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50 莱特光电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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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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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3-08│ 22.05│ 8.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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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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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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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 ---│ 6812.32万│ 3.31亿│ 58.78│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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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2.4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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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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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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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蒲城莱特 │ 3.50亿│人民币 │2023-05-16│2034-05-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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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蒲城莱特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5-23│---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陕西莱特光│蒲城莱特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9-09│---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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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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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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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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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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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6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
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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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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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莱特光电”)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
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的影响。
2、假设公司于2026年5月末完成本次发行,分别假设于2026年11月末全部转股和截至2026
年11月末全部未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
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
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66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
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
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即2025年1
1月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
最高者,即24.18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为基础确定。后续如相关监管机构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方式出台相关政策
指引的从其规定。)
5、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31.8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96.68万元;假设2025年、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0%
;(2)10%;(3)2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上述
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2026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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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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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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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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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
相关要求,公司对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不存在因被采取监管措施而
需要整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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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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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30942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30942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2号),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43759股,并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243758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36974184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1.8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695739股,占公司发
行后总股本的8.1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对
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23094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4%,该部分限售股原锁定期为自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2022年3月18日)起36个月。因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20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王亚龙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麒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麒麟”)、共青城麒麟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麒麟”)、共青城青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共青城青荷”)在公司《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其持有的限售股在原锁定期基
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5年9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8)。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9月18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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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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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7
2000458.10元(含税)调整为71899044.48元(含税)。
调整原因: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
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由400002545股减少至399439136股。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
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自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3409股,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由2435040股变为2998449股,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数由400002545股减少至399439136股。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利润总额
的原则,以公司目前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399439136股进行测算,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由72000458.10元(含税)调整为71899044.48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
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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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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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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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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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明确。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
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465603.99
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2771768.47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2435040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000025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72000458.1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6.
9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
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95925.7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以此计算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2296383.8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
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0.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435040股,不享有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
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
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符合公司发展的战
略规划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将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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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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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
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4日
至2025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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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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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近期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正
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推举董事李红燕女士担任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推举董事王珏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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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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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薛震先生
、董事董振华先生、董事范奇晖先生、董事马若鹏先生、独立董事李祥高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
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董事会人数由11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
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并同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陕西莱特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规定,科创公司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同时,结合《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减少四名董事,其中包
括至少两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出于对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工作的支持,结合个人工作的
安排,董事薛震先生、董事董振华先生、董事范奇晖先生、董事马若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中董事董振华先生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李祥高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离任董事中,薛震先生、董振华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董事职务后,其二
人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范奇晖先生原系由股东北京君联成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和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马若鹏先生原系由股东深圳
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经董事会提名、股东会选举
担任公司董事,范奇晖先生和马若鹏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祥高先生因个人
原因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赵晓辉:男,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业于青岛大
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6年5月任西安鸿瑞光显部品有限公司
采购专员;2006年6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专员;2011年9月至2012
年11月任上海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2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海外部部长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9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市场部部长;2019年3月
至2025年5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拓展部部长、新型战略事业部销售总监
、销售中心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晓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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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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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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