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27 蓝特光学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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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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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9-10│ 15.41│ 5.5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1-08│ 12.00│ 151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8│ 8.36│ 1347.9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8│ 8.16│ 110.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0│ 9.03│ 1163.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7│ 8.16│ 1045.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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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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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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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蓝贝启福贰期股│ 1650.00│ ---│ 76.74│ ---│ -2.41│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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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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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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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 2.68亿│ ---│ 5535.67万│ 100.00│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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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 2.35亿│ 4259.89万│ 2.39亿│ 101.56│ 6720.08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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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 2.09亿│ ---│ 2.22亿│ 106.40│ 6249.14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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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 ---│ 4259.89万│ 2.39亿│ 101.56│ 6720.08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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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800.00万│ ---│ 7839.83万│ 100.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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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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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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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徐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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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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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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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
│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根 │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徐云明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
│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在│
│ │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徐云明先生将以不│
│ │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其余股票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 │
│ │认购。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订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
│ │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徐云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因此本│
│ │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
│ │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关联董事已履行相应│
│ │回避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
│ │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在股东会审议本次│
│ │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
│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徐云明先生,1968年出生,男,身份证号码3304111968********,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 │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在嘉兴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任质检科长、嘉│
│ │兴市复合织物厂任经营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蓝特光学镀膜厂任厂长,2003年│
│ │8月至2011年5月任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 │
│ │长兼总经理。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 │
│ │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
│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
│ │0%,即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 │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徐云明先生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徐云明先生与公司协商确定,其余股份│
│ │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 │
│ │“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发行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认购人):徐云明 │
│ │ (二)认购情况 │
│ │ 1、认购标的 │
│ │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 │ 2、认购价格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
│ │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即认购人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 │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 │
│ │) │
│ │ 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 │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以甲方公开披露的发行方案为准│
│ │。 │
│ │ 乙方同意接受具体发行价格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
│ │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 │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 │ 乙方承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
│ │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
│ │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的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
│ │ 3、认购总金额及数量 │
│ │ 本次发行中,甲方拟发行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 │
│ │过人民币105460.23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
│ │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 │ 双方同意,本次发行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
│ │0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认购款总金额”)。双方同意,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为认 │
│ │购款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 │
│ │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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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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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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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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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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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
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70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
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
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
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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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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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近
日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收到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属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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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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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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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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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郑斌杰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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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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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2026年度发展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
江蓝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创光电”)、LANTEOPTICSPTE.LTD.(以下简称“新
加坡蓝特”)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
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
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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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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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4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其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抵押、质押、信用保证等担保方式向商业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贷款、保函、承
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期限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
公司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时办理授信申请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
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等文件)以及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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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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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按月
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
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
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个人绩效评价相
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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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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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
度和本次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
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
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限、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等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
授权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
财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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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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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涉外业务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业务中存在一
定的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的场景,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造成一定影响。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该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货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组合产品
,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港元等。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考虑到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的便利性,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履行具体决策权,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银行作为交易方、明确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
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
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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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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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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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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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820926.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2530076.6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25671373.0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05897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17693
10.0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32%。本次利润分配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
后实施。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
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
,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可以根据2026年度经营
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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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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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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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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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2,000万元)自有(自筹)资金,同步
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一、马来西亚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马来西亚公司的设立工作,取得马来西亚SURUHANJAYASYARIKATMALAYSI
A(SSM)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相关登记信息如下:公司英文名称:LANTEOPTICSSDN.BHD
.
公司中文名称:蓝特光学(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登记号:202601009006(1671104-W)
注册资本:3000林吉特(暂未出资)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雪兰莪州蕉赖
经营范围:Manufactureofopticalinstrumentsandequipment(26701)、Researchanddev
elopmentonengineeringandtechnology(72102)、Wholesaleofphotographicandopticalgood
s(46432)。(光学仪器与设备的制造、工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摄影与光学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由蓝特光学全资子公司LANTEOPTICSPTE.LTD.(蓝特光学(新加坡)有限公司
)100%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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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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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36016697.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52%;营业利润441
537366.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25%;利润总额441507264.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8321232.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8844860.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93%;基本每股收益0.96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74.55%。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2934117063.45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7.1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2188841119.95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0.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5.39元
,较报告期初增长19.25%。
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立足主业,依托前期积累形成的核心客户群优势与多样化产品布局,
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实现了业绩的快速增长。其中:公司光学棱镜业务中,应用于智能手机潜
望式摄像头模组的微棱镜产品的终端需求进一步扩张,形成了业绩增量;玻璃非球面透镜业务
受益于下游汽车电子、光通信、智能手机、手持影像创作设备多品类应用市场空间的扩张,产
品销售规模大幅增长;玻璃晶圆业务受益于公司与各大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入,伴随
着下游需求随着前沿技术应用持续扩张,也实现了较快增长。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原因
2025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8.52%;营业利润同比增长82.25%;利润总额同比增
长82.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6.09%;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5.9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4.55%。其主要
原因如下:
(1)公司坚持立足主业,依托前期积累形成的核心客户群优势与多样化产品布局,紧抓
行业发展机遇,实现了业绩的快速增长。
(2)2025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光学棱镜、玻璃非球面透镜、玻璃晶圆的营业收入均有提升
。主要产品营收同比增长的原因系光学棱镜产品系列日益丰富,消费电子市场终端需求持续景
气;玻璃非球面透镜在不同应用领域的市场空间正在成长,光通信、VLOG相机、智能手机等领
域的需求迎来了显著增长;玻璃晶圆受益于新兴技术应用的孵化与需求,在AR、半导体等领域
的需求均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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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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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日:2026年2月12日
授予数量:208.00万股
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2月12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21.9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1名激励
对象授予20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2026年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3、2026年1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潘林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6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5)。
5、2026年2月12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6年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6-020)。
6、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2月12日。
2、授予数量:208.00万股。
3、授予人数:211人。
4、授予价格:21.9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
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
快报公告前五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
减持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
性股票。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归属
时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
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
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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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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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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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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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近
日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收到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的议案》通过并授权;子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属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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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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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6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2000万元)自有(自筹)资金,同步在新加坡设立子公
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
一、新加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新加坡公司的设立工作,取得新加坡ACCOUNTINGANDCORPORATEREGULATO
RYAUTHORITY(ACRA)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LANTEOPTICSPTE.LTD.
机构识别号码:202604014M
类型:PRIVATECOMPANYLIMITEDBYSHARES(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新加坡币(暂未出资)
经营范围:OTHERHOLDINGCOMPANIES(64202)(其他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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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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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9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潘林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林华,其基本情况如下:潘林华
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律师职业资格证。199
2年8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中学担任教师、教研组长;2003年8月至2006年12月
任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
任;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端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2、征集人潘林华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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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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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12日
至2026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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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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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500
万元到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5,446.95万元到17,946.95万元
,同比增加70.04%到81.38%。
(2)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800万元到3
9,3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5,265.96万元到17,765.96万元,同比
增加70.89%到82.50%。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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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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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徐云明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在内
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徐云明先生将以不超过
5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其余股票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2
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订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徐云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因此本次
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关联董事已履行相应回
避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徐云明先生,1968年出生,男,身份证号码3304111968********,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在嘉兴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任质检科长、嘉兴市
复合织物厂任经营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蓝特光学镀膜厂任厂长,2003年8月至2
011年5月任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长兼总经
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即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
量上限为准。徐云明先生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徐云明先生与公司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
行对象认购。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徐云明
(二)认购情况
1、认购标的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即认购人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
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以甲方公开披露的发行方案为准。
乙方同意接受具体发行价格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乙方承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
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
则其按照本次发行的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认购总金额及数量
本次发行中,甲方拟发行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105460.23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
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双方同意,本次发行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
.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认购款总金额”)。双方同意,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为认购款
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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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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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405897700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云明先生。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徐云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690400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37.13%,徐云
明先生持有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67%出资额并担任蓝拓投资执行事务合
伙人,通过蓝拓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57%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8.70%的表决权,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
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
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徐云明先生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同意徐云明先生免于发出要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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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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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
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
况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
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
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
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
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产能及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
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
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
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
,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
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
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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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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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
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
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投资者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实际经营
情况、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
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公司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
的前提下,公司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也可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和听
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基础上,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
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会审
议批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在经营环境或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下,可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对具体股利分配计划提出必要的调整方案。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制订或调整仍需注重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由董事会提出并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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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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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事宜承诺如下:
1、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提供财务
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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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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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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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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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拟在新
加坡设立子公司“LanteOpticsPTE.LTD.”(暂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下同)、在马来西亚设立孙公司“LanteOpticsSDN.BHD”。
投资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2000万元),以公司自有(自筹)资金出
资(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
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投资成立新加坡子公司、马来西亚孙公司,尚需履行国内相关部门的境外
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能
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核准通过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本次海外投资事项,因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商业环境、
文化特征均与国内存在差异,同时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竞争、行业政策变
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本次对
外投资能否达到公司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深化国际产业链协同,提升公司与海外客户的协同效应,同时更好地应对日趋复
杂的国际贸易摩擦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海外投资,同步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在马
来西亚设立孙公司。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
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批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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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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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与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郑斌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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