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47 微导纳米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2-14│ 24.21│ 10.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9│ 5.22│ 553.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9│ 17.40│ 3762.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8│ 17.32│ 1328.8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9│ 5.14│ 388.9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9│ 17.32│ 3383.84万│
├───────────┼───────────┼───────────┼───────────┤
│可转债 │ 2025-08-06│ 100.00│ 11.5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 ---│ 1079.15万│ 2.01亿│ 80.33│ ---│ ---│
│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 │ │ │ │ │ │
│备扩产升级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 ---│ ---│ 2347.14万│ 100.00│ ---│ ---│
│购 │ │ │ │ │ │ │
├─────────┼──────┼─────┼─────┼─────┼─────┼──────┤
│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 ---│ 1674.38万│ 5.07亿│ 101.44│-3656.33万│ ---│
│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 │ │ │ │ │ │
│产升级项目 │ │ │ │ │ │ │
├─────────┼──────┼─────┼─────┼─────┼─────┼──────┤
│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 ---│ 998.97万│ 7848.41万│ 78.48│ ---│ ---│
│业化应用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51亿│ 100.9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19 │
├──────┼────────────────────────────────────────┤
│关联方 │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9 │
├──────┼────────────────────────────────────────┤
│关联方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租赁 │
│ │ │ │服务器场地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9 │
├──────┼────────────────────────────────────────┤
│关联方 │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9 │
├──────┼────────────────────────────────────────┤
│关联方 │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9 │
├──────┼────────────────────────────────────────┤
│关联方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租赁 │
│ │ │ │服务器场地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9 │
├──────┼────────────────────────────────────────┤
│关联方 │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02│其他事项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LIXIANG先生提
交的辞职报告。LIXIANG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联席CTO等职务。辞职
后,LIXIA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不再认定LIXIANG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其辞任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LIXIANG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其不存在涉
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LIXIANG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均有
序推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LIXIANG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LIXIANG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联席CTO等职务。辞职后,LIXIA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不再
认定LIXIANG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LIXIANG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
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LIXIANG先生在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联席CTO、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在公司战略规
划、技术研发及经营管理等多个层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LIXIANG先生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LIXIANG先生的基本情况
LIXIANG先生,中文名为“李翔”,1981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
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就
职于新加坡科学技术研究院微电子研究所,任研发科学家;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Pi
cosunAsiaPte.Ltd.,任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新加坡格罗方德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任主任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先导智能,实际未履行职务
;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董事;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应用总
监、ALD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部副总经理、联席首席技术官;2019年12月至2025年8月29日,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5年8月29日,任公司联席CTO。同时,LIXIANG先生
为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XIA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58464股。LIXIANG先生承诺:辞职
后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LIXIANG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
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XIANG先生任职期间参
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
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义务等情况
LIXIANG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义务等相关权利义务及
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LIXIANG先生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LIX
IANG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长期积累与发展,公司已具有完备的研发体系,并组建了一支具有丰富研发和运营管
理经验的研发团队,引入和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电气、工艺、机械、软件等领域工程师,形
成了跨专业、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当前,公司研发人员结构完善合理,经验丰富,研发体系运
行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重要依赖的情形。
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LIXIANG先生离职
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
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XIANG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相关研发项目工作均正常
有序推进。目前,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
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完善,加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
培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
2025-08-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江苏微
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稳健原则,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
上述产品的组合。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
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
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审议程序: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
为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
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
(三)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
的组合。
2、交易币种:仅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
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
2025-08-23│其他事项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微导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5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17000.00万元(1170.00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17000.00万元(1170.00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年8月27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年8月6日至2031年8月5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6年2月12日至2031年8月5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
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
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十一、保荐
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不提供担保。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对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进行了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
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
2025-08-1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5〕1404号文同意注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
“微导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5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17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5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
购不足11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8月6日(T日)结束。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5年8月8日(T+2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
2025-08-08│其他事项
──────┴──────────────────────────────────
根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
次发行的发行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及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7日(T+1日)主持了微导纳米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微导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凡参与微导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129165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手(1000元)微导转债。
──────┬──────────────────────────────────
2025-08-07│其他事项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可转债”或“微导转债”)已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404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微导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58”。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
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8月8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17
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
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51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
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
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
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
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证券公司客户单一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微导纳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
购已于2025年8月6日(T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
信息。现将本次微导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微导转债本次发行117000.00万元(117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8月6日(T日)。
──────┬──────────────────────────────────
2025-08-04│其他事项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发行人”、“公司”或“本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监会
令〔第22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上证发〔2025〕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年3月修订)
》(上证发〔2025〕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或“微导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5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登
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
式进行。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
,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
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
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
2025-08-04│其他事项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
〕1404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
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于2025年8月4日(T-2日)
公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微导纳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