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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技术(68812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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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29 东来技术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 3.46亿│ 65.95万│ 5962.93万│ 17.23│ ---│ ---│ │料项目 │ │ │ │ │ │ │ ├─────────┼──────┼─────┼─────┼─────┼─────┼──────┤ │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 ---│ 65.95万│ 5962.93万│ 17.23│ ---│ ---│ │料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500.00万│ 0.00│ 6532.09万│ 100.49│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02│重要合同 ──────┴────────────────────────────────── 投资项目内容: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广东省中 山市三角镇选址,投资建设“高性能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地及华南区域总部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并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签署《战略投资框架协议》。 投资金额: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5亿元,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其中,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3.15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合作而签署的意向协议,具体的 合作方式及项目内容以协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签署最终投资协议为准。本项目具体 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本项目建设中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评价、节能评估或者其他项目建设施工 所需文件资质如不能顺利获得,则项目存在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使用权为前提,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需要符合土地供地政策,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 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投资规模为计划数或预计数,最终以备案和审批的投资额为准。公司郑重提示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本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会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变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 因素的影响,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内容可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市场 需求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6、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资金,且已充分考虑资金 筹集的各种渠道,计划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自筹方式解决资金问题,在资金使用 安排和资金充足性方面,本次投资对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不构成重大影响,但仍 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另外如果本项目通过银行贷款筹资,项目建成后却未 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则公司还会面临较大的偿债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的发展,为公司未来在华南地区的发展夯实基础,公司与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 人民政府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在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投资建设“高性能汽车涂料研发 生产基地及华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华南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厂房及配套仓库,主要 用于生产高性能汽车涂料,以满足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求。本次投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战略 布局,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5亿元,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 资3.15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 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和协议约定进行建设,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资金。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山市 三角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4-10-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分红方案已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65035625.8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2022210.7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11183227股 ,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38742.03元(含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人民币0.7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82%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 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4-09-19│其他事项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9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 部分经销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经销商参与认购的上海 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金牛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拟自2023年9月14日起12个月内,以自 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由增持计划管 理人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独立判断买卖时点和价格,择机 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9月13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公司经销商参与认购的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金牛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1764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51%,合计增持金额为10087287.25元。 ──────┬────────────────────────────────── 2024-08-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 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49.7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4.66万元。 ──────┬────────────────────────────────── 2024-08-22│其他事项 ──────┴──────────────────────────────────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各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4年8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 38)。 (四)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4-040)。 (五)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3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鉴于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前述拟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 量合计为4.3万股。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7人调整为293人,上述调整所涉及的4名拟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份额调整授予至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拟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量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 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 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22│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8月21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34.165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2047.88万股的1.9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8月21日,授予价格为10.88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3名 激励对象授予234.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4-08-02│其他事项 ──────┴──────────────────────────────────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来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东来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9)、《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等公告。 2、2021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王健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 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3) 。 4、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来技术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来涂 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5、2021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10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来技术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东来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东来技术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1)等公告。 7、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7)、《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等公告。 8、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 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9、2023年9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9)。 ──────┬────────────────────────────────── 2024-08-02│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4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 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受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 8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健胜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 公告。 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 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 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健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生,大专学历,执业注册会计师,拥 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现任 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就职 于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复兴明方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2021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职,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王健胜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并对与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 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 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 激励对象的条件。 ──────┬────────────────────────────────── 2024-05-07│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月31日,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21.9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 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183319股,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15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3%,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60元/股,最低价为9.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75868.1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 用资金总额与披露的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格,并已向美 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庄继宁,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01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庄继宁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过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晶晨半导体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谢鹏飞,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谢鹏飞先生近三年签署 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蓉,1996年成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加入立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庄继宁、签字注册会计师谢鹏飞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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