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27 蓝特光学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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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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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9-10│ 15.41│ 5.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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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1-08│ 12.00│ 151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8│ 8.36│ 1347.9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8│ 8.16│ 110.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0│ 9.03│ 1163.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7│ 8.16│ 1045.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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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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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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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蓝贝启福贰期股│ 1650.00│ ---│ 76.74│ ---│ -2.41│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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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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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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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 2.68亿│ ---│ 5535.67万│ 100.00│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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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 2.35亿│ 4259.89万│ 2.39亿│ 101.56│ 6720.08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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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 2.09亿│ ---│ 2.22亿│ 106.40│ 6249.14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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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 ---│ 4259.89万│ 2.39亿│ 101.56│ 6720.08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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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800.00万│ ---│ 7839.83万│ 100.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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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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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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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徐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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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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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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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
│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根 │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徐云明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
│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在│
│ │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徐云明先生将以不│
│ │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其余股票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 │
│ │认购。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订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
│ │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徐云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因此本│
│ │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
│ │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关联董事已履行相应│
│ │回避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
│ │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在股东会审议本次│
│ │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
│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徐云明先生,1968年出生,男,身份证号码3304111968********,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 │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在嘉兴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任质检科长、嘉│
│ │兴市复合织物厂任经营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蓝特光学镀膜厂任厂长,2003年│
│ │8月至2011年5月任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 │
│ │长兼总经理。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 │
│ │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
│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
│ │0%,即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 │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徐云明先生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徐云明先生与公司协商确定,其余股份│
│ │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 │
│ │“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发行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认购人):徐云明 │
│ │ (二)认购情况 │
│ │ 1、认购标的 │
│ │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 │ 2、认购价格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
│ │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即认购人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 │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 │
│ │) │
│ │ 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 │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以甲方公开披露的发行方案为准│
│ │。 │
│ │ 乙方同意接受具体发行价格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
│ │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 │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 │ 乙方承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
│ │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
│ │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的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
│ │ 3、认购总金额及数量 │
│ │ 本次发行中,甲方拟发行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 │
│ │过人民币105460.23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
│ │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 │ 双方同意,本次发行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
│ │0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认购款总金额”)。双方同意,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为认 │
│ │购款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 │
│ │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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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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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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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2026年度发展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
江蓝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创光电”)、LANTEOPTICSPTE.LTD.(以下简称“新
加坡蓝特”)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
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
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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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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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4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其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抵押、质押、信用保证等担保方式向商业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贷款、保函、承
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期限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
公司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时办理授信申请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
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等文件)以及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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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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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按月
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
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
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个人绩效评价相
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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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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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
度和本次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
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
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限、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等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
授权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
财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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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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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涉外业务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业务中存在一
定的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的场景,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造成一定影响。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该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货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组合产品
,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港元等。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考虑到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的便利性,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履行具体决策权,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银行作为交易方、明确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
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
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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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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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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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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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820926.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2530076.6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25671373.0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05897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17693
10.0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32%。本次利润分配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
后实施。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
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
,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可以根据2026年度经营
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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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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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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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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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2,000万元)自有(自筹)资金,同步
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一、马来西亚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马来西亚公司的设立工作,取得马来西亚SURUHANJAYASYARIKATMALAYSI
A(SSM)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相关登记信息如下:公司英文名称:LANTEOPTICSSDN.BHD
.
公司中文名称:蓝特光学(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登记号:202601009006(1671104-W)
注册资本:3000林吉特(暂未出资)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雪兰莪州蕉赖
经营范围:Manufactureofopticalinstrumentsandequipment(26701)、Researchanddev
elopmentonengineeringandtechnology(72102)、Wholesaleofphotographicandopticalgood
s(46432)。(光学仪器与设备的制造、工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摄影与光学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由蓝特光学全资子公司LANTEOPTICSPTE.LTD.(蓝特光学(新加坡)有限公司
)100%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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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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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36016697.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52%;营业利润441
537366.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25%;利润总额441507264.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8321232.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8844860.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93%;基本每股收益0.96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74.55%。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2934117063.45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7.1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2188841119.95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0.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5.39元
,较报告期初增长19.25%。
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立足主业,依托前期积累形成的核心客户群优势与多样化产品布局,
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实现了业绩的快速增长。其中:公司光学棱镜业务中,应用于智能手机潜
望式摄像头模组的微棱镜产品的终端需求进一步扩张,形成了业绩增量;玻璃非球面透镜业务
受益于下游汽车电子、光通信、智能手机、手持影像创作设备多品类应用市场空间的扩张,产
品销售规模大幅增长;玻璃晶圆业务受益于公司与各大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入,伴随
着下游需求随着前沿技术应用持续扩张,也实现了较快增长。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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