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33 泰坦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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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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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0-20│ 44.47│ 7.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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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02│ 49.59│ 980.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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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2-08-10│ 131.61│ 9.8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02│ 49.39│ 949.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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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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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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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合源一期创│ 3100.00│ ---│ 21.99│ ---│ 0.00│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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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 ---│ ---│ ---│ 3191.49│ ---│ 人民币│
│限公司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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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 ---│ ---│ ---│ 2222.21│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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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顺(上海)生物科│ ---│ ---│ ---│ 1177.03│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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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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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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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生命科学总│ 7.74亿│ 1.46亿│ 5.15亿│ 66.46│ ---│ ---│
│部园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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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11亿│ 0.00│ 2.12亿│ 100.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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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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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575.6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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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英镑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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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Apollo Scientific Ltd.100%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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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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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央硝子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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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5,756,429英镑(以2│
│ │025年7月23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585万元)收购中央硝子株式会社(即Central Glass Co.│
│ │, Ltd,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4044,以下简称"Central Glass日本")持有的│
│ │Apollo Scientific Ltd.(英格兰注册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ASL" │
│ │)100%的股权。 │
│ │ 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境外投资备案及审批程序,并先后取得上海市商委出具的《│
│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并通│
│ │过了英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 │
│ │ 公司、ASL与标的公司股权持有人Central Glass日本于近日共同签署《交割确认书》,│
│ │各方共同确认: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已按照《股权买卖协议》约定向卖方一次│
│ │性支付100%全部股权收购款,卖方确认已收到全部股权收购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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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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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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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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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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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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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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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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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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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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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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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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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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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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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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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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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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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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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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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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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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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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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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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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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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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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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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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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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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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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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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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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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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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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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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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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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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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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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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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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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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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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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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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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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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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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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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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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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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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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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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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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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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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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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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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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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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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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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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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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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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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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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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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泰坦合源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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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实际控制人企业的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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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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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泰坦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投资金额:2500万元 │
│ │ 投资概述: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或“上市公司”或“公│
│ │司”)和关联方上海泰坦合源一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期基│
│ │金”)拟共同投资,对泰坦科技控股子公司上海泰坦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 │的”或“微源检测”)进行增资。增资前,微源检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泰坦科技100%持│
│ │股;增资后,微源检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泰坦科技持股70%,一期基金持股30%。微│
│ │源检测新增的4000万元注册资本,泰坦科技认缴2500万元,一期基金认缴1500万元,泰坦科│
│ │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 本次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
│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比例未达1%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
│ │元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微源检测目前尚未开展业务,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标的可能会面临行业变化、市场竞│
│ │争、经营管理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本次投资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投资失败│
│ │或者不达预期等情形。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的考虑,公司和关联方一期基金拟共同投资,对微源│
│ │检测进行增资。增资前,微源检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泰坦科技100%持股;增资后,微源│
│ │检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泰坦科技持股70%,一期基金持股30%。微源检测新增的4000│
│ │万元注册资本,泰坦科技认缴2500万元,一期基金认缴1500万元,泰坦科技资金来源为自有│
│ │资金。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本次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比例未达1%以上,且未超过30│
│ │00万元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董事长谢应波为上海泰坦合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源私募”)的│
│ │实际控制人,而合源私募是一期基金的管理人。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与一期基金共同投资,│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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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宜昌泰坦科│ 1.81亿│人民币 │2023-05-31│2037-05-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坦泰生│ 7202.27万│人民币 │2021-03-15│2031-03-1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物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蒂凯姆│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9-18│2029-09-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坦泰生│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5-16│2029-05-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物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坦泰生│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6│2029-03-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物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坦泰生│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5│2029-12-1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物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安徽天地生│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8-05│2029-08-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安徽天地高│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8-05│2029-08-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纯溶剂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安徽天地高│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06│2029-03-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纯溶剂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蒂凯姆│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10│2029-03-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蒂凯姆│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9-17│2029-09-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蒂凯姆│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1│2029-03-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蒂凯姆│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7│2029-03-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蒂凯姆│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1-14│2029-01-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蒂凯姆│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1-23│2029-01-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蒂凯姆│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6│2029-03-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蒂凯姆│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7-17│2029-07-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蒂凯姆│ 990.00万│人民币 │2025-01-14│2029-01-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安徽天地高│ 500.00万│人民币 │2025-07-23│2029-07-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纯溶剂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泰坦科│上海迈皋科│ 500.00万│人民币 │2025-12-15│2026-12-1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学仪器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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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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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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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泰坦科技,A股证券代码:688133;
谢应波,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张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周智洪,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定高翔,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6年1月29日,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5年年
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
)将出现亏损,金额预计为-1800万元至-1200万元,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7500万元至-5500万元。2026年2月28日,公司披
露《2025年度业绩快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304.43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
润为-7227.97万元。
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基于审慎性原则
与专业判断审慎核实部分资产的折旧摊销时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等事项,对业绩预告和业绩
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金额进行调整,修正后的归母净利润为 -3091.98万元,修正后的扣非后
净利润为-10113.99万元。同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归母净
利润为-3091.9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0113.99万元。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差异幅度超100%,且相关更正公告披
露不及时,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第5.1.4条
、第6.2.4条、第6.2.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谢应波,时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张庆,时任财务总监周智洪,
时任董事会秘书定高翔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4条、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规定期限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3条、第14.2.5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
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谢应波、时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张庆、时任
财务总监周智洪、时任董事会秘书定高翔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
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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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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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奉科路25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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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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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13)。
4、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6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6、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
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原拟首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原激励对象对应的激励份额共计4.5万股调
整至预留授予部分,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2人调整为11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252.3万股调整为247.8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47.7万股调整为52.2万股。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7.4%。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20%。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
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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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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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5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47.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6,443
.6977万股的1.5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7.8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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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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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奉科路258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应波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骆守俭、包超群因工作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定高翔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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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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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蒂凯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蒂凯姆”
)、宜昌泰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泰坦”)、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天地”)、安徽天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生命”)、上海坦泰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坦泰生物”)、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源生
物”)、上海泰坦纯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源仪器”)、上海迈皋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迈皋仪器”)、上海泰坦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源检测”)、上
海泰坦逸达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达生物”)、奕诺微(上海)分离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奕诺微”)。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39.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
易融资额度、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履约担保、信用证、保函、抵押贷款等等业务
),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9.7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若为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孙公司,则需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担保余额为42270.04万
元,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孙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子
公司、孙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70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
母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蒂凯姆
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宜昌泰坦拟向金融
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地拟向金融机构及非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孙公司天地生命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坦泰生物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聚源生物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纯源仪器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迈皋仪器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控股子公司微源检测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控股子公司逸达生物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
子公司奕诺微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预付
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履约担保、信用证、保函、抵押贷款等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
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另外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地、控股孙公司天地生命的授信额度相互之间可调剂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
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9.70亿
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公司为子公司蒂凯姆、宜昌泰坦、安徽天地
、坦泰生物、聚源生物、纯源仪器、迈皋仪器、微源检测、逸达生物、奕诺微,孙公司天地生
命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1.70亿元。被担保人若为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孙公司,则需提供
反担保。其中安徽天地、天地生命、迈皋仪器、微源检测、逸达生物、奕诺微均为其它股东不
提供同比例担保;安徽天地、天地生命、迈皋仪器、微源检测、逸达生物、奕诺微均为非全资
子公司,需提供反担保。实际发生担保时,上述各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间调剂使
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2、子公司蒂凯姆、宜昌泰坦、安徽天地、坦泰生物、聚源生物、纯源仪器、迈皋仪器、
微源检测、逸达生物、奕诺微,及孙公司天地生命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8亿元。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
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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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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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简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
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含)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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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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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4月25日及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2025-023)。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
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潇女士作
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吉先生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
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陈丽华先生、黄劲松先生接替李潇女士、潘吉先生
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丽华先生、黄
劲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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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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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应计提了减
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6,70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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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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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进口业务将涉及外汇结算,由于自2022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走势波动性显著增强,结合公司进口业务采购账期及货期,可能会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为有
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
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本次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60万美元或
其他等值外币货币,预计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
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
,主要是锁定汇率功能的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公司不会从事以投机
和套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议案》。此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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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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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类、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自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营管理层在相应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
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类、短
期(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营管理层在相应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其中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业务,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行使决策审
批行为后组织财务管理部门办理;单笔金额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业务,由董事长行使
决策审批行为后交财务管理部门办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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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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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为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华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加入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IPO审计、企业并购重组、新三板审计等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注册会计师:黄劲松先生,202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加入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IPO审计、企业并购重组、新三板审计等工作经验,具有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春波,注册会计师,20
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专业胜任
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
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
费13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
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按相关
规定和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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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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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091.98万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截至2025年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了现金分红的条件。鉴于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
红条件和发放股票股利条件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及
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
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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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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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等
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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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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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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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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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3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顾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的议案》,同意选举顾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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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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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奉科路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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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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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奉科路25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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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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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坦科技生命科学总部园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62489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1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003512562.5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328561.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985184001.4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8月1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4-0003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也
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和2022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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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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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482.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79%;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4.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1.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27.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63.4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1、2025年是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的一年,也是公司极具压力和挑战的一年。
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中进行了业务结构调整,强化客户需求与公司能力的匹配,在经营
中主动放弃部分难以盈利或占用资金周期较长的业务,使得营业收入出现下滑。
2、由于公司放弃了部分业务,虽然毛利率有所增长,但优质业务新增收益尚无法补足放
弃业务损失的毛利,整体毛利额仍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带来的折旧摊
销增长较多,另外由于商誉减值、存货跌价的影响,多个因素导致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下降较多,降幅较大。
(二)上表中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86.87%,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58.11%;公
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01.17%,原因系:1、公司主动放弃部分
业务,毛利额有所下降;2、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致折旧摊销增长较多;3、商誉减值、存货
跌价的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363.43%,除
前述原因外,主要系24年并购标的付款调整及25年并购标的的负商誉带来的非经常损益金额较
大,使得扣非净利润的变化幅度大于净利润变化幅度。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00%,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0.96个百分点,系净利润下降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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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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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
,金额预计为-1800万元至-12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至-55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
损,金额预计为-1800万元至-1200万元。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
至-5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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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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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谢应波先生、张庆先生、张华先生、许峰源先生、王靖宇先生、张维燕女士关于续签《一致行
动人协议》的通知。鉴于各方在2024年12月2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原《
一致行动人协议》”)即将到期,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对
公司实质且有效的控制,各方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背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应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9.88%的股份;张庆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4.59%的股份;张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4.5
9%的股份;许峰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4.58%的股份;王靖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持有公司4.58%的股份;张维燕女士系谢应波先生配偶,持有公司1.35%的股份。六人
合计持有公司29.57%的股份,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各方2024年12月27日签订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
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有效期为一年。鉴于原《一致行动
人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谢应
波先生、张庆先生、张华先生、许峰源先生、王靖宇先生、张维燕女士于2025年12月26日续签
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
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协议各方事先确定的一致的投票意见对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
(2)向股东会或董事会行使提案权;
(3)行使非职工董事候选人提名权。
2、如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协
议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形成统一意思表示基础上,以各方共同名义向股东会、董事
会提出议案。
3、协议各方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前须充分沟通
协商,就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会、董事会上对该等事项行
使表决权。如果协议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
权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同意应以甲方的意见为准,各方应配合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
投票。
4、在本协议生效期限内,未经协议其他各方全部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所持股份进行质
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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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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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定高翔先生的书
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及工作安排调整原因,定高翔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高翔
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顾梁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顾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顾梁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顾梁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附:简历
顾梁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
信息管理专业。2007年7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中宏保险,担任营销部大区经理;2009年9月至2
011年9月就职于上海翰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3年4月,就
职于泰坦有限,历任科研仪器耗材总监;2013年4月至今,就职于泰坦科技,担任监事(监事
会取消前)、仪器耗材部副总裁。
截至目前,顾梁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
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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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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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内部管理需要,于近日对主要办公地
址进行了调整,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沟通和交流,现将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除主要办公地址变更外,投资者热线等联系方式未发生变化,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网址:https://www.titansci.com/
投资者邮箱:contact@titansci.com
投资者热线:021-60878330
公司传真:021-60878355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258号邮政编码: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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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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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注
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即科技创新债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申
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债券简称
:25泰坦科技CP001(科创债)]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365日
,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利率为3.19%。本期债券由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优化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积
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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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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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泰坦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2500万元
投资概述: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或“上市公司”或“公司
”)和关联方上海泰坦合源一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期基金”
)拟共同投资,对泰坦科技控股子公司上海泰坦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或
“微源检测”)进行增资。增资前,微源检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泰坦科技100%持股;增资
后,微源检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泰坦科技持股70%,一期基金持股30%。微源检测新增
的4000万元注册资本,泰坦科技认缴2500万元,一期基金认缴1500万元,泰坦科技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
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比例未达1%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微源检测目前尚未开展业务,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标的可能会面临行业变化、市场竞争
、经营管理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本次投资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投资失败或者
不达预期等情形。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的考虑,公司和关联方一期基金拟共同投资,对微源检
测进行增资。增资前,微源检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泰坦科技100%持股;增资后,微源检测
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泰坦科技持股70%,一期基金持股30%。微源检测新增的4000万元注
册资本,泰坦科技认缴2500万元,一期基金认缴1500万元,泰坦科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
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比例未达1%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
元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谢应波为上海泰坦合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源私募”)的实
际控制人,而合源私募是一期基金的管理人。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与一期基金共同投资,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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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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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上海泰礼璟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工商注册名为准。以下简称“接力基金第七期”或“合伙企业
”)主要从事新材料、科学服务等行业相关早期科技类创业企业的投资。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方向相一致,新设立的基金投资的主要方向
也是科学服务行业,对公司未来的战略性投资和并购能提供较好的行业资源、技术支持及投资
标的选择,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协同创新和生态构建。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接力基金第七期尚在募集期。首关认缴出资为24
2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认购接力基金第七期11.
9835%的财产份额。待基金完成最终募集后,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40000万元,其中泰坦科
技认缴出资额保持2900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接力基金第七期工商注册流程以及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尚未完成签署
,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2、接力基金第七期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
投资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接力基金第七期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可能
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行业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
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行为,无法完全控制
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
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
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金优
势,促进公司产业布局优化与完善,对公司未来的战略性投资和并购能提供较好的行业资源、
技术支持及投资标的选择,更好的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协同创新和生态构建,公司拟作为有
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出资至接力基金第七期。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
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本次投
资行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管理模式
基金采用市场化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模式,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和有限合伙协议约定
,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模式。管理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
限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运营及投资事宜,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项目投资决策。根据有关规定,与有托管资质的国有银行签署托管协议,资金由银行托管。
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是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组织机构
包括合伙人大会、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方式及权限参照协议有关具体条款
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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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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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
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
创新投入力度。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情况
注册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
注册有效期:二年;
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在注册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发行;发行对象: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以及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注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
实际情况,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中介
机构的选聘等与本次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
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管理层可在本次注册通知书的约定范围内对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负责并组织实施与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
包括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信息披露工作。
6、办理与发行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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