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38 清溢光电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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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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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1-11│ 8.78│ 5.2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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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5-04-17│ 25.00│ 11.8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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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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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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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 6.00亿│ 4.82亿│ 4.82亿│ 82.19│ ---│ ---│
│地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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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 6.00亿│ 3.74亿│ 3.74亿│ 62.27│ ---│ ---│
│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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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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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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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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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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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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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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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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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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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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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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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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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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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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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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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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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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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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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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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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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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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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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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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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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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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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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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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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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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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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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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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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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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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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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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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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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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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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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佛山清溢 │ 7.00亿│人民币 │2024-10-28│2034-10-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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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佛山清溢微│ 4.20亿│人民币 │2024-12-04│2034-12-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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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合肥清溢 │ 2.00亿│人民币 │2025-02-18│2033-02-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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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合肥清溢 │ 8000.00万│人民币 │2024-05-30│2029-05-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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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合肥清溢 │ 8000.00万│人民币 │2023-11-20│2030-03-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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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合肥清溢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2-27│2028-03-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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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合肥清溢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10-14│2029-08-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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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深圳清溢微│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5-28│2029-05-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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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深圳清溢微│ 4880.00万│人民币 │2024-06-11│2029-06-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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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深圳清溢微│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6-13│2029-06-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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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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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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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邓振玉先生近日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相关职务,并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辞职后邓振玉先生将不在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
邓振玉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在
公司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
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邓振玉先生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邓振玉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相关职务,并已办理完成工作
交接及离职手续,辞职后邓振玉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邓振玉先生在
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基本情况
邓振玉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9月至199
8年2月在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1998年2月起进入公司工作,
历任图形设计部主管、图形设计部经理、制造厂副厂长、计算机部经理、首席信息官、TFT厂
厂长、图形设计部技术总监等职务,2007年10月担任图形设计部总监,现任图形设计部总监兼
计算机部经理及信息安全管理者代表。
(二)邓振玉先生参与的项目及知识产权情况
邓振玉先生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相关研发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
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在公司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
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邓振玉先
生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与竞业禁止情况
根据公司与邓振玉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
、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邓振玉先生对其在公司工作过程中所获得所有保密和专有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邓振玉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撑公司未来
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未来公司将进一步
加大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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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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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庄鼎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11人;
2、董事会秘书任新航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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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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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2025年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公司拟在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对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对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对佛山
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对深圳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为新增担保额度,在原担保额度预计授权范围内签署的担保协议仍在合同有
效期内的,公司继续履行相关担保义务。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具体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授权自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唐英敏女士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间以实际法
律文件确定的期限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
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具体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
准。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以上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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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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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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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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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
光电”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微
”)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借款利率为0%。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
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溢微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清溢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
为0%。有效期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清溢微提供财务资助,核心目的系为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
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持正常运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
常资金周转需求,亦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推进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
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
公司作为控股方,能够对控股子公司清溢微的业务运营、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各方面实
施全面、有效管控。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控股子公司清溢微的经营管
理力度,严格规范其资金使用流程,加强资金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安
全,确保财务资助资金发挥应有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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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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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
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7305592.4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2917749.9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公司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14800000股,扣减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23419股后为31307658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28176892.29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度拟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包括2
025年半年度分红28176892.29元)56353784.58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或
注销,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9%。如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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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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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9.8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
。
(8)2024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清溢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
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112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丁晓燕、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瑛瑛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59.4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4.15万元,以上费用为不含税
金额。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参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项目成员的工作质
量、专业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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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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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或“公司”)
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伟华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AVAINTERNATIONALLIMITED)出具的《关于
增持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伟华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唐
英敏女士、唐英年先生控制的企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伟华电子有限公司计划自2025年4月1
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
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收到伟华电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结果的告知函》,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3月25日,伟华电子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20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增持金额合计
为人民币2001.4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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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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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洪志华先生近日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务,并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辞职后洪志华先生将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洪志华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在
公司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
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洪志华先生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洪志华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务,并已办理
完成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辞职后洪志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洪志
华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基本情况
洪志华先生,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6月至202
3年4月历任公司制造厂主管、副厂长、三厂厂长、第一厂长,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制造厂
厂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0000股。
(二)洪志华先生参与的项目及知识产权情况
洪志华先生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相关研发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
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在公司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
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洪志华先
生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与竞业禁止情况
根据公司与洪志华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
、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洪志华先生对其在公司工作过程中所获得所有保密和专有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洪志华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撑公司未来
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未来公司将进一步
加大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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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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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3967.01万元,同比增长11.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18715.48万元,同比增长8.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6754.13万元,同比增长9.71%。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
产分别同比增长42.27%、87.16%和58.6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所致。本报告期
内实际发行普通股股份48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
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00.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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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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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8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8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5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3号),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新增股份4800000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266800000股变更为3148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6名,持有
限售股共计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5%,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
售股份将于2025年10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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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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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
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姜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姜巍先生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
任职资格的规定,将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工代表董事的职责
。姜巍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姜巍先生简历
姜巍,男,1984年出生,本科。2007年7月至2013年7月间,担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
上海)有限公司光罩厂工艺工程师;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担任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光
刻科主任级工程师;2014年7月加入上海徐汇科盛德半导体有限公司(原上海凸版光掩模有限
公司),至今先后担任专家级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及技术研发部经理等职位,同时担任
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区级)负责人、高新技术企业(市级)技术带头人、科盛德全球技术审查
和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科盛德全球客户认证及技术转移委员会成员等技术职位,作为公司技术
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生产工艺、技术研发以及设备相关的工作,在上海徐汇科盛德半导体有
限公司任职期间,曾带领技术团队首次突破10-28nm技术节点光掩模量产以及客户认证,并主
导完成高端光掩模新生产线搭建项目,服务全球各大知名集成电路和设计公司,产品良率和口
碑都到达国际顶尖水平。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202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
理。姜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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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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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执
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
案》。为保障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优化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提高
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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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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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
并净利润人民币92037635.9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5690
235.92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截至本披露日,公司总股
本3148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23419股后为313076581股,以此为基数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176892.29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1%。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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