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48 芳源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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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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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锂业 │ 3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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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锂能 │ 462.26│ ---│ 91.7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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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 200.00│ ---│ 5.53│ ---│ -1.0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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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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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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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 │ 10.50亿│ 2.46亿│ 6.40亿│ 100.31│ -1.82亿│ ---│
│锂电前驱体(NCA、N│ │ │ │ │ │ │
│CM)和1万吨电池氢 │ │ │ │ │ │ │
│氧化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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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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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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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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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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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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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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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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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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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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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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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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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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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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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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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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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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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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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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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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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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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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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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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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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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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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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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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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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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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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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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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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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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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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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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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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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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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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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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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江门市芳源│ 5.00亿│人民币 │2021-06-25│2029-06-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集团股│循环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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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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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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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芳源股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0203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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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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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
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双方商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80万元(含税、含母公司及合并报告),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内
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总费用与上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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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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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芳源循环”)、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锂能”)。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4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芳
源循环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待具体担保协议签订时,公司将与担保对象协商反担保事宜、与
担保对象其他股东协商等比例担保事宜(如涉及),并就协商、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2025年度拟为控股子
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芳源循环、芳源锂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
。
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对担保范围内的各控
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调
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
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
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
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2、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3、法定代表人:陈万超
4、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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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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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期货交易所品种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
控制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能力,保障主营业务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镍、碳酸锂、
纯碱、烧碱等品种。如进行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交易品种,则需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交易场所: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有效期为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授权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
司带来的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同时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正极前驱体、球形氢氧化镍、硫酸盐、锂盐等,涉及的主要原材料为
含金属镍、钴、锂等材料。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
式,金属价格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金属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近年来原材
料价格波动明显,对公司成本管控产生了较大影响。为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
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期货交
易所品种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控制原材料和产
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能力,保障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
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到期采用对冲平
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镍、碳酸锂、纯碱、烧碱等品种;如进行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交易品种,则需重新提交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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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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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品种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及融资金
额、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
宜,并签署合同、协议、保证金质押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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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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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门市
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与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拓新能源”)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芳源循环与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象屿新能源”)签订日常经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同金额:以2024年11月19日碳酸锂主力合约当天均价测算,公司预计与中拓新能源的合
同金额约为8.20亿元(以1万吨测算),预计与象屿新能源的合同金额约为11.07亿元至13.53
亿元(以1.5万吨上下浮动10%测算),合同的具体执行以后续交易各方签订的实际销售订单为
准,实际销售数量与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交易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同分别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均自2025年开始履行,不会对公司2024年业绩产生影响;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未
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合同及协议各方均具有较好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宏观经济波动、行
业政策变化、需求预期调整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
部履行,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如公司出现未能按时、按要求交货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
约责任的风险;
3、合同及协议具体销售、采购数量以交易双方签订的订单为准,销售、采购价格将根据
订单随市场价格浮动而变化,合同期内的实际交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4、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指导性文件,不作为正式业务合作承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构成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具体项目权利义务依照实际签署的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
本次预计的合同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芳源循环与中拓新能源签订了《碳酸锂年度供货合同》,约定由芳
源循环向中拓新能源提供不低于1万吨的电池级碳酸锂,合同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
年12月31日。
同时,芳源循环与象屿新能源签订了《年度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由芳源循环向象屿新能
源提供1.5万吨(上下浮动10%)的电池级碳酸锂,象屿新能源向芳源循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锂
云母、锂辉石等在内的含锂原料以及镍、钴原材料,合同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
月31日。
本次签订的合同分别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
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次签订的合同销售标的均为电池级碳酸锂,其中计划向中拓新能源提供不低于1万吨,
向象屿新能源提供1.5万吨(上下浮动10%)。交易价格以碳酸锂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
商确定。以2024年11月19日碳酸锂主力合约当天均价测算,公司预计与中拓新能源的合同金额
约为8.20亿元(以1万吨测算),预计与象屿新能源的合同金额约为11.07亿元至13.53亿元(
以1.5万吨上下浮动10%测算),具体以实际销售订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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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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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股东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
矿元鼎”)持有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0450761股(占
公司总股本510173053股的7.93%),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2年8月8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9),公司股东五矿元鼎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0173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五矿元鼎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月11日,五矿元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01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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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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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被担保人为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系广东
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芳源股份”)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芳源循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
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芳源循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
0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芳源循环业务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本次拟为芳源循环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总裁授权人员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
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且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可以豁免按照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
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3、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4、法定代表人:陈万超
5、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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