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39 海尔生物 更新日期:2026-06-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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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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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0-16│ 15.53│ 11.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08│ 41.88│ 3688.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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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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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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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协禾生物医药产│ 4500.00│ ---│ 100.00│ ---│ 18.41│ 人民币│
│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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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创华资创业投│ 1800.00│ ---│ 60.00│ ---│ -19.27│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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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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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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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 3.00亿│ 795.27万│ 2.76亿│ 92.01│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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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9400.00万│ 4700.00万│ 9400.00万│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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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6290.57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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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5.00亿│ 3272.60万│ 5.44亿│ 108.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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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网络建设 │ 2.00亿│ ---│ 2.09亿│ 104.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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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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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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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徽海启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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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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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鸿鹄│
│ │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鹄航空”)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方,公司放弃本次增资│
│ │事项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扩股,公司关联方安徽徽海启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徽海启明”)拟出资50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625.00万元,非关联方 │
│ │兰溪聚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溪聚创”)拟以2000.00万元人民 │
│ │币认缴注册资本250.00万元,增资价格均为8元对应1元注册资本,增资款将用于鸿鹄航空业│
│ │务发展。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鸿鹄航空的注册资本由375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625万元人民│
│ │币,公司持有鸿鹄航空股权比例从72%变更为58.38%,鸿鹄航空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中增资方徽海启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海立方舟股权投│
│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方舟”)和持徽海启明29%股份的有限合伙人上海滴水成 │
│ │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水成海”)与海尔生物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
│ │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
│ │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 │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的行为,不属于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 │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应收账款│
│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岛海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睿海创世商│
│ │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青岛海融汇商业保理│
│ │有限公司、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海尔生物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
│ │,公司与该等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应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计算,累计计算关联交│
│ │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交易尚需│
│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事│
│ │项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其他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以及与不同关│
│ │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 │ 本次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仍在持续洽谈阶段,后续不排除有其他投资人参与增资的可能│
│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青岛鸿鹄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是亚太首家主动式航空温控集装箱租赁运营服务商,为需要│
│ │精准温控的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精密电子等高价值温敏产品提供解决方案,是海尔生物领│
│ │先的低温技术跨界拓展的典型实践。 │
│ │ 鸿鹄航空所属行业具有典型的高壁垒、高黏度特征,长期以来被欧美企业垄断。成立四│
│ │年来,鸿鹄航空聚焦产品开发和适航取证。核心产品RKN-AT1和RAP-AT1打破欧美垄断,在控│
│ │温、续航等关键性能上领先对手;获得中国民航局(CAAC)和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双 │
│ │重适航认证,为亚太区域首家。 │
│ │ 接下来,除继续完成欧洲适航证的取证外,鸿鹄航空的业务发展将围绕全球市场运营服│
│ │务能力的提升,加快集装箱的投放、拓展签约航司及建设全球运营站点。为进一步增强鸿鹄│
│ │航空的资本实力、支持上述业务的开展,鸿鹄航空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其中,公司关│
│ │联方徽海启明拟以人民币5000.00万元认购鸿鹄航空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25.00万元;非关 │
│ │联方兰溪聚创拟以2000.00万元认购鸿鹄航空新增注册资本250.00万元。本次交易涉及上市 │
│ │公司向关联方放弃本次鸿鹄航空增资事项的优先认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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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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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海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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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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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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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拟与│
│ │青岛海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无│
│ │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
│ │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市场业务开展,降低应收风险及应收管理成本,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
│ │转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拟与青岛海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睿海创世商│
│ │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在3000万元总额度内│
│ │根据业务情况可分别与青岛海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
│ │合同。 │
│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
│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与不同关联方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超过上市公│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青岛海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青岛海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公司实控人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海尔集团公司控制,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 (二)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公司实控人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海尔集团公司控制,│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一)交易资产:公司应收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 │
│ │ (二)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 │ (三)交易方式: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 │
│ │ (四)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单笔合同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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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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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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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鸿鹄航
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鹄航空")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方,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
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扩股,公司关联方安徽徽海启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徽海启明")拟出资50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625.00万元,非关联方兰溪聚创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溪聚创")拟以200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注册资本250
.00万元,增资价格均为8元对应1元注册资本,增资款将用于鸿鹄航空业务发展。本次增资扩
股完成后,鸿鹄航空的注册资本由375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625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鸿鹄航空
股权比例从72%变更为58.38%,鸿鹄航空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中增资方徽海启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海立方舟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方舟")和持徽海启明29%股份的有限合伙人上海滴水成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水成海")与海尔生物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
大法律障碍。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的行为,不属于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岛海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青岛海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海尔生物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公司与
该等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应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计算,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其他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
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本次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仍在持续洽谈阶段,后续不排除有其他投资人参与增资的可能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青岛鸿鹄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是亚太首家主动式航空温控集装箱租赁运营服务商,为需要精
准温控的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精密电子等高价值温敏产品提供解决方案,是海尔生物领先的
低温技术跨界拓展的典型实践。
鸿鹄航空所属行业具有典型的高壁垒、高黏度特征,长期以来被欧美企业垄断。成立四年
来,鸿鹄航空聚焦产品开发和适航取证。核心产品RKN-AT1和RAP-AT1打破欧美垄断,在控温、
续航等关键性能上领先对手;获得中国民航局(CAAC)和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双重适航
认证,为亚太区域首家。
接下来,除继续完成欧洲适航证的取证外,鸿鹄航空的业务发展将围绕全球市场运营服务
能力的提升,加快集装箱的投放、拓展签约航司及建设全球运营站点。为进一步增强鸿鹄航空
的资本实力、支持上述业务的开展,鸿鹄航空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其中,公司关联方徽
海启明拟以人民币5000.00万元认购鸿鹄航空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25.00万元;非关联方兰溪
聚创拟以2000.00万元认购鸿鹄航空新增注册资本250.00万元。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向关联
方放弃本次鸿鹄航空增资事项的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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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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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办公楼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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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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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创睿”
)持有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32103659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14%。该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已上
市流通。
海创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
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此外,海尔集团还通过其控制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尔生物医疗控股”)以及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海创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0591463股和86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8%、2.
74%。
海尔集团一致行动人海创智分别于2022年3月、2022年7月、2025年1月连续3次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增持8675900股,累计耗资3.84亿元。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2026-005),因自身资金需求,海创睿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85%,即不超过2690189股。截至2026年5月22日,海创睿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2375000股,达总股本的0.75%。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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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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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参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数不超过309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112.5673万股,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
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25000股,于2
026年5月21日非交易过户至“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
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555%,过户价格为33.42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1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55%。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所持股
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两期归属至持有人,具体归属安排请见《青岛海尔生物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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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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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
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宋佳峻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上述议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因个人原因,刘向青女士将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向青女士在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本公司董事会对她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
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宋佳峻先生简历如下:
宋佳峻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
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宋佳峻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32-88935566
传真:0532-88935573
邮编:266000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电子邮件:haierbi
omedical@haierbiomedic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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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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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盈康一生大厦15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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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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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
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
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
,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青岛
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青岛海尔生物医疗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
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基本原则,在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并保
留优秀管理人才与核心骨干,增强职工凝聚力与公司竞争力,持续激发公司发展活力,优化薪
酬结构并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合理配置短、中、长期激励资源,进一步强化激励与约束力度。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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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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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未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应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
的意见,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一)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在盈利、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
(二)现金分红规划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
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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