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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蛋白(68813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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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37 近岸蛋白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9-20│ 106.19│ 17.4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景旭榕煦创业投│ 1000.00│ ---│ 5.00│ ---│ 0.00│ 人民币│ │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诊断核心原料及创新│ 8.05亿│ 1024.26万│ 1.19亿│ 14.73│ ---│ ---│ │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44亿│ 100.00│ ---│ ---│ ├─────────┼──────┼─────┼─────┼─────┼─────┼──────┤ │股份回购 │ ---│ 160.99万│ 1195.98万│ 1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4亿│ 374.53万│ 2890.34万│ 5.52│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1亿│ 2756.20万│ 1.26亿│ 73.58│ ---│ ---│ ├─────────┼──────┼─────┼─────┼─────┼─────┼──────┤ │尚未确认投向的超募│ ---│ ---│ ---│ ---│ ---│ ---│ │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30 │交易金额(元)│5.3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近岸科技”) │ │ │ 资金金额及来源: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岸蛋白│ │ │”)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279.45万元(含募集资金及其相应利息,具体金额以实施增资│ │ │时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 │实施。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25│价格调整 ──────┴──────────────────────────────────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拟将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6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25元/股(含),回 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 不超过30.6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 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41)。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 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 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30.6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25元/股(含)。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 2026-03-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7,5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7,5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 3,860股,并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70,175,439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53,911,380股,占公司 发行后总股本的76.8237%,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6,264,059股,占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23.176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上海欣 百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欣百诺”)、苏州帆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苏州帆岸”)、苏州玫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玫 岸”)、苏州捌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捌岸”),其中上海欣百 诺持有的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公司股价上市后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06.19元/股,触发延长锁定期6个月的承诺至2026年3月28 日,该部分限售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0,355,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43.2559%;苏州 帆岸、苏州玫岸及苏州捌岸持有的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至2025年9月28 日,该部分限售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145,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1816%;上述4 名限售股股东合计持有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37,50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3.4375%, 将于2026年3月30日起上市流通。 ──────┬────────────────────────────────── 2026-03-04│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南京金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京金溧”)持有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73 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96%;股东苏州金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苏州金灵”)持有公司153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19%;股东上海普近科技 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普近”)持有公司11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1582%。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下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0111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9 97%。 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股东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股东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01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97%。本次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151.09万元,同比增长18.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7618.27万元,同比增亏40.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7551.95万元,同比增亏5.2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5346.91万元,较期初下降2.9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 3632.30万元,较期初下降3.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29.19元,较期初下降3 .01%。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面临行业的种种挑战,公司持续丰富产品线、不断完善细分应用领域解决方案 、积极开拓新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增长。 公司秉承“专注底层创新,赋能生物医药行业”的理念,持续在RNA药物、抗体药、基因 与细胞治疗、类器官、合成生物学等领域加大技术和研发投入,通过研发创新巩固技术优势, 应对市场变化,拓展长期发展空间,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增加。 公司积极应对行业竞争,不断拓展市场份额,持续优化扩充营销团队,推进海外市场开拓 ,加强海内外渠道建设和品牌营销,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增加。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未来期间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的部分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计入其他收益的补助减少。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均超过30% ,主要系公司积极应对行业竞争,始终坚持创新研发,持续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深化渠道管 理、积极开拓新业务,研发和销售费用均保持较高投入,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报 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增加,政府补助金额的减少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年度: 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00.00万元到-6,600.00万元。 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00.00万元至-6,500.00万元 。 ──────┬────────────────────────────────── 2025-11-28│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南京金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溧”)和苏州金灵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金灵”)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共计持有公司2911 1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15%;股东上海普近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普近”)持有公司11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8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京金溧、苏州金灵和上海普近因自身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股东的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相关股东均为持股5%以下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本次披露减持计划为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减持公司股份将提 前3个交易日公告的承诺。 在上述股东减持期间,若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2025-11-26│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0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文苑路88号东恒盛国际大酒店五楼姑苏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0-14│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拟将股份回购 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 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 价格不超过30.6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 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1)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14日,公司股份原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三、本次延长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以来,公司积极 推动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在实施回购期间,受市场行情、公司股价波动、资金计划安排、交 易窗口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预计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无法完成回购计划。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竞争态势、公司经营现状以及未来的战略发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等多重因 素后,从维持公司长期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角度出发,公司拟将原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截止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除回购实 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 2025-08-28│其他事项 ──────┴──────────────────────────────────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29.73%。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754386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 .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298.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219.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6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2]200Z0058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与民生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2025-08-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飞,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骄成超声(688392)、龙旗科技(603341) 、科华生物(00202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啸,2015年成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太和水(605081)、恒立液压(601100)、澳华内镜(68821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 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梦婷,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天顺风能(002531)、卫宁健康(300253)、澳 华内镜(68821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 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上半 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30.01万元。 ──────┬────────────────────────────────── 2025-07-29│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 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实施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2025年7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04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62%,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5.51元/股,最低价为28.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95.609120万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 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 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2025-06-26│其他事项 ──────┴──────────────────────────────────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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