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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68814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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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48 芳源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芳源锂业 │ 3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 │芳源锂能 │ 462.26│ ---│ 91.70│ ---│ ---│ 人民币│ ├─────────┼─────┼─────┼─────┼─────┼──────┼──────┤ │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 200.00│ ---│ 5.53│ ---│ -1.0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 │ 10.50亿│ 2.46亿│ 6.40亿│ 100.31│ -1.82亿│ ---│ │锂电前驱体(NCA、N│ │ │ │ │ │ │ │CM)和1万吨电池氢 │ │ │ │ │ │ │ │氧化锂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芳源新│江门市芳源│ 5.00亿│人民币 │2021-06-25│2029-06-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集团股│循环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1-20│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门市 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与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拓新能源”)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芳源循环与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象屿新能源”)签订日常经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同金额:以2024年11月19日碳酸锂主力合约当天均价测算,公司预计与中拓新能源的合 同金额约为8.20亿元(以1万吨测算),预计与象屿新能源的合同金额约为11.07亿元至13.53 亿元(以1.5万吨上下浮动10%测算),合同的具体执行以后续交易各方签订的实际销售订单为 准,实际销售数量与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交易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同分别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均自2025年开始履行,不会对公司2024年业绩产生影响;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未 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合同及协议各方均具有较好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宏观经济波动、行 业政策变化、需求预期调整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 部履行,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如公司出现未能按时、按要求交货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 约责任的风险; 3、合同及协议具体销售、采购数量以交易双方签订的订单为准,销售、采购价格将根据 订单随市场价格浮动而变化,合同期内的实际交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4、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指导性文件,不作为正式业务合作承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构成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具体项目权利义务依照实际签署的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 本次预计的合同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芳源循环与中拓新能源签订了《碳酸锂年度供货合同》,约定由芳 源循环向中拓新能源提供不低于1万吨的电池级碳酸锂,合同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 年12月31日。 同时,芳源循环与象屿新能源签订了《年度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由芳源循环向象屿新能 源提供1.5万吨(上下浮动10%)的电池级碳酸锂,象屿新能源向芳源循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锂 云母、锂辉石等在内的含锂原料以及镍、钴原材料,合同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 月31日。 本次签订的合同分别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 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次签订的合同销售标的均为电池级碳酸锂,其中计划向中拓新能源提供不低于1万吨, 向象屿新能源提供1.5万吨(上下浮动10%)。交易价格以碳酸锂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 商确定。以2024年11月19日碳酸锂主力合约当天均价测算,公司预计与中拓新能源的合同金额 约为8.20亿元(以1万吨测算),预计与象屿新能源的合同金额约为11.07亿元至13.53亿元( 以1.5万吨上下浮动10%测算),具体以实际销售订单为准。 ──────┬────────────────────────────────── 2024-10-12│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股东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 矿元鼎”)持有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0450761股(占 公司总股本510173053股的7.93%),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2年8月8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9),公司股东五矿元鼎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0173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五矿元鼎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月11日,五矿元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01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4-08-15│对外担保 ──────┴──────────────────────────────────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为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系广东 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芳源股份”)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芳源循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 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芳源循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 0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芳源循环业务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本次拟为芳源循环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总裁授权人员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 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且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可以豁免按照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 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3、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4、法定代表人:陈万超 5、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7-3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3,504,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3,504,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号),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曾用名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并于202 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08,740,000股,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72,258,97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36,481,021股。本次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13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2 3,50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208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 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23,504,000股,将于2024年8月6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7-19│其他事项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 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共同促进资本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以及前期披露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制定并完善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公司主业、提升产能利用率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以“萃杂不萃镍”湿法冶炼技术为核心的有色 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具备将镍钴等有色金属资源“无害化”及“资源化”处理的技术和能 力,在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公司已建立起将氢氧化镍、粗制硫 酸镍、镍钴料、三元电池废料等资源作为原材料,利用分离提纯技术制备高纯硫酸镍结晶、高 纯硫酸钴结晶、电池级硫酸锰结晶、电池级锂盐等,或可进一步合成NCA/NCM三元前驱体、球 形氢氧化镍等产品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募投项目于2023年6月底建成投产,产线调试、产能爬坡存在一定周期,叠加建成投 产后固定资产折旧、人工成本、摊销费用等固定支出增加,对公司盈利水平和产能利用率均产 生了一定影响。为提升产能利用率和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2024年,公司将持续推行2023年制 定的产品、客户多元化经营策略,以改善经营情况:产品方面,公司将根据市场和客户情况灵 活调整产品结构,在保持高镍、超高镍三元前驱体NCA/NCM产品的基础上,加大对镍、钴、锂 等盐类产品生产和销售,同时通过新建及技改的方式增加电池级碳酸锂的产能,加强电池级碳 酸锂的产供销建设,保持各项产品业务的良性发展;客户方面,在维持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合作 关系下,持续加大国内客户的开拓力度,拓宽国内前驱体和碳酸锂等产品销售渠道,降低对单 一客户的依赖程度,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通过提升产能利用率,逐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生 产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二、坚持自主创新,发挥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坚持自主创新,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工作,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授权2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5项。 目前公司主要在高镍化产品及锂回收方面开展研发工作。高镍三元前驱体为公司核心产品 ,近年来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高镍化的发展趋势下,公司持续在高镍、超高镍产品上进行研 发,包括NCM9系、NC9系等相关型号产品的开发,积极围绕客户需求做好产品技术储备。公司 致力于各类有价金属循环利用以及循环再造的研究与产业化,近两年已逐步加大对锂回收方面 的技术研发力度,目前公司锂回收技术已实现了低成本从低含锂三元废料中回收锂元素,有效 提升锂的回收率。公司将继续在废旧电池提锂、提锂工艺的研究及优化等方面进行研发,实现 资源有效综合利用。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近年来,存货跌价损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负面 影响,公司将持续优化库存结构,减少原材料库存的积压,选择更具成本优势的原材料,合理 控制存货规模,提高存货周转率,保证资金流动性。 此外,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适当增加长期订单的比例,以销定采,合理规划原材 料采购和生产计划,开展适度规模的套期保值业务等,做好成本管控,降低存货跌价风险。 为充分发挥公司湿法冶炼的技术优势,公司将加大对镍钴料、三元废料、极片粉、电池废 料等原材料类型的采购和使用,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水平;积极开拓海外回收料 采购渠道,拓展和丰富原材料来源,保障原材料供应稳定。 ──────┬────────────────────────────────── 2024-07-13│其他事项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 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及调整至预留部分,其中调整至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万 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0人调整为15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950.00万股调整为947.6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55万股调整为47.95万 股。 ──────┬────────────────────────────────── 2024-07-13│其他事项 ──────┴────────────────────────────────── 授予日:2024年7月12日 授予数量:947.60万股 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7月12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15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947.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3元/股。 ──────┬────────────────────────────────── 2024-06-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芳源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芳源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 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芳源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芳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 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 6月25日出具了《2022年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 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27】号01),评级结果如下:中证鹏元调 整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调整“芳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 2024-06-06│其他事项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 :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邹育兵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6月2 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邹育兵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本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 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从 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 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 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 制度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 2024-04-19│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广东芳源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期货交易所品种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 控制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能力,保障主营业务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镍、碳酸锂、 纯碱、烧碱等品种。 交易场所: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有效期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 及自筹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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