600475
)、联测科技(688113)、芯朋微(688508),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武诚威,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公证天业
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联测科技(6881
13),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姜铭: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
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德科立(688205)、亚
太科技(002540)、派克新材(60512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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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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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忠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忠,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忠,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
年6月-2000年4月,就职于江苏理工大学(现“江苏大学”),任讲师、副教授;2000年5月至
今,任江苏大学教授、博导。曾担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动机
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燃油喷射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机械工业奖励评审专家;曾获江
苏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江苏省六大高峰人、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
步二等奖等荣誉奖项。2023年5月23日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征集人王忠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
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王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5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
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
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14时00分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
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第二会议室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
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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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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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
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
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现制定《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通过深入贯彻和实践该方案,提高公司质量、增强
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如下:一、
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专注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产品为核心,以
服务客户为导向,深耕动力测试主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的研发、制造和
销售,以及提供动力系统测试验证服务。
1、丰富下游应用服务领域
公司所属行业为动力系统测试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航
空等,测试对象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燃油汽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
部件;船舶发动机;航空发动机及变速箱等动力系统相关设备。伴随着下游制造业转型升级、
创新发展的巨大机遇,动力系统测试行业也迎来快速发展的契机,2025年,公司将利用技术和
市场优势,积极创新,扩大下游应用领域范围、增加新产品、延伸新应用场景,为不同客户提
供全方位解决方案。
2、扩大新能源动力测试实验室建设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测机电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的江苏省动力测试设备与汽
车性能工程实验室为省级工程实验室,且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截至2024年底,公司在南
通、上海、宁波、合肥、东莞共建有134个测试台架。2025年,公司将持续推动实验室建设,
争取试验台架数量达到160个,同时对现有台架进行改造以适应市场的需求,打造高效率、高
精度、高可靠的CNAS测试验证基地,同时配备先进测试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实验室的响
应速度、专业测试能力和服务质量。
3、关注海外市场,加大对外投资规模
2025年,公司计划通过开展对外投资与并购活动,进一步深化与国外参股公司在技术领域
的联合研发及市场层面的协同拓展。我们将充分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强化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
联动,在生产制造环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售后服务领域构建高效响应机制,以此形成全方
位的协同效应。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采取稳扎稳打的战略布局,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版图,持续
提升在全球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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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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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方法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减值测试,对确实存在减值
的资产,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282,625.2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910,250.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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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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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联测机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7743932.68元;公
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2504995.4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
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643975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55958.18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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