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35 利扬芯片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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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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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0-30│ 15.72│ 4.7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14│ 19.27│ 1635.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14│ 19.27│ 332.9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4│ 13.29│ 1141.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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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14│ 13.29│ 249.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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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4-07-02│ 100.00│ 5.1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4│ 13.19│ 756.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14│ 13.19│ 193.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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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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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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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德学镂科芯创业投│ 1000.00│ ---│ 3.25│ ---│ -214.23│ 人民币│
│资基金(青岛)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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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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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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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 4.90亿│ 2.11亿│ 4.73亿│ 96.50│ ---│ ---│
│路测试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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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0.00│ 2297.56万│ 10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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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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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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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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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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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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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 │
│ │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 │ 被担保人均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
│ │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上海光瞳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及│
│ │利阳芯(东莞)微电子有限公司。 │
│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 │
│ │)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 │
│ │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3292.49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连带责│
│ │任担保,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 │ 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 一、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
│ │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
│ │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信托等,具体授信额度│
│ │、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
│ │ 为提升贷款融资授信效率,拟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
│ │、土地、房产、设备、专利等作为担保品,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
│ │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 │
│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
│ │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
│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 │ (二)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情况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江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其他金融│
│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未 │
│ │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
│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黄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第7.2.11条第五款规定,│
│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 │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 │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直接融资或担保,其│
│ │中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给全资子公司提供直接融资,共计不超过总额人民币25.00亿元( │
│ │或等值外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给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共计不超过总额人民│
│ │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 │
│ │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形式及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
│ │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
│ │ (三)相关审议程序 │
│ │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公司关联董事黄江、黄主、黄帝祺予以回避表决。 │
│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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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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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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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董事担任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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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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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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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
├──────┼────────────────────────────────────────┤
│关联方 │郭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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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1 │
├──────┼────────────────────────────────────────┤
│关联方 │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董事担任其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1 │
├──────┼────────────────────────────────────────┤
│关联方 │郭汝福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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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上海利扬 │ 6.00亿│人民币 │2023-08-14│2041-08-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片测试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利扬芯│东莞利扬 │ 4.90亿│人民币 │2022-09-23│2033-09-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片测试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利扬芯│利阳芯 │ 1.00亿│人民币 │2025-06-23│2033-06-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片测试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利扬芯│上海利扬 │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9-19│2026-06-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片测试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利扬芯│上海利扬 │ 2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2│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片测试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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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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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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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被担保人均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上
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上海光瞳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利阳
芯(东莞)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
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3292.49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
,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信托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
、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为提升贷款融资授信效率,拟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
土地、房产、设备、专利等作为担保品,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
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江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其他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未收取
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黄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第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
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直接融资或担保,其中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给全资子公司提供直接融资,共计不超过总额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
值外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给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共计不超过总额人民币25.0
0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
保类型,具体担保形式及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
公司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三)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黄江、黄主、黄帝祺予以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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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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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发行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
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
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
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
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
象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
形的,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
)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该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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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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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
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长期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的绩效评价
及考核指标,参考所处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
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
通过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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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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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197063.35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975257.3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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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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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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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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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2919000元(2919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2927701.08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3月31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31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满足情况
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9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0.9
56元/股),已触发《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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