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48 芳源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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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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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28│ 4.58│ 3.0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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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0│ 15.35│ 4571.23万│
├───────────┼───────────┼───────────┼───────────┤
│可转债 │ 2022-09-23│ 100.00│ 6.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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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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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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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锂业 │ 3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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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锂能 │ 462.26│ ---│ 91.7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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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 200.00│ ---│ 5.53│ ---│ -1.0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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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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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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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 │ 10.50亿│ 2.46亿│ 6.40亿│ 100.31│ -1.82亿│ ---│
│锂电前驱体(NCA、N│ │ │ │ │ │ │
│CM)和1万吨电池氢 │ │ │ │ │ │ │
│氧化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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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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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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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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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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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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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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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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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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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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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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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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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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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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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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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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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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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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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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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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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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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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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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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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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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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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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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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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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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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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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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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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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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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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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江门市芳源│ 5.00亿│人民币 │2021-06-25│2029-06-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集团股│循环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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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江门市芳源│ 5.00亿│人民币 │2025-02-21│2030-02-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集团股│循环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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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江门市芳源│ 1.00亿│人民币 │2024-11-22│2025-12-3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材料集团股│循环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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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江门市芳源│ 1.00亿│人民币 │2024-09-06│2025-09-0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材料集团股│循环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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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江门市芳源│ 1.00亿│人民币 │2023-10-08│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集团股│循环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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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江门市芳源│ 1.00亿│人民币 │2025-10-11│2026-10-1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集团股│循环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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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江门市芳源│ 1.00亿│人民币 │2025-02-10│2026-06-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集团股│循环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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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江门市芳源│ 4000.00万│人民币 │2024-09-03│2026-09-0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集团股│循环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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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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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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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稳定”,“芳源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BBB”。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稳定”,“芳源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BBB”。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芳源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稳定”,“芳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B
BB”,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
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6月24日出具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231】号01),评
级结果如下:中证鹏元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BBB”,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
“芳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BBB”。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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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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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鉴
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相应调整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及限制性股票数量,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6人调整为183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0.
00万股调整为523.60万股,有关情况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
何异议。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披露《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调整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
调整及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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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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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日:2026年5月26日
授予数量:523.60万股
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
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5月26日为授予日,向18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23.60万股,
授予价格为4.66元/股。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发表核查意见。2、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6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披
露《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拟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5月26日。
2、授予数量:523.60万股。
3、授予人数:183人。
4、授予价格:4.6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
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当遵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归属日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有关规定发生变
化的,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③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④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
、偿还债务等。如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或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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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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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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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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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
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
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
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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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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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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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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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257,795.60元;截至2025年12月3
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74,394,433.27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
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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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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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84,406.71万元,未弥补亏损为84,406.71万元,实收股本为51,017.3053万元,未弥补
亏损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84,406.71万元,主要系公司2023年、2024
年及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所致。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0,325.78万元,主要是上半年产能利用率偏低,部分产品单位成本较高,综
合毛利率下降所致;下半年随着新技术的应用生产成本降低,金属价格持续上涨,产品毛利率
显著提升,叠加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大幅减少及技术出口合作项目的收入确认,公司下半年实现
了扭亏为盈,全年虽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大幅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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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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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
效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4.00万股作废失效;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8.05万股作废失效。综上,公
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2.05万股,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邹育兵先生作为征集人
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6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4年6月1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并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六)2024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6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
处理方式”第二节第(二)项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万股作废失效。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归属条件
”第二节第(三)项规定,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准
,对相应考核年度的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
根据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及本激励计划营业收入考核指标口径,经计算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所涉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触发值(Am)要求,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因此,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488.05万股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2.05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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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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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股东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
矿元鼎”)持有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942110股(占
公司总股本510173053股的2.93%),股东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科白云”)持有公司股份20740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上述股份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2年8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股东五
矿元鼎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94211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
过510173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9840380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3%),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
同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股东中科白云计
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00000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收到五矿元鼎及中科白云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4月10日,五矿元鼎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01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中科白云未减持公
司股份。鉴于2026年4月11日、4月12日为非交易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实际可交易期限已于2026
年4月10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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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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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7788.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9778.06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幅度大幅收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11475.85万元,较年初增长0.8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为49156.88万元,较年初减少12.38%。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202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动多元化转型及产线升级改造导致产生停工损失,碳酸
锂市场价格走低导致原材料供应出现阶段性减少,综合影响下公司上半年产能利用率偏低、部
分产品单位成本较高,综合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
(2)2025年公司实现了新一代回收料分离提纯新技术的规模化应用,该技术以电池废料
、含镍钴锂回收料为主要原料,能以更优的生产成本和更高的回收效率产出产品。2025年下半
年公司持续提升回收料类原料的占比和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包括高镍二元前驱体和硫酸钴等产
品持续放量,前驱体产品全年实现出货量约1.12万吨,镍、钴、锰、锂盐类产品(含加工)全
年实现出货量约4.17万吨,同比均实现了增长。同时,自第三季度起金属价格特别是金属钴价
格持续上涨,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同步上涨,产品毛利率显著提升;叠加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同比
大幅减少以及技术出口合作项目的收入确认等因素,使得公司经营持续改善,2025年下半年实
现扭亏为盈。
综上,公司2025年虽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大幅收窄。
(二)主要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新技术的应用降低了生产成本,金
属价格持续上涨,产品毛利率显著提升,叠加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大幅减少及技术出口合作项目
的收入确认,公司2025年下半年实现扭亏为盈所致。
2、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
司亏损幅度同比大幅收窄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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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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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亿元到-0.80亿元,亏损同比大幅收窄
(上年同期为-4.27亿元)。
根据公开信息及向公司了解,2025年度公司业绩亏损来自上半年,主要受产线升级停工、
产能利用率低、单位成本高企等影响;下半年扭亏为盈,主要受益因素包括金属钴等原材料价
格回升推动产品售价上升以及高镍前驱体与硫酸钴等产品放量,以及公司自身技术升级与原料
结构优化带来成本端修复,叠加技术出口合作项目带来收入补充等。
中证鹏元关注到,受益于行业回暖及业务多元化拓展,2025年下半年公司经营状况得到一
定改善,但业绩持续性尚需观察,且公司仍面临杠杆水平高、流动性压力大等问题。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芳源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BBB,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6年2月5日至芳源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
鹏元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偿债压力等保持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评级展望以及“芳源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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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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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
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00.00万元
到-8,00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700.0
0万元到-7,8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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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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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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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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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科白云”)持有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20740686股(占公司总股本510173053股的4.07%),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已于2022年8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科白云的通知,因基金资金安排需要,公司股东中科白云计划根据
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00000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在减持总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前提下,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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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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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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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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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股东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白云”
)持有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74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510173053股的4.8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2年8月8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股东
中科白云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0000
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科白云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中
科白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99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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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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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股东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
矿元鼎”)持有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0043840股(占
公司总股本510173053股的3.93%),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2年8月8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股东五
矿元鼎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30519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51
0173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10203461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2025年9月18日起3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五矿元鼎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五
矿元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01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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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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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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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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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6年度拟为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以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
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新增的担保额度以及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
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准。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
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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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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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9,955,500股)
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9,955,500股
)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3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3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2025年2月22日,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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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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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品种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及融
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办
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保证金质押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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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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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
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同时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
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碳酸锂、硫酸盐、镍电池正极材料等,涉及的主要
原材料为含金属镍、钴、锂等材料。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
的定价模式,金属价格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金属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近
年来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对公司成本管控产生了较大影响。为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
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控制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
御价格波动的风险能力,保障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
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
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交易工具主要为
期货,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镍、
纯碱、烧碱等品种;如进行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交易品种,则需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五)交易期限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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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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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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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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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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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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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主要内容近日,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某日本企
业、目标公司(基于双方保密约定,不便披露具体名称)以书面方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公司计
划通过技术输出以及参股的形式,以目标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与某日本企业合作在日本开发
和生产NCMA系/NCA系/NCM系前驱体。公司将向目标公司提供技术和工艺,并按照项目实施阶段
分批次向目标公司收取共计48亿日元(按照2025年9月2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
币汇率中间价100日元对人民币4.7885元计算,折合人民币约22984.80万元)的技术服务费、
设计费用和运行技术使用费。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2025年4月,公司已收取13225万日元(折合人民币642.35万元)信息提供费及开发费,已
计入当期其他业务收入。除此之外,按照协议约定,预计2025年内公司可收取的技术服务费、
设计费用和运行技术使用费共计12.4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5937.74万元,不含前述已收取的1
3225万日元)。本次合作事项预计将会对公司当期及后续年度的营业收入产生积极影响,以及
对当期及后续年度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及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确认收入,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合作事项尚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备案或审批手续,
以及根据日本当地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办理当地的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备案
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虽然合作协议中已对机密信息及保密义务进行约定,但技术资料在传输、存储、使用
等环节若存在管理不当,或在人员交流与现场指导时传达隐性信息而未被识别为机密内容,则
可能存在信息泄密风险。
3、本次合作事项采取外币方式结算,且结算周期跨度较大,外汇汇率变化可能带来汇兑
损失风险。
4、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地缘政治、各国政府有关政策变化、外部宏观环境以及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从而导致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或者不达预期,项目最终能否顺利实
施以及对公司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合作所规划的时间跨度较长,项目的推进还需合作各方共同努力完成,项目执行
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近日,公司与某日本企业、目标公司以书面方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公司计划通过技术输出
以及参股的形式,以目标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与某日本企业合作在日本开发和生产NCMA系/N
CA系/NCM系前驱体。公司将向目标公司提供技术和工艺,并按照项目实施阶段分批次向目标公
司收取共计48亿日元(按照2025年9月2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
日元对人民币4.7885元计算,折合人民币约22984.80万元)的技术服务费、设计费用和运行技
术使用费。
此外,公司和某日本企业将分别向目标公司注资,其中某日本企业预计出资额为90亿日元
至120亿日元(包含已向目标公司出资的1000万日元),公司预计出资额为10亿日元至15亿日
元(折合人民币约4788.50万元至7182.75万元),实际出资等有关安排以后续签订的协议为准
。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合作对方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签署协议的
部分信息进行豁免披露。
本次合作方某日本企业、目标公司均位于日本,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目前目标公司已成
立,某日本企业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出口合作协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目前公司暂未签署对外投资协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协议签订的具体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技术输出及参股的形式与某日本企业合作在日本生产前驱体产品,通过跨国合
作实现公司海外市场布局,能有效规避关税与贸易摩擦,减少市场准入障碍;公司仅以参股、
提供技术支持的方式合作而不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无需承担海外建厂涉及的土地购置、人员
管理、合规运营等风险,能有效降低海外市场拓展的成本与不确定性。公司通过收取持续的服
务费用能获得稳定的现金流,有利于优化公司盈利结构,实现收入多元化,增强抗风险能力。
此外,在各方合作过程中,通过技术研发、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深度交流与协作,将形成双向赋
能的良性循环,有助于公司生产管理升级及持续技术创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项
目的顺利推进体现出合作方对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的认可,对公司提升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
具有重要意义。
前驱体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之一,产品类型以及客户群体丰富,公司本次输出的技术仅为
部分特定的前驱体生产技术,且目前公司前驱体产品以面向国内客户为主,因此该部分技术的
输出不会对公司已有前驱体业务产生重大影响。2025年4月,公司已收取13225万日元(折合人
民币642.35万元)信息提供费及开发费,已计入当期其他业务收入。除此之外,按照协议约定
,预计2025年内公司可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设计费用和运行技术使用费共计12.4亿日元(折合
人民币约5937.74万元,不含前述已收取的13225万日元)。本次合作事项预计将会对公司当期
及后续年度的营业收入产生积极影响,以及对当期及后续年度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
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收入,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
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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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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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或“公司”,股票代码:688148.SH)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
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
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
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0亿元,同比下降13.48%,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
损1.49亿元(2024年1-6月亏损0.66亿元)。
根据公开信息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2025年1-6月业绩亏损幅度同比加大的主要原因为
:(1)正极材料前驱体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业务,主要产品中NCA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及销售收入
持续下降,虽然公司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增加NC高镍二元前驱体出货量,但该产品价格竞争激
烈,毛利率不及NCA三元前驱体,叠加产能利用率不高,致使整个前驱体业务盈利下滑。(2)
通过产线改造增加碳酸锂产能,但2025年上半年碳酸锂价格持续低位下行,加之产线改造初期
产能利用率低、折旧成本高,碳酸锂业务亏损加大;且大幅增加的硫酸盐等中间品毛利率很低
,盈利贡献有限。(3)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变更,以及上年同期收到客户业务
补偿款等影响,当期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同比均大幅减少。
中证鹏元关注到,国内电池行业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公司整体业绩改善仍面临较大的不确
定性。并且公司杠杆水平高、流动性压力大,股价长期低迷,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A股收
盘价为5.92元/股,芳源转债的转股价为18.63元/股,彼此差距大。但考虑到2025年以来,公
司NC高镍二元前驱体订单规模及出货量增长,硫酸盐类中间品和碳酸锂出货量均有增加,且公
司在核心产品前驱体业务方面持续发力,产品实现多元化,有助于业务持续性。且2025年6月
底以来碳酸锂价格出现回暖,或有助于公司盈利改善。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芳源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BBB,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5年9月4日至“芳源转债”存续期。
同时中证鹏元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偿债压力等保持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
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芳源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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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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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同意注册,广东芳源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00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
、第二年0.6%、第三年1.2%、第四年2.6%、第五年3.4%、第六年3.5%。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近日,公司收到债券持有人北京高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熵资产”)的通知
函,获悉截至2025年8月21日收盘,高熵资产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芳源转债”13118
2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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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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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
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同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39866136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173053.00元
成立日期:2002年6月7日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一址多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凭有效的《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方式和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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