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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科技(68815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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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51 华强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 7.72亿│ 859.43万│ 2196.17万│ 2.84│ ---│ 2025-12-31│ │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 │ │ │ │ │ │ │基地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 ---│ 3.26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的│ ---│ ---│ ---│ ---│ ---│ ---│ │超募资金 │ │ │ │ │ │ │ ├─────────┼──────┼─────┼─────┼─────┼─────┼──────┤ │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 3.53亿│ 42.50万│ 131.50万│ 0.37│ ---│ 2025-12-31│ │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信息化(数据驱动的│ 9920.00万│ 289.04万│ 1440.12万│ 14.52│ ---│ 2025-12-31│ │智能企业)建设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0.00│ 5.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真 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 年末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拟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金额合计-26,029,595.66元。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华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276213.60元,母公 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599678.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4500000.00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59350.00元(含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25121.12元,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6.08%。 如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 和风险情况,参考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2022年经董事长专题会审议通过,公 司将单位A和单位B中107产品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按账龄组合计提调整为单项 计提。2023年,湖北证监局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提出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处理事 项未按照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因此公司将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调整事项 ,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并提请董事会予以追认。 公司在2022年末对单位A和单位B的107产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进行调整,由账龄 组合计提改为单项计提,并在充分考虑单位A和单位B历史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的基础上,确定15 %的计提比例。上述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为了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风险情况,参考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 失率,2022年经董事长专题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单位A和单位B中107产品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计提方法由按账龄组合计提调整为单项计提。2023年,湖北证监局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提出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处理事项未按照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因此公司将107产 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调整事项,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并提请董事会予以追认。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议案》。本次追认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和原因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在2022年末对单位A和单位B的107产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进行调整,由账龄 组合计提改为单项计提,并在充分考虑单位A和单位B历史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的基础上,确定15 %的计提比例。 在107产品审价完成前,如无其他证据表明单位A和单位B的付款能力出现不利变化,对于 单位A和单位B的107产品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均按照上述方式和比例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07产品从2009年开始立项研制,2018年完成产品定型,2019年开始交付客户使用,截至 目前该产品审价程序仍未完成,因其审价周期远超一般产品,导致部分货款无法回收,从而形 成公司对单位A和单位B的大额应收账款,且账龄逐年增长。单位A和单位B均为特定客户,信用 等级高,形成实际坏账损失风险较小,账龄分析法对单位A和单位B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 适用性较弱。 因此,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风险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 信息,参考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2022年经董事长专题会审议,在2022年年度 报告中,公司将单位A和单位B中107产品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按账龄组合计提 调整为单项计提。2023年8月,湖北证监局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提出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的 坏账计提处理事项未按照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因此公司将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 提方式调整事项,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并提请董事会予以追认。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追认自2022年以来单位A和单位B中107产品相 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账龄组合计提改为单项计提,确定15%的计提比例。 2023年度及以后,在107产品审价完成前,如无其他证据表明单位A和单位B的付款能力出 现不利变化,对于单位A和单位B的107产品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均按照上述方式和比例执行 。 ──────┬────────────────────────────────── 2024-04-02│其他事项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胡新武于2022年6月因意 外身故、贺良冬于2023年6月因公调离本公司,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 法》财资[2016]4号及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批准的《湖北华强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其二 人获授的激励额度需要进行转让处理。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对象胡新武、贺良冬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原激励对象胡 新武、贺良冬通过宜昌华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昌华军”)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授予公司董事长孙光幸、副总经理刘波、纪委书记侯开举。具体方案如下: 一、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及股权处理依据 1、激励对象基本情况 胡新武,2020年3月,参与公司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股份2.5万股,成为 宜昌华军有限合伙人。2022年6月2日,因意外身故。贺良冬,2020年3月,参与公司国有科技 型企业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股份20.03万股,成为宜昌华军有限合伙人。2023年6月5日,因 公调离公司。 2、激励对象股权处理依据 根据《宜昌华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合伙人因公调离退伙的,退伙价格按照该退伙合伙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对 应的上一年度审计后的净资产与合伙人实际出资成本孰高计算”;第(三)款,“合伙人锁定 期内或锁定期满后身故,在半年内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安排退伙。退伙价格按照上述第(一 )款‘因公调离’对应情形计算。”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原合伙人胡新武持有的宜昌华军财产份额按照2021年度审计后 的净资产与合伙人实际出资成本孰高计算;原合伙人贺良冬持有的宜昌华军财产份额按照2022 年度审计后的净资产与合伙人实际出资成本孰高计算。根据《合伙协议》关于“当然退伙”之 规定,合伙人胡新武、贺良冬自发生退伙事由之日起,退伙即生效。 ──────┬────────────────────────────────── 2024-03-22│其他事项 ──────┴────────────────────────────────── 当事人: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华强科技,A股证券代码:688151; 孙光幸,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朱经平,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赵晓芳,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光幸、 朱经平、赵晓芳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2号)(以下简称《决定》)查明 的事实,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一是会计估计变更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022年末,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使用单项 计提法,构成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未按照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是部分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公司2021年至2023年6月期间销售的RFP-1000型人防 工程滤器中,约有2879台在确认收入后仍存放于公司仓库,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 三是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2022年末,公司在对人防工程滤器、口罩、防护服等存货及相 关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时,未充分考虑相关产品资产在手订单价格下降、产品退出市场、产品 毛利为负且无价格上升趋势等因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四是部分成本费用存在跨期。公司计入2022年的107.38万元运输费用实际发生在2021年, 计入2023年的68.41万元研发费用实际发生在2022年,成本费用确认存在跨期。 五是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公司于2022年1月5日、1月11日共将110.44万元募集资 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后于2022年1月20日通过一般户全额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募集资 金违规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形。2022年、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分别不超过18亿元、19亿元,但公司在2022年1月29日、9月6日、10月12 日及2023年7月24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余额分别为22.68亿元、18.92亿元、18. 91亿元、19.93亿元,均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 六是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2022年4月,公司使用了超募资金188.49万元,但在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中未予披露;公司在2022年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将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2.68万元计入新型核生化应 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披露存在错误。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第9.3.3条、第9.3.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5.1.2条、第5.1.3条、第5.3.1条、第5.3.5条等相关规 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决定》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孙光幸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 第一责任人,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经平作为财务事项的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赵晓芳 作为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 2024-03-12│其他事项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 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孙光幸、朱经平、赵晓芳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2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光幸、朱经平、赵晓芳: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 违规事实: (一)会计估计变更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022年末,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使用单 项计提法,构成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未按照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部分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公司2021年至2023年6月期间销售的RFP-1000型人 防工程滤器中,约有2879台在确认收入后仍存放于公司仓库,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 (三)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2022年末,公司在对人防工程滤器、口罩、防护服等存货及 相关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时,未充分考虑相关产品资产在手订单价格下降、产品退出市场、产 品毛利为负且无价格上升趋势等因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四)部分成本费用存在跨期。公司计入2022年的107.38万元运输费用实际发生在2021年 ,计入2023年的68.41万元研发费用实际发生在2022年,成本费用确认存在跨期。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公司于2022年1月5日、1月11日共将110.44万元募集 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后于2022年1月20日通过一般户全额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募集 资金违规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形。2022年、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分别不超过18亿元、19亿元,但公司在2022年1月29日、9月6日、10月1 2日及2023年7月24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余额分别为22.68亿元、18.92亿元、18 .91亿元、19.93万元,均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 (六)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2022年4月,公司使用了超募资金188.49万元,但 在《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中未予被露;公司在2022年年度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将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2.68万元计入新型核生化 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披露存在错误。 此外,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核算不规范,导致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不准 确,已于2023年7月更正了2022年年度报告。 华强科技的上述行为,导致了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六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 条第一款的规定。 孙光幸作为董事长,朱经平作为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晓芳作为董事会秘书,违反 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 的规定,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局 决定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光幸、朱经平、赵晓芳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 交整改报告,包括对照决定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内容,我局视 整改情况开展后续监管工作。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 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 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指出的问 题,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严格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深刻吸取教训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期限内向湖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公司相关人员将全面加强 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强财 务会计基础工作,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 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 、高质量发展。 本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 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1-04│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13951.28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合同,本合同的履行进一步验证了公司作为总师单位承担此类产 品总体指挥和总装研制生产的能力,提升了公司在特种防护领域的一体化科研生产和公司承接 重大项目的能力,巩固了公司在特种防护领域市场地位。如合同顺利履行,预计未来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进度安排、双方权利 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亦均具有履约能力,但仍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 执行的情况,公司将在后续公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与某单位签署了特种防护领域业务相关的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3951.28万元,本合 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签署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某单位 2、合同金额:13951.28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某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5、因本合同涉及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销售对象和项目内容的有关信息 进行豁免披露。 ──────┬────────────────────────────────── 2023-12-14│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北华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原董事魏喜福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开展,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 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推选张亚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1-28│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2586186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86186股,占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本总数的0.75%。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206200股 ,并于2021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为3445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74907673股,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的股票数量6959232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为华泰创 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586186股,占公司当前股本 总数的0.7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 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6日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 2023-11-07│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 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名单的公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报 的“工艺动态优化场景”上榜2023年度智能制造示范优秀场景名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公示已结束。公司在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新标准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 项目和荣获中德智能制造试点示项目、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单位等基础上,再次获此殊荣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智能制造场景是智能工厂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指面向制造过程各个环节,通过新一代信息 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和深度融合,部署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高端制造装备、智能传感 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集成相应的工艺、软件等,实现 具备协同和自治特征、具有特定功能和实际价值的应用。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是自2021年 开始,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组织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通过遴选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构建 “点线面”结合试点示范体系,加速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推广应用。 公司本次入选的优秀场景,针对生产作业环节,开展基于数据驱动的人、机、料的精确化 管控,该场景实施成果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示范推广价值和可复制的智能制造应用的新模 式,可带动公司加快智能制造工厂变革,加快现代化转型升级,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以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为牵引,以优秀典型数字场景建设 为起点,构建智能工厂,建设智慧企业。 ──────┬────────────────────────────────── 2023-11-07│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2023-10-31│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经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 经营需要,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双 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姓名:王金峰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审计报告4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解维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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