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35 利扬芯片 更新日期:2025-05-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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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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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0-30│ 15.72│ 4.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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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14│ 19.27│ 1635.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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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14│ 19.27│ 332.9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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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4│ 13.29│ 1141.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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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14│ 13.29│ 249.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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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4-07-02│ 100.00│ 5.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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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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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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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德学镂科芯创业投│ 1000.00│ ---│ 3.25│ ---│ 252.95│ 人民币│
│资基金(青岛)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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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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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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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 4.90亿│ 2.62亿│ 2.62亿│ 53.43│ ---│ ---│
│路测试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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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2297.56万│ 2297.56万│ 10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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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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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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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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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国芯微(重庆)科技有限公司100%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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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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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玲、李瑞麟、封晓涛、贾艳雷、孙絮研、李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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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芯微(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国芯微”或“交易标的”)股东李玲、李瑞麟、封晓涛、贾艳雷、孙絮研及李亮签│
│ │订《股权转让意向书》,拟收购前述股东合计持有的国芯微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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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5 │交易金额(元)│1.5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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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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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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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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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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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
│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对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利扬”)增资20,000│
│ │.00万元(以下简称“前次出资”),其中5,00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15,000.00万元作为│
│ │资本公积,该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利扬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
│ │日,前次出资尚有14,000.00万元未实缴。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本次计划投 │
│ │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9,925.71万元,其中14,000.00万元拟用于缴足前次出资;15,925.7│
│ │1万元拟用于对东莞利扬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拟全额计入资本公积,不增加东莞利扬注册资 │
│ │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利扬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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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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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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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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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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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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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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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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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郭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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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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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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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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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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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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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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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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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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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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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郭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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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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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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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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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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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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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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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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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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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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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郭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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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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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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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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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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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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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上海利扬 │ 6.00亿│人民币 │2023-07-28│2041-07-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片测试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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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东莞利扬 │ 4.30亿│人民币 │2022-09-23│2033-09-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片测试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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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上海利扬 │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9-19│2026-06-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片测试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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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上海利扬 │ 2000.00万│人民币 │2023-02-10│2027-02-1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片测试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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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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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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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被担保人均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上
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扬”)、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莞利扬”)及利阳芯(东莞)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阳芯”)。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
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2474.51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
,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信托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
、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为提升贷款融资授信效率,拟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
土地、房产、设备、专利等作为担保品,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
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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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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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发行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
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
,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
票所有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
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
象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
形的,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
)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该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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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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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及
会计估计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对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遵循谨慎性、合理性
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总额为人民币1,019.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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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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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
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为保障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
滚存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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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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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1名激励对象已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75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为
: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100%。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
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3084480.19元,较2020年增长98
.98%,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成。据此,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80%,作废处理未达成部分限制性股票37149股(含归属不足1股尾差)。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32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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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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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8596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72.80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640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22
8.8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8%;预留44.0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2%。
(3)授予价格:13.187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13.18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72人,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预留授予11人,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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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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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7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利扬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6.13元/股)的130%(含130%,即20.97元/股),已触发《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议案
》,决定本次不行使“利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
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期间),如“利扬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
赎回条款,亦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公司以2025年6月8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
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利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利扬转债”有条件赎回的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号)同意注册,广东利扬芯片测
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89094.32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
年7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利扬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48”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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