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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通(68814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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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43 长盈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1-29│ 35.67│ 7.5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3│ 17.14│ 670.69万│ ├───────────┼───────────┼───────────┼───────────┤ │增发 │ 2025-09-29│ 21.95│ 1.4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北长翼共盈创业投│ 4500.00│ ---│ 30.00│ ---│ 69.00│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 5000.00万│ 1.50亿│ 100.00│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 4.00亿│ 8653.66万│ 2.68亿│ 60.80│ ---│ ---│ │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 │ │ │ │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 4.40亿│ 8653.66万│ 2.68亿│ 60.80│ ---│ ---│ │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 │ │ │ │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 │超募资金用于特种光│ ---│ ---│ ---│ ---│ ---│ ---│ │纤光缆、光器件产能│ │ │ │ │ │ │ │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 ---│ 185.37万│ 2285.37万│ ---│ ---│ ---│ │购 │ │ │ │ │ │ │ ├─────────┼──────┼─────┼─────┼─────┼─────┼──────┤ │未启用超募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01 │交易金额(元)│1.5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 │ │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 │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 │ │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 │ │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3名交易对方购买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 │ │ │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 │ 交易价格15800.00万元。 │ │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5年9月29日核准标的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 │ │ │事项,并向标的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100%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 │ │名下。本次过户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00%股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辛军 427.00万 3.49 69.79 2025-01-25 ───────────────────────────────────────────────── 合计 427.00万 3.4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25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17 │质押占总股本(%) │0.41 │ ├────────┼──────────────┴────────┴──────────────┤ │股东名称 │辛军 │ ├────────┼──────────────────────────────────────┤ │质押方 │山东历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2 │质押截止日 │2028-01-2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2日辛军质押了50.0万股给山东历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武汉长盈通│长盈通计量│ 1680.00万│人民币 │2025-12-16│2028-12-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技术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23│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武汉长盈通光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皮亚斌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 2026-05-08│其他事项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3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13%;董事、副总裁邝光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20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3%;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廉正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9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曹文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 3%; 董事江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合伙人资金需求,盈众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7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78% 。 因个人资金需求,邝光华先生、廉正刚先生、曹文明先生、江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邝光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84%,占其个人本次减 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0000%;廉正刚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9484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513%,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0000%; 曹文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8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63%,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0000%;江斌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不超过0.0021%,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0000%。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 2026-04-29│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三家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共计6家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2026年度,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7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8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盈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17000万元,其中,对全 资子公司担保13000万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4000万元,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 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实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按照“同 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 、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 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为保证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利实施,公司应根据各子公司当年投资需求、现金流等实际情 况,决定其当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以确保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1.公司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会上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 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临时股东会审议,或者公司召开年度 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 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 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 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2114.06万元 。 二、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 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烨女士,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女士,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武汉长盈通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 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刘起德,2009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6年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起德、项目合伙人朱烨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最近3年未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朱烨、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起德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中审众环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7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 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公司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 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 计费用。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 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 派发情况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28779.2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3681951.5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8492868.6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8051930.26元。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拟实施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8780802股扣减公司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78064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26602738股,以此 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6330136.9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为26.45%。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191582.76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521719.6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 .61%。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方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批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1│其他事项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 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公司拟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 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 2026-02-27│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797.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2%;实现利润总额23 74.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3.88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29.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7.53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25.80%。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5408.69万元,较年初增长31.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134780.35万元,较年初增加15.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0.47元/股, 较年初增加9.52%。 (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2025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拓市场,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光纤环器 件产品核心竞争力,光纤环器件、光模块等产品生产交付能力大幅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扩大了公司现有特种光 纤光缆和新型材料在光通信领域的应用,提升了公司营收规模及整体盈利能力,有助于加快光 纤陀螺光子芯片器件产业化落地。 3、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产品成本管理效果显现,各项费用支出有效控制,持续降本增 效,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光纤环器件交付量增加,实现营业收 入及毛利率提升。 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5408.69万元,较年初增长31.38%,主要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 投入增加,同时因并购导致商誉增加。 ──────┬────────────────────────────────── 2026-02-06│其他事项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 名交易对方收购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6号)。武汉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已于2025年9月29日核准标的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事项,并向标的公司换 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已完 成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过渡期间及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依据公司与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签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创联智光 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如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为当月 15日以后(不含当月15日),期间损益自估值基准日计算至交割日当月末。本次交易的估值基 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2025年9月29日,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2025年1月1 日至2025年9月30日。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 方承担。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则由交易对方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足额补足,每一交易对方应承担的补足金额按照上市公司通过本次 重组向其收购的标的资产比例确定,前述亏损不包括过渡期内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的股份支付 对标的资产净利润影响(如有)。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及实施情况 中审众环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过渡期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0200号)。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6820680.9 4元,未发生经营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 享有。 ──────┬────────────────────────────────── 2026-01-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武汉长盈通光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12-27│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 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 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 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 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风控与审计部进行监督。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风控与审计部进行监督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27│其他事项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李长松先生满足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长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 李长松先生个人简历: 李长松,男,回族,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控制技术与自 动化专业。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任武汉光迅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11 年12月,任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区主任;2012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武汉长盈通光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7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武汉光谷长盈通计量有限公司总经 理;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海南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武 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长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长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12-2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2-27│其他事项 ──────┴──────────────────────────────────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由于上述项目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 ,建设进度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及幕墙装饰工程的建设,尚处于内装 装修和配套设施建设准备阶段,鉴于后续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及交付竣工验收的严谨性,公司为 保障项目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严格遵循行业监管要求及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未因追求进度而简化关键流程,相关建设周期延长属于项目建设中的合理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公司经营情况及 宏观环境等因素,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5-12-0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8518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8518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 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号),武汉长盈 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 3.3544万股,并于2022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为9413.417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493.7425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的79.607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19.6749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3930%。本次上市流 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对应股份数量为2 78518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63%,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7851850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 股将于2025年12月12日起上市流通。 ──────┬────────────────────────────────── 2025-12-04│其他事项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柳祎女士提交 的辞职报告。柳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柳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其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2025-11-28│其他事项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2393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2025年 11月26日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第二批的股份登记工作。 ──────┬────────────────────────────────── 2025-11-21│其他事项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及制定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11月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江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江斌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江斌先生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 江斌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江斌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江斌先生简历 江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重庆大学本科学历,自动控制专 业。1993年至2006年任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营业部课长;2006年至2009年任武汉长光 科技有限公司助理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武汉丰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3年至20 14年任无锡加士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4年至今历任公司助理经理、特纤事业部总 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光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兼河北长盈通光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江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股(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22000股,目前已归 属11000股),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 2025-10-30│其他事项 ──────┴──────────────────────────────────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5232847.47元,其中超募资金255232847.47元。公司拟使用5000 0000.00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59%。 公司承诺: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审议程序简述: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号),长盈通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35.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944151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 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5232847.47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 管理。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 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晨女 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晨女士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晨女士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 ,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情 形,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王晨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正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现提名柳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柳祎女士简历 柳祎,女,满族,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4月参加工作,历 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投资一 部部长。2018年4月至今,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柳祎女士与本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 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前三 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前三季度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 总额为1523.61万元。 ──────┬────────────────────────────────── 2025-10-14│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0514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0514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5年10月 10日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8)。 (3)2024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长盈 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奔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8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4-054)。 (5)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 2025-10-01│其他事项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 名交易对方收购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6号)。批复文件的主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 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5年9月29日核准标的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事 项,并向标的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100%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本次过户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当前持有标的 公司100.00%股权。 (二)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并 完成现金部分交易对价的支付。 2、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 备案手续;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4、上市公司尚需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 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本 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 易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 的生效条件已成就,标的资产过户具备实施条件;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过户手续;在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相关各方承诺得以切实履行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 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通”)于2025年8月26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通”)于2025年8月26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8)。 (3)2024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长盈 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奔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8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4-054)。 (5)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临时)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 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7月23日为股权登 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11.38-0.05=11.33元/股。根据公司202 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8-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37534股 归属股票来源: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98.683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237.4426万股的1.62%。 (3)授予价格(调整后):11.33元/股(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 予价格由11.38元/股调整为11.33元/股)。 (4)激励人数:84人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 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 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 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1,273.05 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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