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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微(68813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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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30 晶华微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慧健康医疗ASSP芯│ 2.11亿│ 1733.52万│ 2347.26万│ 11.13│ ---│ ---│ │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工控仪表芯片升级及│ 1.91亿│ 772.26万│ 1007.39万│ 5.28│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高精度PGA/ADC等模 │ 1.75亿│ 634.39万│ 2028.26万│ 11.58│ ---│ ---│ │拟信号链芯片升级及│ │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3亿│ 494.32万│ 651.61万│ 5.29│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1000.00万│ 3000.00万│ 60.00│ ---│ ---│ ├─────────┼──────┼─────┼─────┼─────┼─────┼──────┤ │超募资金 │ 1.71亿│ 5346.87万│ 1.23亿│ 72.12│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28 │交易金额(元)│2.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高效整合技术、产品、市场及供│ │ │应链等核心资源,加速公司业务成长,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 │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邦科技”)持有的深 │ │ │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芯微”)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300万元并│ │ │已实缴完毕)。本次交易完成后,智芯微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 │ │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 │ │ 二、进展情况 │ │ │ 近日,智芯微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2-21│其他事项 ──────┴──────────────────────────────────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 划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9),该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4年7月6日,公 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该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 2、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 如下: (1)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25.33-0.15)÷(1+0.4)=17.99 元/股。 综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33元/股调整为17.99元/股。 (2)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Q=126.75×(1+0.4)=177.45万 股。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2-21│其他事项 ──────┴──────────────────────────────────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明琳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 托投票权。 (3)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3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5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6)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8020万股;鉴于2023年度公司业绩达成 触发值,且部分激励对象因不完全满足部门层面/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因考 核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1223万股。 因此,激励对象由104人调整为89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9243万股 。 ──────┬────────────────────────────────── 2025-02-2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5397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00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6.00万股的2.1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6.75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6.00万股的1.9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89.89%;预留14.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6.00万股的 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11%。 (3)授予价格:17.99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17.9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04人,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 2025-02-21│其他事项 ──────┴──────────────────────────────────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的管理, 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完善内部组织管理,现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管理需要,公司拟对组织架构 进行调整,增设技术创新中心、质量与可靠性中心,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 2025-01-25│其他事项 ──────┴──────────────────────────────────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罗伟绍先生因已达到法 定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劳务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且罗伟绍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罗伟绍先生与公司签有相关协议,其在任职期间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 ,不存在涉及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罗伟绍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结合专业背景、任职履历、对公司研发项目和技术发展的贡献情况等因素,公司新增认定 王远卓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罗伟绍先生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劳务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且罗伟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罗 伟绍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罗伟绍先生,1956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华盛顿大学 ,电气工程学博士。1980年至1987年,分别担任美国霍尼韦尔公司、美国摩托罗拉公司的工程 师;1987年至1991年,担任美国美敦力公司工程师;1991年至1997年,担任美国InControlInc .工程师;2000年10月至2001年2月,担任美国ScrupulousDesignLLC经理;2001年2月至2020年 10月,担任美国ScrupulousDesignInc.董事;2005年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晶华有限总经理 ;2020年12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2 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伟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罗 伟绍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罗洛仪女士系兄妹关系,罗伟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罗伟绍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伟绍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罗伟绍先生在公司任相关职务期间,主要负责的相关技术研发工作已平稳交接,其离任不 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的进展产生影响。 罗伟绍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相关工作,其在任职期间 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 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与竞业限制 根据公司与罗伟绍先生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罗伟绍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双方对保密内容以 及权利义务、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等进行了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罗伟绍先生有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同业竞争事项的情形。 ──────┬────────────────────────────────── 2024-12-31│其他事项 ──────┴──────────────────────────────────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日和2024年12月2 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70816153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吕汉泉 注册资本:玖仟贰佰玖拾柒万肆仟叁佰捌拾玖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5年2月24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351号4号楼5层A座501室 经营范围:微电子集成电路及系统软、硬件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 业务的咨询和服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12-21│收购兼并 ──────┴──────────────────────────────────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 买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邦科技”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芯邦智芯 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芯微”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3300万元并已实缴完毕)。本次交易完成后,智芯微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至2027年度,智芯微实现的目标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720万元、1140万元、2140万元,即业绩承诺期累计目标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本次交易旨在强化公司主业聚焦与业务扩张的战略布局,通过深度融合双方的技术、产品 、市场及供应链,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本次交易不仅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技术储备,拓宽产 品阵列,还能有效拓展至更多下游应用领域,增强公司供应链竞争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 展蓝图及长远规划,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 交易。 ──────┬────────────────────────────────── 2024-12-0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12月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0.8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297.4389万股的1.3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以2024年12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1.3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 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4-11-16│其他事项 ──────┴──────────────────────────────────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 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立案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 2024-09-20│重要合同 ──────┴──────────────────────────────────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与深圳芯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邦科技”或“交易对方”)签署《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4000 万元现金购买芯邦科技属下将持有智能家电控制芯片业务资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芯邦智芯微电 子有限公司60%至70%的股份,并取得控制权。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 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审批程序、未实施完成收购事项之前,该筹 划活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同时,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在 本次交易的后续推进中,公司将推进落实设置业绩承诺等保障机制。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属于签署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 在变动的可能,尚需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审计及 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谈判,且正式收购协议签署尚需要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故公司本次筹划 的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与交易对方芯邦科技签署了《意向协议》,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 4,000万元现金购买芯邦科技属下将持有智能家电控制芯片业务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至70%的股份,并 取得控制权。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评估基准日由双方确认)为基础,结合尽职调查结果和标的公司 的发展前景、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涉及具体付款进度、付款条件 和交割安排由双方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友好协商,并将与最终交易价格一并另行在正式收 购协议中予以明确。 公司已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收购意向 协议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 关联交易。本《意向协议》属于签约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不构成公司的投资承诺,本 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 2024-09-20│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8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 规定,并按照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陈英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2024-09-20│其他事项 ──────┴──────────────────────────────────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6万元。2024年审计 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 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 2024-09-20│其他事项 ──────┴──────────────────────────────────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4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补选罗洛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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