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47 微导纳米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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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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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2-14│ 24.21│ 10.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9│ 5.22│ 553.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9│ 17.40│ 3762.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8│ 17.32│ 1328.8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9│ 5.14│ 388.9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9│ 17.32│ 3383.84万│
├───────────┼───────────┼───────────┼───────────┤
│可转债 │ 2025-08-06│ 100.00│ 11.5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28│ 17.27│ 1182.0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29│ 5.09│ 385.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29│ 17.27│ 3216.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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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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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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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 2.50亿│ 2766.65万│ 2.18亿│ 87.08│ ---│ ---│
│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 │ │ │ │ │ │
│备扩产升级项目 │ │ │ │ │ │ │
├─────────┼──────┼─────┼─────┼─────┼─────┼──────┤
│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 6.43亿│ 2.23亿│ 2.23亿│ 34.72│ ---│ ---│
│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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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 2.27亿│ 486.97万│ 486.97万│ 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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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 5.00亿│ 1664.95万│ 5.07亿│ 101.42│ ---│ ---│
│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 │ │ │ │ │ │
│产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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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 1.00亿│ 2199.70万│ 9049.14万│ 90.49│ ---│ ---│
│业化应用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1.42亿│ 1.42亿│ 49.07│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300.00│ 1.51亿│ 100.91│ ---│ ---│
├─────────┼──────┼─────┼─────┼─────┼─────┼──────┤
│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 0.00│ ---│ 2347.14万│ 100.00│ ---│ ---│
│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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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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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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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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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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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6 │
├──────┼────────────────────────────────────────┤
│关联方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租赁 │
│ │ │ │服务器场地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6 │
├──────┼────────────────────────────────────────┤
│关联方 │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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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6 │
├──────┼────────────────────────────────────────┤
│关联方 │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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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6 │
├──────┼────────────────────────────────────────┤
│关联方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租赁 │
│ │ │ │服务器场地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6 │
├──────┼────────────────────────────────────────┤
│关联方 │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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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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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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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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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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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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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交易简要内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拟与关联方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华物业”)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
│ │,物业管理面积为82208.54平方米(以房产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年物业服务费约为│
│ │574.14万元,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按实结算。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与君华物业续签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尚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 │关联交易事项及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随着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的厂区分批建成和投入使用,公司分别│
│ │于2023年7月及2024年8月与君华物业签订了两期厂区物业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
│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2024年0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
│ │《关于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关于签订租赁│
│ │合同和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 │ 鉴于一期厂区物业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到期,为便于对两期厂区物业统一管理,明确双方│
│ │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公司拟与君华物业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
│ │协议内容将包括原物业服务协议书中两期厂区的物业管理,并新增停车场责任险等服务内容│
│ │,总面积合计为82208.54平方米(以房产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根│
│ │据双方约定的标准按实结算。 │
│ │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
│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控股”│
│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含君华物业)在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房屋租赁(含│
│ │物业管理费及其他)金额合计不超过4100.00万元。本次与君华物业续签的物业服务协议书 │
│ │尚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及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 │大会。 │
│ │ 先导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君华物业为先导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担任先导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以及君华物│
│ │业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先导控股及君华物业为公司关联方。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
│ │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在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范围及额度内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 │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
│ │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君华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先导控股间接持有君华物│
│ │业100%股权,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担任君华物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 │,君华物业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倪亚兰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
│ │ 2、主要财务数据 │
│ │ 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君华物业资产总额7216.73万元,净资产3576.83万元,2025年1│
│ │-8月营业收入为11787.24万元,净利润1506.47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系公司向君华物业采购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 │
│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
│ │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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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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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海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022,12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为7.9709%,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聚海盈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聚海盈拟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644,6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减持价格按照减
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股东减持相关承诺执行。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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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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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
整。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44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2025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
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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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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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6月1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0.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6446.3109万股的0.1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
26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6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4.30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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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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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043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043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2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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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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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LIWEIMIN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及
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6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
见证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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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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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
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协商具体报酬。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
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
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
.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
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2026年度续聘拟对应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
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叶慧,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签字注册会计师2:蔡垒,2023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赵永春,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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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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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
年8月29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评估报告,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取得积极成果。为持续巩固并延续
行动方案,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于2026年4月28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和2026年度行动方
案主要举措报告如下:
一、聚焦薄膜沉积设备主业,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发展导向,立足半导体与光伏两大领域,积极把
握半导体市场机遇,主动应对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挑战,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技术研
发、提升运营效能等举措,实现公司整体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业务实现高速增长,光伏业务在行业承压下彰显较强经营韧性,同
时在新兴领域持续布局,为未来发展培育新的增长极。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330.3
2万元,同比小幅度下降2.47%;其中,半导体设备收入88089.26万元,同比增长169.12%,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提升至33.49%;光伏设备收入159128.88万元,同比下降30.52%。
1、半导体领域:业务高速增长,收入占比由12.14%提升至33.49%
2025年度,全球半导体行业延续高景气增长态势,行业需求持续旺盛,国内半导体产业链
自主可控进程加速推进,高端薄膜沉积设备国产化替代需求进一步释放。报告期内,半导体设
备业务方面实现重要突破与快速增长,新签订单规模屡创新高,为公司积累了充足的订单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多款ALD和CVD设备获得重点客户验证和量产导入,核心产品Highk、金属化
合物、硬掩膜等先进工艺设备的量产规模持续扩大,新产品与新技术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在
存储、逻辑芯片、先进封装等各细分类领域,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存储领域:公司作为国内ALD与高端CVD设备的主要供应商,相关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国产存
储芯片量产产线,相关工艺技术对推动DRAM、3DNAND等存储芯片技术的迭代与产业化具有关键
支撑作用。未来,伴随3D结构层数持续增长以及客户扩产及国产化率的提升,公司有望深度受
益。
逻辑芯片领域:公司与国内主流厂商保持着稳定合作关系,多款设备已通过客户严格的技
术验证,关键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客户当前技术的需求以及未来技术更迭的
需要,部分产品已成功导入到国产领先厂商先进制程产品产线。随着国内市场对高端国产薄膜
沉积设备需求的增长,该领域业务有望保持增长态势。
先进封装领域:公司相关设备已在客户端进行验证,并与多家潜在客户开展技术交流。产
品采用独特低温控制技术,在保证薄膜高质量沉积的同时,满足先进封装技术低热预算、高晶
圆翘曲度、厚膜沉积等低温高质量薄膜需求,适配HBM、Chiplet、2.5D/3D封装等先进封装技
术对薄膜沉积设备提出的全新技术要求。先进封装技术是提升芯片整体性能的重要路径,市场
发展潜力巨大。公司作为国内少数具备该领域设备研发与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相关业务预计
将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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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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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
共计计提减值准备23,128.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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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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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
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
公司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具体以最
终签订保险合同确定的范围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的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
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
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
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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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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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305725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
(1)首次授予数量:1425.68万股,约占首次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 45445.5359万股的3
.14%。
(2)预留授予数量:356.42万股,约占预留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45445.5359万股的0.78%
。
3、授予价格(调整后):
(1)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A类激励对象5.09元/股,B、C类激励对象17.27元/股。
(2)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7.27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22人,预留授予295人。
5、激励对象类别: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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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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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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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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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461
15728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705500股后的股本457451783股为基数,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20127878.45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
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由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属于差异化分红,前述公式中每股的派息额应当为根据总股本摊薄
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每股派息额V=(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457451783×0.044)÷461157283≈0.04365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A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P=P0-V=5.135-0.04365≈5.09元/股(四舍五入,
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后的B、C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P=P0-V=17.315-0.04365≈17.27元/股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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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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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3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004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
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6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
为90%;6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1259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1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7264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
处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
为90%;6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9416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510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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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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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8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股票回购贷款、供应链
金融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的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信期限为上述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批通过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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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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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确认,截至20
25年12月31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374207.3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43717467.61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4元(含税)。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日(2026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461158671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3705500股后的股本45745317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73256.62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5873256.62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6635554.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
购金额合计102508811.4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6.73%。其中,以现
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元。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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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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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微导纳米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西藏万海盈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海盈投资”)、LIWEIMIN、无锡聚海盈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海盈管理”);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1528931股,占微导纳米总股本的比例为2.5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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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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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0000000.00元的可转债
,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1700000张(1170000手)。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97号”文同意,公司1170000000.00元可转
债于2025年8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微导转债”,债券代码“11805
8”。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万海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聚海盈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原始股东参与优先配
售,合计配售“微导转债”7042530张,约占“微导转债”发行总量的60.19%。
二、可转债持有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西藏万海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聚海盈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获悉自2026年
3月13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间,上述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微导转债”16300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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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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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0000000.00元的可转债
,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1700000张(1170000手)。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97号”文同意,公司1170000000.00元可转
债于2025年8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微导转债”,债券代码“11805
8”。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万海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聚海盈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原始股东参与优先配
售,合计配售“微导转债”7042530张,约占“微导转债”发行总量的60.19%。
二、可转债持有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西藏万海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和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获悉自2026年3月3日以来,
上述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微导转债”1665420张,
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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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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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
12日,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微导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
0%,已触发“微导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微
导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微导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微导
转债”。
未来六个月(即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9月12日期间),若“微导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
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6年9月13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
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微导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号),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1170000000.00元的可转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1700
000张(1170000手)。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
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97号”文同意,公司1170000000.00元可转
债于2025年8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微导转债”,债券代码“11805
8”。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8月12
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2月1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8月5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57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微导转债”转股价格未
发生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33.57元/股。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00%(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间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2日,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微导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微导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微导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微
导转债”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市
场环境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微导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且在未来六个月(即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9月12日期间),若“微导转债”再次触发赎回
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微导转债”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相关主体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微导转债”
的情况。
如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
“微导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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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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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0,000,000.00元的可转
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1,700,000张(1,170,000手)。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97号”文同意,公司1,170,000,000.00元
可转债于2025年8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微导转债”,债券代码“1
18058”。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万海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聚海盈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原始股东参与优先配
售,合计配售“微导转债”7,042,530张,约占“微导转债”发行总量的60.19%。
二、可转债持有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西藏万海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及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获悉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
6年3月2日期间,上述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微导转
债”1,410,0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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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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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ZHOUREN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4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285%,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
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ZHOUREN先生
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
78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21%。
近日公司收到ZHOUREN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
年12月26日,ZHOUREN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87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2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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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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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60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60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股,并于2022
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为45
445535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686626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589098股。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合计为36000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461157283股的
78.06%,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名,分别为西藏万海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
用名为“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IWEIMIN、LIXIANG、胡彬及潘景伟。该部分
限售股的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12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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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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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兴华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兴华先生,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物理
专业。目前,吴兴华先生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7年12月至2012年2月
,就职于中国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任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昱晶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任副经理;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
研发经理、生产厂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光伏事业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兴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610股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无锡聚海盈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1%的财产份额。吴兴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兴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
板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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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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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1月14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7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和2024年11月
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
.7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7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9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2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19788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01842股,占公司总股本461157283股的比例为0.63%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70元/股、最低价为23.6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526891
.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
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
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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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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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相关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前
三季度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2692.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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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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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1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32.7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6115.7283万股的0.7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2025年10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4.3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0名激
励对象授予332.7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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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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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关联方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华物业”)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物
业管理面积为82208.54平方米(以房产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年物业服务费约为574.14
万元,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按实结算。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与君华物业续签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尚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
联交易事项及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的厂区分批建成和投入使用,公司分别于
2023年7月及2024年8月与君华物业签订了两期厂区物业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7月28日、2024年0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关于签订租赁合同和物
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鉴于一期厂区物业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到期,为便于对两期厂区物业统一管理,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公司拟与君华物业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协议
内容将包括原物业服务协议书中两期厂区的物业管理,并新增停车场责任险等服务内容,总面
积合计为82208.54平方米(以房产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根据双方约
定的标准按实结算。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控股”)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含君华物业)在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房屋租赁(含物业管
理费及其他)金额合计不超过4100.00万元。本次与君华物业续签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尚在公司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及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先导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君华物业为先导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担任先导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以及君华物业
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先导控股及君华物业为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联交易范围及额度内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
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君华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先导控股间接持有君华物业
100%股权,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担任君华物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君
华物业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倪亚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君华物业资产总额7216.73万元,净资产3576.83万元,2025年1-8
月营业收入为11787.24万元,净利润1506.47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向君华物业采购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
础上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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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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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西藏万海盈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
宫晨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宫晨瑜女士,女,199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金融工程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18年
6月至2019年10月,担任美国银行美林证券投资分析师;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担任无锡芯
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1年2月至今,担任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
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宫晨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宫晨瑜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王磊先生的配偶,同时系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女士及实际控制人王燕清先生的儿媳。
除此之外,宫晨瑜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宫晨瑜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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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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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新增股份数量
3479154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57678129股增加至46115728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57678129元增
加至461157283元。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结合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同意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变更(备
案)登记手续,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无锡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名称: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1MDBFY3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46115.728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半导体、新能源材料、纳米技术镀膜专用设备、专用纳米材料的研
发、设计、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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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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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LIXIANG先生提
交的辞职报告。LIXIANG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联席CTO等职务。辞职
后,LIXIA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不再认定LIXIANG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其辞任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LIXIANG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其不存在涉
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LIXIANG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均有
序推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LIXIANG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LIXIANG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联席CTO等职务。辞职后,LIXIA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不再
认定LIXIANG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LIXIANG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
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LIXIANG先生在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联席CTO、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在公司战略规
划、技术研发及经营管理等多个层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LIXIANG先生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LIXIANG先生的基本情况
LIXIANG先生,中文名为“李翔”,1981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
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就
职于新加坡科学技术研究院微电子研究所,任研发科学家;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Pi
cosunAsiaPte.Ltd.,任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新加坡格罗方德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任主任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先导智能,实际未履行职务
;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董事;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应用总
监、ALD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部副总经理、联席首席技术官;2019年12月至2025年8月29日,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5年8月29日,任公司联席CTO。同时,LIXIANG先生
为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XIA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58464股。LIXIANG先生承诺:辞职
后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LIXIANG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
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XIANG先生任职期间参
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
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义务等情况
LIXIANG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义务等相关权利义务及
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LIXIANG先生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LIX
IANG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长期积累与发展,公司已具有完备的研发体系,并组建了一支具有丰富研发和运营管
理经验的研发团队,引入和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电气、工艺、机械、软件等领域工程师,形
成了跨专业、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当前,公司研发人员结构完善合理,经验丰富,研发体系运
行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重要依赖的情形。
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LIXIANG先生离职
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
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XIANG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相关研发项目工作均正常
有序推进。目前,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
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完善,加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
培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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